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投資綠化工程招投標監督管治計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標前管理
1.凡在本市行政區域(本市指市,下同)使用國有、集體資金且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綠化工程應當進入有形建筑市場進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100萬元以下的綠化工程應當進入有形建筑市場進行競爭性發包;投資額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的綠化工程到市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窗口辦理直接發包手續(各鎮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下的綠化工程可由各鎮按規定在工程所在地進行競爭性發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綠化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規避招標。綠化項目進入有形建筑市場招標的設計圖紙必須滿足施工、安裝及編制工程量清單等要求。綠化工程招標前須通過建設單位組織的施工圖會審,并報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備案。
2.建立綠化工程預選承包商制度。每年在對申請承接政府投資綠化工程的承包商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預選承包商名錄,當年度綠化工程項目由名錄中的承包商通過招投標承接。
3.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資質管理規定,采用名錄中相應資質等級的承包商進行招投標,如名錄中符合條件的承包商達不到規定數量,則不限于名錄中承包商報名投標。對工藝要求較高的工程,經招標辦同意,可對承包商和項目經理提高一個等級要求。
4.投資額10萬元以下直接發包的綠化工程則不限于名錄中的承包商參加。
二、標中管理
1.在招投標活動中,投標人弄虛作假、串標圍標的,經調查核實,暫停其2年列入預選承包商名錄的資格,并予以公告。
2.工程量清單及標底的編制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工程量清單、標底的編制。對違規操作的編制人員及中介機構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標后管理
1.所有中標施工合同必須辦理招標備案手續并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杜絕陰陽合同或補充協議。建設項目在決算審計時采用的施工合同必須以備案的合同文本為準。
2.工程建設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市建設工程變更備案管理辦法》,對于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必須實行備案管理:
⑴單項或單個子目變更金額8萬元以上(含8萬元);
⑵工程變更總金額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
⑶工程總變更率在中標價或合同價的10%以上(含10%)。
3.項目建設單位要加強對中標企業的管理,將中標企業的實際履約情況及時反饋至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
4.城管、建設、監察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施工過程進行監管。
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