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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認識加強新時期民政工作的重要性,更加明確和把握發展目標和總體要求
(一)充分認識新時期民政工作的重要意義。民政工作是為黨和政府分憂、為人民群眾解愁的重要工作,是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問題的重要載體,是密切黨群、政群聯系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在推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當前,市委、市政府正在按照“全域、四位一體”的發展規劃,積極推進“兩型社會”示范區、城鄉一體化先行區和宜居宜業組群式大城市建設,民政工作調節社會利益、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作用越來越凸顯,人民群眾對民政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全面加強新時期民政工作,為全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提供民生支持和保障,創造安定和諧的民生環境,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各地各部門要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增強做好新時期民政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為民政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二)明確新時期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標。通過3至5年的努力,力爭到“十二五”末,進一步形成與民政工作的社會性、敏感性、特殊性相協調的城鄉一體化工作機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同步的適度普惠型民政公共服務體系,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相適應的民生保障能力,促進民政工作規范化、信息化、社會化,努力實現民生保障有力、社會救助及時、社會福利提升、基層民主有序、事務管理規范、軍民關系良好,以民政事業的又好又快發展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三)準確把握新時期民政工作的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和諧、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目的,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核心理念,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加大投入、夯實基礎,突出重點、統籌兼顧,著力發揮民政工作“保障民生、發展民主、維護穩定”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我市民政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二、緊緊圍繞“兩個率先”的奮斗目標,努力推進民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四)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完善城鄉一體化社會救助體系
1、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合理調配低保資源,統籌使用低保資金,逐步縮小保障差別,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制度統一,水平均衡,使城鄉困難居民享受均等社會救助待遇。完善城鄉全覆蓋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網絡,及時將需要保障的城鄉困難群眾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建立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對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強化動態管理,提高社會救助工作效率和質量。積極推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化建設。
2、進一步完善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社會臨時救助工作,及時緩解困難群眾的突發性、暫時性困難。加大資金籌措力度,適當提高救助標準。積極探索簡化審批程序、適當賦予鄉鎮(街道)審批權、發放“消費券”和通過“慈善超市”開展實物救助等辦法,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救急救難作用。
3、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出臺《市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堅持“政府主導、突出重點、分類施救、公開便捷”的原則,逐步加大醫療救助資金投入,擴大醫療救助范圍,提升醫療救助水平,筑牢醫療保障基礎。“十二五”期間,在全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全面實現醫療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務,減少中間環節,方便群眾,提高大病救助的效率。建立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準入退出機制,實行動態管理,控制醫療救助經費不合理的過度增長。
4、進一步完善流動困難人群救助管理制度。“十二五”期間,按照國家二級救助管理站標準,將市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擴建到4000平方米以上,達到設施完備、功能齊全、服務規范的要求。在政府開展無償救助的基礎上,建立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的工作聯動機制。民政、公安、衛生、城管、財政等部門要全面落實《省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實施辦法》各項職責,保障需要救助的人員都能得到救助,充分發揮流動困難人群救助管理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預防違法犯罪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五)以建設市區兩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為重點,不斷提高災害應急救助能力
“十二五”期間,要建設好市、區兩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逐步形成覆蓋全市的救災物資儲備網絡。特別是要新建初具規模,儲備條件優良,儲備物資齊全,管理規范,交通便捷的市救災物資儲備中心,確保全市救災物資儲備和應急保障。
各區也要建設一定規模的救災物資儲備設施,確保災害發生后2小時內救災物資能運達災區。適時擴大救災物資儲備的品種和數量,切實提高災害應急保障能力,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在災后24小時內得到有效救助。各級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領導小組要責任到位,正常運行。建立完善市、區、鄉(鎮)三級減災、防災、救災應急指揮平臺,建立完善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聯動機制和災情會商機制,不斷完善市、區兩級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深入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建立減災救災志愿者隊伍,不斷完善防災減災社會動員機制。
(六)舉辦多層次社會福利機構,不斷加快社會福利事業發展
1、積極推進公辦福利機構建設。抓好城市福利中心總體建設,充分發揮城市福利中心在發展社會福利事業方面的探索和示范作用;鞏固“福星工程”成果,加大農村福利院維修、改造力度,扶持農村福利院提檔升級。“十二五”期間,40%的農村福利院要達到省模范福利院標準,80%的農村福利院達到市級模范福利院標準。積極探索“三無”老人、五保老人和孤兒集中供養、分散供養有效途徑,到“十二五”末,實現城鄉“三無”對象自愿條件下的全部集中供養。公辦福利機構需要配備工作人員的,按照“以錢養事”的原則,核定公益性服務崗位,所需公益性服務經費由各級政府統籌解決。
2、大力扶持民辦養老機構發展。堅持“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支持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等多種形式,興辦養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養老服務機構。通過床位補貼、運營補貼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利用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和農村集體組織閑置土地、場所、設施等,開辦各種模式的養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養老服務機構,財政部門按政策給予資金支持。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稅收減免政策,對福利性、非營利性的養老服務機構免征營業稅,符合相關條件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民用收費標準執行;安裝電話、計算機網絡、有線電視等實行價格優惠;對新建的養老服務設施,減免公用設施配套費。
3、著力發展社區養老服務行業。把社區作為養老服務的重要陣地,積極發展以社區“老年之家”短期養護為基礎,各類居家養老服務為主體,以專業隊伍、志愿者隊伍互為補充的居家養老服務隊伍為依托的社區托養服務行業。每個社區要建立一支不少于50人的志愿者隊伍,積極開拓短期托養、生活照料、疾病護理、情感慰藉、精神文化生活等有需要的多種托養服務。
4、加大福利彩票發行力度。認真貫徹執行《彩票管理條例》,按照“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的宗旨,加強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加大對私彩、六合彩等非法彩票打擊力度,凈化公益彩票市場環境。支持福利彩票發行機構建立、完善與福利彩票發展相適應的管理制度,提高服務品質,促使福利彩票成為體制科學、運作合理、技術先進、誠信高效、人民滿意的公益事業,為發展社會福利事業籌集更多的資金。
(七)加強城鄉社區服務中心建設,不斷夯實基層民主政治基礎
1、進一步加快城鄉社區建設步伐。各級政府要不斷強化責任意識,加大對社區建設的財政投入和相關資金的統籌利用力度,要按照“有地方議事”的要求,著力推進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解決社區辦公、服務場所不足的問題。到“十二五”末,中心城區每個街道要建設一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區服務中心,每個城市社區和農村新社區都要建設一所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區服務中心,為社區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積極推進社區管理服務信息化,逐步實現市、區、鄉鎮(街道)、社區四級聯網。按照“有人干事”的要求,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逐步提高社區工作者待遇,促進社區工作者職業化、專業化。“十二五”期間,基本實現社區工作者工資及社會保險由財政全額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做好從社區主職干部和到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中招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
2、進一步理順城鄉社區管理與服務體制。明確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在社區管理與服務中的功能及權責劃分,凡屬于基層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派出機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社區居民委員會承擔,“1+8”部門工作進社區實行“權隨責走、責隨事轉、費隨事到”。按照有利于服務管理、有利于居民自治和有利于資源整合的原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社區管理與服務工作的需要,進一步優化社區布局,重點是理順區、鄉鎮政府所在地的社區管理體制,加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礦企業所在地、新建住宅區、流動人口聚居地的社區組建工作,實現社區管理與服務工作的全覆蓋。按照全市中心村(社區)的規劃,大力開展撤村并社試點,積極探索農村城鎮化的新途徑、新模式。
全面推行城區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規范村(居)民代表推選程序,完善農村村民委員會直接選舉制度。積極探索創新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的實現形式,全面實施村(居)務公開,總結推廣“居民說事”、“五議五公開”等基層群眾自治制度,逐步擴大城鄉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健全城鄉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
(八)落實各項涉軍政策,切實保障優撫安置對象切身利益
1、進一步提高優撫工作水平。認真貫徹落實《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省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切實保障優撫對象生活水平與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與國防建設相適應、與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的新優撫醫療保障制度,大力推行醫療費用結算“一站式”服務,確保重點優撫對象醫療政策得到落實。繼續通過“關愛行動”等有效措施,解決重點優撫對象的“生活難、醫療難、住房難”等問題。通過減免學費等途徑,有效解決特困殘疾軍人子女上學難問題。
2、進一步提高復退軍人安置和軍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水平。認真貫徹落實復員退伍軍人安置政策,不斷完善社會保險、技能培訓、學歷教育、就業服務、貸款、稅收等優惠政策,逐步建立政策扶持就業、培訓促進就業與自謀職業、推薦就業相配套的城鄉一體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充分利用現有各級各類專業技術學校和相關培訓機構,開展多層次的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提高退役士兵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全面落實軍隊離退休干部各項政治、生活待遇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地方性生活補貼,將軍休人員納入城鎮醫療保障體系,探索建立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服務管理機制。
3、進一步提高擁軍工作水平。進一步完善雙擁工作領導機制,加大擁軍工作力度,完善軍人及其家屬優待辦法,定期開展軍地軍民聯歡、座談等溝通交流活動,密切軍政軍民關系,廣泛深入地開展創建“雙擁模范城”和“雙擁共建”活動,積極為部隊建設解難題、辦實事。
(九)改革創新社會組織管理方式,不斷提高新型社會組織服務社會發展的能力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發展和規范社會組織工作,全面指導、協調本區域內社會組織的發展。要建立管理規范、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到位、作用明顯的社會組織發展格局,重點扶持一批與我市優勢行業和支柱產業相關,與“兩個率先”發展戰略相適應的行業協會、商會、學會和農村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在人員配備、資產剝離、辦公場所、工作經費上給予扶持,財稅部門要按政策規定對公益服務類組織給予稅費減免,大力支持協會和公益性組織做大做強。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對社會組織在人事制度、社會保障、職稱評定、職業建設以及稅收等方面落實優惠政策,為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鼓勵社會組織中的優秀人才積極參政議政,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適當增加社會組織代表的比例。以規范發展行業協會為重點,逐步實行人員、資產、財務、職能、辦公場所“五脫鉤”。理順社會組織的黨組織管理體系,設立社會組織黨工委,加強社會組織中的黨組織建設,切實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擴大社會組織的黨組織覆蓋面,使社會組織成為黨領導下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可靠力量。
(十)滿足群眾日益增加的社會服務需求,不斷提高社會專項事務管理水平
1、不斷提高行政區劃管理水平。按照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要求,積極推進行政區劃體制改革創新,優化城市布局,合理設置鄉鎮,適度建設中心村,不斷完善全市行政區劃體系。
2、不斷提高地名管理水平。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規范地名命名和更名的意識,及時清理整頓不規范的地名命名和更名行為,及時公布新的地名命名和更名,迅速完成鄉鎮地名設標工作,不斷完善地名網建設,努力形成命名規范、全域覆蓋、方便快捷的地名公共服務體系。
3、不斷提高婚姻登記管理水平。進一步研究將婚姻登記機構作為向社會無償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納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序列。市財政要加大對婚姻登記工作的投入,切實保障婚姻登記機關正常運轉。婚姻登記機關要創新工作思路,通過名人頒證、集體婚禮、周年紀念,設立冷靜室等途徑,積極引導全社會逐步形成重視婚姻、重視家庭的良好風尚。要不斷完善工作機制,規范服務程序,優化服務環境,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
4、不斷提高殯葬管理水平。積極推進殯葬改革,按照公共財政支付、低保對象受益的思路,建立城鄉低保對象殯儀館免費服務、年底財政集中核銷的殯葬救助制度。新建一座城市生態公墓,大力倡導和推行生態殯葬、綠色殯葬。加快村級公益性公墓的規劃、建設和發展,節約保護有限的土地資源。
(十一)積極營造濃厚的慈善氛圍,大力發展慈善事業
各級政府要把慈善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機關(企事業單位)精神文明建設的考評內容,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積極倡導慈善獻愛心風尚,推動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加強慈善組織和慈善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慈善工作網絡。創新慈善工作機制,廣泛開展社會募捐和社會救助活動,抓好年度“慈善一日捐”、“慈善溫暖工程”、“慈善陽光班”、“大病關愛救助”等重點慈善項目。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定向捐贈,支持以基金冠名和項目冠名等形式進行慈善捐贈。完善慈善激勵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企業向慈善機構的捐贈,財稅部門要按政策規定給予稅費減免。開展“慈善公益之星”評比表彰和慈善宣傳活動,激發全社會慈善捐贈熱情,營造全民參與慈善的良好氛圍。
三、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民政工作的組織領導,為民政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大力加強促進民政工作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建設
1、完善民政工作領導機制。各級政府要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把民政工作納入更加重要的工作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納入科學發展的考評體系,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落實領導責任制,建立檢查督辦制度,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推進。要切實加強對民政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事關民政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
2、建立民政工作協調機制。各級政府要建立民政工作協調機構,制定民政工作協調制度,積極整合民政工作社會資源,進一步加強相關政策銜接,切實提高民政工作行政效能。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經信、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公安、衛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共促民政工作發展。各級民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不斷提高管理民政事務、開展民政工作的能力。各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團體,要積極支持、配合民政事業發展,努力形成上下聯動、左右協調、齊抓共管的大民政工作格局。
3、健全民政事業經費保障機制。各級政府要按照“健全公共財政體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更多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的要求,增加民政事業的投入,建立民政事業經費自然增長機制。各級財政要按照規定的比例足額安排民政事業所需的人員經費、工作經費和專項經費。市、區兩級民政部門工作經費分別按照上年度上級下達民政資金總量的3%左右安排。要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民政事業發展,完善政策扶持體系,落實各項優惠政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廣泛參與的多渠道籌集民政事業經費的保障機制。要進一步加強民政事業經費分配、使用和發放的管理與監督,嚴格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擠占和挪用。
4、探索民政事業社會參與機制。要積極探索公開采購、以錢養事等方式,向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基層自治組織等購買民政服務。要進一步探索和健全民政服務工作專業培訓、崗位設置、職業水平評價等相關配套制度,廣泛吸納社會力量加入民政工作行列。要大力倡導社會互助理念,完善激勵機制,每個社區都要建立一支不同形式的民間社會福利志愿者隊伍,規范開展民政志愿服務工作。
(十三)大力加強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是政府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事關群眾利益的民生工程。各級政府要把基本養老、減災救災、城鄉社區、優撫醫院、革命烈士陵園等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作為民生建設的重要項目列入規劃,并通過現行政策許可的土地劃撥、規費減免等方式,加強民政事業薄弱或重點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促使民政公共服務設施不斷完善,規劃布局不斷優化,綜合保障能力不斷增強。
(十四)不斷加強和充實民政工作隊伍
各級民政部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理論學習,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教育培訓,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民政干部職工隊伍,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實處。各級政府要按照建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區建設、殘障康復、家庭生活服務和發展公益性民間組織等領域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多渠道吸納社會工作人才,引導社會工作隊伍向職業化方向發展,推進民政工作逐步走上專業化、規范化、社會化管理道路。各級政府要特別重視基層民政機構和民政工作隊伍建設。在鄉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加掛民政辦公室牌子,配備2名公務員專職從事民政工作。采取“以錢養事”的方式,按照3萬人以下的鄉鎮(街道)設1個崗位、3—6萬人的鄉鎮(街道)設2個崗位、6萬人以上的鄉鎮(街道)設3個崗位的標準,增設民政公益性服務工作崗位,所需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工作人員由區民政局和鄉鎮(街道)雙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