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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科學與實踐雜志》2014年第六期
一、二者的轉化
gdp與gni雖然在內涵上存在明顯差異,但二者通過收入初次分配是可以轉化的。收入初次分配是指按照各生產要素所有者在生產中的參與程度和貢獻程度,對生產成果所進行的直接分配。這里說的生產成果就是GDP。收入初次分配就是對應這個最終成果進行的分配。生產要素通常指勞動力、土地和資本。將生產的最終成果——GDP分配給這些生產要素,形成了這些生產要素的初次分配收入,即:勞動者進行生產活動獲得了報酬(稱為勞動者報酬),政府參與生產活動獲得了收入(稱為生產稅凈額),企業在生產中使用房屋和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而獲得了補償(稱為固定資產折舊),以及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獲得了收益(稱為營業盈余)。因此,GDP可以從要素參與收入分配角度來衡量,用公式表示為:GDP=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余對一個國家而言,收入初次分配不僅發生在本國,也發生在本國與國外之間。即:我國企業或居民在國外投資或創辦企業,獲得了一部分生產要素收入(資本和勞務收入),如果資本收益再投資了,或利潤和勞務收入直接匯回我國了,也會增加我國的初次分配收入;反之,外商投資企業也會從我國的生產活動中獲得一部分生產要素收入,會減少我國的初次分配收入。至此,初次分配結束,初次分配的總收入就是GNI,用公式表示為:GNI=GDP+(來自國外的要素收入-支付國外的要素收入)上述公式表明,收入初次分配就是從對生產成果即GDP的直接分配開始,GDP是收入初次分配的起點。將GDP按照參與和貢獻程度分配到各個生產要素中,再加上來自國外的凈要素收入,形成初次分配總收入。GDP通過收入初次分配完成了向GNI的轉化。從轉化過程看,GDP是構成GNI的最主要部分。
二、二者數量關系
觀察收入初次分配過程,我們已經對GDP和GNI的數量關系有了直觀的理解,即GNI與GDP相差的是來自國外的凈要素收入,如果GNI大于GDP,表明國外的要素收入是凈流入我國的,如果GNI小于GDP,表明國外的要素收入是凈流出我國的。從我國歷年GDP與GNI的數量關系看,大致可以分出三個階段。15第一階段:1981年至1994年,這一階段處于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利用外資規模還很小,對外投資獲得的收益幾乎為零,GDP與GNI兩者間的差額很小,多數年份在50億元以下,占GDP的比重在0.5%以內,14年中有8年GNI略大于GDP,6年GNI略小于GDP。第二階段:1995年至2006年,由于我國利用外資規模逐步擴大,而對外投資規模還很小,我國對外支付的要素收入大于我國從國外獲得的要素收入,因此GNI持續小于GDP,12年累計對外支付要素收入達到12544億元,平均每年1000億元以上,約占當年GDP的1%左右。第三階段:從2007年至今,由于我國實施“走出去”戰略,對外投資大幅增加,我國來自國外的要素收入明顯增多,GNI與GDP的差額波動較大,一些年份(2007年、2008年)GNI大于GDP,表明我國從國外獲得的要素收入相對多一些;一些年份(2009-2011年)GNI小于GDP,表明我國支付給國外的要素收入更大一些。盡管如此,這一階段我國的GNI與GDP之間差距不大,每年占GDP的比重都在1%以下。發達國家與我國的情況不同。美國近十幾年都是GNI大于GDP,表明美國對外投資較多,從海外獲得的要素收入大于對外支付的要素收入,平均每年獲得的凈要素收入在1000億美元以上,占GDP的比重大致在1%-2%之間。日本與美國的情況類似,近十幾年也是GNI大于GDP,表明日本對外投資較多,從海外獲得的收入更大,平均每年獲得的凈要素收入也在1000億美元以上,占日本GDP的比重比美國大一倍以上,多數年份在2%-3.5%之間。盡管如此,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美國、日本與我國情況類似,也都是GNI小于GDP,兩者的差額占GDP的比重在1%左右。
三、二者的用途
根據分析目的不同,GDP和GNI有不同的用途,不能相互替代。GDP更多地用于生產、使用領域的度量。從生產角度看,GDP可以反映一個國家的生產規模以及產業結構,可以觀察三次產業結構及其變動。從使用角度看,GDP可以反映一個國家貨物和服務的最終去向,可以觀察消費、投資、凈出口三駕馬車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通過計算剔除價格影響的不變價GDP,能夠反映一個國家的實際經濟增長和變動情況。從國際社會角度看,GDP也是比較和分析各國經濟總規模和經濟發展趨勢的重要指標。GNI更多地用于收入分配領域的度量。從收入角度看,GNI可以反映一個國家實際可分配財富的水平,GDP增長了,不等于相應的增加了代表分配能力的GNI的增長,只有當GNI大于GDP,即來自國外的凈要素收入為正數時,才表示該國實際可分配財富總量多于生產的最終產品總量。從分配角度看,GNI可以反映一個國家的總財富在初次分配階段的分配結構,也就是企業(可分為金融企業和非金融企業)、政府、居民以及國外部門在總財富中所占的份額。從國際社會角度看,GNI可以分析各國的貧富差異程度。例如,世界銀行按人均GNI把世界各國分成低收入國家、中等偏下收入國家、中等偏上收入國家和高收入國家四組。2012年我國人均GNI為6055美元,根據世界銀行的劃分標準,我國已經進入中等偏上收入國家組。
四、二者的局限性
盡管GDP和GNI有其各自的用途,但二者的局限性基本上是共同存在的。
(一)不能反映經濟發展和收入提高的代價和成本一方面,GDP、GNI都不能反映發展經濟和收入提高而帶來的資源耗減的代價,比如,只要采伐樹木,GDP就會增加,相應GNI也會增加,但過量采伐后會造成森林資源的減少,GDP和GNI都沒有考慮相應的代價。另一方面,GDP和GNI均不能反映發展經濟和收入提高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比如,某些產品的生產會向空氣或水中排放有害物質,GDP和GNI都會隨著產品產量的增加而增加,但二者都無法衡量這些產品的生產對環境造成的損害。
(二)不能準確反映經濟增長和收入提高的質量生產產品、提供服務就會產生GDP,進而獲得GNI,但生產產品和提供服務的質量卻無法準確體現在GDP和GNI中。比如,某年建造了一座橋梁,到年底因為質量問題拆掉了,這一年因為建造橋梁而增加了GDP和GNI,但這種沒有質量提高的盲目經濟增長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國民財富不僅絲毫沒有增加,反而因建造橋梁時消耗了一些自然資源而使國民財富減少了。
(三)不能全面反映人們收入的不平等狀況盡管隨著GDP的增加,GNI會隨之增加,人們的收入狀況會得到改善。但是,由于收入分配的不平等,GDP或GNI的增加是由一小部分人或一小部分群體得到了更多的收入,大多數人或大部分群體的收入水平并沒有增加,或者增加得較少,他們的福利狀況并沒有得到改善,或者沒有得到明顯的改善。因此,GDP或GNI無法反映由于收入分配的差異狀況而產生的福利的差異狀況。
五、地區核算的可能性
(一)GDP在地區層面是可計算的我國GDP采取分級核算制度,即國家統計局負責核算全國GDP,各地方統計局負責核算本地GDP。按照分級核算制度建立的我國統計調查制度,可以為核算地區GDP提供基礎統計資料,因此,GDP在地區層面是可以核算的。但是,準確核算地區GDP難度非常大。GDP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從理論上講,生產活動發生在哪,GDP就核算在哪,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企業跨地區生產經營的情況越來越多,無論采取何種調查方式,都難以準確統計出本地區生產活動的成果,很有可能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地都將這種跨地區生產經營活動統計在所在地區,造成重復統計。此外,地方政府追求GDP的沖動也加大了地區GDP核算的難度。
(二)GNI在地區層面難以計算GNI核算的難度要遠大于GDP核算的難度,根據現有的統計基礎,地區無法準確核算本地區GNI。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GNI是從收入角度核算的,它是在GDP的基礎上,加上從本地區以外獲得的要素收入,再減去支付到本地區以外的要素收入。目前我國還沒有任何一項統計制度可以準確統計要素收入在地區間的流動數量。從國家層面看,由于各國都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用以記錄資金在本國與本國以外國家(地區)間的流動。因此,GNI在國家層面是可以計算的,但是在地區層面,由于缺少基礎資料,GNI是很難準確計算的。通過上面的比較分析,可以得出一個基本結論:對GDP和GNI兩個指標,不能簡單地判定孰優孰劣。使用GDP來觀測一國的經濟總體規模和發展趨勢,用于國際比較,用于國家制定經濟發展目標,已有70年歷史,其地位不可取代。目前我國在衡量經濟發展成果時形成的所謂“唯GDP論”,不是GDP本身出了錯,而是我們看待和使用GDP出了偏差。GDP核算方法經過70年的不斷改革和完善,目前仍是測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規模、產業結構、經濟發展趨勢的最有效的指標。GNI是建立在GDP之上的指標,脫離GDP的GNI是不存在的。GDP的數據質量直接影響GNI的數據質量,試圖用GNI取代GDP的想法,是因噎廢食、本末倒置的。
作者:金紅單位:國家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