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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西藏民營經濟增長速度很快,成為財政稅收的重要來源、社會就業的重要渠道和繁榮城鄉市場的主要力量。西藏的民營經濟已經成為西藏市場經濟中最具有活力的經濟成分和促進西藏社會經濟發展中不能缺少的重要力量。但是西藏民營經濟還存在著發展水平低、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制約的金融因素和從業人員素質較低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
1西藏民營經濟發展的現狀及特點
西藏所有制結構的調整經歷了從一元化到多元化的過程,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民營經濟逐步發展壯大。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壯大,民營經濟不但成為西藏經濟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更是成為全區財政稅收的重要增長點。
1.1民營經濟呈現出快速增長趨勢西藏民營經濟是我國改革開放后出現的新生事物,經過30多年的發展,現在已經成為西藏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西藏民營經濟的發展主要經歷了以下幾個發展階段:1980年以前處于恢復發展階段,是政策允許下的“個人行為”;1981~1989年處于迅速發展階段,是改革開放深化下的進一步發展;1990~2000年處于穩步發展階段,政府制定了鼓勵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政策和措施;2001年至今處于快速發展階段,在相關政策的支持下,西藏民營經濟進入到了快速發展的階段。“十一五”以來,西藏的非公有制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如表1所示[1-3],2005~2010年,私營企業由2631戶發展到7250戶,年均增速為22.5%,注冊資金由71.2808億元增長到209.4118億元,年均增速為21.9%。全區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由6.1886萬戶發展到9.4萬戶,年均增速超過8.7%,注冊資金由10.8693億元增長到28.4078億元,年均增速超過20.4%。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到320家,投資達到6.4689億美元,注冊資金達到3.8112億美元。非公有制經濟投資拉動經濟增長勢頭強勁,2010年非公有制經濟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重達到27.9%,比2005年提高11.2個百分點,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對GDP的貢獻達到45%。通過以上數據可以看出,西藏民營經濟的規模不斷發展壯大,已經初步完成了資本的積累,開始了第二次創業。
1.2民營經濟成為財政稅收的重要來源西藏的民營經濟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全區的財政稅收作出了突出貢獻,成為財政稅收的重要來源,在全區的經濟發展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2005年非公有制經濟上繳稅收9.2億元,占稅收總額的62.87%,2010年非公有制經濟上繳稅收已達40.2億元,占全區稅收總額的82.9%,年均增速為34.30%[4]。經濟發展是地區發展的重要依據,而稅收收入是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前提,西藏民營經濟對納稅金額所作的貢獻比重逐年上升,且已經成為稅收主要力量,對西藏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并且從2010年11月1日起,西藏全面落實民營經濟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民營經濟及時辦理稅收減免;提高個體工商戶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調整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標準[5]。
1.3民營經濟成為社會就業的重要渠道就業問題不僅關系到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更關系到社會的穩定,民營經濟多屬于勞動密集型的企業,數量多、分布廣,為城鄉居民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近年來,西藏民營經濟持續穩定地發展,吸納了大量的城鄉剩余勞動力,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就業形勢,減輕了就業壓力,成為西藏勞動力就業的一個重要渠道。隨著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改善,其在解決就業問題上將會發揮更大的作用。如表2所示[6],2005~2009年西藏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逐年增加,到2010年底,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員達到20.84萬,占西藏全區總人數的6.94%,是2005年的2.3倍。私營企業的從業人員達到12.75萬,占西藏全區總人數的4.25%,是2005年的5.59倍。2010年,全區個體工商戶和非公有制企業創造就業崗位33.5萬個,占全區社會就業的75%以上[4]。民營經濟的發展成為社會就業的重要渠道,為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成為西藏國民經濟中極具活力的經濟成分,是西藏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的重要力量。
1.4民營經濟是繁榮城鄉市場的主要力量西藏民營經濟在促進西藏城鄉市場繁榮方面發揮了主導作用,2005~2010年,非公有制經濟消費品零售總額由57.8億增長到150億元,年均增速為20.9%。2010年非公有制經濟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75%,外貿進出口總額的88%,市場主體的90%以上[7]。民營經濟有力地推動了西藏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縣域經濟的發展,提高了全區工業化的水平,加速了西藏的城鎮化水平,促進了農牧區的經濟發展。同時,非公有制經濟進出口額從2005年的0.8969億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8.35億美元,年均增速56.3%。截至2010年底,西藏從事進出口貿易企業共444家,其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有386家,占全區進出口貿易企業的86.94%[7],民營經濟已經成為西藏對外貿易的主要力量。總體看來,西藏民營經濟總量持續增長,社會效益顯著提高,在促進西藏國民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做出了貢獻。民營經濟為西藏經濟的跨越式發展增強了活力,已經成為西藏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和構建和諧西藏的重要力量。在推進非公有制經濟跨越式發展的會議上,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全國用4個“重要”,闡述非公經濟在西藏的地位:即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財政稅收的重要來源、擴大就業的重要渠道,在改善民生、繁榮經濟、增加就業、維護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8]。
2西藏民營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分析改革開放以來,西藏的民營經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并且促進了西藏經濟的跨越式發展。但是其與內地特別是發達地區相比較,還存在著非常大的差距。
2.1自然環境惡劣,生態資源壓力大西藏的自然環境惡劣,平均海拔在4000m以上,有“世界屋脊”之稱,區域內高原起伏、雪山連亙、峽谷縱深、高寒缺氧、空氣稀薄,有世界上最大的雅魯藏布大峽谷和最高的珠穆朗瑪峰。雖然西藏擁有120萬km2的面積,占我國土面積的1/8,但是絕大部分是高寒缺氧的山區,并不適合人類的生活、生產和居住,相對于內地來說,西藏的經濟活動要困難和單一的多。并且同時因為經濟的發展對于西藏整體的資源環境造成了非常大的破壞和壓力,受嚴酷的自然條件與脆弱的生態條件的制約,很多民營經濟不適合在西藏發展。雖然目前看來西藏民營經濟的競爭力有所提高,但是在惡劣的自然環境和生態資源的壓力之下,大多數的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仍然處于十分薄弱的狀態。
2.2民營經濟發展水平低,基礎薄弱,生產規模小與其他省份相比,西藏民營經濟的差距逐步拉大,沒有擺脫科技含量低、產值低、起點低和基礎弱“三低一弱”的局面。2011年8月25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會上的《2010年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名單》[9]中浙江省上榜民營企業共有122個,上榜企業數量最多,江蘇省上榜民營企業共有118個,廣東省上榜民營企業共有21個,遼寧省上榜民營企業共有11個,但是西藏沒有一個民營企業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名單,這充分說明了西藏民營經濟的發展水平低,基礎薄弱。西藏很多民營企業生產規模不大,當產品熱銷后,產量跟不上銷量,導致企業經濟效益上不去。如西藏藏緣集團作為青稞酒的唯一代表,在上海世博會上受到了消費者的青睞,供不應求。但是由于企業生產規模小,只能滿足全區市場的需求,沒有能力接受眾多訂單。自治區工商聯主席阿沛•晉源說:“‘走出去’是西藏民營企業面臨的最大課題,尤其是要走到像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去。[10]”
2.3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配套政策有待完善中共十六大之后,政府提出了一系列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方針和政策,從理論層面上消除了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障礙,確立了市場主體的平等地位。西藏自治區也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如《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完善了全區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制環境和政策環境,拓寬了民營經濟發展的領域,西藏的民營經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是調研情況顯示,民營經濟人士的大部分對2個《意見》的滿意度不高,大約有一半認為“部門或者地方執行不力”問題是貫徹落實兩個《意見》的重要障礙[11]。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雷菊芳表達了西藏能否真正落實民營經濟優惠政策的憂慮:“從國家到自治區,對非公經濟的各類優惠政策一直都有,但落地不夠。要切實解決西藏非公經濟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一定要落實相關優惠政策,一定要各相關部門的一把手動起來,要動真格地把它落實下去。[12]”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的落實不到位也說明政府支持、鼓勵和帶動民營經濟的配套政策仍然有待完善。
2.4金融支持不足,民營企業資金壓力大
2.4.1國家財力支持不夠,發展資金不足。由于西藏自身的地方財政收入有限,主要是靠中央的財政補助。在改革開放之后,西藏的地方財政收入占生產總值的比重也很低,經濟的發展主要是靠中央財政的支持。表3顯示,改革開放后西藏的財政收入雖然呈現出逐步上升的趨勢,但是與國家財政收入情況相比微乎其微,地方財政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也長期停滯不前,2010年所占比重也僅為7.5%。這說明西藏地方財政收入有限,靠地方政府進行資本積累很艱難,主要是靠中央財政補助獲得發展。另外,中央對于西藏的投資主要集中于國有經濟,對其他經濟類型的投資非常低。西藏由于其薄弱的經濟基礎和獨特的社會地位,形成了以中央為主的投資體系,期望能夠在短時間獲得經濟的快速發展。但是中央對經濟的投資是有限的,只能對國有經濟這一方面進行重點地投入,非國有經濟所獲得的投資比例非常少。從表4可以看出,2000年國有經濟的比重為94.8%,2007和2009年的比重雖然有所減少,但是也在60%以上,2010年的投資更是達到72.0%。由此得知,盡管每年中央對于西藏都會有大量的投資,但是對集體經濟、個體經濟、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和其他經濟的投資只是占有很小的比例。
2.4.2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在西藏民營經濟發展資金不足、國家財力支持不夠的前提下,就需要西藏民營企業進行融資。但是由于存在著實力弱、規模小、擔保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造成了西藏民營企業的融資困難,從而制約了民營經濟的發展。一方面,西藏尚未健全中小企業等貸款擔保機制。由于部分民營企業沒有經濟實力或者質押物為保證,難以達到銀行的貸款條件,金融機構為了防范貸款風險,對這些企業的放款很謹慎,從而造成市場上的有效貸款需求不足;另一方面,金融機構有大量的閑置資金。從圖1可以看出,每年西藏的金融機構的存款很少能夠轉化成資本,貸款金額不到存款金額的1/2,資金閑置使得貨幣政策效力大打折扣。2010年,西藏自治區的貸款金額為301.5億元,僅為存款金額的23.3%,這就形成了民營企業貸款難和金融機構難貸款的“兩難”境地。
2.5從業人員素質較低,民營經濟管理水平不高西藏位于我國西南邊疆,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導致與外界溝通的閉塞,形成了相對獨立的空間,“等、靠、要”的傳統思想非常嚴重。在西藏的民營經濟中,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文盲或者初中以下文化的從業者占到了81%。在較大規模的私營企業經營者中,初中以下文化的占到了50%以上[3]。由于西藏民營經濟中高素質人才的匱乏,制約了西藏民營經濟產品更新換代的推進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不能夠適應新形勢下民營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時,很多民營經濟管理者自身素質較低,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缺乏技術開發能力和現代企業管理觀念,存在著“小富即滿”的傳統思想。更有部分經營者淡薄法制觀念,偷稅漏稅、拖欠金融貸款、違規招工用工等現象依舊存在。在內部管理上,傳統的家庭管理方式依舊十分盛行,管理隨意性非常大。素質較低的從業人員和管理水平較弱的經營管理者是導致西藏民營經濟發展落后的一個重要原因。
3加快西藏民營經濟發展的對策建議
3.1改善生態環境,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因為西藏惡劣的自然資源和脆弱的生態環境,西藏的民營經濟不可能以掠奪資源換取發展。西藏民營經濟應該轉變發展方式來逐漸改變脆弱性狀態。加強對外的宣傳力度,讓國際社會了解到一個真實的西藏。政府要大力宣傳援藏工作帶來的巨大的變化,大力宣傳我國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在西藏的成功經驗。并且西藏要進一步加大“走出去,請進來”的工作力度,在把國內的游客和企業吸引進來的同時,應該也將國際組織、國外藏胞和外國友人請進來,對西藏進行實地的參觀和考察,使他們更加直觀地了解和認識西藏,從而感受到西藏的巨大的變化進行投資,加快西藏民營經濟的發展,以便促進全區經濟的更好、更快的發展,而不僅僅是建立在破壞生態資源的基礎上的經濟發展。
3.2落實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完善配套政策中央和西藏自治區政府都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全區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但是由于落實的不到位,導致有名無實,難以保障和引導西藏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政府一定要認真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并完善相應的配套政策,以促進西藏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2011年9月21、22日,在拉薩召開了西藏自治區加強工商聯工作暨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會議。會議提出了要從西藏的實際出發,制定一系列的比內地突破性更強、含金量更高、放得更寬的政策措施。并且會議還對西藏未來10年民營經濟發展規劃《西藏自治區非公有制經濟中長期(2011-2020)發展規劃綱要》和《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非公有制經濟跨越式發展的意見》這兩個討論稿進行了討論,并且《綱要》指出不斷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12]。可以看出,西藏政府一直都在致力為民營經濟的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不斷地制定適合民營經濟發展的綱要和政策。政策的執行和落實需要更完善的配套政策來保證,政府應該制定相應的政策來配套保證西藏民營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13]。
3.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西藏民營經濟存在著發展資金不足、國家財力支持不夠的特點,中央對于西藏的投資主要集中于國有經濟,對于民營經濟類型的投資非常低[14]。因此,要促進西藏民營經濟的發展就需要啟動民間投資,即除國有經濟投資和外商經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集體、個體、私營、聯營和非國有股份制等經濟類型在內的投資[3]。但是目前西藏民間投資的積極性很低,政府應該重視并且啟動民間資本,認識到私營企業與個人投資的經濟和社會的效果,鼓勵民間資本對西藏民營企業進行投資,對投資者給予優惠的經濟政策,以促使西藏民營經濟的加速發展。
3.4提高民營經濟從業人員素質,培養企業家隊伍當今市場經濟的競爭是人才的競爭,隨著西藏民營經濟對于全區經濟的貢獻率的增大,提高民營經濟從業人員素質也日益緊迫。一方面,民營企業應該加大力度招聘引進人才,2011年5月,西藏自治區舉行民營企業人力資源洽談會,招聘會的成功舉辦表明全區民營企業已經充分認識到人員素質對于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民營企業自身也應該注重對于員工的培訓,企業內部的人力資源培訓師影響企業競爭實力和發展潛力的重要因素。西藏民營企業應該利用市場競爭機制大力培養企業家隊伍,即培養掌握豐厚的管理經驗和系統的經營管理知識的專業管理者。在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程中,優秀的民營企業家始終是寶貴和稀缺的人才資源,也是西藏經濟活力的源泉。因此,政府要始終將培養民營企業家放在重要位置,從各個方面創造條件,促進民營企業家的成長。“十二五”期間,西藏將制定一些比內地放得更寬、含金量更高、突破性更強的政策措施,做到“零注冊、輕稅負、強支撐、少檢查、重激勵”,充分調動全區各方面的力量推動民營經濟的跨越式發展[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