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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存在的問題,而資金短缺是制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根本矛盾,政府投資的基礎設施建設以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要求。然后針對有關問題提出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模式創新,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吸引民間資本和外資以及推廣新型融資模式等措施,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
關鍵詞: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民間資本1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模式
現行投融資體制以不能滿足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我國公共基礎設施融資模式主要有:①財政融資。②負債融資,主要是通過借債方式(發行國債、國內銀行信貸和國際信貸),利用外資。③企業積累融資模式,隨著城市基礎設施收費和價格機制改革,自籌資金占的比例越來越高。④經營資源融資模式,主要有土地出讓轉讓收入、經營無形資產收入和存量資產經營權轉讓收入。⑤外商直接投資和民間資本融資模式,雖然外商投資和民間資本開始進入城建領域,尤其隨著特許經營權轉讓以及BOT、TOT、PPP、ABS等投融資模式的使用,但是目前外商直接投資只占利用外資的17%左右,民間資本投入數量也相當有限。地方財政撥款、國內貸款和自籌資金是城市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渠道,但總體來說地方財政撥款、國內貸款在整個城建中的比例越來越小,自籌資金凸顯了其重要性;而外商投資和民間資本雖然相對較小,但其發展空間巨大。
2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中存在的問題
①投融資主體單一長期以來,由于受傳統觀念和舊的投融資體制的束縛,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的主體一直是由政府、政府的主管部門和國有企業擔任。單一的投融資主體使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融資困難,資金短缺,進而使得城市基礎設施的供給嚴重不足,遠遠落后于城市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所帶來的對基礎設施的需求。②投融資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與城市化水平的高速增長相反,長期以來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比例嚴重偏低,投資總量明顯不足,導致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與城市經濟發展極不協調。我國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總計只占GDP的3%左右(大部分時期小于3%),遠不及世行推薦比重。除了總量不足以外,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的結構也不盡合理,基礎建設投資過度依賴財政預算和銀行貸款,但其增長速度明顯趕不上基礎建設資金需求增長速度。③投融資渠道狹窄。從投資主體和投資渠道來看,目前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的總體特征為:一是政府投資占據主導作用。二是民間資本和國外資本直接投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比例較低。
3我國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模式創新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李秉仁指出,預計“十二五”期間我國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總額在7萬億元左右。發改委投資研究所王元京指出,預計“十二五”期間,國內貸款占整個投資的比重將從“十一五”的15.6%,下降到“十二五”的15%。自籌資金及其他投資資金的比例,有望從76.5%上升到77.4%。資金短缺是制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根本性矛盾。面對龐大的資金需求,財政預算支出增長遠跟不上基礎設施投資需求的增長,銀行債務融資的風險日益嚴重,通過增發國債和向國外借款的籌資空間有限。在此種情況下,只有進行投融資模式創新才能夠保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需要。
3.1引導社會資本的多樣化
在城市基礎設施及市政建設項目中,以項目資產收益特性是否有收費機制及其投資價值回報機制,將基礎設施項目區分為經營性、準經營性項目和非經營性項目,從而可以根據項目的屬性決定項目的投資主體、管理模式、權益歸屬。對于經營性項目的投資,政府在嚴格控制規劃的前提下,充分放權,鼓勵與吸納廣泛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但政府應建立嚴格的監管體系和定價調價機制,限制投資者獲取高額利潤,保障公眾的基本利益不受損害。對于帶有一定公益性的準經營項目采取公私合作的PPP模式吸引民間資本和外資,推動基礎設施建設。
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經營的特殊性,相當多的項目無法通過市場獲得投資回報,發達國家采用特定的定價方式、價格補償和以分期付款購買的方式來提升投資回報和收益率。我國應逐步建立良好的定價機制和補償制度,大力吸引民間資本和外商投資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隨著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的試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民營化也取得了巨大的發展。2003年世界上最長的跨海大橋—杭州灣跨海大橋項目開工,項目計劃總投資108億元,其中民間資本占了50.26%,由寧波海通集團、方太廚具等17家民營企業分別組成5家股東參與項目。在單個民企難以承擔項目時,民間財團彰顯出強勁的實力。從民間資本來看,我國的儲蓄率一直保持在40%以上,遠遠高于西方發達國家。2008年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年底余額一舉突破20萬億元,達21.79萬億元。加之近年來,政府取消了多項對私營企業歧視性信貸政策,為私營企業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打開了融資通道。通過公私合作,政府可利用私營企業的運營效率和競爭壓力,提高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生產效率和技術效率,還可以利用私營企業的閑置資金,這樣就解決了政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的資金短缺問題。同時,政府利用合同規范中的公共福利目標,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3.2靈活配置資源的新型項目融資形式
①利用資本市場。第一,股票融資。通過對市政公用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革、將優質的市政基礎設施資產注入其中,然后通過發行股票上市實現資產的證券化,籌集建設資金的方式。該種模式不僅可以使市政公用企業在市場上直接獲得融資,而且還將完善市政公用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最終實現提高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與管理的效率。第二,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未來現金流的資產收集起來,通過結構性重組,將其轉變成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據以融通資金的過程。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進行,亟需建立一個統一的法律框架,完善資產證券化的基礎建設;擴展基礎資產的范圍,打破銀行間市場與證券交易所市場的分割狀態成為促進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重要措施。
②項目融資。同時政府還可以積極的開展項目融資,如BOT模式、TOT模式、PPP模式、BT模式、ABS模式,通過采用新的投融資模式,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尤其是民營企業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有利于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盤活存量基礎設施資產,減輕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和降低政府負債,并且能給項目帶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
在發展項目融資過程中不能簡單的套用某種投融資模式,要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為項目制定出合適的投融資模式;在為項目設計投融資模式時,不一定就只采用單一的投資模式,我們可以將多種投融資模式相結合,以達到互相協調。
4結語
城市基礎設施的巨大需求對投融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為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模式創新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只有通過投融資模式創新,逐步建立城市基礎設施領域的多元化、多層次投融資體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領域長期以來的投資不足、渠道單一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