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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積聚動因分析
關于金融積聚的動因,金融聚集理論和規模經濟理論從微觀角度較好地解釋了金融積聚的現象。
金德爾伯格(Kindleberger,1974)認為金融中心的集聚效益主要體現在跨地區支付效率和金融資源跨地區配置效率的提高。Davis(1990)通過對金融服務業領域的調查發現,在大都市區域里,各種規模的金融服務產業都傾向形成集聚。Gehrig(1998)根據證券的流動性及其信息敏感程度研究金融活動,認為無論對信息是否敏感的金融交易,都可能集中在信息集中與交流充分的中心地區,從而形成金融產業積聚。
規模經濟理論主要針對金融活動的外部經濟解釋金融聚集現象。韓國學者Pak(1989)認為跨國銀行為了降低成本會采取擴大經營規模的戰略,在不同的國際金融中心設立分行,將銀行服務的成本分散到全球金融業務。當某一地區跨國銀行的數量增多、規模增大時,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國際銀行中心便形成。我國學者潘英麗(2002)、馮德連、葛文靜(2004)均認為金融中心的建立可以形成外部規模經濟,例如,行業內銀行之間的協作;金融機構之間共享基礎設施;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鄰近;信息溝通的快捷、市場流動性提高、投資成本和風險降低等等。
隨著經濟、金融全球化和信息化的發展,國內的金融機構地域集中現象風起云涌。例如,北京云集了國內所有的宏觀調控部門和監管部門;上海已成為國內最大的證券、保險和外匯交易市場及最大的住房抵押市場;深圳通過引進外資金融機構,積極發展股份制銀行、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和保險公司,迅速發展成為珠三角洲地區金融企業的集聚地。金融積聚以良好的經濟基礎為后盾,同時,通過集聚效應、規模效應的發揮,對區域經濟的發展產生著深刻的影響。
二、區域金融政策傾斜的理論基礎
區域金融政策傾斜是政府采用宏觀干預的方法,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制定的支持區域經濟發展的區域金融政策。國內外各類經濟增長理論、金融約束論及國內學者對國內區域金融創新的研究為金融政策傾斜提供了理論支持。
經濟增長理論認為區域金融的發展所帶來的資本的形成與產出能力給區域經濟發展形成了推動作用。近年來,許多國內學者將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理論研究框架應用到省區層面上,如陳瑩(2002)、黃湘雄(2004)、曹廷求(2006)分別對江蘇省、廣東省、山東省的區域金融發展狀況做了實證研究,都認為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有積極作用。
金融約束論認為,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在金融市場化過程中要通過一定程度的金融約束來達到金融深化的目標,政府通過制定存貸款利率限制、市場準入限制、資本市場運作機制和穩定的宏觀政策等一整套區域金融政策為金融部門和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使得它們采取有社會效益的行為,彌補地區內發展不平衡及市場本身的缺陷,實現金融發展,促進經濟增長。
國內區域金融創新的研究表明,時空性、層次性、吸引與輻射性和環境差異性共同表現為區域金融的屬性。唐旭博士在《貨幣資金流動與區域經濟發展》(1999)中指出經濟計劃體制的轉型直接導致了區域資金流動的加大,在了解國內資金分布和流動規律的基礎上,制定差別政策,顯得日益重要。殷得生和肖順喜在《體制轉軌中的區域金融研究》中運用實證的方法研究了我國東西部區域金融的差距,運用交換和分工等原理,提出中國區域金融協調發展的一些措施。
北部灣經濟區處于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兩廊一圈等多層次發展區域的交匯處,區位優勢和未來巨大的市場容量是吸引金融積聚的根本因素,也是金融政策傾斜的經濟基礎。在經濟發展初期,如何通過金融政策傾斜加速金融機構聚集是當前研究的重點。
(一)金融機構設置傾斜
1、建立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蔣升湧(2007)主持的課題“建立北部灣銀行問題研究”中提出,參照徽商銀行模式對廣西現有城市商業銀行進行兼并重組,在其基礎上組建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北部灣銀行。作為區域性股份制銀行,北部灣銀行的業務發展方向應以支持環北部灣經濟圈特別是北部灣三市社會發展與經濟開發為主要目標,其信貸資金的投向重點應是北部灣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和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及其他有利于北部灣地區經濟發展的建設項目,此外,就是積極支持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發展。北部灣銀行應重點吸收境外、東部資金,在成熟時,應將業務和分支機構延伸至國外特別是東盟國家,使之成為一家國際性銀行。北部灣銀行的資本金來源盡可能多元化,多元化體現在行業、地域(包括境內外)、所有制成分(包括自然人)等方面,多元化的好處是分散風險、保障資本金的長效穩定,并且可以發揮地緣優勢,為今后引資多元化奠定基礎。資本金可以采取階段性擴充辦法,在建設初期可以考慮只吸收境內資金,后期引入境外戰略投資者。針對北部灣經濟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北部灣銀行應該承擔起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提供融資或擔保的責任,通過爭取國家給予類似渤海銀行的新業務試辦權,例如開辦股權抵押貸款,一方面避免與其他銀行業務同質化,同時也為其他金融機構創造市場機會,彼此形成合作關系,以利于資本聚集,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2、有差別地構建多層次、多種類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區域金融的可持續發展必須依托完整的金融產業鏈,種類齊全的金融機構可以創造市場機會和分散市場風險。因此,必須發展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擔保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在內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場主體結構。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約束較少,可以通過專業投資方式改變社會資金結構,將社會閑置資金引向資金需求最為迫切的企業或項目。當前,可以考慮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組建多種類型的擔保公司,以適應小企業抵押貸款的靈活性需要,改造某些準金融機構為信貸機構,加快步伐構筑中小企業融資平臺。通過財政補助等手段補充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金,對這些企業實行有區別的稅收政策,促進其較快發展,更好地實現高效的資金配置。
(二)金融業務管理傾斜
1、根據區域產業優先發展目錄,制定區域金融支持政策。根據規劃,廣西將集中力量優先發展壯大食品、有色金屬、汽車、石油化工、冶金、機械、電力等七大產業,同時積極發展農產品加工、高新技術、林漿紙、水泥建材、現代中藥、海洋等產業。對資金投向廣西上述產業的廣西境內的金融機構在稅收、財政補貼等予以優惠,同時,允許貸款利率適當浮動。
2、實行差異化的信貸管理政策。根據金融服務與產業的原則,通過降低存款準備金比例、放寬利率浮動等措施促進資金及金融機構向北部灣經濟區聚集。對于廣西境內的金融機構允許其以低于全國規定的存款準備金比例開展業務,這樣有助于該區域的金融機構以較低的成本吸納來自全國的資金,促進資金向廣西及北部灣經濟區的重點產業流動。同時,可以將北部灣經濟區列為利率市場化的改革試點區域,允許本地區的金融機構根據市場需求適當調整存貸利率,或者對本地區以外的金融機構向北部灣經濟區的貸款提供利差補貼及地方政府擔保,以保障重點產業的資金來源。
3、增加政策性銀行對北部灣經濟區的資金投入。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已經上升為國家規劃層次,在金融政策及資金層面應盡早落實。因此在資金額度分配方面,跳出西部大開發的限制,從北部灣經濟區處于多層次發展戰略交匯點考慮,設立專項發展基金或者增加原來的額度,根據北部灣經濟區的產業發展規劃,為重點產業提供長期資金支持。同時,對政策性銀行貸放的專項資金所需的配套資金實行差異化待遇,例如,對來自北部灣經濟區及廣西本土金融機構的部分實行國家財政補貼利差及地方政府擔保的雙重優惠政策,帶動商業金融機構資金流向北部灣經濟區。
四、金融政策傾斜應注意的問題
金融政策傾斜帶有明顯的政府干預色彩,對于金融產業基礎薄弱的地區經濟起步有著刺激作用。但是,政策傾斜往往以犧牲國家或地方財政為代價,并有可能導致該地區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進展緩慢,因此,金融政策傾斜應該考慮時效性,防止微觀企業對國家財政的過分依賴。并且,金融機構積聚、資本流動最終取決于市場因素。因此,金融傾斜政策應著眼于完善市場經濟基礎設施、為微觀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創造有利于金融產業積聚的金融生態環境,使北部灣經濟區成為金融機構云集、資金流動活躍的熱土。
摘要:創建北部灣區域金融中心必須依靠區域金融政策傾斜才可能促進金融積聚。區域金融政策傾斜是政府采用宏觀干預的方法,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制定的支持區域經濟發展的區域金融政策。國內外各類經濟增長理論、金融約束論及國內學者對國內區域金融創新的研究為金融政策傾斜提供了理論支持。針對金融聚集動因,文章提出了從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管理兩方面進行傾斜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金融積聚;政策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