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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業發展的地位:大林業思想
“有森林才有水利,有水利才有農田。”②可見,在梁希先生的論述中,顯然林業是不包含在農業之內的。梁希先生的論述啟發我們反思流行的觀點。事實上,林業相對于農業更具基礎性地位,是農業、牧業、副業和漁業的支撐,沒有林業,農業、牧業、副業和漁業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反過來,林業倒不需要農業、牧業、副業和漁業支撐。觀念不僅僅是觀念,它可以轉化為一種社會秩序。“大農業思想”生成了一系列不利于林業發展的話語和秩序。這里我們用后現代思想家福柯的觀點來分析這個問題。福柯曾經提出一個著名的觀點:“不是你在說話,而是話在說你。”福柯的這句話是用來揭示現代人如何生成為現代人背后的觀念話語背景的,其中蘊含的道理非常深刻,對于我們認識話語和行動之間的關系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福柯的觀點非常深奧難懂,當用其分析一件具體事情時,其中道理就一目了然,并且能夠使我們洞察事態背后的復雜關聯。在大農業思想的影響下,形成了諸多對林業不利的話語,并且固化成一種社會秩序。比如中央一號文件每年強調農業的重要性,林業附帶其中;林業與旅游業并列,其部分價值轉移到旅游業,林業部門栽樹旅游部門收錢;林業管理部門級別地位相對低于農業管理部門級別地位。與此同時,還形成了林業學科在知識體系中的不利地位:綜合大學很少開設林學,林學在農業院校中相對弱勢,學部歸屬于農學部等。
當然,我們不能把這些社會秩序的成因完全歸結于大農業思想,也要看到其中有社會歷史背景和產業之間內在關系的影響,但毫無疑問,大農業思想對于這種秩序的形成產生了重要的影響。而當這種秩序形成以后,任何一種在此種秩序中的努力對于林業擺脫現有處境都是非常困難的。因而,我們需要借生態文明建設之機,立意“森林是人類家園”闡釋林業對于人類社會發展的地位,重構林業話語,改善固化的秩序,為林業發展爭取更大的空間。
二、林業發展的取向:生態林業思想
從前述可見,林業在各種產業中具有基礎性地位,其功能自然是多方面的。這里又產生出關于林業發展的第二個重大問題:我們發展林業的目的和取向是什么?即“林業為何”的問題。在社會發展與自然環境演化的不同階段林業發展應該有不同取向,林業發展取向問題需要我們隨著環境變化而不斷思考并作出合理判斷。無論是建國前還是建國后,很長一段時間我國林業發展的取向主要是木材生產為主,梁希先生正是生活在那個時代。但即便在當時的認識條件下,梁希先生對林業的發展還是有不同于凡俗的看法(我們稱之為“生態林業思想”)。梁希先生的“生態林業思想”在其著述中的體現比比皆是,如“森林不僅是觀瞻問題,而且是國民經濟問題,并且是國土保安問題”;“造林就是保持水土的最有效而且最經濟的辦法”;“發展林業,不僅可以滿足國家建設和城鄉人民生產生活上對木材和林副產品的需要,同時還能減輕自然災害,保證農業豐收,美化環境,增進人民身體健康”;“森林是創造自己環境的樹木整體。也可以說,森林是森林本身和它的環境的統一體。正因為森林與它的環境起著相互作用,所以它對于水、旱、風、沙有相當的控制能力”①。即便梁希先生具有“生態林業”的思想,甚至當時有一些學者提出過“林業萬能論”,但囿于當時的國情,以生態為取向的林業建設未能實現。因為當時最需要解決的是百姓的溫飽問題。1956年,聽說林業部門每年給國家上繳利潤5億~6億元人民幣,高興地說:“林業真是一個大事業,每年給國家創造這么多的財富,你們可得好好辦哪!”重視林業的經濟功能,這是無可厚非的,因為作為第一代國家領導人,他當時需要解決的是人民的衣食住行問題,但也可以由此窺見當時發展生態林業之不可能。
我國林業由木材生產為主到生態建設為主經歷了一個艱難的轉向過程。黃河水患和長江水災頻發、生態危機的日益嚴峻等現狀,終于引發對林業功能取向的重新思考。200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確立:“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可持續發展道路。”2009年6月23日,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中央林業工作會議指出:“林業在生態建設中具有首要地位。”2013年前后,時任中國林業科學院院長江澤慧主持的《中國可持續發展林業戰略研究》提出本世紀上半葉中國林業發展的戰略思想:確立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可持續發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為主體的國土生態安全體系,建設山川秀美的生態文明社會。至此明確了生態林業的戰略地位:生態文明建設中林業占首要地位,林業發展以生態建設為主。生態林業的戰略提出了,其中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深入思考和研究。我們不妨據此把思考林業發展取向的范圍定為:保障生態安全、加強生態建設、擴展生態空間、提供生態文化。配合生態林業建設戰略,國家出臺了系列措施,包括生態補償、生態服務價值核算、生態功能區、生態紅線等,這對于生態林業建設無疑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這也是我們林業院校師生應該重點關注的課題。
三、林業發展的動力:全民林業思想
“林業發展的動力來自于哪里”,這也是林業發展觀的重要內容。與從民生視角看待林業地位相一致,梁希先生認為林業發展需要全民的動員。他提出“各級政府的正確領導與負責干部的重視”、“干部的具體領導和英模的帶頭作用”、“群眾積極的行動”、“組織群眾合作造林”、“軍隊造林是一支不容忽視的力量”、“培養英模”以及“重視婦女兒童力量”①,主張在林業發展中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林業工作中貫徹群眾路線,我們稱之為“全民林業”思想。調動群眾造林、護林的積極性,有利于林業的發展和繁榮。眾所周知,1958年以后的林業產權向著國有化和集體化的方向發展,林場收歸國有或集體所有。這種運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林業的專業化,但也存在群眾積極性不足的問題。經過幾十年的集體化運作,集體林業出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人的積極性不能充分發揮,導致林業發展的動力不足。因而到了當代,我國又開始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給予群眾一定的自主性,群眾可以從林業經營中獲取一定利益,充分調動了社會的活力發展林業,這與梁希先生當年提出的全民林業思想是吻合的。上述為梁希先生林業發展觀中的部分觀點,難以做到全面系統,只能管中窺豹。即便如此,這些觀點仍然透視出梁希先生對林業發展認識的高瞻遠矚。梁希先生的林業發展思想非常值得我們更加深入地研究。
作者:劉海龍單位:南京林業大學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