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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眼服務團”特色
2009年1月,《法眼》欄目聯合公安、檢察院、法院、教育局、熱心企業、各大律師事務所等社會力量成立了公益法律服務團隊———“法眼服務團”。“法眼服務團”秉持“做福州人身邊的法律顧問”的宗旨,選取新聞線索中具有代表性的事件,以記者和服務團成員幫忙的形式,向當事人提供法律上的幫助,并力爭促成事情的解決。當然,整個事件的過程最終也會以新聞專題的形式呈現給觀眾。另外,為了擴大影響力、更好地服務大眾,“法眼服務團”還不斷舉行“進社區”、“進鄉村”、“進海島”、“進學校”等系列公益法制服務活動。
二、點面結合的法制服務
作為生活中與我們息息相關的保障體系,法律為我們提供了和諧進步的社會環境。利用電視傳媒手段,通過一系列法制節目,向廣大群眾普及法律知識,這是為我們所熟知的一種普法手段,但這一作法說教味濃,服務意識不強。在新時代下將定位指向科學、實用的法制節目,其要求不僅能夠通過節目宣傳法律,更應該切實地為公眾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法眼服務團”就是貫徹這一服務理念,由點到面,創新實踐,通過各種形式為群眾普及法律知識和提供法律服務。
(一)以點為范,全程介入個體事件
電視媒體的服務對象,往小的看是一個個的個體,往大的說,就是由每個個體組成的群體。那如何服務好每個個體呢?《法眼》欄目曾經就接到這樣一個法制熱線,當事人張楓(化名)告訴記者,他今年已經19歲了,但卻沒有戶口,更不用說身份證了。問其原因,張楓告訴記者,他幼年喪父,其父母是未婚時生下他,相關手續不全,致使他一直沒辦法立戶口。小時候讀書就需要開各種證明才能寄讀,長大后,沒有戶口更是辦不了身份證,致使其無法像正常年輕人那樣辦證件找工作,這黑戶的身份困擾了張楓19年,多方求助卻一直無法解決,給其生活帶來巨大的不便。張楓求助《法眼》欄目組后,“法眼服務團”立即啟動援助行動,把張楓相關情況向當地派出所反饋后,得知像張楓這種情況要辦理落戶手續,不僅要張楓所屬街道辦事處出具相關證明,還要證明張楓與其母親是母子關系。這兩個看似簡單的條件,卻難住了張楓一家人19年。在了解了辦戶口所需條件后,“法眼服務團”全程介入,帶著張楓在各個職能部門間奔走,并發揮電視媒體的作用,為張楓尋找相關證人,從街道辦事處幫張楓開出所需相關證明,還發動社會力量,找到熱心司法鑒定所,免費為張楓母子進行親子鑒定,經過幾天的奔走,辦齊了所需手續后,最終當地派出所為張楓立了戶口,張楓終于有了自己的身份。困擾張楓一家人19年的難題,在“法眼服務團”的介入下,幾天時間就得以解決。有人曾經對電視法制節目的社會作用做了如下闡述:“電視法制節目一方面通過對社會問題的披露以及評析批判,監督社會法制現狀,擔負著監督各級政府、司法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法情況的社會責任;另一方面還滿足了公眾輿論需求,表達公眾對被監督對象的意見,并往往直接促進了個案的處理,使得民眾的實際問題得到解決。”不否認張楓的事情很快得以解決,這與電視媒體的輿論監督有著某種關系,但我們認為更多的原因是“法眼服務團”介入得法,利用集體的智慧和力量,把個人眼中的大事難事,化為小事易事,最終成功解決。同時,要強調的是,張楓事件的成功解決,在電視媒體播出宣傳后,也為同類事件提供了一個范例模版,讓更多的人受益。我們不能小覷“點”的作用,張楓的遭遇是一個個體事件,就好比一個點,把這個點的問題解決好,其解決過程就是一個很好的范例。而這個范例通過電視媒體的傳播,將對受眾的認知和判斷起著積極作用。“法眼服務團”在日常采訪活動中,對于個體事件介入與服務是多方面的,不僅有上門為市民回答法律疑難問題,幫助協調解決;還有幫助受傷員工討回工傷賠償,協助農民工討薪,全程介入一些業主產權證“難產”問題,督促開發商及時為業主辦理產權證。“法眼服務團”全方位地介入群眾的生活,真正使欄目貼近群眾生活需要。另外,根據“法眼服務團”工作實例制作的法制電視專題,也為廣大群眾提供了解決實際問題的模版,例如“討薪模式”、“產權證督辦范例”等新經驗,這些典范的產生,不僅豐富了群眾的法律認知,也為群眾維權實踐提供了可行的范例和經驗。
(二)以面為基,普法活動廣泛輻射
對于群眾的各種法律需求,“法眼服務團”有面向個體的專門的法制服務,幫他們維護自己正當的權益,就如上文所述的典范作用。那在面的方向,就是要增加基礎數,擴大受眾面,形成輻射帶。而常規的電視節目普法宣傳,由于收視群體的相對固定性使得拓展乏力,因此還不能滿足這方面的需求。策劃和組織各種普法活動,是一個很好的補充手段。其實,媒體與受眾之間,還是存在著距離感,而有針對性地開展各式各樣的現場活動,可以拉近媒體與受眾之間距離,促進媒體有效地參與社會管理,讓媒體的宣傳功能得到充分地擴展和延伸。而“法眼服務團”的“進社區”、“進鄉村”等受眾面廣的普法活動,就是頗具創新的事例。從2009年開始,每年的重陽節,“法眼服務團”都會與王莊菊園老人會合作,舉辦“送法進社區開心過重陽”活動。據社區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社區居民對家庭矛盾、遺囑繼承、財產等法律問題很關注。于是“法眼服務團”就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法律咨詢服務活動。在活動現場,“法眼服務團”成員們結合執業過程中遇到的婚姻家庭財產實際問題,以案說法,詳細講解了居民關心的夫妻共同財產、貸款買房、法定繼承順序及如何立遺囑等多方面內容。另外,還邀請了司法局、律師所、鑒定所等相關人員到現場接受咨詢解惑,一場活動就為60多人次的社區居民提供了法律咨詢服務。對于一些典型的有新聞價值的問題,“法眼服務團”還會及時介入,幫忙協調。至今《法眼》已連續四年到菊園社區舉辦普法活動,亦得到社區居民的認可和積極反響。而類似王莊社區這樣的普法模式,《法眼》也在其它社區展開。與“進社區”相似,“進鄉村”也是“法眼服務團”普法活動的重點。當然,社區與鄉村,雖是兩個同級別的社會基層單元,但由于本身存在生活和文化形態差上的差異性,其法制訴求也會有所不同。“法眼服務團”也針對鄉村特色展開法制服務。在鄉村,“法眼服務團”一般會聯系當地村委會集中問題提供法律服務。老人贍養問題、土地承包流轉相關政策、新農村醫療合作保險和養老保險政策、留守兒童撫養和教育問題,這些都是村民們關注的重點。對于村民的問題,“法眼服務團”的專業人士都會細心解答,必要時還會提供法律援助。為廣大基層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是“法眼服務團”普法活動的最主要的形式,占整個普法活動量的80%左右。當然“,法眼服務團”對于一些特殊群體也從未忽略。如“3•8婦女節”,《法眼》除了開展常規維護婦女權益活動外,還開展了“‘法眼服務團’走進女子監獄”的活動,帶領心理咨詢師和律師,為監獄內近100名女子服刑人員提供心理咨詢和法律援助,對于服刑人員的心理問題和法律訴求,現場能解決的就現場解決,不能解決的,“法眼服務團”也會詳細記錄,整理匯總后,形成建議和意見交給監獄管理部門,協助他們更好地開展工作。另外,在活動中,“法眼服務團”也會調查總結女性犯罪的成因及主要因素,這些調查的結果,也用于指導《法眼》的日常報道實踐。“法眼服務團”的普法活動,有主有次、層次分明,既關注主流群體,也不忽視特殊人群。無論是人流密集的公園與商場,還是地處偏遠的城鎮和鄉村,都有“法眼服務團”的普法足跡,使得受眾群體和層面都有所拓展。“法眼服務團”成立至今已舉辦了50余場的公益普法活動,為群眾提供義務的法律服務及援助,直接受益人近五萬,輻射帶動人群更是龐大,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和良好的社會反響。
三、功能豐富的普法方式
當然,“法眼服務團”除加強對個體的法制服務和“進社區”、“進鄉村”等方面的法制宣傳服務外,也在普法實踐中求新求變,提升自己普法方法和手段。在平時《法眼》節目的報道中,我們發現青少年的犯罪率居高不下,以《法眼》2009年3月到2010年3月節目中的刑事案件為例,犯罪嫌疑人中約有60%是18歲以下的青少年。究其原因,家庭教育的缺失、法律知識的匱乏、過早地輟學,還有不良玩伴的影響,都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法律不僅要打擊犯罪,其更重要的功能應該是預防犯罪。如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這是一個社會大課題,也是法治社會努力的方向。《法眼》欄目作為普法宣傳戰線的重要一分子,這些年也一直在這一方面進行嘗試。從娃娃抓起,加強校園普法,這是《法眼》欄目普法宣傳工作的重點之一,但如何普法才最適合,要如何實施才會達到最佳效果,這同樣也是“法眼服務團”隨著實踐求新求變的一項核心內容。
(一)聯合社會力量做深校園普法
校園普法,是媒體法制宣傳常用的一個手段,但在特定的情形下,也時常淪為應時應景的宣傳報道手段,形式往往大于內容,影響力可想而知。“媒體要使舉辦的社會公益活動產生持久的影響力,活動本身必須具備可持續性”。[4]于2009年5月份開始的“愛心接力普法入校”活動,是一個針對校園學生的大型連續性的普法活動。為做好這一活動,提升其影響力和可持續性,《法眼》欄目在“法眼服務團”的基礎上,組建“法眼講師團”作為其功能的延續和升級,“法眼講師團”的成員中有法庭的庭長、派出所的所長、未成年管教所的教導員、知名律師和法制節目資深主持人等近30名講師。“法眼講師團”組建完成后,《法眼》聯合福州市教育局和福州司法局,根據地域性和各學校的代表性,在全市中小學中抽取相應學校作為代表,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從2009年5月到2013年5月,《法眼》共為60多所學校做過普法宣傳講座,“法眼講師團”的講座不是干癟癟的做報告,而是利用多媒體環境,用淺顯易懂的語言和圖文影音并茂的方式,闡述法理人情,并在現場積極與學生進行互動,用寓教于樂的形式,以發生在身邊真實的案例進行模擬,教育警醒同學們,讓他們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力量。當然,講座只是入校普法的最初級模式。媒體自身的優勢我們也要好好利用,在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時,新聞報道也緊跟其上,《法眼》欄目派出業務能力強的記者組,對“法眼講師團”的講課現場進行全程拍攝,精編成別具特色的法制電視節目,一邊在《法眼》節目中播出,一邊把視頻材料分發給各中小學,讓學校組織觀看,多管齊下,讓活動與報道互為映襯,形成合力,擴大入校普法的影響力。
(二)合理調配資源豐富活動內涵
“新聞媒體作為活動的核心,需整合相關的社會資源,拓展服務領域,加大服務力度,提升活動品質與品位”。“法眼講師團”的入校普法活動,不僅僅局限于普法活動本身,而是盡量利用“活動”這個載體,拓展服務領域,使“活動”承載更多的意義與價值。因此,在法眼講師團“愛心接力普法入校”這一活動的過程中,還附帶了一個任務,就是為八縣市貧困山區學校捐建“法制圖書園地”。帶著這個使命,“法眼講師團”到各個學校進行普法宣講的過程中,也號召各師生們把自己的多余的書籍捐獻出來,這一倡議,得到大家的熱情響應,在入校普法活動中,《法眼》共募捐到各類圖書30000多冊。我們同時還在電視節目中號召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的捐贈,在大型圖書城等地方設立捐贈點,這些舉措,也得到不少愛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一些企業為這一活動送來數量可觀的文具、書柜等物品,還有許多愛心人士仍在不斷地為這個活動送上自己的一片心意,目前圖書的種類和數量還在進一步增加當中。可以說,這些舉措,讓“愛心接力普法入校”活動的內涵變得不簡單,愛心更加豐富。在整合利用社會閑散資源,最終把愛心匯集一處后,“法眼講師團”也分赴各個山區貧困小學,為他們送去社會的關懷。目前,已為十多所山區小學建立了法制圖書園地。一個故事,有時就可改變一個人;一本書,也可能改變一個人的命運。“法眼講師團”的入校普法活動,就像在四處播灑法律的種子,用實實在在的行動,來影響每一個同學,讓“法治”這一最質樸的概念,在大家心中生根發芽。
四、結語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需求在改變,法制電視節目的普法活動,也要不拘泥于桎梏,要善于點面結合,深化活動內涵,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學會整合與調配,讓涓涓細流匯為奔騰之水,起到服務群眾,造福群眾的真善目的。
本文作者:游金標單位:福州廣播電視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