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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技論壇雜志》2015年第十期
1引言
法國著名作家福樓拜曾智慧地指出:文化和科技,在山腳下分手,在山頂上會合。縱觀人類文化發展的歷史長河,每次大的文化變革都和科技進步密不可分。近年來,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創造出了數字文化,形成了嶄新的第三種文化形態。文化與科技的發展相互作用、相輔相成,帶來了雙輪驅動效應。科技的發展日益深入而廣泛地融入文化領域,使得文化產品的科技含量越來越高,傳統文化產業得以改造升級,新興文化產業業態得以顯現。文化領域的科技創新拓寬和延伸了文化產業的發展道路。十八大報告曾強調,促進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科技創新為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帶來了不竭動力。加強文化與科技融合,是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和“文化強國”戰略的重要舉措,是提高文化發展科技含量、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題中應有之義[1]。2012年,科技部、財政部等多個部門聯合出臺了《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標志著中國把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意融合提升為國家戰略。
2文化與科技融合的內涵及意義
文化與科技融合就是通過將各類文化元素、內容、形式和服務,與科學技術的原理、理論、方法和手段的有機結合,提升有關產品的價值與品質,形成新的內容、形式、功能與服務的創新過程。文化和科技融合既是目的也是手段[2],其本質是產業的融合,文化元素和科技創新有機融合,形成新的產業,創造新的價值。文化與科技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文化為科技提供創新的源泉,科技為文化發展提出創新的動力和支撐(見圖1)。文化與科技融合的意義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全球發展格局正在經歷新一輪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文化與科技融于一體對于促進經濟發展、增強民族文化競爭力、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二,科技與文化的融合對文化內容、文化載體、傳播手段、創作方式、生產模式等具有積極影響和創新支持,推動現代科技推動傳統文化設施設備升級換代,文化與科技融合將加速中國從“制造大國”向“創造大國”轉型的進程[3]。三,文化與科技的融合廣度與融合深度迅速推進,為文化創新驅動力提供了隱性社會倒逼機制,使得新興文化業態應運而生,極大地豐富了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空間和參與方式[4]。當今的文化科技已經出現了許多新的載體,諸如三網合一、多功能電子閱讀器、3D電影、高清數字電視、數字出版、動漫游戲等等。
3國內文化科技融合政策分析
3.1國家出臺一系列政策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合國家高度重視文化與科技的融合發展,自2012年以來提出了相應的舉措促進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見表1。另外在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在保障措施中提出:建立跨部門、跨地方協調工作機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部際聯席會議機制(整合了科技部、、發改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家文物局、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等部門[6]),具體負責指導推動工程實施等有關重大政策制定等工作。早在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就指出,要推進文化創新,增強文化發展活力。要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開發利用民族文化豐厚資源;運用高新技術創新文化生產方式,培育新的文化業態,加快構建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文化傳播體系[7]。2012年2月,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提出,要發揮文化和科技相互促進的作用,深入實施科技帶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支持產學研戰略聯盟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既要加強對傳統文化產業的技術改造,也要加快推進新興文化產業發展。同年5月,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提出: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合。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拓寬文化傳播渠道,豐富文化表現形式。以科技創新為動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的提供方式和內容。實施文化與科技融合促進工程,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推廣一批高新技術成果,提升文化行業技術與裝備水平。推動傳統藝術與現代技術相互融合,加速改造提升傳統文化業態,發展新興文化業態。完善文化科技支撐體系。加大文化信息資源整合力度,提高文化系統信息化水平。2012年6月,由科技部會同、財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等12個部門聯合制定的《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提出圍繞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大科技需求,深入實施科技帶動戰略,此舉標志著中國的文化科技創新工程正式啟動。同年9月,《文化部“十二五”文化科技發展規劃》指出要發揮與增強文化和科技的相互促進作用,實施科技帶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2013年初,《文化部“十二五”時期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實施綱要》提出要“促進公共文化領域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強化公共文化服務的技術支撐,大力推進數字文化建設,將計算機技術、數字技術、網絡技術、移動通訊技術等應用于公共文化服務,創新文化表現形式,豐富服務內容,拓寬服務渠道”。2014年3月,國務院相繼《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分別提出:要“加強科技與文化的結合,促進創意和設計產品服務的生產、交易和成果轉化,創造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新產品,實現文化價值與實用價值的有機統一”。要“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增加對文化出口產品和服務的研發投入,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支持文化企業積極利用國際先進技術,提升消化、吸收和再創新能力”。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這說明中央高度重視推進文化與科技融合工作,始終把文化科技創新作為文化改革發展的重要內容。同時中央和各地各有關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了稅收、金融、土地、工商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建立配套的政策支撐體系,研究出臺了一批更有針對性、更具含金量的扶持政策,形成有利于文化與科技融合的良好政策環境[7]。
3.2各地紛紛出臺政策促進文化科技融合發展在市場導向、現實需求、黨中央高度重視及國家政策支持等力量的強力推動下,全國各地也紛紛掀起了一場文化科技融合熱潮。中國部分省市也出臺了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合相關的政策。北京把實現科技創新、文化創新“雙輪驅動”作為實現首都功能定位的重大戰略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抓手。并制定了《關于實施“雙輪驅動”戰略加快推進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的意見》和《北京市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等政策意見[8]。上海為了促進文化與科技的融合發展,出臺了《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行動計劃(2012—2015)》。行動計劃提出:一要發揮科技的引領支撐作用,推動文化和科技跨行業、跨部門滲透融合,通過創新鏈拓展產業鏈,不斷改造傳統業態,催生新興業態。二要堅持聯動推進。依托與、科技部等國家部委的部市合作機制,發揮市級層面文化科技融合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形成推進上海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的合力。三要堅持應用導向,以應用為驅動、市場為牽引,實現科技創新與文化發展的有機結合[9]。杭州市相繼出臺了《關于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若干政策意見》及配套措施———《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園區認定管理辦法》、《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公共服務平臺認定管理辦法》等管理辦法,加快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創意經濟。三個管理辦法均從認定對象、認定條件、認定程序和監督管理四個方面分別對示范園區、企業和公共服務平臺提出了管理措施。武漢市《關于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加快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的意見》指出,要用現代科技引領文化產業提升和文化事業進步,彰顯歷史文化名城新魅力,努力建設文化強市。提出了多項配套政策:一是加大財政投入———設立文化和科技融合專項資金,5年投入60億元用以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二是落實稅收優惠;三是完善土地供給;四是健全融資體系,設立市文化科技創新投資基金,對重點領域的科技型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五是加強孵化體系建設;六是完善創新服務體系;七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八是加強人才培養引進[10]。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七大工程促進文化科技融合發展,并為工程的實施提供土地供給、稅收優惠、金融支持、工商注冊、人才激勵等方面的保障。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工程,探索集群式發展、創新鏈和產業鏈互動結合的新模式,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文化科技領軍企業;文化科技創新服務工程,發展壯大文化產權交易、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打造文化科技成果供需對接平臺,架設技術與市場、技術與企業的橋梁和紐帶;此外還有文化科技企業培育工程、文化內容數字化工程、現代傳播體系建設工程、培育和做強文化市場主體工程和文化科技人才培育工程[11]。湖南省建立了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聯席會議制度,把文化與科技融合著重發展的產業鏈之一,加大對文化科技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培育力度,實施了文化與科技融合產業新的重大專項(首個專項為文化與科技融合移動互聯網產業重大專項,未來將繼續設立新的專項),并把文化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作為重要抓手。近年來,安徽省致力于把打造充滿活力的文化強省作為發展目標之一。2012年,安徽省了《關于加快推進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推出政策組合拳助推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建立了文化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資金支持和鼓勵政策,此外還在人才激勵、稅收優惠、土地供給等方面給予保障。3.3國家與地方政策總體分析從時間來看,2012年以后,國家和地方動作頻繁,出臺了一系列與文化科技發展相關的政策,國家政策尤以2012年和2014年最為密集,地方則緊跟國家的步伐。相對而言,江蘇省快人一步,早在2011年就出臺了《關于加強文化科技創新的意見》。安徽省的《關于加快推進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也比《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早兩個月出臺。從政策內容來看,主要可以分為三類:一是推動文化科技發展的規劃、實施意見等專項政策,如《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文化部“十二五”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上海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行動計劃(2012—2015)》、《深圳關于促進文化與科技融合的若干措施》、《天津市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等;二是促進文化與科技融合的配套政策,如《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園區、示范企業、示范公共服務平臺認定管理辦法》、《福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規劃》、《武漢國家級文化與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實施方案(2012—2015年)》等;三是把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合作為發展重點之一的各項相關政策,如《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文化部“十二五”時期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實施綱要》、《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意見》、《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八條措施》、《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本市對外文化貿易的實施意見》等。其中,促進文化科技融合的專項政策占27%,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的配套政策僅占12%,而把文化科技融合作為其中發展重點的相關政策占到61%。如果說專項政策是對文化科技融合的宏觀指導,配套政策則從企業、平臺、園區、基地建設等方面對文化科技發展從微觀層面進行促進,是文化科技融合的重要抓手,與其他政策相比,配套政策顯得不足。從具體措施來看,主要圍繞發揮與增強文化和科技的相互促進作用,實施科技帶動戰略,一是推進文化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加強文化領域戰略性前沿技術前瞻布局,突破一批共性關鍵技術;二是利用科技的支撐、引擎和引領作用,促進傳統文化產業的調整和優化,推動新興文化產業的培育和發展;三是優化文化科技創新發展的環境;四是推動示范基地建設,發揮其在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方面的載體作用;此外,還有培育文化和科技融合型領軍企業,培養文化科技復合型人才等。
4總結與建議
創新是時代的主旋律,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體現了創新時代的新特征,它將有助于中國實施“文化強國”戰略,把文化產業建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實現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我們應該合理有序地推動文化科技融合發展,杜絕盲目跟風,加快文化科技融合與資本、人才的對接,真正實現文化與科技的協調、健康發展[12]。國家高度重視文化科技融合發展,各地也紛紛挖掘自身文化資源,主打文化資源品牌,實施科技帶動戰略,改造傳統文化產業,培育新興文化業態。除了促進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的專項政策———工程方案、規劃、措施、實施意見等外,科技與文化融合發展也已作為重要抓手被納入相關產業政策之中。盡管從黨中央、國務院到各地均在全力推進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但文化科技融合的體制機制與政策體系仍有待完善。一是創新管理體制,統籌協調機制。針對中國現在的文化科技發展的兩張皮、政府的各個部門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等現象,國家已建立文化科技創新工程聯席會議機制,各地可根據自身情況,整合科技和文化等部門的資源,建立類似統籌協調機制,負責指導推動科技文化相關重大政策制定等工作。二是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突出重點,并因地制宜。目前,從國家到地方千篇一律地從文化產業改革、文化科技規劃、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等角度對文化科技融合做出了部署,具體表現為創新能力提升、產業結構優化、環境改善、人才培養、企業培育等方面,描述籠統,大而化之,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實際制定政策過程中,各地應緊密結合地方和部門發展實際,以需求為導向,找出發展癥結所在,提出因地制宜的發展政策。中國幅員遼闊,各地發展情況不一,北京、上海等地文化底蘊深厚,科技創新實力強勁;而中西部地區的當地特色文化優勢有待進一步開發,科技創新實力需進一步加強,文化科技創新主體需大力培育。因此各地在推進文化科技融合的進程中,既要與中央精神保持一致,也應該突出地方特色,結合當地實際發展情況推行有效力的政策措施。三是完善促進文化科技融合的配套政策。雖然各地政府緊隨國家步伐,制定了促進文化科技發展的相關政策,但從目前情況來看,政策多偏宏觀,抓手不足,配套政策有待加強和優化。同時,政策多傾向于從促進文化科技產業融合的角度出發,而應該從產業融合、產品融合、市場融合、人才融合等多個角度全面推進文化與科技的高端融合。此外,要營造有利于科技創新的政策環境。雖然中國對文化科技融合的重視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在積極引導、創造有利于科技創新的生態環境,但從目前發展情況來看,各地對文化科技的工作支持與投資力度稍顯不足。投入多集中在稅收優惠、土地優惠,缺少技術改造、成果轉化、科技創新、產品研發、高新技術設備進口、品牌建設等方面的各項扶持政策。應該制定相關方針政策,切實保護文化知識產權,爭取在關鍵領域形成一大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建立科技創新的保障措施,完善與科技創新配套的法律法規以及有利于科技創新的基礎條件,大力促進高新技術創新,發展高、精、尖等知識、技術、智力密集型文化產業,加快新技術的研發與應用,推動新技術向文化成果的快速轉化;加大對企業等創新主體的扶持力度,豐富文化產品數量,積極發揮消費政策的正向引導作用。
作者:顏慧超 李喜英 林洪 單位: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