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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0年以來,氣候環境逐漸惡化,尤其是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以基數倍的速度增長,使人們對環境保護問題的關注越來越多。與此同時,國際交往中貿易保護主義也日益抬頭,層出不窮的保護方式使各國的貿易壁壘逐步加深,而碳關稅就是在這一背景下產生的一種新型的綠色壁壘保護方式。碳關稅的開征與我國經濟、貿易密切相關,尤其對高碳產業的生存、發展將產生巨大影響。文章在簡述碳關稅政策的基礎上,從綠色壁壘和低碳發展兩個角度辨證地分析了碳關稅的開征動因,進而運用SWOT分析方法探討了碳關稅對高碳產業的影響,并據此提出發展建議,旨在促進我國出口貿易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碳關稅;高碳產業;SWOT分析
一、引言
在國際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美國眾議院于2009年6月通過了《美國清潔能源安全法案》,該法案允許美國對來自未采取與美國相當的溫室氣體減排措施國家的高能耗、初級進口產品征收碳關稅。此碳排放標準的提出,對擁有世界先進減排技術的美國、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構不成實質性的威脅,反而有利于其在世界經濟新一輪的競爭中,在新能源領域和節能環保領域搶占新興技術和新興產業的制高點,從而成為這一產業的絕對上游,成為綠色產業主導者、規則締造者和定價權控制者。相反,中國、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高碳產業出口成本增加了。因此,有必要就碳關稅問題及其對我國高碳產業出口的收入、成本、國際競爭力等方面的綜合影響進行研究,在促進節能減排的同時,將其對我國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以實現我國低碳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碳關稅是指一國生產的產品不能達到進口國在碳減排方面設定的標準,就將被征收特別的二氧化碳排放關稅。美國經濟學家Krugman(2003)把碳排放引起全球氣候變暖看作是非經濟目標,他認為碳關稅是為了公平競爭而夷平競技場,不是為了保護,沒有繳納類似碳關稅的進口產品會有“不公平”的優勢。但如果美國征收碳關稅,其他國家勢必紛紛效仿,這將意味著低效率、高能耗、生產技術落后的經濟體的國際競爭力將大幅下降,而這些經濟體內的企業的價值也將隨之大幅縮水;反之,那些高效率、低能耗的經濟體的國際競爭力不但增強了,更重要的是其企業的價值也將隨之上漲(雷明(2009)、安飛(2009))。碳關稅的開征有可能會加大世界貿易摩擦的加劇,引發國際經濟秩序的混亂(Nicolas(2008)、李靜云(2009)、Eric(2008)、鄭雪姣(2010))。
碳關稅對我國經濟造成了嚴重負面影響,它削弱了中國出口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將使中國企業特別是出口導向型企業陷入困境(張建平(2009))。劉小川(2009)就此作了深入分析和計算,按將征收碳稅國家的計稅標準每噸碳10美元至70美元之間取中間值算,如果征收30美元/噸碳的關稅,將導致我國出口總額下降0.715%;如果將稅率提高一倍,即60美元/噸碳,負面影響將達到1.244%。按以30~60美元/碳為標準計算碳關稅,等同于我國出口產值將遭受加征6%~14%的關稅,甚至會承擔更高的稅負(沈可挺和李鋼(2010))。
綜上所述,雖然國內外對碳關稅的開征爭議不斷,但面對全球變暖和貿易競爭的不斷加劇,碳關稅的開征正在逐漸變成現實。我國能源密集型產業如機電、建材、化工、鋼鐵是國民經濟和出口貿易的重要行業,國家已經取消鋼鐵行業的出口退稅,一旦美國及歐盟各國開始對該類進口產品征收碳關稅,將會對我國經濟以及高碳產業的出口造成重要影響。
二、開征碳關稅的理論分析
(一)污染者付費原則
生態補償是一種使環境的外部成本內部化的經濟手段。它具體包括四種類型:污染補償,損害補償,使用補償和收益補償。碳關稅所應用的是污染補償,又叫做“污染者付費”,就是由環境的破壞者承擔其造成污染所引起的損失,即污染費用。這一原則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OECD)環境委員會于1972年首次提出的,目的是解決環境的外部成本由誰來承擔的問題。這種觀念認為:自然資源環境作為社會“公共品”,人類對環境的污染和資源的破壞本身就是一種社會公害,因此,環境的外部成本有必要內在化,即污染者有責任和義務對自己造成的環境損失“買單”,作出補償。一般污染費用有兩種衡量標準:一是防治費用,即控制、清除和預防污染的費用;二是補償費用,即補償因污染所引起的全部損失的費用。
二氧化碳的排放者為了獲得利潤最大化而增加了社會成本,必然應該為自身的行為承擔社會責任,其責任的大小應以合理的碳排量來衡量。碳關稅的關鍵就是把稅基直接建立在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上,這完全符合污染者承擔相應義務的原則,而且相應的稅率會起到刺激作用,促使排放者采取措施削減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進而起到保護環境的作用。
(二)產權理論
科斯定理是現代產權經濟學的核心理論。科斯認為,交易成本大于零時,不同的權利界定和制度安排,會形成不同的資源配置效率。這一定理將外部不經濟性和產權界定相聯系起來,認為政府應當重視權利的界定和保護,通過給人們一個長期穩定的利益預期來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以達到最優資源配置。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況下,權利的清晰界定將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經濟效率。總之,科斯強調將權利安排與資源配置效率相對應,重視產權基礎對市場效率的作用,且并不否認政府的適度介入。對于解決環境的污染問題,最重要的就是明確所有權或財產權,如果各方的產權沒有能夠得到很好的界定,那么環境的外部性問題將無法得到解決。因為在產權不明確的情況下,經濟人會作出對自己最有利的事情,而不愿意為由此給對方帶來的損失支付賠償。
科斯的貢獻就在于厘清了環境污染問題的根源:公共產品的悲哀,因而其解決之道直接反其道而行之,即確定環境權利的個人歸屬,從根源上解決問題。碳關稅征收就是要首先明確二氧化碳排放者的權利歸屬,通過政府收稅的方法來使市場達到最優配置,以實現經濟資源與環境資源的平衡發展。
三、碳關稅對我國高碳產業發展影響的SWOT分析
(一)基于碳關稅高碳產業發展的優勢(S)
1.政府的高度重視
對內進一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實施能源發展戰略,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第一次明確減排的硬性目標,“十二五”規劃綱要更具有可操作性。政府應對外積極地開展環境外交政策,加強同國際社會的溝通和協調,積極參與國際環境公約和多邊協定的談判。
2.積極推動清潔發展機制的建設
我國是清潔發展機制融資最多的國家,資金投入有保障。近年來,全球碳交易市場的清潔發展機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項目數量劇增。截止到2009年底,我國的CDM項目數量大約占國際總量的35%,而且,我國項目的平均規模大于世界其他國家的項目規模,所以從總體上來說,我國CDM項目融資額占全球總額的近半,是融資最多的國家。因此,在碳關稅開征的形勢下,我國具有相對更強的技術儲備優勢和投入資金保障基礎。
3.不斷調整的產品出口結構
隨著近幾年國家對出口結構的大力調整,我國外貿出口領域已發生了一些顯著變化。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貿易出口逐步增加,綠色產業的產業規模和競爭程度逐漸增強,帶動了國內產業的升級,這在一定程度上為出口產品結構的優化提供了客觀基礎。此外,產業規模的擴大將帶來相關產業研發能力的提升,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商品的出口有望進一步加快我國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
(二)基于碳關稅高碳產業發展的劣勢(W)
1.出口導向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和重工業化的出口結構
在中國過去十幾年的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我國主要以商品出口帶動國內GDP的持續攀升,在這樣的發展模式下,我國形成了過度依賴出口、靠出口增長來拉動經濟增長的局面。而在出口規模中,高碳產業生產的商品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究其根源在于近些年來國際能源價格大幅度上漲,而國內普遍施行價格管制和提供能源補貼的措施,使高碳產品所耗能源成本相比國外具有明顯優勢,從而助推了能源密集型產品的大量出口。
2.碳減排技術相對落后,單位能耗大
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在高耗能產業的能源效率明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鋼材單產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15倍,玻璃和石化分別是1.47和1.45倍,水泥更是高達1.53倍。這說明如果按照實際消耗能源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來推算,中國生產出口的高碳產品每單位所要被征收的碳關稅將遠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3.高碳產業難以在短期內轉型
我國在幾十年的工業發展道路中,一直延續著“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低附加值”的三高一低產品生產方式。高碳產業多以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為主,技術儲備和資金投入相對不足,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進需要較長時間的調整,因此在短期內難以轉變成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
(三)基于碳關稅高碳產業發展的機會(O)
1.加快產業結構升級,轉變能源消耗模式
金融危機過后,碳關稅作為發達國家推動經濟發展的助推器,成為鞏固其在綠色經濟中主導地位的措施之一。從中可以看出,循環經濟發展迫在眉睫,即在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將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保持生態循環的正常運轉,將動脈產業與靜脈產業有機統一、協調發展。
2.抓住世博會的機會,讓城市生活更美好
城市污染、廢物排放總量不斷增加,生態環境形勢嚴峻,這樣的生存環境嚴重影響著人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碳關稅的提出使我們意識到,低碳發展是企業突破現有發展模式的關鍵所在,也是改善人們生活品質的重要途徑。
3.大力引入低碳技術
我國GDP單位能耗是美國的3倍,德國的5倍,日本的近6倍,這表明我國企業在節能降耗上存在巨大的空間。因此,我國高碳產業可將碳關稅的壓力轉化為動力,加大力度引入低碳技術;同時,不斷引進高科技人才,加強對國內人才的培養,為技術研發和創新提供更強有力的支撐,從而整體上提升我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四)基于碳關稅高碳產業發展的威脅(T)
碳關稅開征、高碳出口產品價格的升高,將使出口規模受到強烈沖擊,高碳企業就業率下降。假設各產業之間勞動力要素不相互流動,從而形成各產業有差別的失業率水平的情況下,碳關稅采用30美元/噸碳,將使能源密集型產業的失業率普遍上升1~2個百分點。而這些失業人員在當時經濟環境下再就業難度較大,由此會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更為嚴重的是,美國的碳關稅很可能引起其他發達國家的迅速效仿,而發展中國家有可能采取報復性貿易壁壘政策,這些將進一步加劇國際往來中的貿易摩擦,導致國際貿易規則的失靈和國際貿易秩序的混亂。
四、高碳產業積極應對碳關稅的對策
根據上述分析結果,表明碳關稅對高碳產業影響的優勢與劣勢同在,機遇與挑戰并存。我們應抓住這次機遇,化壓力為動力,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碳關稅對我國經濟造成的威脅。
(一)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轉型升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為謀求出口貿易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調整我國目前技術含量、環保標準和產品附加值都比較低的出口產業結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在保持出口貿易適度增長的同時,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和提升,更加重視優化出口結構、提高產品質量;促進制造業向高端化、優質化升級,推進以“功能載體”為特征的服務業的發展,使得區域發展從傳統的“高碳區”向低碳產業實踐區轉型。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國家一方面應高度重視風能、水能、光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研發和利用,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對節能減排和新能源的開發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和物質支持,降低企業應用成本,為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另一方面要考慮地區的環境承載能力,引導企業綜合利用廢棄資源,堅持生態優先原則,合理布局,統籌規劃。同時,企業要實現高水準投入,在自主創新、核心技術上下功夫,發展技術含量高、功能多樣化的產品,切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產品附加值。
(三)加快發展低碳技術,提高產品國際競爭力
低碳技術在我國還是一個新鮮事物,各方對低碳技術的認識和理解還存在欠缺之處,這就會影響到低碳技術的快速發展。應該由國家制定低碳技術發展戰略規劃和技術應用的階段性目標,引導和整合社會各界的研發力量,組建研發團隊和設立專項研發項目,進行有效率、有目標的研發活動,避免研發過程中的盲目性和重復性,提高其效益。在實施過程中,建立有效的反饋機制,及時收集應用信息,調整和改善研發計劃和效果。同時由國家相關部門設立關鍵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和科技成果應用平臺,推進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四)增強同國際社會的溝通,加強國際合作
隨著全球一體化的發展,各國經濟發展關系日益密切,我國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發展低碳經濟不是切實有效的。在碳關稅問題上,一方面我國政府應加強與國際社會和其他國際組織的溝通協調,開展積極的環境外交政策,倡導自由貿易,樹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爭取規則制定和應用的主動權;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與發達國家CDM等項目的合作,通過共同研發、合理轉讓等方式提高國內的科技水平和創新能力,學習和借鑒他國的發展經驗,盡快縮小與先進低碳技術之間的差距,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