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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電子商務是指以網絡為主體,以旅游業務信息庫、電子化商務銀行為基礎,利用最先進的電子手段運作旅游業及其分銷系統的商務體系。與傳統旅游運營模式相比,旅游電子商務開拓出新的網上市場流通渠道,創造出新的產品銷售平臺與方法,降低了旅游企業的各種經營成本,擴大了規模經濟性與范圍經濟性。
中國和越南一衣帶水,自古以來關系十分密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成,兩國在經濟、文化、貿易方面的交流日益增多,邊境游也開展得十分順利。目前,中國已經是越南最大的國際旅游客源國。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跨出國門去鄰國越南參觀游覽,同時,赴中國旅游也成為越南人出境游的不二之選。隨著全球旅游電子商務的不斷發展與成熟,開展中越旅游電子商務合作是中越旅游業進一步發展與合作的要求和選擇。
一、中越旅游電子商務合作新機遇
1.中越電子商務的發展
中國的電子商務近些年來突飛猛進。據艾瑞網統計,2010年中國網民數量已經超過4億,網民數量排世界第一;2009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3.6萬億元,占商業貿易總額份額的6.5%;2009年中國網絡購物市場交易規模為2630億元,占社零總額份額達2.1%。越南電子商務發展同樣迅速,據世界經濟論壇(WEF)在瑞士日內瓦公布的2007~2008年階段全球信息技術的報告稱,越南網絡化準備指數在127個參評國家中在居世界第73位,比2006~2007年階段的排名上升了10位。而越南工業貿易部調查統計顯示,2009年底,越南網民數量已經達2300萬,占總體人數的26%,38%企業有自己的公司網站。中越電子商務的發展,給雙方旅游電子商務合作打下了基礎。
旅游電子商務是電子商務的發展新興起來的一種方式。電子商務的地域性不強,特別適合旅游業的遠距離、多批次、相對分散的小額交易。旅游電子商務主要解決的是人的流動問題,較少涉及復雜、費力的物流配送問題,對物流配送系統要求不高。因此,旅游電子商務在國際電子商務中最具有可行性,利用網絡可以迅速整合各種資源,非常適合于散客和小團體旅游市場的開發。旅游電子商務客戶可以通過網上結算的方式直接付款,免去消費者攜款到旅行社辦理各種手續的麻煩,并且可以使旅游產品迅速走向世界。旅游電子商務不僅從事面對面或電話的旅游服務,還包括在線預訂客房,代售各種旅游景點及演出場所、體育場館、博物館門票、網上組團、出租車輛等,全面提供旅游服務。
2.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
隨著2010年1月1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全面啟動,中國與東盟十國在經濟、文化等多領域的合作日益升溫,聯合打造區域性文化產業集群成為共識。從發展中越旅游合作的角度來看,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大大有利于中越旅游合作,越南占有地域上的優勢,有6個省與中國交界,下龍、海防、峴港、歸仁、頭頓、胡志明市等海港距中國的防城港、北海港、欽州港、鐵山港、珍珠港、湛江港、黃埔港、洋浦港、三亞港等很近。東南亞與中國之間的人流、物流隨著自由貿易區的建立而會逐漸增多,這些人流物流不少要通過越南今后越南在一定程度上會起著連接東南亞與中國之間的橋梁作用,來往于中越兩國之間的國際游客必然增多。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簽證政策有望得到進一步放寬。受益于此,中國與東盟國家旅游業日漸升溫,借中國—盟自由貿易區建設之機,將建立具有制度性的區域旅游合作機制。旅游合作是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產業合作的重要內容和先導,是最容易起步和最具發展前景的產業之一。中國與越南同屬旅游資源豐富的國家,自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越南已經成為中國出境旅游的目的地,也是東盟國家中中國主要的入境旅游客源地。自由貿易區的建成,將會給中越雙方的旅游電子商務合作提供更有利條件。
3.中越旅游合作的加強
越南有得天獨厚的天然景觀以及積累深厚歷史人文景觀。近年來,越南越來越意識到旅游業對經濟發展所起到的作用。越南旅游總局公布的數字顯示,2010年1~10月份越南入境國際旅客累計達417萬人次,同比增長39%。其中,旅客增長較快的市場有:柬埔寨(增97.2%);中國(增長90.3%);泰國(增長41.1%);韓國(增長36.2%);日本(增長22.2%);法國(增長15.4%);美國(增長7%)。其中,中國游客數量出現大幅度增長。
由于到中國的費用相對低廉,且中國眾多的自然與人文景點,對越南人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越南游客出境游選擇中國的逐年增多。據越南通訊社報道,2007年1~3月越南有17.2萬人出境旅游,同比增長26%。旅游目的地主要為中國、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和柬埔寨。其中到中國旅游的游客總數一直高居越南出境旅游人數的榜首。
4.中越國內已有一批具有一定資訊服務實力的旅游網站
旅游網站是旅游電子商務發展中形成的網絡平臺,是旅游電子商務發展的產物。經過十幾年的摸索和積累,中越雙方均已經有相當一批具有一定資訊服務實力的旅游網站,這些網站可以提供涉及到旅游中的食、住、行、游、購、娛等方面的網上資訊服務。目前,這些旅游網站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一是旅行社、旅游景點、賓館飯店設立的公司網絡,其目的是拓展宣傳渠道,增加營業收入,如中國國旅官方旅游網站()、越南旅游網(.tw/);二是綜合性網站下設的旅游業務,如中國國內知名的網易、新浪、搜狐等都提供了旅游咨訊信息的服務內容;三是專業網站,如中國旅游網(www.china.travel)、攜程網()、越南旅遊管理網()等,它們以其良好的個性服務和強大的交互功能搶占網上旅游市場份額。
二、中越旅游電子商務合作存在的問題
1.中越旅游網站之間缺乏合作與交流
中越兩國國內各大旅游網站基本上都提供境外游的信息服務,給本地游客出境旅游帶來了方便。但對于境外游客來說,由于受語言文字等因素的約束,很難享受本地旅游網站提供的服務,這就意味著目前的旅游網站只能對國內游客提供單向的旅游服務。中越兩國的旅游網站之間缺乏交流與合作,沒有充分利用旅游電子商務的優勢實現資源共享,給境外游客帶來不便。
2.電子支付成中越旅游電子商務合作的障礙
電子商務中電子支付問題在中國基本已經得到解決,中國電子商務企業和客戶完全可以利用信用卡完成電子支付。越南從2009年開始已經進行了第二階段的銀聯電子支付系統的升級改造,在越南有一些企業可以提供電子服務支付合同,也有很多電子商務網站可以在交易中實現網上支付。但從目前中越旅游電子商務所開展的業務看,旅游行業所實現的電子商務大多都只是提供各種票據的預訂(如機票、船票)、旅游線路的預訂、住宿酒店的和發送電子郵件等服務,基本上處于網上進行查詢和預訂,網下進行交易和結算階段。盡管這些措施對旅游業務的發展產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使用傳統方式結算的方式還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旅游電子商務。至于在旅游電子商務中要實現的跨國電子支付,不僅僅是中越兩國發展旅游電子商務合作中的障礙,也是國際電子商務發展中的難題。
3.中越兩國相關旅游法律法規不健全
中國近些年旅游產業的高速發展,但對旅游業的立法嚴重滯后,還沒有制訂一部完整的《旅游法》。現行的專業旅游法規僅為《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和《旅行社經營管理條例》,只從導游和旅行社兩個方面對旅游活動進行法律規范。旅游涉及食、住、行、游、購、娛等多層面,可以說涵蓋了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一切問題,單憑兩部法律再借用《合同法》、《食品衛生法》、《自然資源保護法》等其他專門法律來管理旅游活動顯然是不夠的。法律法規不成體系,零散,不具有綜合性,已經明顯不能適應旅游產業發展的需求。越南的旅游業從20世紀90年代起才真正開展起來,旅游法規政策多以政府的政令和文件的形式確立,也沒有完整的旅游法律體系。沒有法律就不能保證旅游活動的順利開展,也很難確保兩國旅游合作正常展開。
4.跨國電子合同難以實現
在電子商務中,傳統商務交易所采取的書面合同已經不適用了,電子合同將將取代傳統的書面合同。如何保證旅游電子商務活動中合同的有效性及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是保證旅游電子商務正常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國2005年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數字簽名法》,利用數字簽名技術生成的電子合同在中國得到了法律的保護。越南第一個電子商務法律—《電子交易法》在2005年通過,2006年通過《信息技術法》;2009年年,越南政府已經開始建立起來了關于電子商務的基礎的法律環境,電子商務環境日趨成熟。從中越兩國本身來說,和過去相比,電子商務法律環境有了較大改善,但總體上還不是很健全,特別是中越雙方在發展旅游電子商務合作方面的協議更是一片空白,通過合作解決中越兩國的電子合同問題是燃眉之急。
三、中越旅游電子商務合作構想
旅游電子商務是旅游業進一步發展的必然選擇,隨著中越兩國旅游合作的深入,加強旅游電子商務的合作對中越均具有戰略意義。
1.加強中越旅游企業的交流與合作
要發展中越旅游電子商務,首先要加強中越旅游合作,旅游電子商務是以旅游業發展作為前提的。中國旅游發展時間并不長,旅行社和各旅游公司與國外旅游企業相比實力差距較大。中國旅游企業在操作規范、人員管理、薪酬分配以及誠信經營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越南的旅游業在國家高度保護下,大多數國有旅游經營企業享有經營特權,缺乏引進和激勵機制,不能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且在體制上存在政企不分現象,旅游企業沒有真正走入市場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實體。在雙方旅游業競爭力均不強的情況下,中越雙方唯有加強合作,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最終實現雙贏。
越南作為中國南疆面向東南亞各國的窗口,在中國與東盟各國關系的發展過程中作用明顯。如果中越旅游合作能夠順利開展,中越旅游合作中目前存在的某些問題能夠得到有效解決,這將不僅能促進中越兩國旅游經濟和國際交流的繁榮發展,同時也對建立東盟國家和中國的大旅游圈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2.政府積極扶持,打造中越旅游電子商務門戶網站
旅游業是政府主導型產業,政府主管部門應在宏觀方面成為旅游業電子商務應用方面的組織者,從多方面對旅游電子商務的發展予以支持,完善旅游電子商務的軟、硬件環境和法律環境。雖然中越兩國國內已有一批具有一定資訊服務實力的旅游網站,但這些網站語言文字單一,針對性差,很難滿足雙方旅游電子商務合作進一步發展的要求。在雙方政府的扶持下,創建中越兩國的旅游電子商務門戶網站是中越旅游電子商務合作必不可少的項目。通過建立中越旅游資源網絡營銷平臺,互通有無,協力合作,形成強大的“虛擬旅行社”,利用地域優勢與大型旅游服務機構同臺競爭。在中越旅游門戶網站的建設中,要以強大的旅游產業資源做后盾,徹底解決解決旅游品牌、資本投入和支付方式等問題,在網絡站點、設計風格、網絡報價、網絡預訂處理、網絡客源分析、網絡客人接待、客人資料保存整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形成特色。同時,通過旅游門戶網站將增值內容和商務平臺緊密集成,充分發揮互聯網在信息服務方面的優勢,使旅游電子商務真正進人“以用戶需求為中心”的實用階段。此外,網站還應針對中越的客源情況提供至少提供中文、越文和英文三種不同版本的網上資料,以便積極接納更多的外國訪問者。
3.提高邊境旅游服務水平,激發游客的使用意識
旅游電子商務的服務對象為參加自助游的中高層消費者,這個群體特點是時間較少、收入高、知識水平高和對網絡熟悉。旅游網站要制定宣傳策略,努力提高網站的知名度,以吸引更多的人士上網瀏覽,擴大潛在的旅游消費市場。要建立自己內部的業務處理和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面向商的電子分銷系統和面向旅游者的在線銷售系統,提供與旅游產業有關的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務,提供個性化的自主型旅游散客消費模式,給旅游者的吃、住、行、游、購、娛等帶來方便和實惠。通過多種媒介宣傳、突出其個性化的特征,多角度激發人們的網絡旅游、自助旅游意識,使旅游電子商務成為大眾方式。
4.完善支付體系,提供用戶增值服務
在開放的網絡上處理交易,如何保證傳輸數據的安全已成為旅游電子商務能否普及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專業旅游網站的成熟依托于在線支付體系健全,在線支付則依賴于健全的信用體系。第三方支付系統的發展,給中越兩國實現跨國電子支付提供了解決辦法。以中國著名的第三方支付系統一———支付寶為例,它正在開發的境外收單業務主要是為了解決國內企業和消費者在海外網站購物時面臨的資金瓶頸問題。這項業務通過與中行合作,幫助消費者在付款時實時將人民幣兌換成外幣并支付給海外賣家,為海外購物網站和國內消費者之間直接進行買賣行為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支付寶下一步的目標是幫助境外人士購買中國網站的商品,中國境內用戶用人民幣購買境外商品時需要購匯,而境外用戶用外幣購買境內商品時需要結匯,這都需要銀行的協助。中國國家監管機構支持支付寶在跨國網上支付領域的創新,因此在政策上不存在任何問題。如果將第三方支付系統這種新業務用于解決中越電子支付問題,中越旅游電子商務的電子支付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