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現狀審計研究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樣本選取
根據2010年9月環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紙、釀造、制藥、發酵、紡織、制革和采礦業等16類行業為重污染行業。因此筆者選取造紙印刷業作為研究樣本,選取2011年滬市造紙印刷行業在滬市A股上市的公司共13家。在樣本選取時,遵循兩條原則,一是不選取ST公司,因為代表幾年來財務狀況發生異常變動;二是不選取發行S股的公司。S股和A股公司的經營情況有很多差異,為避免統計分析時產生誤差,所以將S股公司排除在樣本選取范圍之外。
(二)研究方法根據《證券法》和《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的規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本文采用統計分析與案例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分析造紙印刷行業公司在滬市首次公開發行招股說明書和2011年年度報告以及其他文件相關的環境信息披露的報告,以了解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方面所做的努力。其中,這些樣本公司的年度報告和招股說明書主要來源于巨潮咨詢網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
(三)環境信息披露現狀
(1)招股說明書中環境信息的披露。從招股說明書的內容來看,除了界龍實業以外,其它12家上市企業都進行了一定程度上行業,披露比例高達92%。由于造紙印刷業屬重污染行業,所以對環境問題的關注和重視是上市公司必須承擔和解決的問題。這些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存在很多變化:1997年以前上市的公司主要在招股說明書的“環保風險”中說明有關環境的情況,2000年以后在說明書的“募集資金運用”、“發行人情況”等部分都對環境治理和防范等進行了闡述,而2004年之后則在招股說明書的“業務和技術”部分詳細披露了公司的環境信息,如2004年在滬上市的岳陽林紙在“業務與技術”部分具體說明了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環境風險、污染情況以及對污染物的排放和處理、環境管理體系的認證方面的情況,2012年上市的東風股份公司在其招股說明書中更說明了該公司環保安全的優勢。
(2)年度報告中的環境信息披露。從這13家樣本公司來看,它們都采用了補充報告的模式來披露環境信息,在年度報告現有模式的基礎上在“董事會報告”、“會計報表”等結構中添加公司的環境信息,但缺少量化的數據或體現其環境狀況的圖形和表格。目前這13家公司均沒有采用編制獨立環境報告的方法披露環境信息。通過分析13家樣本公司2011年的年度報告,除了界龍實業沒有進行環境信息披露外,其余公司均對環境信息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披露。上市公司大部分均在“公司治理結構”這一部分披露環境信息,其次是在“董事會報告”,但沒有一家公司獨立的環境報告書。其中詳細披露環境信息的有9家,簡略披露的有3家,沒有披露環境信息的只有1家。環境信息披露情況與審計意見如表3,從表3可以看出,目前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容大部分都是標準無保留意見,因此,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容和形式都沒有在審計報告中得到詳細直觀的體現,也就是說環境審計基本沒有體現出其環境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
二、環境信息披露審計現狀
(一)環境信息內容少,比較分散
從這13家樣本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情況來看,其主要是根據各公司的經營方向有選擇性地對環境相關信息進行說明,內容模糊概括。從形式來看,主要在“董事會報告”“、公司治理結構”部分予以強調;從內容來看,環境信息中說明了對于污染排放的控制和治理、環保方面的投資,但多數屬于非貨幣性的說明,并沒有詳細披露環境保護方面的影響和效果。披露內容較多的如恒豐紙業,在公司治理結構中利益相關者的部分提到“公司能夠充分尊重和維護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實現股東、員工、社會等各方利益的協調平衡,能夠關注所在地區的公益事業、環境保護等問題,不斷增加對環保治理的投入,積極響應國家提出的‘節能減排’號召,重視公司的社會責任,共同推動公司持續、健康地發展”。還提到了公司節能減排的情況:2011年公司明確了年度節能目標和長遠總體發展戰略,編制并且下發了《2011年節能減排實施方案》,恒豐紙業還在對公司新年度的經營目標和工作思路中強調要關注節能環保,努力創建“兩型企業”,把環保、節能和低碳經濟理念貫徹到各項工作中,穩步抓好戰略落實,推動恒豐綠色發展。另外,公司在董事會報告中的“技術創新”中提到了2011年公司堅持以開發“安全、低碳、綠色、環保”產品為導向,在科技投入、技術研發、知識產權等方面實現了重大突破,以創造恒豐紙業新的效益增長點為研發重點。披露內容簡略的企業如博匯紙業,在2011年的公司年度報告中,僅在董事會報告中披露“在報告期內,公司廢水深度處理系統運作正常,能夠嚴格按照環保部門及地方環保要求達標排放;其次公司嚴查設備跑、冒、滴、漏的現象,對制漿和造紙的工藝、設備進行了嚴格的改造和升級,有效降低了水、電、汽等的能耗。”在對公司未來的展望部分提到今后較長一段時間內,市場競爭將日趨激烈、原材料供應將日趨緊張、環保要求將日趨嚴格。隨著造紙行業“十二五”規劃的出臺,對造紙業提出優化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要求,通過提升改造、淘汰落后產能、增強新產品開發能力和品牌創建能力,把生態環境與節能減排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信息披露形式也缺乏標準化和規范化,企業環境會計信息分布零散,給信息使用者獲取環境會計信息增加了難度,不利于信息的傳播和交流。
(二)環境信息披露內容缺乏數據量化
大部分公司在披露環境相關信息時僅僅提到了公司進行環境治理和保護的必要性,強調其會嚴格遵守政府制定的相關環境保護法律和法規,但并沒有詳細說明如何維護環境和生態的平衡并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從樣本可以看出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主要是陳述,而不是貨幣計量的方式,缺少公司之間的比較性和相關性,不利于政府監督和管理,而且也缺乏細化的數據化指標。對于未來與環境有關的信息采用的是定性方法,缺少貨幣性的衡量標準和數據。同時,披露的大部分內容反映了過去已經發生的事項,如環境保護認證,且多是對于環境方面的決策無用的信息,不是以公司長遠發展的視角來看待,無法滿足公司內部和外部信息使用者對投資決策的需求。
(三)環境信息披露缺乏有力的監管措施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披露情況比之后經營過程中的披露狀況好很多。我國在《關于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核查的通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中規定“,股票發行人要公布其業務或募集資金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環保要求,要說明發行人是否因環保產生侵權、近三年來是否因違反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而被處罰。”以上規定是對于初次上市的公司來說。只有少量的報告會定期披露環境方面的信息,也幾乎沒有其他形式的法規來引導環境信息在年度報告中明確充分的披露,而且對于環境信息的前景內容的披露要好于持續經營活動中對環境方面信息的披露。目前我國還沒有利用環境審計來保護環境,大多數報告只是針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從現有數據可以看出,審計意見的類型和環境信息的披露程度沒有直接的關聯,如沒有披露任何環境信息的公司依然被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超過90%的公司無論其是否說明了環境方面的信息,都可以得到標準無保留意見。這也說明環境審計對于我國目前的公司來說還沒有起到監督和控制企業環境治理方面的作用。
(四)披露主體范圍較窄
目前,我國公眾對于環境的維護意識仍然很低,一些企業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對環境的治理,這不利于企業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且政府通常只強制污染型企業進行環境的相關披露,對于其他企業則采用自愿披露的方式。采用自愿披露方式的企業在解決環境治理問題上將面臨較小的壓力。更進一步,企業披露環境信息的目的不是為了承擔社會責任,而是為了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近年來,盡管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數量在不斷增加,但大多數上市公司依然集中在重污染型企業。而且,大多數的環境信息披露僅僅是關于公司怎樣規避環境風險、建立環境管理系統、對環境方面承擔了哪些社會義務的概括和簡單籠統的說明,并沒有認真細致的討論和研究怎樣實施治理環境污染,排放污染物的相關對策和目標,也即缺少實質性的作為。
三、環境信息披露審計完善對策
(一)建立環境信息披露監管準則和審計準則
法律是開展環境審計和環境會計的基石,是環境審計工作的可靠依據和保障。目前,我國已建立了較為健全的環境保護方面的法規和審計準則體系,法律方面如《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礦產資源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審計準則如《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3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環境事項的考慮》,都詳細說明了企業在環境問題上需做的努力。然而這些法規和標準還無法形成一個責任分工明確、評價標準明確的有效的法律制度體系。所以政府和相關部門應盡快建立可操作的環境審計方面的工作標準和細則,完善有關環境審計立法,使環境審計制度真正建立起來。
(二)完善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機制
目前我國環境審計的主體是國家審計,注冊會計師所開展的社會審計并未成熟。因此可以規范企業環境保護的披露形式,如建立“第三方”———以注冊會計師為主體來進行環境審計,這樣有利于公正、公開、公平的發表意見,更容易使公眾接受和認可。此外,不僅僅要發表環境方面的獨立意見,還要將內容細化和量化,更專業的披露和說明企業在環境管理與運用方面的不足或者優勢。更進一步,也可以為企業出具統一單獨的與環境有關聯的財務報告或審計報告,給出審計意見。此外,證券發行過程的其它中介服務機構,如律師事務所、證券商等,也應在對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進行審核時履行相應的環境信息監管責任。
(三)加大環保宣傳力度,完善法律法規
首先,必須大力宣傳環保的概念,普及環保知識,增強民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和責任,對破壞環境的行為進行嚴厲監管并加大處罰,提高污染環境的成本。近年來,國家環保總局建立了公共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特別是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披露制度,以此來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其次,企業應加強與政府的合作,貫徹落實與環境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政策,使環保意識深入人心,并實施節能減排,重視對環境污染的治理。
(四)加強與國外環境審計組織的溝通和合作
環境保護是全球面臨的挑戰和問題,我國應學習國外的成功經驗,借鑒并加以應用。如在澳大利亞,政府和民間有很多應對環境問題所提出的項目和計劃,澳大利亞的采礦業對環境質量的關注越來越多。隨著對自然風景、植物和動物棲息地保護意識的增強,政府開始了社會保護的工作,增加對潛在污染排放如含有沉積物或化學品、水和有毒氣體的控制,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通過開展“溫室挑戰項目”,澳大利亞政府和企業合作,許多公司自愿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并且每年為政府提供有關溫室氣體的排放報告。這都值得我國借鑒和學習,為我國的環境審計建設提供參考,從而更好地開展環境保護工作。
作者:唐華劉子越單位:吉林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