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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串聯電抗器(下稱串抗)是并聯電容器裝置(下稱電容裝置或電容器組)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它起著限制電容器組(背靠背)合閘涌流,抑制電力諧波,防止電容器遭受損害,以及避免電容裝置的接入對電網諧波的過度放大和發生諧振等等重要作用。
然而,串抗與電容器不能隨意組合,若不考慮電容裝置接入處電網的實際情況,采用“一刀切”的配置方式(如電容器一律配用電抗率為5%~6%的串抗),往往適得其反,招致某次諧波的嚴重放大甚至發生諧振,危及裝置與系統的安全。由于電力諧波存在的普遍性,復雜性和隨機性,以及電容裝置所在電網結構與特性的差異,使得電容裝置的諧波響應及其串抗電抗率的選擇成為疑難的問題,也是人們著力研究的課題。雖然現有的成果尚不足為電容裝置工程設計中串抗的選用作出量化的規定,但是隨著研究工作的深入,實際運行經驗的積累,業已提出許多為人共識的見解,或行之有效的措施,或可供借鑒的教訓。
電容器組投入串抗后改變了電路的特性,串抗既有其抑制涌流和諧波的優點,又有其額外增加的電能損耗和建設投資與運行費用的缺點。所以對于新擴建的電容裝置,或者已經投運的電容裝置中的串抗選用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較是很有必要的。本文著重對部分電容裝置工程設計中沿襲選用6%串抗的問題進行剖析,以期對裝置的建設和運行有所裨益。
2串抗選用的“誤區”
20世紀80年代初,為了促進提高國產電容器產品的質量和生產技術的發展與進步,國家采用了重大舉措,其中包括由原水利電力部統一從西歐、日本進口一批電容器,分配給東北、華北和華東電網集中裝設在110kV及以上變電所,并效法日本的做法規定要求一律用6%串抗,一時全國各地(除浙江省等個別省區外)形成幾乎以此為“主導”的設計模式。
隨著各地大容量電容裝置的相繼投運,通過現場諧波實測,人們逐步發現和認識到事實不象教科書所說的那樣,3次諧波只有零序分量可被變壓器Δ接法的線圈所環路,而是到處流通。除了電氣化鐵道,電弧爐負荷是3次諧波源以外,根據大量測試分析結果證明,變壓器也是電力諧波的一個重要發生源,其主要成分是3次諧波。由于變壓器的激磁電流加上鐵芯的磁飽和,以及電力系統中普遍存在的3相電路與磁路的不對稱,三相電源電壓不僅在幅值上有差別,而且在相位上不是各差120°,故即使在變壓器三角繞組側的線電壓,線電流中也仍然存在3次諧波分量,它們是正序和負序分量。因此,3次諧波遍及電網,尤其是在負荷低谷時,隨著電網運行電壓的升高,變壓器鐵芯飽和程度的加深,其產生的3次諧波含量也隨之增大。根據浙江電網近年來對10~500kV各級網絡165個測點的諧波普測結果,以3次為主導諧波和3、5次諧波為主導諧波合計占總測點數的92%;據紹興地區電網監測結果以3次諧波為主占總測點數的79%,以3次和3、5次為主合計占94%,這樣的背景諧波情況在全國電網是具有普遍性的,事實證明,我國國情與日本國不同,后者電網不存在3次諧波,電容器組串接5%~6%串抗以抑制電網5次及以上諧波是正確的,而我們效法后者,就把串抗選用引入“誤區”。電網普遍存在3次諧波的狀況,以及曾有過的“誤導”,給電容器裝置及其相連電網的運行所帶來的影響是不容低估的。
電容器裝置盲目采用串接5%~6%的串抗投入電網后,引起3次諧波的放大甚至發生諧振已成為不爭的事實。眾多的文獻陳述了220kV及以上樞紐變電所中的河南湯陰變、湖南曲河變、湖南寶慶變、廣西玉林變、張家口宣化變的電容裝置投運后,曾先后發生由于3次諧波諧振引發的部分電容器和配套器件損毀,甚至全部電容器燒毀的事故;北京地區聶各莊變、呂村變、南苑變、王四營變、浙江紹興的渡東變等等,均發生3次諧波諧振而被迫停運采取改造措施。至于110kV及以下變電所電容器裝置投運后,通常發生電網諧波放大超標,引起電容器,電抗器振動、發熱、保護誤動,甚至設備損壞。
摘要:本文結合電容器裝置工程實例闡述在并聯電容器裝置用串聯電抗器的電抗率選擇問題上的經驗與教訓,提出區域電網中電容器電抗器組群體參數優選的目標函數和約束條件,例舉兩種不同參數配置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等,以供工程設計借鑒。
關鍵詞:并聯電容器裝置串聯電抗器參數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