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財政監督中網絡輿情的應用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網絡輿情可以輔助確定財政監督的重點和方向
隨著社會發展和經濟的繁榮,財政收支規模急速擴大,財政收支行為也日益多樣化,與財政有關的監督項目變得紛繁蕪雜,財政監督在確定“抱西瓜”和“撿芝麻”的問題面臨諸多難題,單純依據資金規模確定監督重點的財政監督理念越來越不得法,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千頭萬緒,違規違紀的“招數”層出不窮,即使財政監督部門具有見招拆招的能力,也不可能將所有的研判都確定為監督的重點,而必須找到一種開放式的決策平臺,來匯集更多的精力和智力,借助外部和社會力量實現監督方式的科學轉型。而網絡平臺的開放性特征就使其具備了很好的決策參考功能,最為典型的是“三公經費”在網絡上的大討論,使得財政監督部門越來越重視對“三公”支出的監督和管理,還有網絡輿情推動的監督事項、津補貼清理規范、政府采購和“小專項”治理等等。在這些監督事項的確定上,網絡輿情能夠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理清重點,明確監督方向,充分發揮出了自身獨特的優勢。
二、網絡輿情利于建立開放式的公共財政監督平臺
公共財政作為一種著眼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彌補市場缺陷,直接參與民眾生計和深入社會機理的現代財政構建模式,其具體體現在用于社會發展和經濟運行的資金量越來越大,財政的投入方式也越來越臨近民生的“一線”,受益群體日益寬泛、參與人群日益豐富,公共財政的覆蓋范圍從“小眾”到“大眾”,涵蓋了社會保障與救助、經濟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科技文化和生態治理等等眾多方面,可以說,在這種情況下,傳統的財政監督方式方法已經很難滿足公共財政發展的監督需要,具體表現在,監督信息源的瓶頸制約和公共財政項目“井噴“的矛盾,公共財政使得需要財政監督的項目數量日益龐大,所謂的日常監督在此情況下大打折扣,又退回了“取樣抽查”的低效階段,實施全部項目的全程監督變得不再現實。網絡輿情的出現能夠使財政監督從千頭萬緒中理出層次,其信息的指向性強、公眾的參與度高,是一種非常適合進行公共財政監督的方式,充分利用網絡輿情能夠擴大監督覆蓋面,還能夠多角度地審視公共財政的執行情況。
三、網絡輿情能夠增強財政監督的專業跨度
我國目前的財政監督隊伍主要由財政、會計、審計等方面的人員構成,即使有相對專業的輔助評審機構,也很難滿足當下財政資金寬泛的覆蓋范圍。財政監督人員在監督檢查中往往面臨著“看不懂、問不清”的專業門檻,在這種情況下,監督失去了主動權,任由被監督對象“說什么,是什么”,在財政監督受制于專業跨度不可能過于深入實施的條件下,存在著被監督對象利用專業優勢,巧立名目或者虛報冒領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或者影響預算執行的問題。網絡輿情作為群眾自愿進行信息和智力分享的空間,對網絡輿情的利用就相當于雇傭了若干的各行各業的專家,通過專業性的分析,可以簡單明了地把一些被專業性掩蓋的財政問題揭示出來,網友的智慧是不可限量的,我們在網絡中經常見到的“一張圖看懂某某現象”的案例很多,這種深入淺出的釋義讓財政資金在某一專業的使用變得透明而清晰,比如北京市公交一卡通押金利息去向問題,就曾經引起過廣泛的關注,網友紛紛從自己的專業角度進行解析,網友從制卡成本、銀行利息計提、物權法等角度進行的專業性意見有理有據,迫使北京市發改、財政、審計部門介入調查。
四、網絡輿情有利于建立由外而內的補充監督體系
財政監督不同于審計監督和紀檢監察,更側重于充當一種整個社會財政體系內部的自檢自修工具,作為一種內部的治理方式,財政監督往往是自上而下、由內而外的監督,這樣一來,監督視角也被局限于單向度的檢查和問責,常見的監督檢查程序一般是:財政部門確定監督檢查對象—派員對檢查監督對象的賬務進行核查—出具監督檢查報告—監督檢查對象對報告提出辯解意見—財政部門修訂確定檢查報告—提請決策。這樣的監督程序是一種內循環式的而且是從上而下的,借助網絡輿情就可以另辟一種由外而內的、自下而上的監督路徑,監督檢查的程序可以是:通過網絡輿情由外而內確定監督對象—派員自下而上進行取證和搜集線索—查實賬務并與被檢查對象溝通—出具附有一手證據材料的監督檢查報告—提請決策。比起由內而外,以查賬為主的單一監督手段,由外而內主動搜集證據的監督一方面更加有說服力和公信力,另一方面使得財政監督占據監督博弈的上風,增強監督的主動性。同時,網絡財政輿情作為最敏感、最及時的政府行為糾偏利器,其敏感性和及時性有助于克服財政監督“后知后覺”的問題,提高監督的及時性。綜合以上兩點,網絡輿情監督方式是傳統財政監督方式的較好補充和手段變革。
五、結語
財政監督作為一種財政部門對國家財力分配和使用進行監管與偏差糾正的最主要方式,在公共財政體系逐步建立,民生財政日益彰顯的今天,其作用的強弱直接關系著公眾利益的平衡和國家治理的效果。而交互網絡時代的到來,使得財政監督的視域擁有了無限拓展的可能,通過網絡輿情構建一種公眾能夠廣泛參與、信息可以及時共享的開放式財政監督平臺,對解決財政監督中的信息不對稱、糾錯時滯和情報源單一等問題都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來自于《財政監督》雜志。《財政監督》雜志簡介詳見.)
作者:王會川單位:河北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