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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風險投資基金發端于改革開放以后的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和科技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1985年9月,國務院批準成立了全國第一家風險投資企業“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此后,各省、市陸續建立了一批地域性風險投資公司,并在開展業務中積極探索,逐漸形成了初步的運行模式與特點。這些風險投資企業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生物醫藥、網絡信息、軟件開發、電子通訊和新材料等高科技產業的迅猛發展。
與發達國家成熟的風險投資業相比,我國風險投資基金的成長不容樂觀,距離構建以政府為主導、投資主體多元化、運行機制市場化、投資行為規范化,可以為高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強力金融支持的風險投資體系仍有相當的差距。
一、風險投資基金成長的障礙因素
就目前現狀看,我國風險投資基金成長的障礙主要來自以下制約因素。
1.風險投資企業規模偏小
根據《2003年中國風險投資年鑒》公布的資料,我國風險投資企業風險資本規模普遍不高,5億元及其以上規模的僅占13%左右;據統計北京、深圳、上海的歷年新增風險資本額度占到全國的38%,華東地區新增風險資本額度占到全國的18%,而西部地區僅占10%。數據表明,全國的風險投資資本和投資活動集中于京、深、滬和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由于風險投資企業規模小且分布不均衡,其對中西部地區的影響甚小。
2.風險投資資金來源單一
根據我國風險投資企業的資金來源,可以將其分為四種類型: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民營控股、外資獨資或控股。中國風險投資院(香港)2003年《關于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現狀調查報告》顯示,被調查企業中國有獨資占14%,國有控股占48%,兩項合計高達62%。民營控股和外資獨資或控股分別占27%和11%。這種過度單一的資金來源,雖然突出了政府的主導地位和作用,但其過度依賴財政科技撥款和銀行科技貸款的特性,直接影響了風險投資基金的經濟、社會效益。
3.風險投資基金運行機制陳舊
政府作為風險投資基金“第一出資人”的極端地位,往往產生多重負面效應。其
一、風險投資企業長期依賴政府,聽命于政府,蛻變為政府的附庸,難以建立現代企業治理結構和市場化運作機制。其
二、高管人員由政府派任,不僅因專業素質欠缺,難以勝任工作開創局面,反而把嚴重的官僚化作風帶給了風險投資企業。其
三、不利于造就具有較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專業技術隊伍。其
四、極易導致投資效益低下和產生尋租等腐敗行為。
4.風險投資基金戰略投資者缺位
我國風險投資基金由于缺少長期資本的戰略性投入,因而很難獲得后續發展資金。當前,發達國家養老基金等機構已成為風險投資基金的主要資金來源,在風險投資業最發達的美國,已占有40%的比例,居民投資風險投資基金也占到了21%。我國對保險、養老基金限制用于風險投資,這對于規避風險、穩定社會確實發揮了作用,同時也窄化了風險投資基金的資金來源,喪失了風險投資企業與金融保險及其他企業的共贏機會。
5.風險投資基金成長環境欠佳
《2003年中國風險投資年鑒》公布的中國風險投資院(香港)調查結果表明,影響我國風險投資基金成長的因素較多,其中風險投資退出渠道不暢排在了第一位(占被調查對象的74%),其余是:社會信用基礎差(53%)、金融市場不發達(48%)、相關法律不健全(38%)、從業人員知識不夠(23%)、創業企業管理水平不高(21%)、政策不優惠(19%)、創業企業科技含量低(18%)。由此可見,退出機制不健全是影響我國風險投資基金成長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時,優化社會環境的工作任重而道遠。
二、促進風險投資基金成長的對策構想
風險投資基金的健康、快速成長,對于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建與發展和全面推動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與升級,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我們促進風險投資基金成長的現實對策基本包括:
1.發揮政府投資的主導作用
擴大風險投資基金的資金來源,積極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是第一要務。中央政府創建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基金”成功運行的實踐充分證明,政府的專項基金,完全可以實現有效的市場化運作,并能引導地方政府、工商企業、金融機構、和風險投資企業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力度,例如,在“科技型中小企業基金”建立以后,各省市紛紛從地方財政撥出??睿鳛橹С挚萍夹椭行∑髽I的配套資金。雖然中央政府專項基金數額不大,但具有強烈的導向效應。
2.放寬金融機構參與風險投資的限制
根據目前的條件,可以考慮適度放寬政策,允許金融機構循序漸進地穩步進入風險投資領域。我們的金融體制改革已經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并積累、創新了一定的調控、監管的經驗和模式,審慎地允許金融機構逐步進入風險投資領域,業已具備基本條件,此舉乃發達國家的通常做法,有成功范式可資借鑒,又符合我國風險投資企業和金融業的客觀需要。為避免諸如養老保險基金等因投資失敗造成嚴重的負面社會效應,可嚴格控制其投資風險基金的比例,并采用相應的風險控制與分散的技術措施。
3.鼓勵工商企業參與風險投資
工商企業從事風險投資,在發達國家已有很長的歷史,目前美國工商界投入的風險資本已占到了風險資本總額的10%。我國采取鼓勵工商企業參與風險投資,既可擴大風險投資企業的融資規模;又能滿足工商企業提高資本效益的逐利需求;強勢工商企業的進入,還可促進風險投資企業建立現代管理模式與市場化運行機制,提升員工素質和服務水平。
4.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從事風險投資
2006年“兩會”期間,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曾疾呼我國積極發展風險投資基金,指出:中國不是沒有資金,而是缺乏資金變成資本的渠道。改革開放后,浙江溫臺式的經濟奇跡幾乎全部是依靠民間借貸創造的,但這種做法是我國現行法律所禁止的。據我國2006年統計公告顯示,當年全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高達16.66萬億元人民幣,巨大的民間資金存量,為風險投資基金開辟了廣闊的融資空間,面對去、今兩年的民間投資升溫,應在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積極引導、規范運作、提升理性、加強服務,力爭及早建立起民間資本投資風險基金的長效運行機制。
5.大力引進國外風險資本
我國加入WTO的保護期已經基本結束,國際資本十分看好內地金融市場,面對國際資本“大鱷”的進入,風險投資企業必須學會與“狼”共舞,敢于和善于在與世界強手競爭中歷練自己、提升自己、超越自己。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不僅可以拓寬風險資金來源,并可引進先進的風險資本運作經驗,使我國的風險投資業實現跨越式的發展。
6.完善風險投資的退出渠道
風險投資具有暢通的退出項目機制,是保障風險投資基金順利運行的關鍵性環節。發達國家風險投資主要通過投資項目上市后,以IPO的方式退出;亦可將持有的創業企業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或其他風險投資企業;對倒閉的企業則通過破產清算來退出。2003年中國風險投資院(香港)的調查顯示,當年風險投資退出項目的分布為:股權轉讓82%、MBO8%、破產清算5%、境內IPO3%、境外IPO2%。風險投資采用IPO方式退出項目,可以享受“股票溢價”產生的附加效益,是對風險投資企業最有利的退出方式,但由于目前國內缺乏創業板市場,致使風險投資以IPO方式退出項目的微乎其微。因此,應該不失時機地推出國內創業板市場,同時開放OTC市場,穩步拓寬風險投資的退出渠道。
7.加快中介機構的建設步伐
建設結構合理、職能完善、運行高效的中介機構系統,可以降低風險投資企業的運作成本和投資風險。目前須在發揮已有的中介組織,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風險投資咨詢等機構的職能作用的基礎上,著力加速風險投資行業協會、標準認證機構、風險項目融資擔保機構、風險企業等級評定機構等新中介組織的建立與完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對中介組織要強化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社會輿論相結合的制度性有效監管,使其出具的工作報告真實、合法、有效,樹立良好的職業信譽和社會形象。
8.創造有利環境扶持風險基金發展
由于風險投資的高風險性和其對科技型企業創建與發展的獨到作用,各發達國家無一例外地對風險投資業給予政策扶持。這一做法對于起步晚、規模小、運行模式和操作機制均欠成熟的我國風險投資業尤為重要。從風險投資企業的現實需要看,亟待解決的主要問題有:第
一、加快風險投資基金的法制建設。形成完備系統的法律法規體系,我們可以參考日本政府的做法,對風險投資企業的設立、地位作用、運作機制、投資收益、退出機制均由有關法律進行調整與規范,使其盡快納入法制經濟的健康發展軌道。第
二、繼續加大政府對風險資本的投入。綜合發達國家的情況來看,各國政府的一般做法有設立基金、政策性中長期無息或低息貸款、鼓勵社會捐贈、提供政府擔保等,我國政府應從支持性貸款和設立專項基金提供風險擔保方面積極進行探索。第
三、對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的風險投資企業,政府部門應改變管理模式,委托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以出資人的形式進行資產間接管理,必須退出企業運行領域。創造條件,促使這些企業迅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全市場化的運作機制。第
四、為風險投資企業提供一定的稅收優惠。新創建企業可享受“三免五減”;運行中的企業可適度減輕營業和企業所得稅賦。第
五、培養大批高素質專業人才。我國風險投資業急需一批風險投資家式的經營管理人才和一支具有現代經濟、金融、財務、法律以及工商企業經營管理知識的復合型專業骨干隊伍。這既是風險投資行業特點的需要,也是入世后中國風險投資業做大作強的必然。
結論:我國的風險投資基金經歷了二十余年的探索與發展,目前面臨著一個重要的歷史性發展契機。隨著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和企業、金融、科技體制改革的日益深化,風險投資業的企業模式及運行機制正在逐步成熟,對國民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對我國工業的科技進步及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促進,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風險投資基金發展遭遇的制約因素也呈現出表現形式多樣化、形成原因復合化、作用時效持久化的特點,采用單一手段應對很難奏效。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新變化,我們必須堅持理論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切實加強戰略層面的研究與探索,尋求在新的國際環境和國內形勢下,積極推進我國風險投資基金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可行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