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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機關各部門,職工:
為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按照效能建設和文建明工作法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進一步規范機關管理,改進工作作風,樹立良好的服務型政府形象,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就年度加強鎮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制度通知如下:
一、學習、會議制度
1、每月15日為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日,16日為機關干部理論學習日,每雙月25日為村(社區)組干部學習日,每雙月26日為農民(居民、企業職工)學習日,遇到雙休日或節假日順延。
2、學習方式以集中領學、部門學習和個人學相結合。
3、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凡集中學習遲到一次扣20元,無故一次扣50元,遲到三次折合視為無故一次累計扣50元,并納入年終個人績效考核。
4、集中學習記錄由黨政綜合辦負責,參會人員做好學習筆記備查。
二、民情日記和首問責任制度
1、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增強公仆意識和服務意識,做到群眾利益無小事,推行“進百家門,記百家事,連百家心”為主要內容的“民情日記”制度,記載好下鄉工作日記。鎮黨委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檢查,對記錄好的給予表彰,對記錄差的給予批評,限期改正,同時作為評優和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2、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認真做好登記,并提供優質服務,嚴禁推諉扯皮。群眾問到的第一個工作人員就是首問責任人,如有群眾反映機關干部存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問題,視其情節,給予戒免談話,職工大會上檢討至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三、機關工作制度
1、上、下班和開會制度:上班實行簽到和去向登記制。對遲到、早退的每次扣20元,對無故不上班的每次扣當事人一天的工資和補貼,一年累計遲到或早退10次以上或無故5次以上,該年度考核作為不稱職因素之一,并按《公務員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2、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全體機關干部、職工都應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兢兢業業地完成上級和黨委政府以及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努力做到業務強、素質高、效果好。
3、努力完成中心工作。鎮黨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全體機關干部、職工均要無條件服從,并按規定要求積極完成所承擔的各項工作。
4、認真履職交辦工作。上級主管部門、鎮黨委政府領導交辦的工作嚴禁推諉扯皮,要認真履職,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5、強化工作紀律。嚴禁機關干部職工在上班時間上網聊天、打游戲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50元,并視其情節給予通報,責令檢討至黨紀、政紀處分。
四、請假制度
1、職工凡因病、因事請假,必須書面說明請假事由。半天以內部門負責人審批;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分管領導簽注意見后報主要領導審批;4天以上由黨委集體研究審批。
2、中層干部請假一律由書記或鎮長審批。請假人將批準假條交辦公室收存。年中累計請假天數按《公務員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3、黨委班子成員請假報書記審批,并按規定程序上報。
4、因病請假期滿后,上班時必須向批準領導匯報假期情況并消假。
五、請示匯報制度
1、各部門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年初各部門必須向黨委政府提出工作計劃、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年終要有書面總結。
2、平時在接受上級或主管部門工作任務后,要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匯報,提出完成任務的工作方案,事后要將執行和處理情況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匯報。
3、因在工作中或處理突發事件時,不請示匯報、不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按誰過失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經濟、行政及法律責任。
六、衛生制度
1、各部門、職工注意保持辦公室、寢室和個人衛生。
2、全體職工必須覺維護好機關的環境衛生。
七、值班制度
1、實行領導帶班,職工輪流值班制度。
2、工作日值班時間為當日下午5:30分至次日上午8點(冬季8:30分),雙休日和節假日值班時間為全天。
3、值班組全權負責值班期間的上傳下達、安全保衛、處理各種事宜。若遇特殊情況,確需有關部門人員參加的,由當班組長通知,涉及人員必須到場,如不到場視為無故,造成后果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4、值班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允許請假,如需請假必須經組長批準,并落實代班人。值班人員不按時值班的,遲到一次扣20元,無故一次扣50元。
八、接待制度
1、鎮伙食堂保證每天中午職工用餐和接待用餐,以及值班人員晚餐(除雙休日、節假日外)。
2、接洽工作需要就餐的,經請示同意后,原則上在食堂按標準就餐,并提前1小時通知食堂做好準備。
3、堅持誰主管誰接待,原則上由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陪同就餐,堅持杜絕客少主人多。
4、接待標準按每人每餐不超過15元,特殊情況超標準接待或在外就餐,必須請示書記或鎮長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九、車輛管理制度
1、專兼職駕駛員必須加強車輛日常保潔、保養和檢修,確保車況良好,保證行駛安全。及時完善車輛保險、年檢等工作。
2、政府車輛必須停放政府院內,以便統籌安排和管理。
3、政府用車主要保證領導和重點工作用車,工作用車必須請示分管內務領導統籌安排。
4、特殊情況用車或租車必須請示黨政主要領導同意。
5、車輛加油、維修必須提前報請分管內務領導同意并安排財政、紀檢人員監督管理。
6、駕駛人員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違法違章駕駛造成后果由駕駛員行負責。
十、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辦公用品采購,必須先請示分管內務領導同意后,由財政所統一進行采購,大宗物品必須報請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財政、紀委派專人按程序報批或進行采購并登記。
2、辦公物品管理原則上由辦公室人員保管使用,財政所對資產進行登記、造冊,更換職(崗)位或調離本單位由分管領導、財政人員進行清理檢查,辦好移交手續。
3、購置物品報銷手續必須有兩人以上經辦人簽字,分管領導簽字后報主要領導審核報銷。
十一、財經制度
1、加強對財經工作的領導。成立書記任組長,鎮長、人大主席(紀委書記)、分管財經副鎮長任副組長,財政所工作人員為成員的鎮財經工作領導小組。
2、堅持一支筆審批。凡支出票據,必須由經辦人注明事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書記審核,由鎮長一支筆審批。
3、5000元以上的支出,須報經黨委集體研究。
十二、監督管理
為確保以上各項制度落到實處,鎮黨委政府成立督查小組,組長:鄒尼忠,副組長:張力軍、劉光榮、鐘批修,成員:謝發順、李孟君、劉開源、林學安,督查結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