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縣人民政府,州級相關部門: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確保全州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好轉,現就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嚴密工作部署
時值州慶、中秋、國慶佳節,我州也將進入冬季,氣候環境多變,通行條件惡劣,道路交通事故易發,特別是中秋、國慶將至,人流、物流、車流劇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縣、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汲取渠縣“9·15”重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訓,充分認識加強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遏制和減少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層層分解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完善應急預案,及時調整工作部署,強化對道路交通安全各個環節的督促檢查,切實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嚴防因雨霧冰雪天氣造成大面積交通擁堵,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氣象部門要及時預測和掌握我州天氣變化情況,及時向公眾災害天氣預警信息。
二、突出重點,加大整改治理力度
(一)強化國、省道保暢工作。公安交警部門要科學部署力量,嚴格執法,進一步強化路面管控,切實加強對過往車輛的檢查力度和巡查密度,加大對違法行駛等突出問題的整頓力度,從嚴查處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和影響道路暢通的突出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真正形成嚴管態勢,確保車輛在限定速度范圍內行駛。要加強警力配置,及時快速處置因交通事故、惡劣天氣等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確保國道、省道安全、暢通、有序。國道、省道沿線鄉鎮政府要加強與公安、交通部門的配合與協作,共同做好國、省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二)強化縣、鄉道路管控工作。各縣、各鄉鎮政府要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職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上路檢查,加強對鄉村道路的路面管控;要嚴格落實不具備安全行駛條件的道路嚴禁營運車輛通行的措施,加強對夜間禁行路段的巡查力度;要配合公安部門加強對雨霧冰雪天氣條件下主要干線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擁堵易發路段的監管與疏導,做好險要路段上積雪、暗冰等隱患的排除工作,嚴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三)強化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交通、公路、建設、公安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橋梁、道路邊坡、路沿、標志標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一次集中排查。對排查出的各類隱患,要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確保及時消除隱患。公安交警部門要及時、準確地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及道路交通狀況,加強對事故易發路段的安全監控,提前做好應對冰雪天氣、確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條件。
(四)強化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要針對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點,扎實開展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動,依法加強對“三超”(超速、超員、超載)、“三駕”(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違章駕駛)、“三車”(營運客車、農用車、接送學生車)、“三危”(危險路段、危貨運輸車輛、危險天氣行車),以及建筑“三車”(運料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的防范和查處,不斷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三、狠抓源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交通、公安、安監等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依法督促道路交通運輸企業、道路施工單位、建筑施工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別要針對雨霧冰雪天氣對駕駛人行車產生的心理影響和變化特點,集中開展一次雨霧冰雪天氣安全行車知識教育培訓,增強駕駛人在雨霧冰雪天氣下行車的安全意識,提高駕駛技能,規范運輸和施工作業行為;要嚴格落實車輛技術檢測制度,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維護和出車前的安全例檢工作,重點加強對車輛方向、制動、燈光、雨刮、輪胎和配備防滑鏈情況的檢查,嚴禁車輛帶病上路;要完善內部調度管理制度,及時掌握雨霧冰雪天氣變化情況,加強天氣變化預警,并根據運輸線路狀況,嚴格運輸線路控制。
四、加強宣傳,增強公眾安全意識
公安交警部門要通過電視、報刊等形式,及時、準確地惡劣天氣交通信息和交通管制信息,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行車路線。交通部門要在客運場站等場所開展宣傳提示,提示駕駛人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項。交通運輸企業要采取設置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標語、橫幅,擺放宣傳展板,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光盤等多種形式,積極營造交通安全宣傳氛圍。
五、強化督導,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州安辦要加強對各縣、各部門開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督促指導,積極協調、解決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監察部門要加大行政監察力度,對因工作不負責、被動應付、交通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而釀成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或嚴重后果的,嚴格實施行政問責。安監、公安、交通等部門要認真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要求,及時查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依法追究肇事者責任的同時,還要嚴肅追究事故運輸企業、相關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的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