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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2012年,全縣水稻承保面積18.07萬畝,玉米30.33萬畝,油菜11.71萬畝,森林保險52.82萬畝,能繁母豬5.2萬頭,育肥豬20萬頭(任務分解詳見附件),水稻、玉米在4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務,油菜在9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務。第一批育肥豬在5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務,第二批育肥豬在9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務。能繁母豬在7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務。森林保險在10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務。
二、保險政策
2012年,我縣的農業保險中保險品種、保險費率、保險金額、保險責任、風險管理、理賠支付、配套措施、農戶保費承擔比例等方面,維持年政策不變。
(一)落實種植業“無賠款優待”工作
從2012年起,針對年無賠款的種植業參保農戶開展“無賠款優待”工作,今年不再收取保險費。年未參保種植業的農戶今年可以繼續參保。確保全縣種植業承保面積達到100%全覆蓋。
(二)保險方案及保險費率
1.水稻、玉米保險統一保險金額為300元,保險費率為7%,農戶繳費為5.25元/畝。油菜保險金額為280元,保險費率為5.5%,農戶繳費3.85元/畝。
2.養殖業保險金額和費率:育肥豬保險金額為500元,保險費率4%,農戶繳費6元/頭;能繁母豬保險金額1000元,保險費率6%,農戶繳費12元/頭。
3.森林保險金額和費率:公益林每畝保險金額400元,保險費率0.2%,農戶繳費0.08元/畝:商品林每畝保險金額500元,保險費率0.3%,農戶繳費0.38元/畝。
(三)繼續開展農房、小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試點工作
1.農村小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每人2萬元,保險費率2‰,每人保險費用40元。
2.農村房屋保險金額每戶3萬元,保險費率2‰,每戶保險費用60元。
為響應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縣人保財險支公司對農村參保保費優惠50%,農村小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每人實繳保費20元,農村房屋保險每戶實繳保費30元。
三、保險經辦機構
為促進我縣農業保險市場的活力和健康發展,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競爭機制,我縣在綜合考慮農戶滿意度,經辦機構實力,經營覆蓋面,承保、查勘、理賠服務質量等多種因素的基礎上,采取綜合評定的方式,確定人保財險公司支公司和中華聯合財險公司支公司為2012年度農業保險經辦機構。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縣政府決定對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整,由縣政府副縣長黃小文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具體名單見附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紀檢組長張健兼任辦公室主任,縣財政、農辦、農業、林業、畜牧、財險等單位各抽一人作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
(二)明確部門職責
縣委農辦:負責收集數據信息,掌握工作進度,組織相關部門加強宣傳和督查工作,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縣財政局:負責統籌協調,搞好規劃和任務分解,收集信息,隨時掌握工作進度,組織相關部門加強宣傳和督查工作。負責組織上級和本級財政匹配資金的到位,并與保險公司做好結算工作。
縣農業局:負責牽頭做好全縣水稻、玉米、油菜保險的規劃、任務分解、情況收集上報、準確反映災情等工作,加強宣傳、檢查和督促,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縣畜牧食品局:負責牽頭組織全縣育肥豬、能繁母豬保險規劃、任務分解、對承保豬只辨別標識、能繁母豬專標佩戴、情況收集上報、準確反映疫情等工作,指導鄉鎮政府做好育肥豬、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加強宣傳、檢查和督促,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縣林業局:負責牽頭組織做好全縣森林保險規劃、任務分解、情況收集上報、準確反映災情等工作,加強宣傳、檢查和督促,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縣發展改革局:負責養殖業育肥豬、能繁母豬每月市場價格調研工作,為農業保險理賠提供公平、準確的理賠依據。
縣氣象局:及時預報氣象災害信息,尤其是災害性天氣,準確及時將災害信息上報至農險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文化廣電局:負責在全縣電視臺、電臺和鄉鎮廣播電視站搞好政策性農險保險的宣傳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鄉鎮農業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任務分解、政策宣傳、人員組織、保費收取和協助理賠工作。
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同鄉鎮政府搞好保險機構建設和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人員培訓,農業保險的承保工作和及時理賠,準確上報承保理賠及相關數據。
(三)加強理賠管理
農業保險承辦機構應按照“主動、迅速、科學、合理”的原則,切實加強農業保險理賠管理工作,必須做到“三到戶、五公開”和“零現金轉帳直賠到戶”,確保賠案處理規范,賠款及時、足額支付給保險人。
(四)逗硬目標考核
縣目標辦要將政策性農業保險納入對鄉鎮和縣畜牧食品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等縣級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縣政府目標績效督查室、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工作開展好的鄉鎮和單位給予表彰;對工作不落實、未按時完成任務的單位要通報批評,并酌情扣減年終目標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