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观看国产区-在线观看国产欧美-在线观看国产免费高清不卡-在线观看国产久青草-久久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国产精品久久久

美章網 資料文庫 淺析國際法學方法論的體系理解范文

淺析國際法學方法論的體系理解范文

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淺析國際法學方法論的體系理解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淺析國際法學方法論的體系理解

方法論領域的每一次突破與創新對于法學的成熟與發展都是一次難得的機遇,這一點對于國際法學而言亦是如此。同對各種具體方法的簡單描繪和羅列不同,方法論側重的是揭示如何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種具體認識方法的方法,是“方法的方法”或者說是方法論原則。由于“方法論”一詞在我國法學領域本就屬于一個“時髦”的詞匯,如何界定國際法學方法論國內目前尚無權威、一致的結論。但是,從方法論的本質不難看出,國際法學方法論應當是關于國際法的本質的抽象存在和發展變化的包含國際法的性質、淵源、效力依據、運作模式等基本內容在內的綜合性方法體系。與法學其他部門法的方法論相比,國際法學方法論應當既含有法學研究方法的普遍性,又具有相對于其他部門法認識方法的特殊性。具體而言,這種“普遍性”表現在國際法學方法論和一般方法論相同,主要涉及研究者思考問題的立場選擇、研究對象范圍的確定、研究途徑的科學考量等內容;而這種“特殊性”則表現在國際法學方法論內容體系的上述三個主要方面所呈現的國際法學科專業特色。

一、國際法學方法論的體系理解

如上所述,國際法學方法論是“普遍性”與“特殊性”相互結合的綜合性體系,而對于這一復雜綜合體的理解主要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具體展開:

1.國際法研究的主體立場———實證主義與價值主義

方法論作為研究者論理所使用的方法、手段和程序的體系,不僅無可避免地受制于研究者的主觀思維,并且深刻反映著研究者的思想活動。從研究者所持立場劃分,對國際法的研究可以劃分為實證主義研究與價值主義研究兩大類。

其一,國際法研究的實證主義。國際法研究的實證主義,是指在對國際法規范、國家實踐、國際司法判例等素材進行價值無涉地實證分析的基礎上,客觀、中立地描繪出某一國際法問題“是什么”的方法論體系。它強調事實與價值、法律因素與非法律因素的嚴格區分,強調以國際法規則、國家實踐等實際的國際法制度為研究對象,從而有效排除道德、正義和價值等自然法要素對于國際法研究的干擾與滲透。普遍認為,實證主義方法的研究對象———“實然法”,起源于邊沁對“實然法”和“應然法”概念的區分;而就實證主義方法本身則根植于以奧斯汀、哈特、凱爾森為代表的實證分析法學派的研究。具體到國際法學領域,以賓刻舒克、奧本海為代表的實在法學派(Positivist)是實證主義方法的積極倡導者和踐行者。自17世紀首次被提出至19世紀占據壓倒性優勢,實在法學派自產生至占據主流地位經歷了長達兩個世紀的發展。在實在法學派看來,國際法的效力根據來自于體現各國共同意志的國際條約或國際慣例。他們肯定“公認”是國際法的唯一基礎,強調法律只能是被創制出來的,不存在人定法之外的其他法律,如自然法。實證主義的研究方法,將國際法作為一個獨立的客體,在對大量的國際法規則、國家實踐和司法判例進行客觀中立的解釋的基礎上,從個別到一般,歸納出國際法的本質屬性。主張實證主義方法論者的主要理由在于:“第一,國際法的研究如果不基于實證,會讓國際法看起來不像‘法’,而更像國際政治、國際關系;第二,國際法研究如果缺乏實證,會使結論缺乏說服力。”[3]51-52

其二,國際法研究的價值主義。國際法研究的價值主義,是指在以價值批判為分析方法研究國際法的效力根據、國際法的正當性和價值取向以及國際法的發展趨勢是否符合正義標準的基礎上,帶有主觀性地解決國際法“應當是什么”的問題。同實證主義不同,價值主義認為法律應建立在“理性”、“正義”、“道德”等抽象的概念之上,強調法律的合理性。國際法研究的價值主義根植于16世紀擺脫基督教神學束縛的自然法學派(Naturalist)。關于國際法的效力根據,以普芬道夫、維多利亞為代表的自然法學派學者認為國際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其效力來自于人的本性、理智,因而不承認實在法規則及其效力。然而,建立在自然法基礎上的國際法體系不禁使人疑慮重重:一項國際法規則,怎樣證明其體現了人類理性?國際法中“正義”的標準又為何?這些通過演繹方法推導出的自然法規則,給人以空中樓閣的感覺,使國際法體系岌岌可危,因此自19世紀開始,自然法學派開始逐漸衰落,并最終被實在法學派所取代。

價值主義的研究方法側重于通過運用演繹推理的方法,尋找國際法規則有效之“理性之命名”。而對于國際法本身,價值主義更是認為需要從國家的本性或國家存在的目的上去推求。盡管主張價值主義的自然法學派已經衰落,但是價值主義本身仍然是與實證主義相對應的一個重要的方法論范疇。價值主義的擁護者認為:“首先,‘事實’的豐富性或者說現實世界人們關系的復雜性、多樣性,迫使研究者或立法者不得不選擇一些關系進行研究或規范,而選擇總是與選擇者的價值取向有關;其次,觀察者和等待解釋的客觀事實之間是相互作用的,因為人們能夠觀察到什么東西在相當程度上取決于他所接受和擁有的理論結構。”[4]47因此,通過價值主義方法研究國際法時,就同一法律制度,不同學者往往會站在不同的立場進行分析,如對WTO體系的理解和評價,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學者因立場不同得出的結論就會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除了分析現行的國際法外,價值主義還著眼于對當下的國際法進行反思,提出批評和改進的建議,并預測其發展趨勢,其典型代表為:如就國家間民商事判決承認與執行問題,遵循價值主義的學者在總結當下制度存在的缺陷的基礎上,往往也會探討其相應的解決策略,例如將其納入WTO機制解決的可行性等。

2.國際法研究的素材客體———學說研究、規則研究與實踐研究

“進行國際法領域的各項研究,首重資料?!保?]74因此,無論是實證主義還是價值主義方法論,除了確定研究者的主觀立場外,還需要根據學科特點明確把握國際法的主要研究對象。

其一,學說研究。學說或學說史研究,是研究該學科產生、發展與演變的學問,體現了以歷史視角把握該學科發展脈絡的內在要求。[6]13在國際法領域,許多權威法學家的學說都曾經在歷史上對國際法規則、制度的建立和發展產生過重要的影響。例如,在國際公法領域,歐洲近代國際公法的奠基人格老秀斯的著作《戰爭與和平法》就曾對近代國際公法的整體發展產生過突出影響;又如“在條約解釋上,瓦爾特的‘無需解釋的事項不須解釋’的學說竟成為習慣國際法規則,并且也成為《維也納條約公約》第31條解釋通則的組成部分”[7]78。而回顧國際私法的發展歷程,我們不難發現,從沒有一個學科像國際私法一樣創造出如此多的學說和理論,例如就一國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何以適用外國法這一國際私法核心問題之一,自12世紀以來先后涌現出了一大批杰出的學者及其學說,這其中包括巴托魯斯及其意大利法則區別說、以胡伯為代表的國際禮讓說、薩維尼及其法律關系本座說以及里斯提出的美國《第二次沖突法重述》等等,可謂數不勝數。至于學說能否作為國際法淵源的問題,《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規定,權威公法學家學說只能作為確定法律原則的補充資料,其本身并不是法律淵源,不能產生法律拘束力;而在國際私法領域,學說也被普遍認為一般不能成為國際私法的淵源;在國際經濟法領域這一點更是沒有爭議。盡管學說一般不能被視為國際法淵源,但是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學說無論是對國際法的規范體系建立還是對國際司法實踐都曾發揮過重要的指導作用,在一些普通法國家,學說甚至是法官據以裁判的根據。因此,對于學說的研究有利于我們在重新審視歷史的基礎上,將國際法研究推向一個更高的水平。

其二,規則研究。對于國際法規則的研究,既包括對國際法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則的研究,也包括對國際法“軟法”的研究。就研究現行有效的國際法規則而言,需要從法律淵源角度入手。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規定,國際公法的淵源包括國際公約、國際習慣和一般法律原則以及作為輔助性材料的公法學家學說和司法判例。國際私法的淵源,一般而言,除了國際公約、國際習慣和一般法律原則外,還包括國內立法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內判例,其中國內立法不僅是國際私法規則的最早表現形式,也是迄今為止國際私法最主要的淵源。比較而言,國際經濟法的淵源則主要包括國際公約、國際慣例以及國際司法機構和準司法機構的有法律拘束力的裁決。以上這些構成了現行有效的國際法規則的基本內容,在具體研究這些規則時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值得特別注意:(1)鑒于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其規范呈現出的各自特點,在研究國際法規則時,我們必須準確把握它們之間的共性與特性,不可一概而論。以國際習慣和國際慣例為例,前者常出現在國際公法的概念中,要求必須是國家實踐的產物;而后者則常出現在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中,常常指向國際民商事私主體實踐的產物。在國際公法中,習慣只要一經證實,即可直接作為法律執行;而在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中,慣例只有在經當事人選擇或法律和法院認可的情況下,才能作為法律執行。(2)即使是已經明確的國際法淵源本身也呈現出一定的規則模糊性,這無疑給研究國際法規則造成一定的困難。以國際公法中的國際習慣為例,如何確認某一事項構成國際習慣,需要考慮兩個因素,即國家的確信和國家的實踐,而這兩項標準往往不能輕而易舉就得出結論。除此之外,即便是得到締約國共識而廣為使用的國際條約,也可能會表現出模糊性,如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由于各國無法在實際履行等問題上達成一致,因此對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轉讓、營業地在非締約國的當事人能否通過意思自治選擇適用公約等重要問題,CISG都沒有涉及。(3)隨著國際交往的日益密切以及國家和跨國民商事主體的實踐累積,國際法在不斷發展,而國際法規則也始終處在變動之中。以一直不斷更新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和《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為例,盡管這些改變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國際法規則的不穩定性,但是我們應當看到,這些更新后的慣例因切合國際商事交往的實際需要,不僅在全世界范圍內獲得了普遍認同和接受,而且也不斷完善著國際經濟法的規則體系。所謂國際法上的“軟法”,是指不具有強制力的某些宣言和國際組織的決議,以及尚未生效的國際法公約等等。這些“軟法”雖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國際法淵源,但是他們在調整國際關系中的地位也不容忽視。如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盡管該公約目前尚未生效,但是通過該公約,我們可以看到各國在國際民商事管轄權方面表現出的加強司法合作的意圖,而這一意圖又充分反映了該領域的最新立法成果。由此可見,國際法中的“軟法”為處理國家關系、國際民商事關系和國際經濟關系提供了一定的指導原則和磋商基礎,以聯合國1974年《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為例,盡管其內容多為建議性的規范,但是其仍然可以稱得上是國際經濟法的輔助淵源或準淵源,理所應當納入國際法規則研究的范疇。

其三,實踐研究。通常而言,國際法中的實踐包含司法判例和國家實踐這兩大類。其中一國的國內司法判例因體現的是一國的國家意志,因此除具有判例屬性外也是國家實踐的一種具體形式。由此,“國際法判例”和“國家實踐”這兩個概念便在“國內司法判例”領域存在內容上的重合,其具體關系。

有鑒于此,關于國際法的實踐研究,筆者也將按照圖1所示,將其劃分為國際司法機構和準司法機構等的判例、一國國內判例和非判例的國家實踐三部分展開分析。

(1)對于國際司法機構和準司法機構等作出的判例,按照國際法的一般原理,它只對個案當事人和當事國有效,對其他案件或當事人和國家并無拘束力。但是,隨著國際法的不斷發展,司法判例在國際法上的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在國際公法領域,盡管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和第59條的明確規定,司法判例只是輔助性淵源,但是國際法院等國際司法機構在判案時還是會經常援引先例,其中以1949年“科孚海峽案”和1953年“諾特鮑姆案”最為典型。此外,除了為法院今后審理相似案件提供可援引的依據外,某些判例甚至創造出新的國際法規則,并且這些規則為一般國際實踐所承認和遵循,例如領海直線基線的確立就來自于1951年“英挪漁業案”的判決。除國際法院、海洋法法庭等國際司法機構外,一些準司法機構的實踐也越來越受到理論和實踐界的關注,這其中以解決投資爭端的國際中心(ICSID)和WTO爭端解決機構(DSB)最具代表性。就ICSID而言,其仲裁裁決本身并不存在遵循先例的原則,如就兩國雙邊投資協定中的最惠國待遇條款是否包含對ICSID仲裁的同意的問題,ICSID先后裁決的“瑪芬茲尼訴西班牙案”和“普拉瑪訴保加利亞案”得出的結論完全相反,然而這兩個案子最后都得出ICSID享有管轄權的結論又反映出它們在擴大ICSID管轄權方面起到的先例指導作用。如果我們研究WTO框架內的爭端解決,我們會發現它更是如某些學者所言“明顯地表現出了案例法的方法或特點”。[8]123以1995年至2001年7月為例,DSB形成的54個專家組報告和38個上訴機構報告中,阿根廷鞋保障措施案、日本酒稅案、美國汽油案、美國羊毛上衣案和歐盟荷爾蒙案在40個以上的報告中被引用,歐盟香蕉案和印度專利案被引用的次數也超過30次,而美國蝦案、美國內衣案和澳大利亞鮭魚案也被引用過20多次。[9]276由此可見,這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不僅已經成為國際經濟法領域的經典案例,而且為DSB處理以后相關的爭議提供了參考和依據。

(2)一國國內判例作為國家意志的體現,在國際法實踐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在國際公法領域,國內司法判例可以在某種程度上作為國際習慣法的證據,盡管其證據效力與國際法院等國際司法機構作出的判決相比要小得多。而在國際私法領域,國內判例對于國內法院審理案件更是具有重要意義,在秉承“遵循先例”的普通法系國家,國內判例更是重要的法律淵源。除此之外,一國國內判例同樣有助于促成國際法新規則的形成,這方面的例子有:1812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的“斯庫諾交易號案”開啟了美國歷史上堅持“絕對豁免主義”的時代;1878年法國最高法院判決的“鮑福萊蒙案”引起了人們對法律規避問題的廣泛關注和深入研究;1926年英國法院審理的“安斯利繼承案”正式確立了雙重反致原則,等等。

(3)非判例類的國家實踐既包括單一的國家實踐也包括國際社會的共同實踐。研究這些國際實踐的意義在于,它們深刻地反映著當前一些國家的利益訴求和國際關系的最新趨勢,表明著某些規則正面臨的挑戰或者在某一領域出現新規則的可能。一方面,需要肯定的是有些國家的單一實踐已經形成了新的國際規則,典型代表如“即時國際習慣法”(in-stantcustomaryinternationallaw),與通常意義上的國際習慣法強調國家的長期反復實踐和各國的內心確信不同,即時國際習慣法只需要一國采取一次性的國家行為,如果沒有遭到其他國家的反對,其合法性一般就會得到國際法的承認,如某一國家向太空發射衛星的行為便是即時國際習慣法的典型代表。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注意到一些國家的實踐由于不符合當前的國際法規則,非但無法構成新規則反而有可能成為國際社會制定新規則加以規制的對象,例如“預先性自衛”。所謂預先性自衛是指一國對其主觀認為即將來臨的攻擊率先采取軍事打擊的行為。近年來,美國以打擊恐怖主義的名義采取了許多預先性自衛行為,對此,各國普遍感到不安,不僅強烈反對這種擴大自衛權范圍的主張,并且希望能夠在聯合國框架內利用一切辦法應對這一國家實踐。[10]51

3.國際法研究的闡述路徑———單獨研究與比較研究

在進行國際法的闡述時,有兩種可遵循的研究路徑:單獨研究和比較研究。前者的優勢在于這種研究方式能夠有效把握問題的核心,始終圍繞問題本身分析,不會造成思維和敘述上的混亂;而后者的優勢則在于發散思維,通過比較從不同側面分析研究對象,從而得到更為全面的認識。支持單獨研究的學者認為:國際法具有自成一體的特征,注定與國內法或一般法學有所不同,比較方法并不適用于國際法。事實上,國際法中的“聯合國”、“WTO”等概念及制度確實與一般法學或國內法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研究這些國際法特有的制度上,有必要通過單獨研究展開具有針對性的討論。與之相反,支持比較研究的學者則認為,國際法總是處在不斷變化之中,而且其概念本身都是在和國內法進行關系比較的基礎上形成的,因而比較法更適合說明國際法問題。而事實上,這兩種研究路徑由于側重不同,在不同的國際法問題研究中都各自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1)單獨研究。通常而言,單獨研究可以劃分為對某一制度整體進行的宏觀研究和對該制度中某一個體進行的微觀研究。以WTO為例,作為當前國際社會協調和約束各成員貿易政策、法規、措施等關涉多邊貿易關系的最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WTO在性質上的唯一性決定了對其從宏觀角度進行單獨研究的可能性與必要性。與此同時,WTO的機構設置、法律體系、爭議解決機制以及眾多國家和地區的參與成員等客觀現實又天然地要求對它的研究必須著眼于微觀。因此,如果說宏觀的研究模式使人能夠對WTO有一個全面的、綜合的認識和把握的話,那么,微觀的研究模式則使人能夠更加深入理解WTO的各項具體規則,更有助于實踐操作。

(2)比較研究。“早在1900年,就有學者指出比較法的兩大作用:它既是‘解釋法律的寶貴工具’,又是‘立法進步的有力工具’?!保?1]54在筆者看來,用這句話來說明比較研究對于國際法的重要性也同樣正確。由于國家法本身的國際性和多元性,國際法學比較研究本身也具有多種形式。例如,在研究作為國際私法淵源之一的國內法時,常會涉及各國國內法之間的立法比較,而由于各國語言的不同,立法比較又會建立在對各國立法文意和對國際私法規則理解的比較基礎之上;在研究海上貨物運輸的相關規則時,我們總是會將調整提單運輸的國際公約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漢堡規則、鹿特丹規則放在一起進行前后比較,以便思維得到清晰的梳理;在研究國家責任時,歷史比較的眼光又會使我們充分了解國際法不加禁止的行為責任對傳統國家責任的補充和完善??傊?,比較式的闡述方式早已深入國際法研究的各個領域,成為國際法學方法論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國際法學方法論研究之我見

關于方法論對于法學研究的基礎性地位及重要意義,拉倫茨教授在《法學方法論》一書中曾經給予高度評價———“法學之成為科學,在于其能發展及應用其固有之方法”[12]21。筆者認為,這些評價也可以適用于國際法學和國際法學方法論之間的關系。自奧本海在1908年撰寫《關于國際法的任務與方法》[13]313的論文以來,越來越多的學者注意到國際法領域正在發生的兩點根本性轉變:“第一,國際關系尤其是新生領域的國際關系越來越多地受到國際法規則和制度的制約和影響;第二,理論和方法上的創新為解決以上新生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14]291這種轉變在筆者看來,深刻地展現著國際法學方法論對于國際法發展的重要意義。目前我國關于國際法學方法論的研究尚不夠成熟,未形成任何研究體系,而就其發展筆者愿意提出自己的拙見,即:從方法論角度研究國際法學,應當在堅持實證主義立場的基礎上輔之以價值主義,并且結合多種方法選擇合適的闡述路徑展開分析。

其一,面對實證主義與價值主義之爭,縱然有學者認為價值主義的意義在于:“法學中彌漫著意識形態,并在某種意義上講,意識形態一直哺育著法學理論,事實上不受意識形態約束的實證法學根本上不存在?!保?]47然而,我們應當注意到國際法學本身方法論上的特殊性:一方面,國際法規則大多是國家間利益妥協與平衡的產物,是國家的現實實踐,在研究時不應涉及價值判斷;另一方面,我們必須認清國際法的發展并非是普通人甚至專家學者可以預測的。僅以國際公約為例,很多時候只要符合公約要求的締約國之間同意,隨時可以修改公約,但是締約國家間在什么情況下會達成一致意見則涉及諸多不確定因素。因此,在研究國際法時,筆者認為最好將其限定在當下的國際法框架內,堅持實證主義的方法,既不對現行有效的規則作過多的“善惡”判斷,也不要動輒就修改國際規則或預設國際法的發展方向。但是,這并不是說要完全放棄價值主義的立場,相反,在堅持實證主義的前提下,國際法的研究也應當適當考慮價值主義的方法,在立足現實的基礎上,把握“適度”原則合理批判,準確理解國際法學的現在和未來。

其二,在具體研究國際法問題時,應注意靈活運用多種方法,選擇合適闡述路徑。(1)以現行國際法為核心展開的國際法研究,要求我們觀察、分析實際的法律制度及其運作,而且必須注重采取規則研究、實踐研究等多種方法。這種圍繞國際法規則、案例等法律因素展開的討論和研究,恰恰是實證主義所倡導的。(2)除了現行國際法外,研究者還應當以動態的歷史眼光審視國際法的過去,建構國際法的未來,因此除以上方法外還有必要對國際法展開學說研究。盡管學說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為國際法的淵源,而且隨著國際法的不斷發展和國家實踐的積累,以學說作為國際法的證據或者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依據的情況正在日趨減少,然而權威的國際法學者提出的理論學說仍然為我們研究現行國際法提供了多角度的思路與可靠的資料,而且近些年出現的獨具視角的新國際法學說也為我們解決當下國際法面臨的問題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徑,應當善加利用。(3)在前兩點的基礎上,我們應當注意分析所研究問題的特性,在單獨研究和比較研究中選擇更有利于清晰闡述觀點的方法,從而完成揭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研究過程。

因此,盡管國際法學方法論涵蓋內容之廣泛不是一時一刻就可以羅列完全的,而我國國際法學研究方法及其方法論體系“先天不足”的缺陷也不是短時間可以彌補的,但是從現在起不斷完善我國國際法學方法論的體系架構卻是可以做到的。鑒于對國際法學方法論的研究,其他國家比我國開展的時間要早得多,甚至有些國家已經在大學開設了具體的國際法學方法課程[16]388,我們可以充分利用這些資源一方面對國外學者成熟的理論加以借鑒移植,另一方面針對我國的特殊國情和法律制度完善我國獨有的國際法學方法論體系??傊?,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國際法學方法論作為今后國際法學研究的一個重要維度,為我們開啟了研究國際法的一扇新的大門。相信只要我們善加利用,其必將為我們研究國際法拓寬思路,使國際法的研究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作者:劉暢單位: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

主站蜘蛛池模板: 99热这里只有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 蜜桃视频一区 | 欧美综合影院 | 精品一区久久 | 麻豆网站在线 | 亚洲性久久久影院 | 日日干综合 | 国产在线视频色综合 | 久久精品国产曰本波多野结衣 | 国产四虎精品 | 激情综合激情 | 亚洲成精品动漫久久精久 | 一区二区成人国产精品 | 国产精品网址在线观看你懂的 | 黄色片国产 | 迅雷在线观看神马电影 | 日本高清免费在线视频 | 欧美福利在线视频 | 国色天香社区视频免费高清在线观看 | 在线你懂 | 九九视频在线看精品 | 精品自拍视频 | 激情丁香六月 | 激情丁香网 | 婷婷丁香激情五月 | 精品自拍一区 | 亚洲欧美二区三区久本道 | 五月亭亭六月丁香 | 亚洲欧美另类精品久久久 | 日韩视频网| 亚洲第一区精品观看 | 精品久久久久久中文字幕欧美 | 成年男女的免费视频网站 | 久久久国产精品视频 | 丁香花影院 | 永久免费看www色视频 | 久热免费视频 | 婷婷六月丁香午夜爱爱 | 久久久网站亚洲第一 | 精品免费久久久久久久 | 午夜在线不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