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無為而治理念對現代企業管理的價值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韓非子“無為而治”思想的實質
在韓非子“無為而治”思想中,“無為”只是手段,“治”才是目的“。無為而治”要通過完善的法律制度,嚴格的執法行動來確保政治的法治化,避免政治人治行為。這樣做的目的一是實現百姓各得其所,各司其職,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要通過規范管理流程的方法,大量節省管理者的精力,從而將社會資源放在最重要的管理環節上來。“釋法術而心治,堯不能正一國。去規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輪。廢尺寸而差短長,王爾不能半中。使中主守法術,拙匠守規矩尺寸,則萬不失矣。君人者,能去賢巧之所不能,守中拙之所萬不失,則人力盡而功名立。”因此,“無為”不是一個現成的、可以睡覺的躺椅,而是一個經過艱苦努力才能實現的理想狀態。我們形容領導人忙碌,常以“日理萬機”來形容。諸葛亮使者曾對司馬懿夸贊:“諸葛公夙興夜寐,罰二十已上,皆親覽焉;所啖食不過數升。”司馬懿回答說:“亮體斃矣,其能久乎?”根據韓非子的思想,“日理萬機”不但不能給一個領導人增色,反倒貶低了其工作能力與水平。垂拱而治,是韓非子追求的最高理想政治目標。“圣人治吏不治民……圣人不親細民,明主不躬小事。”因此,如果從“人治”角度看,諸葛亮似乎比司馬懿更敬業,但是從“無為而治”的思想看來,孰優孰劣一目了然。“夫不明分,不責誠,而以躬親位下,且為下走睡臥,與夫掩弊微服。孔丘不知,故稱猶盂。鄒君不知,故先自僇。明主之道,如叔向賦獵,與昭侯之奚聽也”。
現代西方思想史上,曾經一度流行無政府主義。無政府主義基本立場是反對包括政府的統治和權威,提倡個體之間的自助關系,消除政府以及社會上或經濟上的任何獨裁統治關系。以亞當•斯密為代表的經濟自由主義也認為,社會經濟的運行應該完全依靠“看不見的手”來調節,政府對經濟的任何干預都是錯誤的。不難看出,這些思想與老子“無為而治”思想有許多相通之處。但是與之不同,韓非子“無為而治”思想與西方近代法治思想頗為類似。雖然現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本性是資產階級專政,資產階級法治國家的實質是資本對無產階級的專政,但不可否認的是,至少從形式上來說,西方發達國家依法治國的體系是完善的、有序的,與充滿了人的個性、好惡等色彩的人治社會是截然不同的。這是人類社會幾千年政治智慧的結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新生事物,它旺盛的生命力源自于它是對人類迄今為止一切文明成果的辯證揚棄。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實現民族復興的戰略抉擇。十八大報告指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一國如此,一企亦然,“無為而治”思想對于現代企業管理有何意義呢?
二、“無為而治”思想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的意義
事實上,企業的管理也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情況,或者是“人治”為主,或者是“法治”為主。小企業可以“人治”,大企業必須“法治”。對于現代大型企業而言,雖然在應對外界市場變化方面,企業必須靈活對待,順應市場的行情的變化,但是對于企業內部管理而言,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依然是企業取得成功的法寶。即使是在應對外部市場變化方面,企業也必須通過嚴密的管理制度來創造出靈活的應對體制。策略必須是制度化管理之下的策略,而不是個別領導人的個人主觀判斷。
企業治理中的“人治”行為,往往伴隨著許多負面社會效應。長時間的壓力,身體上,尤其是精神上的壓力,會給企業員工身心健康帶來不利影響,進而給企業的生產安全、政治安全帶來巨大壓力。例如,現在我國不少企業中流行加班現象,甚至有人把這種現象看當作員工是否敬業的表現,當作提拔員工的重要參考。這種現象的泛濫一定程度上就是企業實行“人治”的產物。從“無為而治”的思想來看,經常“加班”,對于一家企業來說恰恰是不正常的。從小處說,這種現象違反了勞動法,侵犯了員工的休息權。休息是勞動者面對高強度的現代化工作所必須的生理需要。一個社會的自由時間與勞動時間之比,恰恰是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體現。“整個人類的發展,就其超出對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發展來說,無非是對這種自由時間的運用,并且整個人類發展的前提就是把這種自由時間的運用作為必要的基礎。”從這個意義是來說,休息本身也是一種“工作”,這是人類自由時間與勞動時間之間的辯證法。從大處說,如果一個社會中“加班”成了常態,那么這個社會必然沒有認識到“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意義。過度的“加班”,在資本主義社會發展早期,曾經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這是人類社會的一個痛苦記憶,是人類社會從半野蠻時期向自由文明時期進步過程中的一種代價。
要根治企業管理中的“人治”行為并做大、做強、做優企業,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就應該轉變企業的管理方式,走“無為而治”的管理道路。“無為而治”是企業管理堅持以人為本的需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安全是企業的生存之本,安全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中之重。思想生制度,制度生管理,管理生安全,安全生效益。混亂無序的管理體制必然導致企業安全管理的疏漏,帶來安全隱患,只有規范的、科學的管理體制才能確保企業安全管理的嚴密與高效。“無為而治”是科學管理人力資源的需要。“無為而治”的思想堅決反對根據領導人的喜好隨意提拔干部,要求在企業的規章制度范圍內發現、使用人才,根據各人對企業的實際貢獻大小來提拔人才“。故明主使法擇人,不自舉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為惠于法之內,動無非法。”“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
“無為而治”是企業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企業管理要“無為而治”,必須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縱向與橫向兩個維度。目前,隨著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縱向方面已經比較完備,在政令的傳達、推行方面總體來說是比較暢通的。但是橫向方面,如何實現職能部門間高效溝通、密切協作,依然是一個理論和實踐上的難點。在現實中,由于各職能部門間權責不明,或者是相互溝通不流暢,導致管理效率大打折扣。難能可貴的是,韓非子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通過“中山之相”的典故,他力圖說明,管理者的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這是實現管理效率的關鍵。必須擁有相應的管理。因此,“無為而治”,重點是研究如何實現各職能部門間的分工協作,如何實現企業管理的最優化。要根據企業工作的實際需要,研究制定各職能部門間如何協作的制度,研究制定對不積極相互協作行為的懲治制度。“無為而治”是科學強企的需要。做大企業易,做強企業難。根據“無為而治”的理論,企業的強弱不在于企業的大小,企業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決定企業的興衰。一流的企業必須要有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管理必須是依靠規范化制度的“無為而治”。“明于治之數,則國雖小,富。賞罰敬信,民雖寡,強。賞罰無度,國雖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無為而治”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無為而治”是一種領導藝術“。凡治眾如治寡,分數是也”。依法治國是國家實現長治久安的保證,同樣,依“法”治企也是企業永葆青春的法定。企業要精干高效,要和諧穩定,就必須從自己企業的情況出發,制定出完善的管理制度。
韓非子贊同老子“治大國,如烹小鮮”的思想,他主張法制的相對穩定性。“故有道之君,不重變法”,“好以智矯法,時以行雜公,法禁變易,號令數下者,可亡也。”應該指出,韓非子并不是要反對改革。“變與不變,圣人不聽,正治而已。”韓非子所主張的法制管理在當時本身就是一種強烈的改革。“不變古者,襲亂之跡;適民心者,恣奸之行也”。
三、國有企業管理如何實現“無為而治”
國有企業是我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第一主體,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最重要組成部分。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國有企業的興衰,決定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興衰,決定著中華民族復興大業的成敗。然而,一些國有企業的低效率、高腐敗飽受詬病,成為群眾發泄不滿的“出氣筒”,國有企業當前的一舉一動都成了我國社會關注的焦點。在這種背景下,有人與西方某些人士互相唱和,鼓吹“國企私有化”。這種思想與“軍隊國家化”、“政黨多元化”等一起構成了一個邏輯嚴密的反動思想體系。因此,重視“無為而治”,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形象,不僅是國有企業內部事務,也是國有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
那么國有企業如何實現“無為而治”呢?韓非子認為,作為統治者,必須要有“愛人”的道德品質,這是“無為”的前提。“愛人”,要分清“小愛”和“大愛”,“小愛”(仁義),是“大愛”(法治)之賊。“愛人”,與不同于“信人”。“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則制于人。”治理國家,惟一可以依靠的就是法律。“盡力于親民,加事于明法”。因此,“愛人”并不能像儒家那樣僅僅空喊無用的口號。真正的“愛人”,應該是通過“無為而治”實現國家治理的法制化,這樣才能為天下謀取最大的福祉,這是最大的“政治”。應該說,與儒家思想相比,在“仁愛”精神這一政治的歸宿上,兩者是一致的。但是在實現“仁愛”的具體路徑上,韓非子的學說無疑更具有現實意義。
“明法者強,慢法者弱。”國有企業要實現“無為而治”,必須摒棄企業管理中的隨意性和主觀性,堅持依靠完善制度來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依法管理、精細管理、科學管理。必須彰明以制度管理企業的理念“。人主使人臣雖有智能不得背法而專制,雖有賢行不得逾功而先勞,雖有忠信不得釋法而不禁,此之謂明法。”企業要實現“無為而治”,首先必須最大程度地普及宣傳“法治”思想。必須在管理中,在企業文化建設中向廣大職工彰明嚴格按照制度來管理企業的理念精神,要彰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力求功必賞,罪必誅。“犯法為逆以成大奸者,未嘗不從尊貴之臣也。然而法令之所以備,刑罰之所以誅,常于卑賤,是以其民絕望,無所告愬”。
必須建立完備的制度體系。制度實際上是理論化、規范化管理經驗的總結。“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行動”。制度建設是一家企業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方面“。圣王之立法也,其賞足以勸善,其威足以勝暴,其備足以必完法。”制度要實,必須管用。必須根據企業的中心任務,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絕不能苦思冥想,閉門造車。調查研究是制定制度的唯一正確路線。韓非子反對那種不從實際出發,憑借臆想“、前識”來制定法律的行為,認為這是“愚之首也”。制定企業管理制度要腳踏實地、準確把握管理科學的普遍規律。
制度要人性化,以人為本。不僅要有部門內的工作制度,有上下級組織間的管理制度,尤為重要的是要對平行部門間的業務往來制定嚴格的工作制度。不僅要有一般管理制度,而且要有如何執行制度、對不執行制度行為作出懲罰的制度。必須辯證對待制度的細化問題。一方面,制度過粗,只重框架不重細則,執行中往往會出現很多問題。另一方面,過于細化的制度也未必有效。根據馬克思主義哲學,制度是一家企業現實生產生活的反映,但是這種反映并不是完全的。“實踐高于(理論的)認識,因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并且還有直接現實性的品格。”實踐遠比理論豐富,制度不可能列舉出企業管理中的一切方面,不可能預測出企業管理中的一切新出現的可能問題。所以,過于細化的制度,無異于刻舟求劍。因此,怎樣并且在多大程度上賦予制度執行部門自由裁量權,是企業管理中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必須嚴格執行自己的制度。制度給力,作風才硬。做好政治工作,加強作風建設,必須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措施,特別要在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和約束力上做文章,形成持續改進的長效機制。制度一旦制定來,必須堅決根據制度來管理企業,對于違反制度的行為,要堅決給予相應懲罰,提高制度的權威性。當前,許多企業在制度體系的建設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在是否嚴格根據制度來管理企業方面還存在思想認識不足的現象,在怎樣依靠制度管理企業方面也還缺乏經驗。
應該指出,執法必嚴,不同于執法必“厲”。有人認為,既然要執法必嚴,就要對違反法律制度者給予嚴厲打擊。這是對法治精神的誤讀。過猶不及,法之嚴在于對違反法律者以應有懲罰,而不是給予過度懲罰。一則,過度懲罰與過輕懲罰同樣不利于保證法治威嚴,暴法之下無良民。二則,對違法者給予過度懲罰,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故用賞過者失民,用刑過者民不畏。有賞不足以勸,有刑不足以禁,則國雖大,必危。”總之,法律既不能根據領導好惡來定是非,也不能根據社會輿論來定輕重,法治是根據法律本身來進行治理。嚴格地依照法律本身來執法,這是執法必嚴的真正含義。
作者:李慶喜單位:神華黃驊港務公司黨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