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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文分析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具有三重特征:一是體制性特征:人口因素、城鄉二元結構、資金因素和政府城市偏好都決定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長期相對獨立地發展是客觀必然;二是形式性特征:(1)模式特征—由以家庭保障與社區保障為主,以社會保障為補充,逐步向以社會保障為主,以社區保障和家庭保障為補充轉變;(2)現階段特征—以家庭保障和社區保障為最主要和最普遍的方式;(3)目標性特征一-以社會保障為主,以社區保障和家庭保障為補充;(4)過渡性特征一一向城市保障模式演進的非同步性。三是經濟性特征:(1)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決定了保障水平的多層次性;(2)國家財力有限,城市居民保障已力不從心,無暇顧及廣大農民,農村財力增量有限,農民保障意識差異較大,決定了保障基金籌集的艱難性;(3)多民族文化傳統不同,分散決策,各顯神通,從各地實際出發,決定了保障方式的多樣性。
關鍵詞:社會保障體系三重特征中國農村
1、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體制特征:長期相對獨立地發展是客觀必然
由于我國特殊的人口因素、城鄉二元結構、資金因素和政府城市偏好要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在二三十年內實際上不可能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只能相對獨立的運行。這是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根本性特征。免費論文網提供
1.1人口因素決定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只能長期相對獨立地發展
從農村人口的數量上看,根據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編《新中國六十年統計資料匯編》zoos年鄉村人口共72135萬人占總人口的5432%農村貧困人口仍有4007萬人。從農村人口的年齡結構上看,我國現有65歲以上的老年人共8811萬,占總人口的比重為6.96%負擔老人的系數是9.92%中華人民共和國200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就已經顯示: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為7.1%這表明我國已經進人老齡化社會。其中農村老年人要占全國老年人總數的2/3至3/4。綜合兩者的估計,農村老年人約占全國老年人總數的70%左右,可見農村已經先于城市進入了老齡社會。
目前我國農村人口的生活狀況、農村老年人的絕對數量和生活質量、農村家庭養老壓力的增大和養老功能的急劇弱化,所有這些都迫切要求政府在農村迅速建立起社會保障制度,農村貧困人口尤其急需得到政府給予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這是人口因素對政府和社會提出的無法回避的緊迫課題。但是要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可能起碼是加年之后的事。因此建立相對獨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是客觀必然。
1.2城鄉二元結構決定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只能長期相對獨立地發展
由于我國是典型的二元結構經濟社會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也呈現出日益嚴重、日益僵化的二元結構特征。許多人認為,長期以來農民有土地保障工人有企業保障。也正因為農民長期依賴土地保障于是國家長期將社會保障的重心放在城市集中精力和財力解決城市日益突出的社會問題在農村只實行國家救濟和社區互助為主的剩余式保障制度致使農村長期停留在低層次的保障水平上。1999年占全國人口近70%的農民只享用全部社會保障費的11%而占全國人口30%多的城鎮居民卻占用了全部社會保障費的89%。從年人均占有社會保障費上看1999年全國財政社會保障經費年總支出1103億元其中城市社會保障支出977億元占88.6%農村社會保障支出126億元,占11.46%;%2000年,城市人均413元,農村人均14元相差29.5倍。城鎮人均占有達455元,農民人均占有僅為15元相差整整30倍。
幾十年來形成的嚴重的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保障體系,己經形成剛性,無論依靠建立統一的法律或制定統一的政策坯是依靠財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自身經濟能力都無法在短期內使占全國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村人口的社會養老保障達到城鎮居民保障水平。因此要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在我國只能是一個比較遠期的理想目標,而且是一個十分艱巨的過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在近期只宜相對獨立地發展。
1.3資金因紊也決定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只能長期相對獨立地發展
資金問題是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核心問題。要給我國7億多農民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無疑需要巨額的資金投入。從農村貧困人口方面來看,1978年農村有25億人生活在赤貧狀態,經過30年卓有成效的扶貧工作2008年我國農村貧困人口還有4.007萬。由于農村人口基數特別是農村人口中的貧困面太大抑制了政府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積極性。
從國家財政能力看對目前城市居民的社會保障如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對財政的壓力已經很大.要大量增加對7億多農村人口的社會養老保障支出是根本不現實的。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經濟狀況看,雖然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組織有了巨大發展但農業的基礎地位并不牢固,農村集體統籌份額過小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幅度增加社會養老保障性支出也是不現實的。
1.4政府城市偏好是影響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只能長期相對獨立地發展的重要因素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一直實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主要向重工業傾斜財富向城市集中對農村抽取過多而補給過少。改革開放后盡管我國放棄了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但資源配置過程中的城市偏好并沒有改變。
政府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城市偏向制造了初次分配的不公平,而又沒有在再分配中加以矯正。相反由于政府部門決策的強烈的歷史慣性和既得利益集團勢力的日益增強致使二次分配中的城市偏向還在加劇。從全國社會保障支出來看我們在前面提到雖然全國社會保障支出的數量和占gdp比重一直在增長,但該支出在城鄉之間的分布卻是高度不平均的城鄉人均社會保障支出的差距已經達到30倍之多。可見無論在初次分配中還是在二次分配中政府都有很強的城市偏好這是城鄉社會保障差距擴大的要原因。因此由于政府城市偏好,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起碼在二三十年內難以實現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只能長期相對獨立地發展。
2、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形式特征
2.1模式特征:由以家庭保障與社區保障為主.以社會保障為補充,逐步向以社會保障為主以社區保障和家庭保障為補充轉變
2.2現階段特征:以家庭保障和社區保障為最主要和最普遍的方式
由于我國的歷史和農村長期處于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狀態,如今大部分農村地區仍以家庭保障和社區保障為最主要和最普遍的方式:改革開放以后國家民政部門雖然幾次啟動農村社會與養老保險的試點但是其實際內容僅僅是商業性保險色彩極濃的養老保險一個方面,西方國家規范的社會保障內容其他方面保險幾乎沒有而且參保人數比重過小。所以,到目前為止農村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本沒有建立極少數經濟發達農村雖然保障水平較高保障內容比較齊全但是沒有普遍代表性。因此就全國而言農村的社會保障只能作為微不足道的補充部分。
2.3目標性特征:以社會保障為主以社區保障和家庭保障為補充
首先計劃生育的推行使農村家庭在規模和結構上發生了變化家庭趨向小型化,無論是家庭收入還是精力和時間,都難以滿足農村保障的需求。其次農村人口向城鎮流動轉移農村老年父母身邊子女數減少直接沖擊家庭保障。再次農村改革后絕大多數地區集體經濟衰退社區保障也難以為繼。因此無論是從廣大農民應該享有的國民待遇還是從建立和諧社會,保持農村的長治久安的需要看.政府著力建立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已經超出了經濟范疇的社會和政治需要。所以近二三十年農村社會保障形式必須而且必然走向社會化,逐步向以社會保障為主以社區保障和家庭保障為補充轉變。
2.4過渡性特征:向城市保障模式演進的非同步性
由于我國幅員廣大東西之間‘南北之間自然享賦差異很大各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較大;同時在東、中、西部各地內部的地區也存在很大的差距處在城郊的農村和處于盆地、丘陵地帶的農村發展速度和水平又各不相同而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又存在距離;少數民族地區與其他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則差距更大。因此,農村只有通過不斷的發展經濟,提高收入革新農村居民觀念逐步向城市保障模式演進。
3、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經濟性特征
3.1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決定了保障水平的多層次性
由于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經濟發展極不平衡,不同地區農村集體和農民個人的經濟能力相差懸殊,這一客觀條件是阻礙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原因。因此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只有長期相對獨立地發展,農民才能真正地享受到社會福利這就要求我們在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時必須從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生活的實際需要出發。各項農村社會保障項目、范圍和具體標準的確定.必須與各地區集體經濟和農民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及農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社會保障需求相適應。因此,全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不可能同時一步到位也不可能全國統一一個模式而只能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狀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形成各地區層次不同、標準有別的社會保障制度。比如在經濟落后農民收入水平比較低的地區就不宜立即推行作為較高層次社會保障的社會保險。因為社會保險對受保人有經濟要求,即必須交納一定的保費,而是應該把工作重點放在強化最低層次的社會保障—即社會救濟上如加強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扶貧工作,幫助貧困災區發展生產提高救濟標準增加救濟項目,提高農村孤、寡、老、弱、病、殘者的生活水平等。
3.2國家財力有限,城市居民保障已力不從心無暇顧及廣大農民農村財力增量有限,農民保障意識差異較大.決定了保障基金籌集的艱難性
綜觀20世紀90年代,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建設的籌資模式可以概括為三句話:“農民自愿參保為主”,“集體資助為輔”,“政府政策扶持或少量資助”。由于就全國而言農民收入總體水平很低地區之間、同一地區農戶之間收人差距較大,并且在國家、集體、農民三方中以農民交費為主.又強調’‘自愿”就必然導致農民參保率低,交費水平低因而保險基金規模很小保障功能很弱。
雖然我國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逐年增加但是政府財政中的社保支出主要是投向城市居民。從1998年到2008年財政社會保障經費年總支出由598億元增長到6804.29億元左右年均增長27.6;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也從5.5%增長到10.87%。但由于國家財力有限城市居民保障已力不從心已無暇顧及廣大農民。加上農村自身財力增量有限,農民保障意識差異又較大決定了保障基金籌集的艱難性。
從全國社會保障費用支出的情況來看2000年前后占總人口80%的農民只享有社會保障支出的10%左右城市人均社會保障支出是農村人均社會保障支出30倍左右。在山東省,城市各項社會保障指標均更是遠遠高于農村,1998年.山東省城市社會保障支出總額約為農村的30倍之多人均社會保障支出為農村的100倍之多;城市社會保障支出占全省社會保障支出的比重高達90%以上農村則僅為2%~6%。
3.3多民族文化傳統不同分散決策,各顯神通,從各地實際出發決定了保障方式的多樣性
我國是個多民族的國家,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傳統,要根據我國多民族文化特征實行適合當地文化傳統的政策靈活處理分散決策。我國又是幅員廣大的國家地區經濟水平差異很大,在國家無力實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標準和水平之前就全國而言,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只能循序漸進只能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就各地方政府的決策而言,既要看到我國農村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迫切性又只能根據本地的經濟實力量力而行。不同收入的地區保障方式必定各有其特點經濟發達地區繳費標準與保障金標準會高一些而經濟落后地區繳費標準與保障金標準必定會低一些。因此,在保障方式上必定呈現出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