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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市第六屆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結合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1、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章要求,始終立足于加快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著眼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和先進性建設,致力于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改革創新、抓重破難、務實增效,全面推進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建設現代化生態型濱湖大城市提供堅強保證。
根據上述總體要求,要在總結實踐經驗、把握時代要求的基礎上,始終堅持圍繞大局、緊貼中心,善于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打造“服務黨建”;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牢固樹立民主民生理念、體現群眾滿意標準,打造“惠民黨建”;堅持遵循規律、完善制度,更加注重科學理論指導、科學制度保障和科學方法推進,打造“科學黨建”;堅持改革創新、積極探索,不斷加強干部能力建設、保持和發展黨員先進性,打造“活力黨建”;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真落實實際、實踐、實干、實效要求,打造“責任黨建”,努力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黨建工作新格局。
2、工作目標(2009年—2012年)
——思想政治水平進一步提高。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堅定性不斷增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深入人心,科學發展、創業創新氛圍更加濃厚。三分之二以上縣局級領導班子成為“兩創好班子”;培育樹立100個學習型領導班子、1000個學習型黨組織、10000名學習型黨員典型。
——黨內民主制度進一步完善。地方黨委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不斷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水平不斷提高。黨代表任期制全面推行,60%左右的鄉鎮建立黨代會年會制,有條件的縣區建立黨代會常任制。基層黨內民主實現形式更加豐富,陽光黨務基本實現全覆蓋,黨員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干部人才工作進一步加強。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進,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更加完善。完成大規模干部教育培訓10000人次,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結構明顯優化,領導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能力明顯增強。引進各類人才40000名以上,其中海外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100個以上。
——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全面推行,基層組織設置更加優化、覆蓋更加廣泛、運轉更加有效。基層帶頭人隊伍不斷壯大,黨員干部“雙帶雙創”作用充分發揮。80%以上鄉鎮黨委和60%以上村黨組織達到“五好”標準,基本形成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
——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密切。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作風切實轉變,聯系服務群眾的制度有效落實。機關效能建設深入推進,執行力明顯增強。為民辦實事長效機制更加健全,年度為民辦實事項目扎實推進,民生持續改善,群眾滿意率不斷提高。
——反腐倡廉建設進一步推進。基本建立具有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落實。“6+1”廉政文化建設深入推進,黨員干部廉政意識不斷增強。反腐倡廉制度創新取得新成效,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機制更加健全。重點領域腐敗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黨風政風明顯改進。
二、按照建設學習型政黨要求,著力用科學理論武裝黨員干部、指導發展實踐
3、深入學習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為龍頭,黨校為主陣地,引導黨員干部認真學習、系統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扎實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鞏固運用活動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科學發展觀在的生動實踐。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加強對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的研究,持續深化“解放思想、創業創新”大討論大實踐活動,進一步凝聚加快科學發展的共識。加強理論宣講隊伍建設,發揮大眾媒體、大講堂等陣地作用,開展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理論普及和宣傳教育,推進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大眾化。
4、全面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加強黨的意識形態工作,以理想信念、愛國主義、優良傳統和世情國情黨情教育為重點,引導黨員干部帶頭學習、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不斷增強黨的意識、宗旨意識、執政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全社會思想道德建設,大力弘揚當代精神,深入開展“六個為什么”宣傳教育和“做一個有道德的人”主題實踐活動,繼續開展“感動”、“文明五心”等活動,拓寬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思潮的途徑。
5、開展學習型黨組織爭創活動。大力建設學習型領導班子,健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等制度,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每年集中學習不少于6次,時間不少于12天。按照科學理論武裝、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規律、富有創新精神的要求,認真組織縣局級以上領導干部開展讀經典、用經典等活動,帶頭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學習黨的歷史,學習經濟、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社會等各方面知識。切實加強學風建設,完善述學考學辦法,探索建立后備干部學分制,并將學習考核結果納入領導干部綜合評價體系,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大力創建學習型黨組織,制定創建規劃,創新學習載體,推動基層黨校教學點向企業、社區、行政村延伸,以學習型黨組織示范帶動學習型機關、學習型企業和學習型社區建設,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大力培育學習型黨員,建好用好周六學習日、星期一夜校、干部學習網、遠程教育等平臺,建立基層黨員輪訓制度,開展黨員讀書周活動,每年安排一周左右組織黨員干部集中學習,在讀書學習中增進理論修養、加強黨性鍛煉、更新知識結構、提高能力素質。
6、加強和改進宣傳思想工作。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加強和改進重大主題、重大典型報道,唱響科學發展、創業創新主旋律。加強傳統媒體、網絡媒體和新興媒體的建設、應用與管理,抓好新聞發言人和網絡宣傳隊伍建設,健全網絡監管機制,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和社會熱點的輿論引導能力。堅持以文化人,保障群眾基本文化權益,激勵全市人民始終保持創業創新、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突出重點群體和重點領域,加強和改進基層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疏導情緒、化解矛盾、增強團結、促進和諧。
三、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趨向,著力擴大黨內民主,調動激發黨員干部的創造活力
7、改進地方黨委領導方式。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健全“一個核心、三個黨組、幾個口子”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提高科學、民主、依法執政水平。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重視發揮人大、政協黨組的作用,健全落實人大、政協工作的各項制度;支持各派、工商聯加強自身建設,履行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職能。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促進政黨、民族、宗教、階層、海內外同胞關系的和諧。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加強黨管武裝工作。
8、完善黨代表大會制度。根據領導班子配備改革實際,進一步理順各級黨代表大會、全委會和常委會的關系,健全常委會向全委會定期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制度,充分發揮全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有序推進鄉鎮黨代會年會制和縣(區)黨代會常任制。建立健全黨代會代表聯系黨員群眾、參與重大決策、列席重要會議、參加重要干部推薦和民主評議制度,做好代表聯絡、提案處理和回復、重要情況通報等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權利、有效發揮作用。
9、完善黨內選舉制度。改善黨代會代表結構,適當提高基層一線代表比例,探索開展縣、鄉兩級黨代會代表直選試點。改進候選人提名方式,探索實行組織提名、黨代表聯合提名和黨員群眾推薦相結合的提名方式,開展黨代會代表聯合提名推薦縣(區)委委員候選人試點。繼續堅持和完善村(社區)黨組織“兩輪公推、差額直選”等選舉制度,擴大無候選人直選范圍;深化鄉鎮黨委班子成員“公推直選”。大力查處各種干擾、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選舉環境。保持選任制領導干部在屆內的相對穩定。
10、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完善地方黨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推行重大問題決策和重要干部任用票決制,堅持常委會定期分析經濟和社會穩定形勢制度,健全重大經濟決策、重大項目建設的溝通協調制度,不斷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加強決策前的調查研究和咨詢論證工作,在市、縣(區)部門和鄉鎮領導班子中全面實施重大事項決策“三項目錄”制度。落實重大決策報告制度,探索建立決策績效評估、失誤糾錯改正和責任追究機制。堅持民主與集中有機統一、領導集體與個人分工負責有機結合,抓好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政令暢通。
11、切實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充分尊重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地位,進一步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引導黨員正確行使權利、認真履行義務。深化拓展“陽光黨務”行動,健全黨內情況通報、信息、聽證咨詢、民主評議等制度,完善黨員申訴、檢舉等維權機制,拓寬黨員參與黨內事務、表達意見建議、開展民主監督的渠道。注重發揮黨的基層組織在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方面的作用,完善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積極推行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黨員議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等制度,推廣村級事務民主決策“七步法”、“四議兩公開”和“三重兩輪票決制”,不斷豐富黨內基層民主的實現形式。
四、抓住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關鍵,著力加強能力建設,打造高素質干部隊伍
1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完善干部德的考察評價標準。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健全完善來自基層和生產一線的黨政干部培養選拔機制,切實把優秀干部資源配置到改革發展穩定一線和重要關鍵崗位,大力選拔在加快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各項工作中具有突出實績的干部。堅持公開、民主、競爭、擇優,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落實《市管縣局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工作試行辦法》,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積極推行提名、推薦、考察、醞釀、表決“五差額”制度,完善領導干部分類有限公選與任職資格考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繼續推進市級機關部門中層干部跨部門競崗交流。擴大干部工作信息公開,健全干部選任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實行縣(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一把手”選人用人行為離任檢查等制度,堅決防止和查處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認真實施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一個意見、三個辦法”,完善縣區綜合考核,健全促進科學發展的干部綜合考核評價機制。
13、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能力建設。選好配強各級領導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優化班子配備,形成年齡、經歷、專長、性格互補的合理結構,增強班子整體功能。健全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長效機制,深入推進“創業創新好班子”爭創活動。貫徹發展是硬道理、穩定是硬任務的戰略思想,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培養,對45周歲以下、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縣局級領導干部,要分期分批安排下基層掛職鍛煉,著力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推動轉型升級、服務改善民生、應對突發事件、協調利益關系、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能力。深入實施培訓工程,抓好新一輪大規模干部教育培訓。
14、加強后備干部和優秀年輕干部隊伍建設。根據領導班子建設需要,堅持重在培養、同樣使用,優進絀退、動態管理,注重結構優化和梯次配備,抓好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年輕干部的黨性修養和實踐鍛煉,采取定期雙向掛職等手段,組織引導年輕干部到艱苦地區、復雜環境和關鍵崗位,通過參與中心工作、助推重大項目、處理突發事件等形式,磨煉意志、錘煉作風、增長才干。重視培養選拔女干部、黨外干部。注重合理使用各年齡段干部。
15、健全干部管理監督機制。加強干部隊伍宏觀管理,深化分類管理改革。健全“三預警”機制,落實談心談話、述職述廉、函詢誡勉、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完善“一記兩評三訪談”辦法,加強對領導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經常性監督。健全干部退出機制,完善干部問責制度,及時調整不勝任、不稱職干部。重視做好老干部工作,切實提高老干部服務管理水平。
五、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著力統籌資源開發,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
16、創新黨管人才體制機制。編制實施《市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綱要(2009-2020)》,完善人才培養、吸引、使用、評價、激勵的政策體系,加大對優秀突出貢獻人才的獎勵力度,激發人才創業創新創造活力。積極打造南太湖人才發展改革“實驗區”,加快規劃建設南太湖科技創新中心二期,推進科技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區、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等平臺建設。重視發揮企業主體作用,積極鼓勵企業引進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17、大力實施“南太湖精英計劃”。著眼生物醫藥、新能源、環保節能、新材料、文化創意和現代農業等重點產業發展需求,以“南太湖精英計劃”為龍頭,配套實施“南太湖特聘專家計劃”、“南太湖緊缺急需人才引進計劃”,建立駐海外人才工作聯絡站,完善引才網絡,創新引才模式,大力引進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的領軍人才及其創新團隊。
18、統籌抓好各類人才隊伍建設。適應經濟轉型升級需求,大力實施“百千萬”引育計劃,加強企業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培養100名以上高層次企業家。適應新農村實驗示范區建設需求,深化市校人才合作,深入實施新農村人才振興計劃,組織開展“一人一訓一技一證一崗”培訓,加強新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完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強“大學生村官”的培養、管理和使用。適應和諧社會建設需求,完善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評價體系,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規范化建設。
六、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著力打造“五型”組織,夯實黨的執政基礎
19、創新基層黨組織設置。積極開展區域化黨建工作,推廣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產業鏈、專業市場、農村新社區、商務樓宇、居民樓院、流動黨員集聚區等建立黨組織,建成100個區域型、產業型、流動型基層黨組織示范點。繼續推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建設重點從規模以上企業向規模以下企業延伸,加大在中介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協會、學會及各類新社會組織中建立黨組織的力度,統籌抓好國有企業、街道社區、機關、學校和事業單位黨組織建設。探索采取設立黨建工作聯絡站、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和聯絡員等方式,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堅持和完善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推進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
20、促進基層組織作用發揮。深入實施“三級聯創”和“創業創新先鋒工程”,按照“五好”標準,全力打造領頭型、育才型、實力型、創業型、活力型基層黨組織。結合各行業各領域特點,創新活動內容方式,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和“六百工作制”等工作機制,探索基層組織作用發揮的路徑和載體。深化“雙帶雙創”活動,完善創業服務網絡和相關政策措施,推行基層黨員干部創業承諾制和績效公示制,建成100個示范黨員綜合服務中心,培育1000個農村黨員創業示范中心戶,每年幫扶5000戶左右黨員群眾創業。
21、加強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建設。重視加強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建設,著力選優配強黨委書記隊伍,注重選派市級機關部門領導干部擔任中心鎮主要領導,注重從鄉鎮(街道)黨政正職中選拔縣區或市級機關部門領導干部。全面實施“領頭雁”工程,大力選拔“一好雙強”的優秀黨員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探索跨村任職等方式,拓寬選拔渠道。注重從致富能人、退伍軍人、優秀進城務工人員中選拔村(社區)干部,重視加強村(社區)主職后備干部、黨小組長和村民小組長隊伍建設。建立村“兩委”主職干部“雙述雙評”制度,實行不合格村黨組織書記調整和不合格村委會主任辭職承諾制。建立基層干部分級培訓體系和實踐培訓基地,村黨組織書記每年至少參加一次縣級以上集中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7天。健全保持黨員先進性的長效機制,深入實施“黨員人才工程”,加大在生產一線、高知識群體、大學生和新經濟、新社會組織中發展黨員的力度。落實基層黨員教育培訓規劃,依托遠程教育平臺開展黨員輪訓,探索分類式、差異化教育管理模式。廣泛開展黨員先鋒崗、黨員責任區、黨員志愿者等活動,健全無職黨員設崗定責等制度,促進黨員作用發揮。普遍建立黨員關愛資金,深化“雙千萬結對幫扶”工程。
22、整合優化城鄉基層黨建資源。深入開展機關、企業、社區黨組織同農村黨組織結對幫扶活動,健全城鄉基層組織互幫互助機制。廣泛開展基層組織區域共建活動,深化黨帶群團、一體共建活動,以基層黨組織建設帶動其他各類基層組織建設。積極推行在流動黨員集聚區實行“雙聯系、雙登記”制度,加強對進城務工黨員的雙重管理,健全城鄉一體的流動黨員動態管理機制。
23、健全基層組織運行保障機制。進一步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建立穩定規范的基層組織工作經費保障制度,重點加強對基層組織活動場所建設、黨員干部現代遠程網絡一體化建設、集體經濟薄弱村組織正常運轉等的經費保障。積極探索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新路子,采取“領導干部+機關部門+優勢企業+薄弱村”模式,對集體經濟薄弱村實行組團式結對幫扶。認真落實關心關愛基層干部的政策措施,全面解決村主職干部的基本報酬和社會保障問題,加大從優秀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中考錄公務員、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力度,調動基層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七、著眼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著力弘揚優良黨風,團結凝聚黨心民心
24、密切聯系服務基層群眾。完善領導干部蹲點調研、領銜破難、接訪下訪、網上交流和“六聯”制度,縣局級以上領導干部每人每年領辦1個以上破難項目、開展1次蹲點調研,到聯系點、聯系對象調研不少于2次,下基層時間不少于2個月。深化“雙服務”和“雙百雙千”大實踐專項活動,堅持選派農村工作指導員和科技特派員制度,完善干部下基層的長效機制。加大對涉企檢查、收費、處罰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健全為民辦實事長效機制,擴大推行基層辦事全程制,推進年度為民辦實事項目的深入實施,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深入開展“萬名群眾評議機關”、創建群眾滿意基層站所和窗口單位等活動,健全民意調查機制,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提高群眾滿意率。
25、大力弘揚求真務實和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查實情、出實招、辦實事,始終保持干事創業的激情與活力。落實精文簡會各項規定,大力整治文風會風,改進領導干部活動報道形式,減少領導應酬,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落實、促發展上來。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和經濟工作紀律,嚴格規范領導干部公務接待、公務消費、公務用車等行為,嚴格控制出國(境)團組數量和規模。深入開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務水平,降低公務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專項活動,推進效能機關和節約型機關建設。
26、加強黨性修養鍛煉。深入開展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干部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不斷增強黨員意識、黨性觀念,爭做良好作風的實踐者、推動者和引領者。落實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建立黨性定期分析制度,認真組織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高領導干部自我教育和自我監督的水平。把作風建設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切實加強定期專項檢查和整頓治理,深入開展治庸治懶行動,著力整治少數黨員干部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行為,解決辦事拖拉、態度粗暴、徇私舞弊、紀律散漫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把作風建設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對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干部,堅決予以調整,引發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損失的,嚴肅追究責任。
八、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著力深化反腐倡廉,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27、加快推進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認真落實《市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細則》,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和制度創新力度,有效預防腐敗。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健全完善量化考核辦法,積極開展黨風廉政責任制巡察工作。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修改完善和制定出臺一批反腐倡廉制度,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積極推進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建設,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學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扎實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28、加強廉潔從政教育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堅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干部教育規劃,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抓好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增強黨員干部的廉政意識。扎實推進“6+1”廉政文化建設,創建一批廉政文化“六進”示范點和教育基地。嚴格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改進完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納入述職述廉和報告內容,依紀依法查處和整治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便利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加強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進一步規范離退休領導干部在企業和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任職行為。
29、加大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查辦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深入推進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和廉政監督專項工作,加大對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審批和出讓、礦產資源開發、國有資產管理、金融、司法等領域專項治理力度,堅決遏制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勢頭。健全反腐敗工作協調機制,形成查辦案件的工作合力。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報制度,發揮查辦案件的懲戒和治本功能。加強對檢舉人、控告人、證人的保護和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保障。
30、健全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機制。認真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和省委十項配套制度,堅持把反腐倡廉建設情況納入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的重要內容,探索推進地方黨委委員、紀委委員詢問質詢、提出罷免或撤換要求等工作。以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為重點,加強對人、財、物等關鍵部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開展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和專項資金、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完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管。加強財政性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管理,徹底清理“小金庫”。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
九、落實黨要管黨責任,著力加強組織領導,增強黨建工作實際成效
31、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堅持黨委常委會定期研究黨建工作制度,完善下級黨委向上級黨委報告黨建工作和縣(區)、鄉鎮(街道)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專項述職制度,推動黨委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善于通過抓黨建來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分解、項目推進機制和考核綜合評價體系,充分發揮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加強分類指導、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確保黨的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32、加強黨建工作調查研究。立足實際,加強“五個黨建”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不斷豐富內涵、完善舉措。抓好年度黨建工作重點課題調研,認真研究解決黨的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組工文化、廉政文化、宣傳文化、統戰文化、機關文化研究,打造黨建工作特色文化。及時總結實踐經驗,注重把握規律、培育典型、加強宣傳,不斷提高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
33、大力建設高素質黨務工作者隊伍。按照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標準,大力選拔優秀人才從事黨務工作。加強鄉鎮(街道)黨委專職組織員隊伍建設,探索社會化選聘和職業化管理,拓寬基層黨務工作者的選拔渠道。關心關愛黨務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務干部,加強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和待遇保障,有序推進黨務干部與其他部門干部的輪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