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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區管委會,商務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各辦局,區各直屬單位,駐區各條線單位:
為進一步明確河道管理職責,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切實保護和改善河道功能,根據我區實際情況,提出本意見。
一、重新明確和劃分河道等級的必要性
目前實行的河道等級是1995年劃分的。10多年來,我區經過了多次區劃調整,不少河道與行政區域之間的關系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在實際工作中,各鎮(街道)在河道等級的認定上已出現了較大的偏差,區鎮二級在河道管理、投資建設等方面也常常出現分歧。因此,重新劃分河道等級,進一步明確區鎮二級河道管理職責已是十分必要。
二、河道等級劃分的原則和依據
河道等級劃分以《錫山區水系規劃》為依據,遵循以下幾項原則:一是有利于區鎮二級區分河道管理責任;二是有利于區級集中精力、財力、物力構建骨干河網;三是有利于分區域、分板塊綜合治理;四是區級及區級以上河道布局合理,精干高能。
三、河道等級的劃分
根據構建區級骨干河網需要,以下26條河道明確劃分為區級及區級以上河道:
(一)區級以上河道(即一至三級河道)。共14條:望虞河(嘉菱蕩、鵝真蕩)、九里河(新興塘、南興塘、宛山蕩、北橫塘)、北興塘、三壩港、伯瀆港、錫北運河、東青河、走馬塘、嚴埭港(白屈港)、東亭港、冷瀆港、桐橋港(火車浜)、北橫河、寺頭港。
(二)區級河道(即四級河道)。共12條:八士港、大塘河、潘墅塘、嚴羊河、界涇河(羊尖塘)、芙蓉塘、西倉浜(鞋山浜、周涇浜)、黃塘河(徐沖橋港、廟橋港)、張塘河(蘇舍塘、楊安港)、雙涇河(南橋港、白米蕩)、吼山港、桑葉橋港(南蕩西圩蕩)。
錫山區境內的其他河道,按照其所在位置或流域分布區域,界定為區級以下河道,由各鎮(街道)依據《錫山區水系規劃》自行劃分鎮(街道)、村等級。
四、河道管理的權限和職責
根據河道及其水利設施的特點和作用,我區實行“統分結合”,以受益主體負責為主的河道管理辦法。區鎮二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省河道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上下聯動,有序管理。
(一)河道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區級及區級以上河道的保護性管理工作由區級負責,各鎮(街道)配合。日常性管理工作由所在鎮(街道)負責;鎮級及鎮級以下河道的管理工作由鎮(街道)級負責。
(二)水利設施管理實行屬地負責制。除已明確的工程外,各級河道上的各類水利設施(包括堤防、護岸、閘站等),由所在鎮(街道)負責管理和養護。
(三)水利工程建設實行“區鎮共建,以鎮為主”負責制。改善或增加區級及區級以上河道功能的水利工程,由區級負責規劃建設;圩區防汛、農業灌溉和新農村建設等需要的水利工程,由各鎮(街道)負責規劃建設,其工程建設方案必須按照審批權限上報審批。區政府對鎮(街道)級水利工程建設實行投資補貼政策。
(四)由區政府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建設的水利工程,依據區政府統一部署時制訂的政策實施。除重大工程外,由區政府統一建設完成的水利工程,移交所在鎮(街道)管理和養護。
(五)河道水系的規劃、調整和改變,占用河道及其控制線范圍,特別是改變、縮減河道河塘面積等事務,由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依法審批和管理,鎮(街道)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助監督實施。
(六)行政區域之間的邊界河道,原則上按照河道等級進行管理。轄區內水利設施的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由各鎮(街道)負責。如具體工作中出現分歧(如河道清淤、河道保潔等),由區級相關職能部門牽頭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