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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辦字〔〕78號)的要求,為進一步深化和鞏固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成果,突出食品安全工作重點,明確責任,強化食品安全集中治理和日常監管,促進食品安全水平不斷提高,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市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全面整頓,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一)食用農產品環節。農牧部門要加大農藥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農藥生產經營中的違法問題,取締無證無照生產農藥的“黑窩點”,打擊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研發、生產、銷售高毒農藥的行為;加強對安全施用農藥的指導和管理,做好農藥標簽和農藥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全面落實農藥市場六項責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兩賬一卡”、“質量承諾”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管理機制;積極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做到實名購買,掌握限用高毒農藥銷售流向,杜絕制售禁用高度農藥行為;加強對蔬菜生產過程的監督管理,從推進生產過程標準化、加強產地管理、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措施、健全生產記錄檔案等方面入手,加強生產過程控制;開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蛋白飼料原料、飼料標簽和標準、違禁添加物四個專項整治,深入排查并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蘇丹紅和β-內酰胺酶等有毒有害物質和違禁藥物行為;嚴格生鮮乳收購運輸的許可和監管,取締非法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點),嚴厲打擊收購站之間違規進行生鮮乳交易的行為。對全市所有奶站開展清理整頓工作,實現奶牛標準化養殖。在奶牛全部進入小區飼養的基礎上,加快推行奶站電子監管平臺建設,監督規范其具備與收奶量和檢驗檢測項目相適應的化驗、保鮮設施、低溫運輸及檢驗檢測設備,提高自檢能力和水平;嚴格規范其與乳品生產加工企業簽訂管理協議和購銷合同。對達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責令停業整頓或取締,堅決取締無證收購站和流動收購站,重點監控已被取締和責令關停的生鮮乳收購站(點),防止其暗自收購。加強對獸藥等生產投入品的監督管理,開展獸藥專項整治,打擊制售假劣獸藥以及在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糧食部門要加強儲存環節糧食質量安全監測和抽查,嚴防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
(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監部門要嚴格準入標準,對生產條件達不到準入要求,而群眾生活切實需要的小作坊,要全面納入管理范圍,嚴格監管,引導和規范其達到基本的衛生條件,并督促其對社會做出食品安全承諾;規范企業生產加工行為,增加巡查頻次,落實監管責任,提高檢驗檢測密度,教育、引導和監督企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重點就企業環境衛生條件、原輔料采購使用、生產過程控制記錄、產品出廠檢驗銷售等四類行為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加工環境衛生條件臟、亂、差和人員健康管理、生產設備設施、生產過程、包裝儲存衛生條件不符合要求等行為;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生產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病死毒害原料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有毒有害包裝物等行為;嚴厲查處生產過程不控制、無記錄,執行標準不備案,產品出廠不檢驗,出具虛假出廠檢驗報告,不合格產品出廠銷售,銷售流向無法追溯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通過提供偽造合格證明、虛假無效證照和騙取檢驗報告、標簽標識造假等逃避監管行為。
(三)食品流通環節。工商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集中整治從非法渠道進貨、未附具國家或我省規定的票證、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違法違規問題;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督和巡查制度,繼續推行電子備案和二維碼管理,增加市場巡查和抽檢密度和頻次,提高本地產品和外地產品抽檢覆蓋率,針對重點品種、區域、場所和季節性、節日性、特色性食品市場,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經營食品、超范圍經營食品、經銷不合格食品、過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食品和保健食品廣告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查處含有虛假、夸大宣傳的食品廣告,特別是涉及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廣告和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協會違法推薦食品的廣告;依法打擊仿冒知名食品的違法行為,嚴防假冒食品流入市場。
(四)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機構改革職能尚未劃轉的由衛生部門負責)要監督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依法嚴懲不按要求索取相關證照及購物憑證、臺賬記錄不齊全等行為;加大監管力度,深入排查治理餐飲服務單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經營過期、劣質食品等問題,重點嚴查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兒園食堂、旅游景點餐飲服務單位以及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小餐飲單位、小飯桌、冷飲店等,淘汰不具備食品安全基本條件、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餐飲單位,查處無證從事餐飲經營活動,嚴懲采購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違法行為;做好重大接待、重要活動、重大節假日、暑期、旅游旺季等餐飲服務安全保障工作;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規劃試點工作,探索有效監管對策,逐步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性、行業性餐飲服務安全問題;健全應急機制,強化應急處置,適時組織人員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能力和水平;嚴厲打擊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違法行為,加大宣傳普通食品功效療效、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整治力度。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的監督管理。工商等部門要依法取締劣質餐飲具制售黑窩點。
(五)畜禽屠宰和酒類管理環節。商務部門要加大畜禽定點屠宰監管力度,開展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對生豬注水,出廠注水肉、病害肉和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肉品等行為;全面排查定點屠宰企業證、章、牌使用管理情況,嚴厲查處違法審批、發放、冒用、使用偽造、出借、轉讓定點屠宰證、章、標志牌行為。嚴格規范屠宰企業畜禽進廠驗收登記、宰前檢疫、屠宰與檢疫、肉品品質檢驗同步、肉品檢驗合格出廠登記制度和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登記制度。嚴格落實屠宰點生豬產品銷售范圍,深入開展畜禽屠宰綜合執法工作,全面推行畜禽屠宰電子監管模式;嚴格酒類市場許可管理,規范經營秩序,落實酒類經營隨貨單制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酒等違法行為,在全市酒類批發企業全面推行電子平臺監管,確保酒類質量安全。
(六)食品進出口環節。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強進出境食品、食用農產品的監管,加強源頭控制,依法開展對出入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及其裝載容器、包裝物、運輸工具的檢疫工作;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出口基地和供應商,及時取消其資格,嚴把進出口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出入境檢驗關,嚴厲查處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非法進出口和逃避檢驗檢疫行為,確保出入境食品質量安全。
二、明確重點,抓好突出問題綜合治理
(一)加強乳及乳制品綜合治理。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奶業整頓和振興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政〔〕42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制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政辦〔〕3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制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承市政辦〔〕83號)要求,農牧部門要強化生鮮乳收購、運輸許可管理,推進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建設。發展改革部門要重點從起始規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資人必備條件等方面嚴格核準新建和改擴建乳制品工業項目,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核準;抓緊完成擬建、在建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的審核清理工作,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抓緊完成對已建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的清理工作,制定全市乳制品加工產業規劃,整合重組現有乳制品企業,優化全市乳制品加工產業布局,提升乳制品產業整體水平。質監部門要加強對乳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嚴格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條件,禁止以承包、轉包或租賃乳制品生產企業等方式逃避監管,禁止將乳粉再還原生產乳粉,依法嚴格限制乳粉分裝生產行為,監督乳制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原料檢驗、出廠批批檢驗制度,指導做好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駐廠監督工作,在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產企業試點建設電子信息追溯系統。工商部門要加強專門從事食品特別是乳制品和含乳食品倉儲、運輸和物流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乳制品銷售者資質要求,強化乳制品流通許可管理,監督乳制品經營者嚴格執行乳制品經營記錄和進貨查驗制度,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建立乳制品生產經營企業信息數據庫,健全驗證驗票查詢系統。
(二)做好酒類綜合治理。質監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制售假冒偽劣白酒和葡萄酒類的整治力度,嚴厲查處非法勾兌酒、違規添加添加劑、標識標注違法、以協議監制或授權方式生產加工、沒有釀造能力分裝灌裝窖藏酒等行為;聯合工商等部門嚴厲查處制售假冒法人注冊商標酒、假冒侵權、隨意標識葡萄酒窖藏和等級等行為。商務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酒類商品流通監管,抓好酒類監管網絡服務平臺和“放心酒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監管手段,全面清理不符合經營資質的白酒和葡萄酒類銷售單位,嚴格落實白酒和葡萄酒經營許可、流通溯源和銷售臺賬制度,推進酒類電子追溯系統建設。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快制訂地方白酒、葡萄酒行業規劃,科學合理布局,完善行業標準。
(三)強化肉及肉制品綜合治理。根據中編辦《關于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的意見》(中央編辦發〔〕105號)和市政府有關要求,農牧部門要嚴把動物出欄關,監督推動達到備案條件的豬、牛、羊養殖場在出欄前自行進行“瘦肉精”快速檢驗;根據省即將出臺的動物收購企業(合作社、經紀人)管理辦法,研究制定我市具體管理措施,監督收購販運企業和個人嚴禁收購、販運或買賣含“瘦肉精”動物;監督畜禽養殖單位嚴格執行病死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的政策措施,從源頭上防止病死病害畜禽進入屠宰市場;全面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商務部門要強化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監管,加大對生豬定點屠宰廠、點的檢查力度,監督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嚴格進廠驗收程序、屠宰和肉品品質檢驗、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和從業人員管理等制度;實施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完成屠宰監管技術系統試點建設,淘汰生豬屠宰落后產能;推進牛、羊、禽類定點屠宰管理,制定完善牛、羊、禽類屠宰的監管制度,加快牛、羊、禽類定點屠宰企業審批進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出廠病害肉、注水肉及其他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肉品行為。工商部門要強化流通環節監管,查處和打擊經營含“瘦肉精”等不合格肉及肉制品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鹽酸克倫特羅等可作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藥品流通的監管,配合有關部門嚴防其流入飼料生產和畜禽飼養、收購、販運等環節。商務等部門要繼續推進“放心肉”服務體系和肉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
(四)積極開展“地溝油”及食用油綜合治理。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的意見》(承市政辦字〔〕236號)要求,質監部門要開展食用油生產加工企業專項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無證生產加工食用油和生產劣質食用油的行為。工商部門要監督食用油銷售者把好進貨關,監督其建立和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堅決查處銷售劣質食用油、“地溝油”和非正規食用油的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機構改革職能尚未劃轉的由衛生部門負責)要對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和各類食堂及其他餐飲單位開展食用油專項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食用油和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的行為。衛生部門要會同其他部門加強對食用油中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監測,開展與食用油有關的食品安全風險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單位的許可和監督管理,禁止有毒、有害的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進入城市生活廢棄物處理系統。環保部門要依法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單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排污情況,查處超標排放油脂廢水等環境違法行為。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完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縣區、部門開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縣區和試點項目建設,及時總結經驗,在全市示范推廣。
(五)完善保健食品綜合治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增加檢測頻次,嚴厲查處違法添加藥物、生產原料與配方原料不一致、生產工藝不符合標準要求、出廠產品未批批檢驗、經銷盜號冒號保健食品、制售假劣保健食品、標注虛假、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為;要認真落實我省保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保健食品審評審批、功能聲稱評價和保健食品原料技術規范等制度,推進保健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六)強化食品添加劑和添加非食用物質綜合治理。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質、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和檢測方法,加強食品中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的抽檢和監測,嚴厲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超限量標準、超使用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質監部門要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和標簽標識管理,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食品添加劑和虛假標識標注的行為。工商部門要嚴格食品添加劑流通銷售的管理,打擊違法經營食品添加劑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機構改革職能尚未劃轉的由衛生部門負責)要指導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專人專柜保存、使用記錄等項管理制度。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嚴格實行三聚氰胺銷售實名登記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飼料企業銷售三聚氰胺。
(七)加強地方特色食品產業綜合治理。工業和信息化、質監、工商等部門要以平泉植物蛋白飲料、食用菌,興隆山楂、蜜餞,圍場淀粉及淀粉制品及其它地方特色食品產業為重點,加大地方特色食品和生產集中區域整治力度,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密對企業進廠原料、生產過程和產品流向監控,及時摸排和診斷企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依法淘汰布局不合理、技術落后的產能。同時,相關縣區政府要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為企業創造必要的改造提升、整合重組條件和發展環境,使企業逐漸向規范化、規模化方向發展,從根本上提升企業質量管控能力和水平。
三、強化建設,提升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一)提高食品行業自律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積極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培訓,建立完善乳制品企業誠信體系,開展食品工業誠信信息征集、披露和溝通機制研究,依據評價準則開展誠信評價和評級,研究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失信企業在信貸、稅收、開業、許可、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積極開展誠信示范工程創建活動。各食品行業協會要積極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生產經營。
(二)監督企業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農牧部門要指導監督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質監部門要指導監督食品生產企業嚴格執行原料驗收、生產過程管理、出廠檢驗、不合格食品管理等制度;工商部門要指導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和食品安全責任制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機構改革職能尚未劃轉的由衛生部門負責)要指導監督餐飲服務單位落實索證索票、規范操作、人員培訓、健康管理、設備維護、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糧食部門要指導監督糧食收購企業嚴格執行糧食收購入庫和銷售出庫檢驗制度。各監管部門要強化日常監管,深入排查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和產品質量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和技術漏洞,發現問題立即責令整改,并明確整改時限,做好限期復查。同時繼續分行業推行食品安全公開承諾制度,督促企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監督企業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三)鼓勵支持食品企業推廣應用先進管理制度和技術。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其他部門,按照“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對質量意識強、嚴格自律、守法經營,具有一定基礎、但缺乏競爭優勢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積極幫助企業查找和分析存在的問題,指導企業進一步改造生產條件,完善各項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按照“整合重組一批”的要求,對全市乳制品、平泉植物蛋白飲料、食用菌、興隆蜜餞、圍場淀粉及淀粉制品等生產集中區域,采取資產重組、兼并收購、強強聯合、龍頭帶動等方式,推動企業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升級,提高質量效益。質監部門要采取行政、認證等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食品企業積極采用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技術等食品安全管理先進制度,提高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大對快速檢測、貯存、運輸、信息化追溯等保障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的研發應用。相關部門要鼓勵企業制訂、執行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更嚴格的企業標準。
四、完善機制,夯實食品安全工作基礎
(一)強化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各縣區政府對本轄區食品安全負總責,要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目標考核體系,逐級落實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要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和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建設,年底前,所有縣區政府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并明確辦事機構;鄉鎮(街道)成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監管站,設立專職食品安全監管員,受鄉鎮政府和縣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雙重領導,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各縣區政府要嚴格落實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編制,保障工作經費,解決辦公場所及設備。要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切實保障執法辦案和監管基礎能力建設經費投入,支持監管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
(二)建立食品安全聯合執法機制。按照國家和省行政執法有關規定,充分吸納原有食品安全監管有效做法,借鑒外省市開展聯合執法的成功經驗,對縣級食品安全監管實行聯合執法,明確聯合執法的領導機構、牽頭部門、具體實施部門以及各自職責、具體程序,構建由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聯動、執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聯合執法體系,降低食品安全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率,增強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食品安全監測預警機制。各監管部門要根據每年度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我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承擔食品安全風險檢測任務,并建立覆蓋市、縣區、鄉鎮逐步延伸到農村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溝通制度,加快數據交換平臺和風險監測數據庫建設,提高監測結果利用效能;實施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及時對相關食品安全風險和隱患進行風險評估。要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擴大檢驗范圍和頻次,規范公布抽檢結果,推進檢驗檢測信息共享,依法實施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規范從業行為,提高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
(四)強化食品安全質量保證機制。農牧、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出入境等部門要嚴格食品生產經營準入,嚴把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生產經營和餐飲服務許可關,加強對生產經營者許可后的后續監管和執法檢查;嚴格生產經營退出,對不能持續滿足許可條件的企業,要依法撤銷許可,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要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直至停產整改、吊銷證照;對隱瞞食品安全隱患、故意逃避監管等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公安機關要加強與監管部門的聯合執法,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立案偵查。要依據修訂后的刑法等法律法規,加大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懲處力度。
(五)健全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機制。適時修訂《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堅持“無急有備,有急能應”的原則,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規范處置程序。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響應原則,即時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最大限度減少危害和影響。建立健全輿情監測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收集掌握和核查處理群眾、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對有關方面反映的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涉及的地方政府要迅速組織核查和采取執法措施;對具有行業共性的問題以及對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需要科學證實的問題,有關監管部門要及時組織調查、評估、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六)完善食品安全社會監督機制。在鄉村、社區聘請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協管員,建立基層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和協防員隊伍,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延伸到社會各個角落。健全食品安全公眾舉報獎勵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舉報投訴的受理部門、接收渠道、獎勵額度等,鼓勵和支持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力量對食品安全實施監督,充分發揮社會資源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政府監管與社會監督的有機統一,形成覆蓋全社會的食品安全監督體系。
(七)嚴格食品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強化行政監察和問責,明確食品安全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追究的適用范圍、對象、所遵循的原則和具體情形等,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建立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經費和人員保障機制。要將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設備購置、設備更新等所需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并及時撥付到位;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積極推進資源的合理化利用和信息、資源共享,不斷提升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和水平,保障食品質量安全需要。要監督食品生產企業配備必要的檢驗檢測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與培訓,開展形式多樣的技術練兵和技術比武,強化專業技術考核,不斷提高檢驗檢測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對缺乏責任心、不具備檢驗檢測能力和水平的人員堅決調離檢驗檢測工作崗位,確保企業食品質量安全。
五、正確引導,充分發揮宣傳教育作用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力度。以宣傳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切入點,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站、展板、橫幅、標語、咨詢等宣傳載體,根據不同時段,確定不同主題,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充分利用“3.15”、“12.4”等宣傳日以及法定節假日,開展大型食品安全集中宣傳活動全年不少于3次。利用電視、報紙等主流媒體開辟食品安全宣傳專欄,宣傳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宣傳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部署、措施和成效等,每月不少于2次;大力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食品消費常識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集市活動;深入開展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宣傳教育工作,提高企業的遵紀守法意識、誠信意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其不斷完善并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全面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大力宣傳優良品牌、示范工程和誠信守法典型,增強群眾消費信心。
(二)充分發揮社會和媒體監督作用。大力宣傳舉報獎勵政策,向社會公開舉報投訴方式,暢通舉報渠道;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及時公布根據群眾投訴舉報和媒體監督查處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信息,有針對性地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件,揭露和震懾不法分子危害群眾健康的惡劣行徑,警示教育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生產、守法經營,形成全社會關注和支持食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同時,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程序,加強互聯網信息管理,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注熱點、焦點問題,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的宣傳報道要規范管理,嚴防惡意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