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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所屬黨支部基礎建設,認真落實《xx市xx區**年永葆先進性·“**先鋒”工程目標考核責任書》,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區委組織部、區級機關黨委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決定在局屬各黨支部中,開展建設標準化機關黨支部活動。特制定本規定: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區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大力推進“**先鋒”工程,更好地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設現代新盤龍,圓滿地完成機關各項工作任務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建設標準化黨支部的總體要求
黨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活動經常;按時召開“”,支部和黨員實施目標化管理和“一崗雙責”,并有年度工作計劃,半年有小結,年終有總結,臺帳資料齊全、準確;堅持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妥善處理不合格黨員和違紀黨員;有健全的黨風責任制和監督檢查制度;能保證黨員正常行使權利。
三、標準化黨支部的標準
(一)黨支部的設置
1、局屬各部門,凡有正式黨員**人以上的,應成立黨支部。正式黨員**人以上的,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人組成,最多不超過**人。一般設書記**人,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和其他委員若干人。黨員不足**人的,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直接選舉支部書記**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人。黨支部可以從有利于黨員開展黨內活動的實際出發,合理設置黨小組。
2、黨支部班子政治上堅強,思想上統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定在本部門貫徹落實,真正發揮戰斗堡壘作用。
3、黨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正確地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堅持政治學習制度、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有主動解決自身存在問題的能力。
4、黨支部書記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協調能力,堅持“兩手抓”。支部一班人勤政廉潔,作風民主,聯系群眾,戰斗力強,在群眾中有威信。
5、黨支部標準化建設要同精神文明建設、實施“**先鋒”工程、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緊密結合,相互促進。通過標準化建設,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吸引力,推動機關黨組織建設,大力加強黨的執政基礎。
(二)黨支部的職責
1、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本支部的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支持和協助部門行政負責人完成本部門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的各項決定、決議,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3、嚴格管理黨員,過好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增強黨員的黨性觀念,監督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進本單位、本部門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了解、反映部門工作人員的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5、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6、監督黨員干部嚴格執行黨的紀律,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遵守國法政紀,遵守財經制度和人事紀律,不得侵占和損害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7、教育黨員和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
8、領導本部門工、青、婦工作,積極支持他們開展各項活動。
(三)黨支部的班子建設
1、黨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二至三年。黨支部委員會選出的書記、副書記應報機關黨委批準。黨支部委員出現空缺時,應及時召開黨員大會補選。黨支部委員會任期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因特殊情況,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報機關黨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2、黨支部委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黨性強、作風正,有一定的馬列主義理論水平和黨務工作知識,熟悉本部門的業務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群眾信任,工作能力較強,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3、黨支部書記一般由部門的黨員行政負責人或黨員行政副職擔任。新任的黨支部書記要參加機關黨委組織的以黨務知識為主要內容的短期集中培訓,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做好黨務工作的能力。
4、黨支部班子要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制度,班子成員互相支持,團結協作,形成合力。支部班子勤政實干,事業心強,作風正派,能解決自身問題。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以身作則,遵守黨紀、政紀和國法,不謀私利,敢于同各種錯誤行為和腐敗現象作斗爭。
(四)黨支部的制度建設
1、報告工作制度。支委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重要問題經集體研究決定。堅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接受上級黨組織和黨員的評議和監督。
2、“”制度。黨支部要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上好黨課。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次,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次,上黨課每季度**次。黨支部要指定專人認真做好每次活動的記錄。
3、民主生活會制度。黨支部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要加強組織生活的思想性和針對性,注重實效,不斷提高質量。黨員要如實匯報思想情況,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接受黨組織和其他黨員的監督。對黨員領導干部存在的重要問題,要及時負責地報告上級黨組織。
4、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每年年終,黨支部要結合公務員年度考核和年度工作總結,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按照黨員標準,通過“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等五個程序,對黨員作出評價,表彰優秀黨員,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不合格黨員主要是指那些喪失了共產主義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黨員義務,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不起黨員作用的人。
5、實行黨員目標管理和“一崗雙責”制度。黨支部依據《黨章》對黨員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按照“黨員目標管理手冊”的有關內容和“一崗雙責”的意見,結合工作實際,按照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制定出黨員在支部工作中應當承擔的責任和必須完成的任務,提出具體的數量、質量和時間要求,并建立一定的獎懲約束制度。通過加強管理、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定,努力實現黨員和支部的目標工作任務。
6、黨員教育培訓制度。要利用組織生活會對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是:《黨章》、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知識,黨的方針政策和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形勢教育等。
7、“黨員政治生日”談話制度。黨支部要在每年每個黨員的入黨日,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為主要內容,談一次思想,提一些要求,重溫一次入黨誓詞。并按照黨員標準,肯定成績,找出問題,明確今后努力方向。對黨員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生活作風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談話提醒。
8、黨員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工作制度。黨員要經常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是黨員接受黨組織教育和監督的一種方式,也是黨組織了解掌握黨員思想和工作情況的一種途徑。黨員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工作,主要是指黨員參加黨支部生活會時,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黨員自己或別人如在思想和工作中產生什么問題,出現什么情況,應當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求得黨組織和同志們的幫助。黨員外出時間較長的,應當用書面的或口頭的形式,向黨組織經常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
(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
1、堅持嚴格教育,全面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用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黨員的頭腦,把理想信念教育作為核心內容,教育黨員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抵制資產階級腐朽思想和封建主義沒落思想的侵蝕,拒腐防變,始終保持先進性。支委會每半年對黨員的思想情況進行一次專題分析,并根據形勢任務的要求以及黨員的思想實際,開展主題鮮明、生動活潑、有針對性的黨員教育活動。要改進教育方式,運用電化教育等手段,增強教育的實效。
2、加強黨員管理,嚴格要求黨員執行黨的決議,忠實履行黨員義務,正確行使黨員權利,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督促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自覺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按期按規定交納黨費。努力改進黨員管理辦法,使每個黨員都處在黨支部的有效管理之中。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做好對不合格黨員的組織處理和違紀黨員的紀律處分工作。
3、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有計劃、有重點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黨支部對提出入黨申請的同志,要按照入黨積極分子的條件進行衡量和確認,一般需經一年以上的考察,才能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入黨積極分子要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并參加5至7天的短期集中培訓,成績合格者才能發展入黨。要重視支持團組織開展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工作,發展28周歲以下的團員入黨,要經過所在團組織的推優。黨支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為發展對象后,要將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綜合性政審材料及公示情況等報機關黨委預審同意后,才能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進行討論和表決。
(六)思想政治工作
1、黨支部要高度重視思想政治工作,堅持黨的優良傳統,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優勢。機關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要有計劃、有制度以多種形式對職工進行集體主義、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教育;有效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調動職工積極性,使本單位、本部門風氣正、人心順、安定團結、精神文明建設成效顯著。堅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原則和目標要求,針對黨員、干部和職工的思想情況,努力探索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思想政治工作內容、形式、載體和方法,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理順情緒、化解矛盾、促進穩定、調動積極因素,把力量凝聚到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具體工作上來。
2、建立以支部委員、黨員行政負責人為主體,黨團員、入黨積極分子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網絡。黨員干部要堅持身教重于言教,注重以人格力量和模范行為,對群眾進行思想政治引導,深入細致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
3、對本部門黨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教育,形勢和任務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全局觀念、法制觀念和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更好地為群眾服務。
4、把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熱點和群眾中的思想難點作為黨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及時進行教育疏導。堅持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耐心教育與嚴格紀律相結合,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效性。
四、考核辦法
1、按照標準化黨支部的標準制定考評細則(另文發),采用百分制評分方法,總分在90分以上,即為標準化黨支部。
2、考評驗收,每年進行一次。各支部在自查達到標準后,在每年10月底前,提出申請考核驗收報告,一式兩份,報機關黨委,由黨委負責組織考核驗收。
3、考核驗收達標的支部,由機關黨委審批,授予“標準化黨支部”稱號,并給予獎勵。
4、標準化黨支部建設,實行動態管理,不搞終身制,機關黨委每年對自查上報達標支部進行復核,達不到標準的要撤消“標準化黨支部”稱號。
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報資格或稱號。
(1)未完成上級組織安排部署工作任務的。
(2)班子成員發生違法違紀案件的(自查自糾的除外)及干部違法違紀被通報批評的。
(3)班子不團結,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
五、組織領導
1、黨支部的標準化建設,在區級機關黨委和局黨組領導下,在局機關黨委的具體指導下進行。成立考評驗收領導小組,局機關黨委負責考核管理日常工作。
2、標準化黨支部建設實行責任制。支部委員要分工負責,黨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從考核之日起,當年未達標的,支部書記要在黨員大會上說明情況。
3、凡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撤消稱號。
4、本辦法由機關黨委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