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工商聯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實施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工作機制
(一)“服務中心”在區政府領導下,由區監察局和區工商聯具體負責,是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受理民營企業投訴的專門工作機構,依據市政府《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若干問題的意見》(**政發[**]55號)、《**市行政效能投訴處理暫行辦法》和《**區行政效能監察實施細則》(**政發[**]61號)開展工作。
(二)“服務中心”工作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區監察局和區工商聯分別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日常工作由各自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服務中心”辦公地點設在區工商聯。
(三)“服務中心”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通報民營經濟發展和民營企業投訴的情況,研究解決重點和難點問題,遇有特殊情況也可根據實際需要臨時召開聯席會議。聯席會議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負責召集,區監察局、區工商聯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對反映政府職能部門的問題,由區政府辦公室責成相關部門負責解決,落實不利的由監察部門進行督辦。
二、工作職責
(一)受理民營企業對政務環境不滿意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問題的反映和投訴。
(二)組織或協調有關部門調查民營企業投訴反映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并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企業。
(三)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協調解決民營企業中存在的一些困難問題。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通報受理投訴情況。
(五)配合區有關部門組織民營企業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評議。
(六)定期分析民營企業反映問題中涉及在執行法規、政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向區政府提出改進工作、優化政務環境的意見和建議。
(七)對不屬于服務中心受理范圍的投訴,不予受理。
三、工作方式
(一)“服務中心”通過在區工商聯設立專門接待窗口、設立投訴箱、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和網址的方式,接待民營企業的投訴或來訪。
(二)在部分民營企業中設立“政風行風監督評議崗”,及時反饋政府職能部門依法行政、履行職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的情況,及有無“三亂”現象和損害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的問題。
(三)“服務中心”采取區域辦理的原則。對民營企業反映的重大、復雜問題,本區不能解決的報市服務中心協調處理。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區“服務中心”的工作,按要求承辦“服務中心”批轉的民營企業的投訴,為我區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優質的政務環境。
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組成人員
主任:**區紀委常委、執法監察室主任;
副主任:**區工商聯副會長;
成員:**區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副主任;
**區工商聯會員科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