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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健全養老服務機制,大力發展老年社會福利事業,加快推進我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政〔〕72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政〔〕23號),結合我縣實際,就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縣老年人口快速增長,已經步入老齡社會。據統計,到年4月,全縣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2.2萬人,占總人口的11%,預計到年底,全縣老年人口將達到2.5萬人,約占總人口的12.4%以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老年人生活照料、醫療健康、精神文化等養老服務需求日益凸顯。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應對人口老齡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是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內容。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有利于調整經濟結構,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增加社會就業崗位,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和質量。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站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我縣養老服務事業快速發展。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原則,進一步提升全縣養老福利待遇、養老服務水平,加快建立健全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體現城鄉不同特點的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養老服務體系。
三、總體目標
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建設,增強社區照料功能,全面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加強各類養老機構建設,滿足“空巢老人”、“三無老人”、“五保老人”及其他社會老人的養老需要;加快民政事業服務中心、敬老院、光榮院的建設和職能的轉變,在向城鎮“三無”老人、農村五保對象提供服務的同時,向有養老需求的社會老人提供服務。到“十二五”末,全縣基本建立起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功能完善、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新格局。力爭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張以上,3%的老年人實現機構養老,97%的老年人依托社區服務實現居家養老。
四、主要任務
(一)建立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按照統一名稱、統一標準、統一標識的要求,建設覆蓋城鄉的綜合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站(點)。普遍建立“為老服務熱線”、居家養老呼叫服務網絡等信息溝通求助渠道,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務、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文體娛樂和精神慰藉等社會化服務。新建住宅小區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等有關規定,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用房。在城鎮居家養老服務普遍展開的同時,依托民政事業服務中心、敬老院、光榮院等設施資源,積極向農村社區推進。
(二)大力推進民辦養老福利機構發展。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建立公開、平等、規范的養老服務業準入機制。采取資金補貼、稅費優惠、政府購買服務等措施,鼓勵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民間組織等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興辦養老機構,形成形式多樣的社會養老服務供給主體,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養老服務需求,促進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到“十二五”末,社會養老機構床位數所占比重達到50%以上。
(三)推進公辦示范性養老機構建設。以民政事業服務中心、敬老院、光榮院和五保集中供養點為依托,改革現有的管理體制和運營方式,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通過注資、分包服務等多種形式進行合作,允許各類專業化、非營利性社會組織負責運營管理。一是拓展服務對象。在確保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的基礎上,對其他有養老服務需求的社會老人進行開放。二是擴大服務范圍,依托民政事業服務中心、敬老院、光榮院和五保集中供養點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間托養、短期寄養、配送餐等服務。三是完善服務管理,建立和完善集中供養、寄養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養老服務體系。
五、推進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逐步加大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投入力度,建立逐年增加的財政保障機制,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所需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推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服務模式,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給予運轉補貼、提供服務場所等扶持措施,搞好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及人員配備。把居家養老服務崗位納入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和扶持“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政策。
(二)完善落實優惠政策
1、優先保障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對各類投資主體新建、改建、擴建的養老服務項目和養老服務設施,要優先予以立項;對新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可采用劃撥方式優先供地。
2、對養老機構建設運營稅費實行減免,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收入按規定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自用房屋、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水、電、暖、燃氣管線(管道)工程和用水、用電、用氣(管道燃氣)、取暖、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帶互聯網等費用,按居民收費標準或服務價格執行。對個人通過非盈利性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非盈利性的老年機構的捐款,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
3、社會興辦養老機構接收安置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的,按規定標準將其生活、醫療等經費轉入該養老機構。
4、支持社會興辦養老機構開展社會化醫療衛生服務,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符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條件的可納入城鄉醫療保障定點治療單位范圍。
5、各類養老機構招用戶籍符合條件的“4050”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等就業困難人員,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財政局審核批準,按規定享受有關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再就業扶持政策。
6、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經驗收合格后,提供社會老年人養老床位數達50張以上的,在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縣財政按核定的床位數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床1000元。對已經接收老年人的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按照實際入住率,縣財政每年給予每張床位不低于120元的運營補貼。
7、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向養老機構強制收取任何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要求養老機構提供各種贊助或接受有償服務。
(三)切實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加強各類養老機構管理人員、護理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將其納入城鄉就業培訓體系,鼓勵中等職業學校開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課程。積極開發社區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引導大中專畢業生、零家庭就業人員、城鄉低保人員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養老服務。大力發展養老服務志愿者隊伍,探索建立義工服務時間儲備制等互動服務機制。
六、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納入年度重點目標計劃和考核范圍。縣民政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好指導、協調、扶持和對各類養老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縣老齡辦要制定完善切實可行的政策和措施;縣發展改革局要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列入中長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及時辦理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批手續;縣財政局要切實落實資金補助標準,確保各項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將就業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加強養老服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縣衛生局要將符合設置社區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不斷拓展社區養老衛生服務范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養老機構建設納入城鄉公共設施建設規劃,統一規劃、同步實施,對于新建住宅小區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等有關規定,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用房;縣國土資源局要優先安排養老機構設施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縣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要積極倡導敬老、養老、助老的社會風尚;縣廣播電視臺要加大敬老、愛老、助老先進典型及公益廣告的宣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