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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全區建筑業和房地產開發業健康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和區十五屆五次黨代會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精神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筑業發展的新目標、新思路、新要求和區十五屆五次黨代會議精神,聚焦市委“兩極四點”決策部署,以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轉型升級為抓手,進一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切實鞏固提升建筑業富民支柱產業地位,加快建設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環境優美、人民幸福的首善之區和現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奮力開啟現代化建設新征程。
二、發展目標
1.建筑地產經濟總量實現突破。我區建筑業產值每年以10%的增幅增長,到2025年,建筑業產值達到70億元,房地產投資達到100億元,新建商品房房屋銷售面積每年增速達到6%以上。
2.企業轉型升級實現突破。通過資質升級,到2025年,爭取培育1家特級工程總承包資質企業,新培育3家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新培育10家二級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及專業承包資質企業,新培育5家四級以上房地產開發企業。
3.核心競爭力實現突破。鼓勵本地企業赴市外承攬工程,每年外出采用施工總承包方式獨立承建項目的企業達到5家。到2025年,申報創建“神舟獎”項目15個、“飛天獎”項目5個、“魯班獎”項目1個。
三、工作任務
(一)加快升級步伐,扶持企業做大做強
1.扶持企業資質升級。大力鼓勵企業資質升級,重點扶持和培育1-2家建筑、公路、水利水電等一級施工總承包企業晉升為特級施工總承包企業;鼓勵二級施工總承包企業積極申報晉升為一級施工總承包企業;鼓勵三級施工總承包企業積極申報晉升為二級施工總承包企業;鼓勵二、三級建筑企業通過資質升級和專業增項,培育20家經營特色明顯、市場前景廣闊的專業承包企業,增強企業活力和市場競爭力。
2.培育龍頭骨干企業。引導有實力、有潛力的本地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支持本地骨干企業跨地區、跨行業兼并收購,鼓勵區內有實力的本地企業通過強強聯合或兼并、重組等方式,每年至少培育1家具備核心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的本地知名企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上市。支持區屬國有企業通過注資、收購、兼并重組、聯營等多種方式組建混合所有制大型企業集團,成為經濟發展龍頭骨干企業。
3.引導企業多元化發展。鼓勵大中型建筑企業向關聯度較高的上下游延伸,形成一業為主、多元并舉的經營格局,引導建筑企業在投融資、設計咨詢、工程建設、運營維護等領域全方位發展,逐步實現由建造建筑產品向經營建筑商品延伸。鼓勵企業拓展建筑產業在采購、施工、大數據處理等方面的市場空間,支持本區建筑業企業采用PPP、EPC等模式進入環衛園林、污水垃圾處理、公共交通等領域開展“建營一體化”業務。
4.大力發展總部經濟。積極吸引投融資能力強、技術力量雄厚、社會信用好、品牌叫得響的世界500強、中國500強、行業100強和市外大型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到我區成立法人企業、設立總部,在我區進行工商、稅務登記注冊和納稅。對注冊地遷入我區的市外企業,在企業總部辦公、科研培訓基地、生產基地在用地需求、稅收優惠等方面大力給予政策支持,對落戶我區的管理人員、企業職工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按照相關政策予以幫助。
(二)立足外向發展,不斷拓展市場空間
5.引導企業“走出去”發展。搶抓國家推進信息化、城鎮化進程的機遇,大力支持我區建筑、地產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抱團發展,與區外大型房企、國企、央企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借力拓展區外建筑地產市場。支持區內實力雄厚的建筑、水利、交通施工企業提升企業綜合管理能力和總承包能力,采用聯合體投標方式參與交通、路橋、高架、水利水電等高附加值工程項目競爭,帶動中小企業“走出去”,共同開拓市場。
6.發展壯大技術服務企業。著力培大育強規劃、設計、監理、測繪等技術服務咨詢類企業,改善建筑業結構。落實《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我區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選取1-2家具有全過程工程咨詢潛質的骨干企業重點予以培育,引導企業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逐步完善我區全過程咨詢供給能力。
7.支持企業爭創精品工程。大力實施品牌戰略,鼓勵本地企業獨立承攬大型公共建筑的裝飾裝修業務,提升成品住房建設水平和品質,推動建筑品質提升。積極支持本地企業整合資源,實現設計、構配件生產、施工、管理一體化發展,提升建筑業產業化集群發展能力。建立建筑材料本地產品目錄,鼓勵采購單位選擇本地產品目錄庫中的產品。推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鼓勵建筑企業編制先進工藝、工法和標準,優先支持企業的重大科技專項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項目。
8.加大人才引進培養力度。加大人才引進力度,鼓勵企業引進一級建造師、一級造價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不斷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提升人才隊伍素質,吸引聚集更多優秀杰出人才來創新創業。鼓勵企業采取自主或選擇培訓機構等方式開展人才培訓,著力培養高素質建筑工人隊伍。大力弘揚工匠精神,由人社、工會等部門負責組織行業技能比賽,選拔一批優秀技工帶頭人。鼓勵建筑企業建立獎勵機制,充分發揮其“傳、幫、帶”作用,不斷提高一線操作人員的技能水平。
(三)推進產業現代化,提升綠色建筑發展水平
9.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進一步優化完善裝配式建筑發展模式,研究規劃布局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區域,鼓勵和引導本地企業發展裝配式建筑產業,在用地保障、稅收信貸、工程定價、部品部件運輸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全面推進裝配式建筑產業鏈發展。加快建筑工人向產業工人轉變步伐,將符合條件的建筑產業工人納入現有職業技能培訓和補貼范圍,減輕裝配式建筑企業培訓經費支出負擔。
10.推動綠色建筑高品質發展。推動綠色建筑品質提升和高星級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城區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融資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結合棚戶區、老舊小區改造,推動既有建筑開展節能改造。加強技術創新和集成應用,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積極引導超低能耗建筑建設。實施“綠色建筑+”工程,強化綠色建筑和建筑能效提升示范的引領作用。
11.加快推進建材企業綠色發展。加快“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等評價體系在我區建筑項目中的推廣使用。培育綠色建材特色產業園區,積極推動綠色建材、節能產品在我區建設項目中的廣泛應用,鼓勵政府機關、學校、醫院、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資或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優先使用綠色建材,提高本地綠色建材應用占比,為建材企業發展創造有利環境。
(四)強化行業管理,打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12.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方式,充分發揮第三方信用報告作用,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建筑地產市場秩序。根據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對企業實施差別化監管,對存在違法違規和嚴重失信行為的建筑地產企業,增加檢查頻次,依法依規實行失信聯合懲戒。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黑名單”的企業和法定代表人,限制在我區從事土地出讓、項目投標、市場準入等有關活動,營造“守信處處受益、失信處處受限”的市場環境。
13.強化工程質量監管。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狠抓整改落實,強化風險管控。逐步完善質量保障體系,不斷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總體化水平。探索建立質量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積極推進智慧監管和安全標準化建設,完善日常檢查和隨機抽檢相結合的質量安全監督方法,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式和“互聯網+監管”模式,緊抓結構工程質量不放松,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切實解決建設工程質量通病,讓老百姓住上“滿意房”。
14.嚴抓文明施工管理。繼續落實“污染防治攻堅戰”和“藍天保衛戰”,全力沖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創建,著力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建立施工工地揚塵管控動態清單,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等“六個百分百”措施。加快推進“智慧工地”建設,發揮“紅黑榜”作用,采取考核等次與高質量發展激勵政策相結合的辦法,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15.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全面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利用“隴明公”平臺強化實名制監督管理和源頭預防,加強對企業實名制管理工作的督查,進一步完善建筑工人實名制監管體系。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推動農民工工資支付“五項制度”的落實。對故意拖延、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企業依法申報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資質降級、記入不良記錄、限制市場準入等懲戒。對惡意討薪、惡意投訴的農民工,聯合人社部門和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懲戒,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16.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加強建筑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檢查,持續開展建筑市場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圍標串標、掛靠出借資質資格等違法行為,對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將符合“黑名單”認定標準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予以誠信扣分處理,并在市場準入、資質管理、招投標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加強部門聯動,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五)理順體制機制,推動房地產健康穩定發展
17.充分發揮土地供應的調控作用。根據國土空間利用總體規劃、房地產業和住宅建設規劃等要求,合理確定土地供應總量、結構和布局,編制土地使用權年度出讓計劃,報經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增強土地供應的計劃性和合理性。堅持規劃先行、基礎設施先行的原則,通過多渠道籌措資金,增加政府土地儲備數量,努力增強土地調控能力。進一步加大閑置土地清理力度,遏制投機囤地、買地不開發等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房地產市場風險和保障剛需購房需求。
18.加大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力度。堅持基礎設施先行的原則,加大開發用地周邊基礎設施配套力度,在建的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優先完善周邊的路網、污水垃圾處理、供水、供電等公共配套設施。對入住戶數超過100戶以上并符合公交發展規劃的住宅小區,優先開通公交線路。鼓勵企業以代建模式完善項目周邊的道路、供水、排污等市政配套設施及教育設施。
19.促進房建融合發展。按照國家、省市房地產“一城一策”調控政策,鼓勵本地房地產企業外出考察學習外地房地產企業先進經驗做法,推進裝配式建筑、推廣成品住宅、發展綠色建筑方面的優勢,加快建筑業發展,帶動全區建筑業轉型升級。不斷提升我區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大中型建筑企業合作的深度與廣度,積極引進全國知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企業來我區聯合開發房地產項目,提升我區住宅小區品質,完善公共服務內容,吸引優質品牌物業管理企業入駐,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促使我區房地產開發和建筑業同促進、共發展。
20.大力推動住房消費。協調各金融機構加大普通住房貸款力度,優化貸款程序、簡化貸款手續、縮短貸款審批周期;對于首套住房或換購房貸款,繼續執行優惠利率予以支持;對于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區別實際情況,公積金貸款政策適當予以放寬;對于為改善居住條件而換購住房的,在首付標準、上浮利率方面仍按購買首套住房的相關政策執行。指導房企走出去在周邊縣市開展樓盤巡展、讓利促銷等活動,大力推動住房消費,增強房地產市場活力。
21.理順房產交易職責。盡快協調理順體制機制,規范房產交易行為,確保房管部門權責一致,發揮市場監管職能,落實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商品房租賃備案、交易資金監管、房產檔案規范化管理等工作。整治房地產中介市場,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從源頭上加強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監管,杜絕出現一房多賣等現象。優化房屋產權證辦理流程,活躍存量房交易市場,切實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
四、推進措施
22.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住建、發改、財政、工信、稅務、科技、人社、金融辦、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建筑地產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圍繞總體目標和工作重點,組織、協調、指導、推進各項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對建筑地產企業做大做強、做精做優、“走出去”發展、科技創新等宣傳力度,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推動。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建筑地產業發展先進典型和精品工程、優質工程、民生工程,為推動建筑地產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3.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全流程全覆蓋改革,著力優化并聯審批程序,建筑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供應、工程規劃、圖紙審查、施工許可、預售許可等事項的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全面推行建設項目電子化證書制度,細化完善“多規合一”、數字化聯合審圖等改革舉措,復制智能化審批、縮小圖審范圍、工業投資項目“拿地即開工”等改革經驗,著力優化營商環境。
2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將建筑地產業發展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健全完善建筑地產業發展管理機構和工作機制,從機構、人員、經費等方面給予保障。加大建筑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投入,重點支持建筑企業轉型升級、創優奪杯、科技進步和改革創新等工作,加大入統企業、出市施工考核比重,發揮專項資金扶持激勵作用。支持本地骨干企業參與政府投資的市政交通、環境治理、組團建設、老城改造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25.加強金融信貸支持。研究建立重點企業融資幫扶工作機制,為企業提供差異化、多元化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我區建筑企業在授信額度、投標保函、質押融資、利率優惠等方面給予支持;對我區企業在市內外承接政府投資項目,凡符合信貸政策和貸款條件的,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滿足有效融資需求;對有發展前景但暫遇困難的企業,金融機構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支持企業保持資金鏈穩定,為建筑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26.著力減輕企業負擔。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聯系服務企業制度,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設身處地幫助企業解決困難、減輕負擔。各相關部門要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堅持寓服務于監管之中,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激發發展活力,努力做到“企業需要時,政府無處不在;企業不需時,政府無聲無息”,讓企業從改革中獲得便利,形成全區促進和扶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