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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樂善好施、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讓全區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進一步加快推進全區慈善事業發展,結合我區慈善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慈善事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慈善事業是分國憂、解民困、非盈利的社會公益事業,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在幫扶弱勢群體、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著獨特的作用,已經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目前,我區經濟處于重要的轉型時期,新的社會問題與社會矛盾不斷涌現、困難人群的各類救助需求日益凸顯并不斷變化。加快慈善事業發展,發揮慈善事業對于社會保障制度的補充作用,對于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增強社會責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二、加快慈善事業發展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十二五”期間主要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樂善好施、扶危濟困”為宗旨,以困難群眾基本需求為導向,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慈善事業的積極性,構建政府支持推動、部門協調配合、社會廣泛參與、慈善組織自主運作的慈善工作格局,推動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在全區努力形成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資源合理利用、慈善資金較為充裕、救助能力明顯增強的慈善事業發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扶貧濟困。充分體現慈善事業的公益和互助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面向困難群體的服務和救助。
2、政府推動,社會參與。加大政府推動和支持力度,同時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共同推動慈善事業的整體合力。
3、民間運作,志愿參與。進一步壯大慈善志愿者隊伍,鼓勵和支持民間慈善公益組織發展,創造慈善事業的良好氛圍,引導公民自愿參與慈善事業。
4、規范管理,公開透明。積極探索規范有序、高效透明的管理方式,提高慈善社會公信力,促進慈善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十二五”期間主要目標任務
1、慈善組織網絡實現基本全覆蓋。通過2-3年的努力,形成較為健全的區、鎮街、社區三級慈善組織網絡,進一步夯實區慈善總會工作網絡基礎,優化區慈善總會組織結構。
2、善款資金規模實現新突破。建立完善以企業冠名基金為主,定向勸募資助金為輔,日常募捐為補充的慈善資金募集長效機制。力爭實現“十二五”末慈善資金規模達到3000萬元,提升慈善實力。
3、逐步實現慈善救助專業化、社會化運作。開展慈善救助項目化運作,每年打造1-2個有影響的慈善項目品牌,提升慈善救助專業化水平,努力引導多元參與、共同發展的慈善服務供給格局的形成。
4、慈善隊伍、慈善組織進一步發展壯大。促進慈善志愿服務經常化、普遍化,著重推進慈善義工組織建設,著力開展和完善監管工作,促進慈善組織良性發展。
5、慈善工作監管機制基本建立。大力推進慈善信息統計和公開制度建設,逐步完善慈善資金從募集、運作到使用效果的全過程監管,促進慈善工作透明、可持續發展。
6、慈善文化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大力培育慈善文化,慈善文化宣傳教育活動能夠有效調動各類社會組織和公民參與的積極性,慈善文化較好地融入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的主要措施和保證
(一)建立完善慈善工作機制和網絡
一是建立相對獨立的區級慈善總會工作機制。2013年完成第二屆區慈善總會理事會換屆,在產生新一屆理事會成員的基礎上,建立專職工作機構相對獨立地開展工作。
二是建立區、鎮街、社區三級慈善工作網絡。區慈善總會下設鎮街二級慈善分會,基礎條件較好的社區(村)建立試點慈善工作站,將慈善工作觸角延伸到基層,初步形成覆蓋區、鎮街、社區(村)三級的慈善工作新格局。另外,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努力在專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群團組織、大專院校和大型企業組織組建慈善分會或聯絡站,創建并不斷擴大慈善服務隊伍,集聚慈善服務資源,推進慈善工作日常化、慈善救助活動經常化、與慈善服務對象聯系緊密化。
(二)建立完善以冠名基金為依托的長效勸募機制
穩定的慈善資金是慈善事業持續有效發展的有力保障,多渠道、多形式的挖掘慈善資金是形成穩定的慈善資金來源的必要手段。
一是深入開展企業冠名基金工作,保證善款有穩定來源。2013年制定《區企業冠名基金實施方案》,設立“創始基金”,采取一次到位或一次認捐分年到位的方法,引導和吸納經濟效益較好并有慈善認捐意向的企業為主要對象進行捐贈,奠定善款基礎。
二是加強個人冠名基金運作,營造人人參與慈善的氛圍。2013年根據《關于開展6311幫扶解困活動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制定、下發并實施《“區6311幫扶解困個人慈善冠名基金”工作實施方案》,按照一幫一、一次認捐、分年到位的方式,為區管副職以上在職干部設立個人冠名基金,努力將活動打造成為“黨員干部慈善帶頭工程”。在此基礎上,面向社會推廣和發展“個人冠名基金”,出臺《區個人慈善冠名基金實施方案》,最大限度的整合社會個體、行業人群(教師、醫生、警察、IT從業者)等力量,進一步創新創優慈善工作勸募機制,努力打造“全民慈善參與工程”。
三是鞏固“慈善一日捐,濟困送溫暖”工作基礎,以長效活動擴大慈善工作覆蓋面。深入持續的開展“慈善一日捐,濟困送溫暖”(簡稱“一日捐”)活動:每年的11月20日至次年的1月20日,在轄區范圍內引導和動員單位職工捐出一天收入,企業捐出一天利潤,充實區級慈善救助資金,增強為政府救助籌集款物的能力。
四是精心策劃專場慈善活動,以主題宣傳形式擴大慈善工作影響力。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群眾遇到重大困難時快速反應,構建“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工作平臺,及時啟動勸募和救助機制,增進社會各界對慈善功能的信任和認可。發揮區慈善總會三級工作網絡優勢,每年在“春節”、“三八”、“六一”、“重陽”等不同節日,聯合有關部門共同策劃組織專場慈善活動。同時,依托一些捐款數額較大的企業開展專項廣場捐贈活動,以此推動宣傳慈善工作和企業文化。
(三)建立完善以慈善項目為載體的救助機制
以項目化運作做為慈善救助主要形式,緊緊圍繞“助醫、助學、助困、助老、助孤、助殘”等政府最關心、社會最關注、企業最樂于捐資的方面,發揮常務理事單位作用,認真梳理部門、單位、行業等慈善救助的項目意向,每年拿出1-2個區域內暖心的、吸引力強、預期效果明顯的公益慈善項目供社會選擇和參與,有效對接社會慈善主流需求,逐步實現慈善項目救助提供主體從“單一”向“多元”和救助工作開展“行政化”向“社會化”的轉變。
一是開展資金項目救助。從2013年開始,區慈善總會每年列出當年“慈善資金救助菜單”,如“一對一”助學、“貧困重大病家庭”等救助菜單,向社會企業和個人進行公示和宣傳,引導愛心企業和個人進行慈善救助。
二是開展實物項目救助。進一步加強現有慈善超市建設,重點解決目前慈善超市運營資金不足和實物尚未按需捐贈的問題。逐步將臨時性救助向階段性和經常性救助過渡,努力打造2-3家慈善超市建設典型。同時,著重通過加強實物需求信息搜集,主動實物需求信息,在部分社區設立捐贈點,引導公民“按需捐贈”,提高慈善實物使用和處理效率。
三是開展造血型項目救助。2013年起,每年拿出10-20萬元慈善資金為受助對象開展造血救助試點工作,圍繞就業崗位提供、生產物資供給、生產技術指導、創業資金支持等,選定符合困難群體需求的造血型項目,充分發揮區慈善總會理事作用,通過理事單位(企業、機關部門)與困難群體結對,因地制宜地開展風險小、易推廣的救助項目,與受助人簽訂慈善扶持協議,將慈善救助由單一的捐款、捐物轉化為如送崗位、送技術、送種苗、給予小攤位補貼等,扶持困難家庭掌握一門以上的生產技能,積累一定的生產資金,逐步實現脫貧并逐步致富。同時,設置一批慈善造血救助基地,選擇有愛心、有一定生產規模、適合貧困戶就業的農村合作社、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等,為受助對象提供生產扶持和就業崗位。
四是開展義舉項目救助。在慈善救助“有錢出錢”的救助方式上,搭建“有力出力”的平臺,通過舉辦義演、義賽、義賣、義拍、義診等“義”字類社會經濟文化活動,使慈善公益廣泛的融入社會文化生活,推進慈善工作普及化。在開展項目救助的同時,還要注重建立和實施包括救助管理、資助反饋、績效評估等在內的運作機制,有效提升慈善救助專業化水平。
(四)建立完善以信息公開為核心的監督機制
公開透明的信息反饋是慈善事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強化監督是為了促進慈善組織自身不斷完善,為慈善事業創造可信、可持續的發展環境。
一是規范機構運作,強化工作民主決策。區慈善總會理事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主要審議決定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安排;會長或副會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研商階段工作安排和重要慈善活動,落實任務;區慈善總會專職工作機構業務碰頭會每周一次,主要溝通信息,安排日常工作,通過三個層次的規范運作,努力保證慈善工作決策的民主性。
二是暢通信息公開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區慈善總會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資金管理、項目運作、財務審計、社會監督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以制度促進慈善工作規范開展。通過民政網站設置“慈善信息公開園地”,將慈善資金募集、慈善救助資金使用、財務管理、組織建設、辦公職能、捐贈熱線、捐贈賬戶、辦公地址、活動信息等全面向社會公開,用透明贏得公信力。嘗試引入第三方監督機構,定期接受審計,公開透明的開展慈善監督工作。
三是建立慈善愛心檔案,加強捐贈信息反饋。從2013年開始,區慈善總會要為每個慈善捐贈企業和個人建立“慈善愛心檔案”,及時準確的記錄每一筆捐贈資金及使用情況和相關慈善義舉行為。以“慈善一封信”形式,及時向捐贈者反饋捐贈資金使用情況;每年向社會公布慈善資金使用情況。通過定期、及時、主動的反饋,保障社會特別是捐贈者的知情權,提升捐贈者和社會對區慈善總會的信任度與滿意度。
(五)建立完善以慈善活動為主體的宣傳機制
當前慈善事業的發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動。要以加大慈善宣傳工作力度為重點,通過慈善文化的感召,積極帶動和引導公民慈善意識的普遍提高,營造“人人關心慈善、人人參與慈善”的社會氛圍,從而推動慈善事業向更高層次的發展。
一是穩扎穩打,做好慈善活動本身宣傳。依托每一次慈善勸募和救助活動,制定相應的宣傳方案,通過區政府網站、區慈善網頁、高新(手機)報刊、區電視臺、區電臺等網絡、平面、電波媒體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努力營造慈善工作濃厚的輿論氛圍,展現慈善工作實效。增強受助人的歸屬感,提升慈善工作社會形象;從2013年開始采取不定期的形式編印區慈善總會工作簡報和宣傳資料,以信息、圖片、圖表等形式及時記錄和反映慈善工作進程;積極挖掘和大力宣傳慈善愛心人士愛心事跡和受助對象中“勤勞、自強、有德、互助”的典型家庭(個人),用身邊故事打動人,引導社會主動捐贈,培育積極向上、互助友愛的慈善氛圍。
二是主動服務,完善慈善激勵機制。完善對慈善人士以精神鼓勵為主的激勵機制,使慈善人士的愛心付出得到社會及時且高尚的認可。從2013年開始,區慈善總會牽頭,每年由區政府對捐贈者開展評選表彰,并進行廣泛宣傳,擴大社會影響,給予社會榮譽;為愛心人士開展及時性褒揚宣傳,通過聯系媒體進行采訪報道;為所有冠名基金的企業和個人頒發榮譽牌或證書(贈送慈善紀念品)、向愛心人士單位致感謝函等,讓愛心人士在參與慈善事業的同時獲得“慈善榮譽感”,激發社會各界參與慈善活動的熱情。同時,鼓勵和支持慈善受助對象在有能力的時候,通過參與慈善捐贈、義工服務等各類慈善活動回饋社會,營造良性循環的慈善事業氛圍。
三是深入研究,重視慈善文化培育。將慈善文化建設列入政府宣傳工作年度計劃,推動廣泛宣傳;借勢借力區內重大活動、節慶活動,每年至少開展2場有影響的以慈善為主要內容的文化活動;定期組織慈善愛心人士開展參觀交流和娛樂活動,增進情感交流,讓愛心人士感受到慈善集體的氛圍,將慈善工作向深處做好、做實。
(六)建立完善以慈善隊伍為支撐的服務機制
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方面在于培育慈善隊伍,形成相對穩定的服務群體,提高慈善組織自身能力,保證服務的持續性、穩定性和廣泛性。
一是加強現有慈善工作人員培訓。區慈善總會要將工作人員能力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培訓體現專業特色、學以致用。每年組織不少于1次工作人員短期培訓,開展事務訓練講評,開展不少于2次業務培訓,提高業務能力。
二是探索義工服務與管理制度。探索設立區慈善總會義工中心,作為區慈善總會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區域內慈善義工注冊、登記和管理工作,承擔慈善總會救助項目的落實,社會服務項目的開展,組織多種形式的活動,弘揚義工精神,推廣義務服務。義工中心在區慈善總會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義工中心主任由區慈善總會常務副秘書長擔任,義工中心辦公室設在區慈善總會。隊伍建設上,2013年區慈善總會要建立以黨員干部帶頭、高校大學生為主、社會愛心人士為輔、行業專業為特色的慈善義工隊伍4-5支,如高校慈善使者、大學生村官慈善服務隊、慈善出租車隊,慈善藝術團、慈善義診隊、慈善法律咨詢團等。同時將重點放在鎮街和社區,按照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2014年前各鎮街慈善分會均建立1個義工服務站,建立一支以街道、社區為單位的30-50人左右的義工隊伍,開展有自身特色的慈善義工服務活動。服務領域上,圍繞善款救助、社會服務和緊急救援等慈善工作主要方面定期開展慈善服務,同時兼顧服務于社會的環保及公益事業。服務方式上,以“一幫一”結對子為基本方式,同時向團體化、專業化的方式轉變;區慈總要拿出一定數額的慈善義工服務專項基金給予支持和推動。服務時間上,應堅持經常化,通過義工服務規范和登記方式,將服務時間由節假日型向定期型和長期型轉化。在此基礎上,制定完善相應的義工登記、管理、評選、服務等辦法,建立義工檔案,開展業務培訓,優化義工服務,核發慈善義工證書和標識卡,不斷發展壯大慈善義工隊伍,逐步規范、固化志愿服務體系。
三是鼓勵和支持各類慈善公益組織的發展。要積極培育和支持公益慈善組織發展,支持有發展潛力的慈善公益組織發展,培育一批富有公信力的公益慈善組織,并嚴格按照社會團體的有關規定,做好管理服務與監督工作。拓展慈善工作思路,采取項目資助、合同委托、社會招標等方式探索政府購買慈善服務,加強慈善總會與其他慈善組織之間的信息溝通和活動合作,提高救助實效,創新慈善工作機制。
四、加強對慈善事業發展的組織領導
一是高度重視慈善事業的發展。目前,我區慈善事業發展仍然在起步階段,離不開政府的重視與推動。各級政府要將慈善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實施,并適時列入政府年度一體化考核內容。要加大對慈善工作的資金支持與投入,確保慈善工作長期有效開展。各級領導要主動關心、支持慈善事業的發展,定期聽取慈善工作匯報,及時協調解決慈善工作的重大問題,并率先垂范,提高慈善事業的號召力。
二是形成慈善事業工作合力。民政部門作為慈善事業發展和監督管理部門,要積極開展區域慈善事業發展促進工作,切實做好區域慈善捐贈、勸募等活動的監管工作。紀委、組織、宣傳、政法、機關工委、財政、統戰、交運、教育、商貿、工信、住建、建工、房產、規劃、文化、衛生、人社、工商、發改、審計等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主動承擔任務,落實相應措施。稅務部門要積極落實國家對慈善事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引導作用,促進和支持慈善捐贈活動的開展,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用于公益性、救濟性的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前按規定扣除,引導和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慈善捐贈。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殘聯等群團組織要充分發揮組織優勢,積極參與慈善捐贈和社會救助活動,共同推進慈善事業快速健康發展,努力形成全區發展慈善事業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