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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市區委市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的實施意見》(委〔2012〕綜13號)精神,為進一步提高行政執行力,暢通服務企業渠道,為民營企業“二次創業”提供高效便捷的審批服務,特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實施范圍
我區具有行政審批服務職能的部門中,目前所行使的行政審批服務項目(包括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確認、服務事項等)均納入本實施意見范圍。
二、主要內容
(一)全面推進審批服務提速
1、精簡申報材料。對沒有法律、法規和規則依據的,屬于事后監管內容而變為前置材料的,堅決予以取消;對申請人需要出具中介機構或第三方提供的材料,凡無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的均予以取消。同時,進一步細化申報材料的要求,針對不同的申報對象、不同的適用范圍,明確需提交申報材料的詳細要求,取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的模糊表述,細化列舉具體申報材料。
2、壓縮辦理時限。本著“科學、合理、高效”的原則,力爭將審批服務項目的承諾時限壓縮至法定時限的65%以上。對不需要現場勘察、集體討論、專家論證、技術檢驗檢測的簡易審批服務項目推行即辦制,授權窗口即收即辦,不斷提高即辦件比率,力爭將窗口即辦結率提高到65%以上。同時,對依法需要公示、聽證、檢驗、檢測、鑒定和專家評審等環節的,明確具體時限。
3、深化流程再造。科學合理地減少內部冗余審批流轉環節,充分授權,實現“一審一核”、“即審即辦”,逐項分類設定審批流程,將每個審批項目的權限、職責、時限分解到各審批節點,明確崗位職責,最大限度減少內部審批環節。
(二)推行直通直達服務
對納入服務范圍的民營企業項目投資落地、轉型升級,按照“四式”的要求,建立直接申報、直接協調、直接反映、直接服務的工作機制,在審批法規政策服輔導、審批手續指導、協調解決、代辦協辦方面,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審批服務。為直通直達項目開通“綠色通道”服務,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要事先辦”的方法,窗口即收即辦、辦完即轉。同時,通過電話預約、網上預約等形式為企業提供預約服務、上門服務;推行容缺預審,即項目審批的基本條件具備,申報材料主件齊全,其他條件和材料有所欠缺的,個職能部門窗口先予受理審批,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將材料補齊補正即可。
享受直通直達審批服務的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世界500強企業、臺灣100大企業等知名企業投資項目;
2、我區總部經濟企業項目、上市企業及擬上市后備企業項目;
3、民營企業總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工業類、能源類、城建類項目及總投資額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社會事業類、服務業類項目;
4、區委、區政府確定的重大、重要、重點引資項目。
(三)建立協調聯審機制
建立民營企業直接反映、直接協調暢通機制。企業在申辦區級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第一時間向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處申請協調解決。推行主辦部門負責制,對需兩個以上部門聯合審批的,實行“一條龍”聯審,擴大并聯審批覆蓋范圍,特別是對涉及項目落地的審批項目,從工商注冊登記到核發施工許可,按照審批前后置內在關聯性分成注冊登記、項目立項、建設前期三個階段,按照“牽頭受理、同步啟動、限時辦結、強化督促”的運作辦法,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審核、統一回復,避免交叉審批和重復審批。必要時視項目情況,由區行政服務中心組織部門窗口召開協調會、聯審會,協調解決項目落地中遇到審批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效能辦、法制辦、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處要組成工作組具體負責,各部門一把手要親自抓,確定分管領導具體抓,主動配合,認真實施,務求工作取得實效。
(二)勇于改革創新。各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從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高度,以創新的理念和創新的思想,高起點、高要求、高質量地推進行政審批服務項目的清理和提速,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得民心、惠企業、推進社會經濟科學發展的實事工程來抓。
(三)嚴肅工作紀律。對不認真貫徹實施,工作不配合、相互推諉扯皮、消極應對、影響實施進程的人和事,效能機關要堅決糾正并嚴肅追求有關人員的責任,確保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