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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法治化、規范化的經濟發展大環境下,國有企業作為重要的市場主體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定發展,必須牢固樹立法律意識,不斷強化依法治企。當前,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發展不足,整體法律意識不強、企業管理者用法不規范,應當大力加強國企職工普法教育,同時加強法制建設,積極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以此提高國企職工法律意識。
關鍵詞:法律意識;依法治企;國有企業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是建設新時代國有企業的有力保障。促進國有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依法治企是當前發展的重要方向,而國有企業的發展離不開企業職工,培養國企職工的法律意識對規范國企經營管理、實現依法治企具有積極意義。
一、依法治企和法律意識
(一)依法治企依法治企就是企業依照國家法律來治理企業,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制度,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法律是企業經營管理的基本依據,對企業來講,依法治企就是要求企業自覺接受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約束,通過科學嚴密的內部制度來規范自身的生產經營行為,按照與相關方合法有效的協議來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依法治企是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的組織保障和制度保障。法律也是企業開展經營活動警戒線,逾越這條線,企業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依法治企是對企業經營管理的最低要求。依法治企是企業防控法律風險的根本措施,在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中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推進依法治企有著重大意義。近年來,我國持續加大力度推進各個領域法治化,對企業黨建、生產、經營、發展等各個方面的監管越來越嚴,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紀律要求越來越高,企業面臨的各種風險挑戰越來越多。依法治企是推進依法治國的基礎。面對日趨法治化、規范化的經濟發展大環境,政府對企業的監管日益趨嚴,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定發展,必須牢固樹立法律意識,不斷強化依法治企,始終在法律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才能把新時代對國有企業的新要求落到實處,在新時代實現企業新發展。
(二)法律意識“法律意識是指由一切法現象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而產生的法理論、知識、心理、情感等的總和”[1]。這就是說,法律意識來源于法律現象,是法的內容、法的形式和法的精神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它具體包括法的理論、法的知識、法的經驗、法的心理等。法律意識的產生和發展由一定的物質條件決定,但其具有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歷史性、相對穩定性和能動性。能動性是法律意識最重要的特征和表現,法律意識不是被動地決定于社會存在和消極地反映社會存在,而是積極地反作用于社會存在。法律意識通過法律這一媒介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發揮巨大的能動作用,具體而言,一方面,人們通過制定和實施法律的實踐活動,逐步認識法律這一社會現象(內容包括,法的起源、特征、本質、價值、結構、功能、原則及發展規律),并通過法律調整而逐步認識其他各種社會現象(政治、經濟、文化、宗教等)的特征和規律,達到認識世界的目的。另一方面,人們通過從法律實踐中所獲得和形成的法律意識,去創制其他新的社會現象或法律制度,并運用法律來調整、創設社會關系及影響人的行為,達到改造世界的目的。法律意識的能動作用我們應當辯證地分析。從積極的方面看,正確的、進步的法律意識對法的制定與實施起促進作用;從消極的方面看,錯誤的、落后的法律意識對法的制定與實施起阻礙作用。什么是正確的、進步的法律意識,什么是錯誤的落后的法律意識?其判斷標準在于法律意識是否符合事物本質,是否符合客觀規律,是否反映時代精神。一方面,正確的法律意識對立法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法律意識能夠客觀地分析社會狀況,準確地判斷社會現實需求,立法者在此基礎上運用法律意識平衡社會各方利益,合理配置權利和義務,制定符合社會發展規律和滿足社會需求的法律。另一方面,正確的法律意識對法律的實施具有重要的意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具備先進的科學的法律意識能夠保證公權力行為具有合法性,維護司法和執法的權威性,保證法律實施。廣大公眾具備正確的進步的法律意識,能夠督促自身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也能夠運用法律監督公權力主體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法律實施。
二、依法治企背景下培養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的意義
“培養法律意識本身并不是目的。我們的目的是要依靠一種進步的與科學的法律意識作為指導,形成正確的法概念,制定出一套好的法律規范與原則,建立一套好的法律制度,保證法律在實際生活中得到最有效的執行與遵守,使法的作用得到最有效的發揮。”[1]培養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不是目的,在依法治企的時代背景下,我們的目的是通過培養國有企業職工先進的、科學的法律意識,形成正確的法的理論、法的知識,形成正確的法的經驗和健康的法的心理等,保證法律在企業經營中得到最有效的執行和遵守,使法的作用在企業中得到最有效的發揮。
(一)培養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有利于規范國有企業經營“一定的意識指導一定的行動”[2]。當前,經濟全球化發展加快,國有企業面臨的國內外市場競爭十分激烈,增強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能夠推動國有企業依法規范經營,依法公平、公正地參與市場競爭,保障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然而,在國有企業中還存在一些缺乏法律意識,運用違法手段進行經營管理的情況,例如,依法經營意識不強,沒有對重要合同進行有效的法律審核把關,使企業在合同法律糾紛案件中存在損失風險。有些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法律意識不強,在招標領域問題突出,領導干部干預招標,打招呼,施壓力,提條件,干預正常招標的走向;應招未招問題時有發生,有的排斥競爭,違規邀請招標,規避公開招標;有的授意、指定中標單位等等。有些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法律意識不強,嚴重的導致違法犯罪,某國有企業自黨的十八大以來,共有13人因利用職權便利貪污、挪用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接受他人財物而受到刑事追究,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年至13年不等。這些行為違背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對國有企業依法經營的要求,嚴重損害了市場經濟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也對國有企業形象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體制不健全、機制不完善的原因,也有制度缺失或執行不力、監管缺位等原因,但究其根本是部分國企管理人員主觀上沒有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缺少對法律的敬畏,心存僥幸,知法犯法。
(二)培養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有利于實現企業管理現代化法律意識具有穩定性,但在某些情況下會超越社會存在發展,發揮其指導社會的能動作用,此種情況下培養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還有一層特殊的重要意義,即有利于實現管理現代化。我國正處在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期,國有企業的經濟活動涉及范圍廣泛,面臨的情況復雜多變,想要生存和發展就需要現代化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然而法律具有穩定性,在復雜多變的經濟環境中也會顯露出其滯后性,許多具體問題相關立法要么未有預見,要么即使有所規定也不完善,這就使得國有企業在解決一些具體問題時陷入無法可依的尷尬境地。因此,培養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尤其是管理人員正確的法律意識至關重要。在復雜多變的經濟環境中,企業管理人員綜合其所掌握的法的理論和法的知識,運用法的經驗完善內部防控管理體系,并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以此彌補現行立法的空白和不完善,以幫助國有企業面對市場風險,應對風險,從而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既改善了企業管理、提升了企業效益,又保證依法經營、依規治企。
(三)培養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有利于國有企業職工自覺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依法維權國有企業職工是企業的主人,培養國有企業職工的法律意識,不能忽略職工本身。《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就國有企業而言,就是要推動國有企業職工樹立法律意識。隨著我國全民普法工作的推進,國有企業職工的法律意識有了較大提高,基本能夠做到守法,但是當職工和企業之間發生糾紛,國企職工維權過程中還存在一種找關系、走后門、“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落后思想,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律意識沒有被喚醒。因此,培養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不僅要求國有企業職工能夠自覺遵守法律,而且要在解決實際問題時尤其是涉及職工自身合法權益時要主動拿起法律武器,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三、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發展不足
隨著全民普法力度的不斷加強,我國國有企業職工的法律意識已有較大的提高,但在依法治企的背景下,在現代化企業發展的大環境下,國有企業職工的法律意識還有較大提升空間。
(一)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不強自十八大以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強調法治的重要性,并在各個領域積極推進法治。但是就國有企業而言,無論是企業管理者依法經營意識還是一般職工依法維權意識都有所欠缺,究其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國有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主體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有些情況下企業管理者會過度強調對經濟利益的追求而忽視法律。二是一些陳舊的法理論和落后的法心理殘留在國企職工的思想觀念中,遇事找關系、走后門,這些都阻礙其法律意識的提高。三是公權力主體講法、守法作用沒有發揮,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等違法行為對法律意識的生成起了壞作用。
(二)國有企業職工法律知識不全面不系統我國國有企業管理者較少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絕大多數通過短期的培訓等獲得零散的法律知識,其對法律的學習和掌握不全面不系統不準確。在企業管理過程中,企業管理者多傾向于對具有較強實用性的法條的掌握和運用,但往往是就單部法律,甚至是單個法條的碎片化的理解和運用。此外,企業管理者對程序法的理解和運用遠低于實體法。
(三)國有企業管理者用法不規范法律意識不強、學法不全面,這些都促使國有企業管理者在企業經營中不能夠依法決策和管理企業,只重視生產經營,追求企業利益,法律作用不能夠發揮,這就給企業帶來巨大的風險,國有資產流失、人員腐敗、內部矛盾增多等,對國有企業的發展極為不利。此外,國有企業專業法律人才缺乏,國有企業管理者法律意識不強,對法律工作不重視,對專業法律人才的引進、培養的重視程度也就不夠,法律人才缺口大。即使有專門的法務人員,但在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中,法律審查還存在著走形式、走過場的情況,法律防范企業風險的作用沒有發揮,給企業埋下隱患。
四、培養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的途徑
提高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能一蹴而就,在相應措施的運用中既要保證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得到有效提高,又要兼顧今后的持續發展。因此,需要多種措施共同發揮作用,應當加強國有企業職工普法教育,以實現國有企業職工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企業環境;應當加強法制建設,從制度上為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的提高創造良好的環境;可以通過提升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執法公信力等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以激發和提高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
(一)大力加強國有企業職工普法教育黨的報告在深入依法治國實踐部分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普法教育是培養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的有效途徑,在依法治企的新形勢下,大力加強國有企業職工的普法教育是提高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的重要措施,也是依法治企的長期基礎性工作。1.進行多層次的法律學習和培訓。第一個層次,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行法律培訓,使其掌握相關法律,樹立法律意識,提高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能力;第二個層次,對國有企業其他職工進行法律培訓,主要開展有關加強維護國企職工合法權益的法制宣傳教育;第三個層次,對國有企業法律顧問進行法律培訓。如果說對前兩個層次人員是以通識法律知識學習為主的話,那么對企業法律顧問的要求則是掌握法律要深入、準確、全面且專業。2.突出憲法地位進行全方位法律學習和培訓。從普法教育的內容上看,首先要突出憲法學習。培養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首先要樹立憲法意識。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學習和培訓不可忽略的學習內容,離開了憲法學習的法律培訓就像沒有地基的高樓大廈蓋不高也不牢固。其次,轉變思想,解決以往國有企業職工法律學習培訓片面化問題。以往相關培訓功利性較強,只著眼于與公司經營管理等實際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公司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等。國有企業職工是社會的一分子,褪去國有企業職工的身份,扮演著多種社會角色,因此普法教育也不能受限于國有企業職工的角色而片面化,應當全方位地開展。當前,應結合《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中的主要任務展開深入學習。
(二)加強法制建設,積極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法律意識與法律制度二者是良性互動關系,一方面“法制即法律制度……健全的法律制度能夠使人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切實讓公民在現實生活中有法可依”[3]。另一方面,良好的進步的與科學的法律意識能夠發揮指導作用以建立良好的法律制度。提高國有企業職工的法律意識,除了要加強職工法律教育,也應當積極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為其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1.完善立法。法律意識的培養應當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立法嚴把質量關,“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要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有效實施其前提是法律本身反映民意、體現公平正義原則,這也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前提。在我國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的背景下提高國有企業職工的法律意識就應當重點建立健全與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與國企職工權益保障密切相關的立法體系,使得國有企業在經營管理中、國有企業職工在維權中有法可依,以形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良好氛圍。此外,企業內部應當逐步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重大決策法律論證制度等,保證依法經營、規范管理企業。2.深入推進依法行政與提高司法公信力并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制定得再完備的法如果沒有得到依法實施,它所體現的民意和公平正義也得不到發揮,法律意識也就成了無源之水。因此,要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實現依法行政,為提高國有企業職工法律意識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此外,應當完善司法管理體制,規范司法行為,保證司法公正,營造良好的司法氛圍,讓國有企業職工能夠在具體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樣在遇到困難時才愿意主動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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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美 單位: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