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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新《計分考核條例》出臺后,對罪犯的改造產生了較大的影響,許多罪犯的服刑時間將大幅度延長,一些從嚴控制減刑的重刑犯甚至有可能要在監獄里度過余生。在這一背景下,一些罪犯開始變得自暴自棄,有的罪犯甚至表示不如一死了之,監管事故隱患陡然增加。要破解當前這一困境,拓展行刑社會化的內涵,建立多元化的監地協作模式,完善罪犯分級處遇制度,不失為一種有效的對策。
關鍵詞:新刑事政策;行刑社會化;協作模式;多元化
一、新規定所蘊含的刑罰理念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司法部《關于計分考核獎懲罪犯的規定》蘊含了新的刑罰理念。
(一)彰顯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嚴”的方面,總體是體現了刑罰的懲罰性功能,延長了罪犯的實際服刑時間,尤其是對一些重點控制罪犯加大了控制力度,如《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職務犯罪罪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罪犯,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罪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及再犯、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數罪并罰且其中兩罪以上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從嚴掌握。“寬”的方面,對老年罪犯、患嚴重疾病罪犯或者身體殘疾罪犯體現了人性化關懷,規定:“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生活難以自理的老年罪犯、患嚴重疾病罪犯或者身體殘疾罪犯減刑時,減刑幅度可以適當放寬,或者減刑起始時間、間隔時間可以適當縮短。”(二)順應社會道德認同和民眾訴求對公眾關注較多的一些“有權人”、“有錢人”減刑相對較快、假釋及暫予監外執行比例過高、實際服刑時間偏短等問題,進行了規范。《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新增了“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罪犯,不積極退贓、協助追繳贓款贓物、賠償損失,或者服刑期間利用個人影響力和社會關系等不正當手段意圖獲得減刑、假釋的,不認定其‘確有悔改表現’”。
(三)導入國外成功行刑理念在《刑法修正案(九)》中規定“對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的基礎上,《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終身監禁的罪犯類型,使得終身監禁從理論走向現實。同時,隨著社區矯正法公開征求意見結束,社區矯正法的頒布已指日可待,這意味著我國社區矯正工作將進入法治時代。終身監禁、社區矯正都是對西方行刑方式的借鑒,它們的推行對于我國的刑罰執行甚至于法治建設將產生革命性的影響。
二、新規定對刑罰執行工作帶來的影響
(一)沖擊:服刑時間的大幅度延長將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和矛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新《計分考核條例》打破了罪犯的原有服刑規劃,就刑期而言,余刑長的罪犯服刑時間會變得更長,而余刑短的,有些罪犯會因考核期及減刑幅度等問題而無法按照原規定減刑,只能服滿刑期。在重刑犯監獄,“減刑無希望,監獄里度余生”成了一個突出的問題,一些回家遙遙無期的限制減刑罪犯甚至萌生“不如一死了之”的想法,如:限制減刑罪犯錢某,原判死緩,余刑無期,新政策出臺后,錢某認為刑期太長,根本看不到回家的希望,還不如當初判為死刑,在生產勞動期間曾揚言:誰要是惹怒自己,就要拿操作臺上的模具打倒對方好讓自己判死刑。同時,涉及財產刑履行的罪犯思想沖擊也非常大,許多罪犯原先是家中的頂梁柱,但現在家庭條件較差,交不起罰金,心理壓力較大,覺得改造無望,甚至產生減不減刑無所謂的心理。
(二)變化:罪犯改造中“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將成為一種常態原有考核機制是充分量化的,而新的計分考核機制采用的達標制,只要達標就可減刑。原先有的罪犯通過參加自學考試、寫報道等爭取加分,一個月考核分可以達到十七八分,而少的人只有六七分,努力與不努力差距非常大,而現在,只要達到評優條件就行。同時,原先的年終獎勵也不再能折合成考核分,只能作為分級處遇和減刑假釋時的參考,這就使得許多罪犯私下里打起“小算盤”,從“積極爭先”到“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這種心理帶來的一種典型現象是,一部分罪犯表示不愿意再擔任事務犯,一部分罪犯勞動積極性明顯下降。
(三)困境:原有激勵制度失效,新的管理教育機制尚未建立新刑事政策的出臺,在提升刑罰的威懾力、端正社會道德觀念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尤其是在減刑假釋上通過對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等罪犯的從嚴控制,對當今社會勢必會起到移風易俗般的功效。但與此同時,對于監獄而言,由于罪犯服刑時間的延長,必然會面臨罪犯改造積極性低落、監管事故隱患增多的現實問題。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制定新的激勵制度,或者創新管理教育機制就成了當務之急。從當前的形勢看,筆者認為,加快行刑社會化腳步是理所當然的途徑。
三、行刑社會化:應對當前監管改造困境的有效手段
面對新刑事政策帶來的沖擊,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引導罪犯安心改造,其次才能談到激發其改造積極性。而在新的激勵制度尚無著落之前,加速行刑社會化步伐,完善分級處遇制度,提升教育改造的導向功能,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手段。
(一)矯正教育內容社會化主要目的在于導入社會教育資源,穩定罪犯改造心理,確保監獄的安全與穩定。矯正教育內容社會化包括導入教育資源、社會幫教、法律援助等。大量的事實證明,社會資源的導入,對于穩定罪犯改造心理,解決難點問題,具有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以醫療糾紛處理為例,浙江省第一監獄為做好罪犯的病情告知工作,預防醫療糾紛,曾舉辦過一場病犯親情幫教活動,讓所有病犯的親屬進監幫教,同時,以書面形式把病犯的病情和可能引發的后果告知其親屬。舉辦活動之前,監獄還擔心病犯親屬難以接受,沒想到活動中,許多病犯親屬都向監獄方表示感謝,有的還主動勸說病犯要在監獄里安心改造。
(二)矯正教育場所社會化主要目的在于強化罪犯的社會適應能力,提升改好率。當前,場所社會化的條件已經成熟,那就是社區矯正的普及。筆者曾走訪過浙江部分地區的司法局,發現這些地區都已建立“定期簽到、定期匯報思想、定期集中學習、定期義務勞動、不定期地電話點名”的社區矯正工作模式,其教育改造的功能較為顯著。因此,在現有的條件下,如果監獄設置好合理的假釋條件,如:罪名、余刑、服刑年限等,加大假釋的力度,讓一些服刑時間長、表現穩定、余刑短的罪犯提早回到社會,納入社區矯正的范圍,同時,加大社區矯正的管理、考核力度,對一些有嚴重違紀行為或違規次數多的罪犯及時給予收監,雙方形成良性互動,那么,毫無疑問,分級管理模式的突破口將由此打開,并成為罪犯監管改造的有效的激勵性制度。
四、多元化的協作模式:行刑社會化的必然走向
19世紀犯罪學家龍勃羅梭提出的“環境改造理論”認為:監獄的社會化程度愈高,人的社會化程度亦愈高,罪犯的社會適應能力亦愈強,也才能最終按照“社會化人—社會化失敗人—重新社會化人”的路徑被再社會化,成功而順利回歸社會。這一論斷是行刑社會化的重要依據之一。從“環境改造理論”的視角看,多元化的監獄和地方各部門的協作是行刑社會化的必然走向。
(一)需求導向式的技能培訓機制對罪犯開展職業技術
教育的目的是為了讓罪犯能順利回歸社會,換句話說是有立足于社會的謀能力,因此,罪犯的職業技術教育就必須以社會的就業需求為導向。這一點在以前的工業監獄有許多成功的案例。以浙江第一監獄為例,關押的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重刑犯,以前從事的是機械加工生產,其中涉及的生產技術就很多,車、磨、銑、鑄、鍛樣樣都有,罪犯經過十多年的生產實踐后,技術已非常精熟,有的罪犯聽聲音就能判斷出機器在哪兒出的故障,因此,他們往往一出監獄即被社會企業聘用,根本不存在生存問題。但現在的狀況是,監獄的生產已基本上以服裝加工為主,服裝加工在社會生產中所占的比重較少,也不適宜于男性,而開展其他的職業技術教育又沒有實踐基地。因此,筆者認為較為科學的做法是,利用監內信息化網絡,及時更新社會就業形勢,供罪犯閱讀,同時,針對即將刑釋的罪犯,建立實業實訓基地,與社會企業或職業院校聯合,開展針對性的職業技術培訓,與社會就業市場對接。
(二)專業咨詢式的法律援助機制一直以來,許多人對援助的理解都定位為為罪犯解答涉及法律的有關實際問題,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實際上這種定位有過于偏狹之嫌,法律援助應該包括涉法問題咨詢、法律知識普及、重大政策法律解讀等各個方面。因此,有必要建立專業咨詢式的法律援助機制,具體可以由專家開設法律講座、在監內網絡建立普法專欄等。尤其是監內網絡的普法專欄,可以安排法律專家進行在線解答,及時解決罪犯的疑惑。而對于國家出臺的重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與地方法院聯合,邀請法官進監進行專業解讀,如:《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等,由法官來作權威性解讀,可以及時消除罪犯的疑惑,避免不必要的思想波動。
(三)持續跟蹤式的社會幫教機制當前,社會幫教活動在監獄已非常普遍,各監獄幾乎每年都會舉辦社會幫教活動,內容也較多,有地方政府幫教、罪犯親屬幫教、志愿者幫教等等,的確解決了不少問題,但大多是零散而不系統的。筆者認為,科學的社會幫教應該是持續跟蹤式的,單靠舉辦一次幫教活動就轉變一個罪犯的思想觀念,只能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想法,只有持續跟蹤式的長期幫教,才能讓一個人的觀念和行為習慣逐漸得到轉變。浙江省第一監獄有一個很典型的案例:罪犯林某父母雙亡后,意志非常消沉,幾度欲自殺,并逐漸轉化成抑郁癥,后來一個當地的退休女職工主動向監獄教育改造科提出與他結對子幫教,十多年來她堅持不定期地前來探望,并給他送書,鼓勵他學習。林某在她的影響下,不僅走出了陰影,而且成為改造積極分子。持續跟蹤式的社會幫教機制的核心是持續、有計劃,目的是讓罪犯得到長期的心理支持和正面的影響。
(四)地域品牌式的文化建設機制監獄文化在罪犯改造中有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能潛移默化地影響罪犯的思想和行為,但監獄畢竟資源有限,文化建設人才更是缺乏。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呢?導入地方特色文化是一種最為可行的做法。俗話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說的就是不同的地域文化對人的巨大影響。對監獄來說,導入地方文化建設資源,打造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監獄文化品牌,不僅可以就地取材,解決文化建設資源問題,還可以獨樹一幟,推出有地域文化特色又有監獄色彩的監獄文化,形成廣泛而持久的影響。
作者:徐衛林;王小龍單位:浙江省第一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