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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為加強村級動物防疫員的管理,使村級動物防疫員明確崗位職責,進一步促進動物防疫工作主動性,調動積極性,根據浦城縣村級動物防疫員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為使我鄉動物防疫工作步入科學化、規范化、統一化軌道,特制定考核管理辦法:
一、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和政府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遵守動物防疫法,在群眾中發揮表率作用。
二、村級防疫員應在本村責任區內按國家規定強制免疫的畜禽傳染病、禽流感、口蹄疫、豬藍耳病、豬瘟雞新城疫的免疫率要達100%,,所有犬實行狂犬病的免疫。免疫標識100%。計劃性免疫、鴨瘟、禽霍亂等免疫率要達80%以上,做好檔案記錄表,填好免疫證發放到養戶。
三、認真統計在本村責任區內動物存欄數、出欄數、規模場生產畜牧業生產動態,按照縣、鄉組織的動物疫情普查、疫病采樣,疫情報告及時掌握疫情動態。
四、在本村責任區內,一旦發現動物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疫情,要立即上報獸醫站,并積極主動配合動物防疫部門對疫情的控制和撲滅工作。
五、積極參加專業知識培訓和農廣校學習,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掌握一定的先進畜牧獸醫技術及時有效地指導幫助廣大養殖戶解決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六、服從安排,村級動物防疫員,每年春、秋季防疫,每季至少要有20天參加防疫,對統一組織防疫的村,每個防疫員在規定防疫時間內不得請假或做其他事情,每缺一天扣防疫員工資50元,連續5天撤換防疫員,在防疫中負責逐戶逐禽防疫,如有漏免要及時補免或交待本村動物防疫員以后補免,對在防疫中漏免又不及時說明情況的,在縣檢查時被發現的要追查責任。村級動物防疫員在春、秋季防疫時,應負責本村在上級規定時間內完成畜禽強制免疫,填好檔案記錄表和免疫證的發放工作及免疫標識(免疫證填錯一處扣發工資十元,免疫標識缺打一個扣發工資十元),迎接上級的抽檢,縣級檢查不合格的要及時補免,扣發工資(每個血清抽檢不合格扣發100元,但最高扣發一個季度的工資);省、市級檢查不合格,確實沒有防疫的,撤換防疫員。如果抽檢都合格的相應給予獎勵。
七、各村動物防疫員在責任村內,每月要對新補欄畜禽補免,目的是確保真打、真苗、真有效把防疫工作做實。
八、防疫工作由村主干負責,負責所在村動物防疫工作的安排指導和督察。若在省、市、縣檢查中合格,將給予每人每年300元獎勵,否則將視情節扣發有關補貼。
以上規定請各村及村級動物防疫員認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