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農林場塘壩質量監管辦法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塘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確保工程施工質量,依照國家、水利部有關規程規定及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省水利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等,結合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塘壩整治辦負責對工程建設的質量進行監督、抽查,鄉(鎮)村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負總責。
第三條塘壩工程實行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
1、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負總責。
2、參建單位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設計、施工等單位的負責人,按各自參建項目的工程質量負領導責任,現場人員負具體責任
第四條塘壩工程質量實行項目法人負責,設計、施工單位保證,縣塘壩整治辦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
第五條參與塘壩工程建設的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管理人員的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教育,按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質量檢查體系,建立和完善保證工程質量的管理機制,設專職機構和專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第六條施工單位的設備與材料必須使用國家的合格產品,并接受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
第七條重要隱蔽工程以及關健隱蔽部位的工程質量,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程施工。
第八條在工程完工后要按規定進行驗收。工程建設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質量不合格的必須返工或補修直至驗收合格。否則,不予簽證,工程項目部不予支付工程款和驗收,施工單位不得離場或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第九條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到縣塘壩整治辦申報開工報告,工程驗收應當有縣塘壩整治辦出具的質量合格的評價意見和評定報告,否則,不得進行驗收和交付使用。
第二章工程項目部質量管理
第十條工程項目部是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的核心,從工程開始到竣工驗收,對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工程項目部對工程負總責。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工程規模,工程特點,按有關規定,擇優選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的選定應選擇有資質的單位。參建各方必須實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須有工程質量條款,明確圖紙、資料、材料、設備等的質量標準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
第十二條項目部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對工程全過程的質量進行檢測。
第十三條項目部要按照工程項目的隸屬關系,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工程質量月報,以文字形式如實反映工程形象進度、已完工程的合格率,及時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項目質量責任人要對報告的內容簽字負責。
第十四條項目部要按照國家檔案法和有關行業檔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工程檔案,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要嚴格按照規定收集、整理歸檔。
第十五條工程完工后,應及時組織設計、施工、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進行初驗,評定質量等級;牽頭組織參建單位整理各類竣工驗收報告,申請縣塘壩整治辦進行竣工驗收。
第十六條設計、施工的質量管理按照《省水利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執行。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縣塘壩整治辦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