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高質量發展考核辦法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深入貫徹關于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對垃圾分類工作的具體要求,在更高層次、更寬領域、更廣維度推進全區垃圾分類工作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遵循“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按照“日常督查與集中考核相結合、專業考核和公眾監督相結合、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注重體現垃圾分類工作實際開展績效,推動垃圾分類高質量發展。
二、考核機構
區城鄉生活垃圾治理和分類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垃圾分類辦公室)具體負責各有關成員單位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
三、考核對象
(一)一檔(6家)
幸福街道、項里街道、古城街道、河濱街道、雙莊街道、支口街道。
(二)二檔(10家)
耿車鎮、龍河鎮、埠子鎮、屠園鄉、羅圩鄉、蔡集鎮、王官集鎮、陳集鎮、中揚鎮、洋北鎮。
(三)三檔(7家)
經濟開發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城鄉統籌試驗區、吳中工業園、循環經濟產業園、運河宿遷港產業園、激光產業園。
(四)四檔(10家)
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城管局、市場監管局、文廣旅游局、交通局、衛健局、商務局、教育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四、考核指標和主要內容
(一)重要指標
到2020年底,全區形成較為完備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城市居民小區、單位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垃圾分類居民知曉率達到100%、居民參與率達到80%、分類投放正確率達70%。各街道開展“定時定點定人督導”模式的居民小區比例不低于30%。全面完成省、市下達的18個達標小區創建工作。新區生活垃圾“四分類”全面覆蓋,居民小區達標率100%。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域試點鄉鎮達80%以上,生活垃圾集中收運的村占比率均達到100%。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城市餐廚廢棄物處理率達100%。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制度和標準體系,通過垃圾分類示范小區、示范單位、示范鄉鎮建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垃圾分類模式。
(二)主要內容
圍繞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主要從體制機制、組織動員、宣傳教育、問卷測評、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置、加減分項等方面進行考核。
1.體制機制。組織架構、宣傳發動、方案計劃、協調機制、考核制度、人員配備及落實情況。
2.組織動員。根據“黨建引領,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全面發動”的原則,發揮基層黨組織、黨員的示范帶頭作用,建立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及居民間互動的工作體系。
3.宣傳教育。構建宣傳體系,配備宣傳隊伍,建立培訓制度,開展進學校、進社區、進單位、進小區、進企業、進鄉村等“六進”宣傳、引導、規范活動。
4.問卷測評。通過現場問卷測評,調查居民對垃圾分類工作的參與率、知曉率、準確率等情況。即:參與率=考核時段內參與垃圾分類投放記錄人數/總人數×100%;知曉率=知曉(正確回答)垃圾分類知識的人數/被調查者總人數×100%;分類投放準確率=被抽檢到的垃圾桶內應投垃圾的量/被抽檢到的垃圾桶收集垃圾的總量×100%。
5.分類投放。垃圾分類推廣與源頭投放質量;“四分類”、“三分類”小區的“三定一督”、“撤桶并點”等工作推進情況。
6.分類收運。分類收集作業、分類車輛配備、收運數據記錄及混裝混運日常監管以及分類運輸、收運合同、臺賬記錄等情況。
7.分類處置。各類垃圾處置終端建設及運行、臺賬資料等情況。
8.加減分項。工作中的創新舉措、媒體報道等情況。
五、考核資金
按照“1:1”配套比例,區財政每年統籌安排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考核資金195萬元,一檔、二檔單位分別繳納配套考核資金10萬元/年(合計160萬元),三檔單位分別繳納配套考核資金5萬元/年(合計35萬元),總計390萬元,專項用于考核各鄉鎮、街道、園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區垃圾分類辦公室日常辦公、會務、車輛等費用20萬元,以及聘請第三方公司參與生活垃圾考核經費10萬元,由區財政局安排追加納入區城管局部門預算。
六、考核方式
區垃圾分類辦公室根據年度垃圾分類工作任務要求,增加考評人員,增強考評力度,嚴格考評手段,采取“日常動態巡查、每月檢查通報、季度兌現獎懲、年終總評考核、委托第三方公司參與”的百分制方式,對各類考核對象垃圾分類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一)日常動態巡查。由區城管局組織,根據垃圾分類工作開展要求,采取明查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已實施垃圾分類的街道、鄉鎮、村居進行動態檢查,及時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區住建局、教育局、政府辦、衛健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文廣旅游局、農村農業局等部門對行業垃圾分類工作進行動態監管,每月不得少于3次,并形成月度分析材料。同時,各街道、鄉鎮、園區作為自查主體,建立完善垃圾分類組織體系,落實每月對屬地社區、村居、單位的自查制度,并形成月度分析材料。各單位月度分析材料于每月25日前上報區垃圾分類辦公室。
(二)每月檢查通報。區垃圾分類辦公室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采用聽匯報、看臺帳和查現場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月對已實施垃圾分類的街道、鄉鎮、園區檢查1次。檢查考評結果按照“日常動態巡查考核成績占30%、每月檢查通報平均成績占40%、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占20%、第三方公司考評成績占10%”的辦法,計算總分,排出名次,并形成書面通報報區主要領導批示后,在區級媒體上進行公示。
(三)季度兌現獎懲。每季度結束前,區垃圾分類辦公室根據每月檢查通報排名,計算總分,并排出季度名次,提出獎懲方案并報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兌現。具體標準:
1.一檔單位(6個街道)。根據各季度綜合考核得分排名情況,按照“2:2:2”比例,分為三個等次,其中:第一等次2個,撥付街道繳納的考核資金2.5萬元,同時獎補8萬元;第二等次2個,分別扣除財政配套考核資金2.5萬元后,撥付街道繳納的考核資金2.5萬元;第三等次2個,分別扣除財政配套考核資金2.5萬元、街道繳納資金0.5萬元后,撥付街道繳納的考核資金2萬元,
2.二檔單位(10個鄉鎮)。根據各季度綜合考核得分排名情況,按照“3:4:3”比例,分為三個等次,其中:第一等次3個,撥付街道繳納的考核資金2.5萬元,同時獎補8.8萬元。第二等次4個,分別扣除財政配套考核資金2.5萬元后,撥付鄉鎮繳納的考核資金2.5萬元;第三等次3個,分別扣除財政配套考核資金2.5萬元、鄉鎮繳納資金0.5萬元后,撥付鄉鎮繳納的考核資金2萬元。
3.三檔單位(7個園區)。根據各季度綜合考核得分排名情況,按照“2:3:2”比例,分為三個等次,其中:第一等次2個,撥付園區繳納的考核資金1.25萬元,同時獎補4.6萬元。第二等次3個,分別扣除財政配套考核資金1.25萬元,撥付園區繳納的考核資金1.25萬元;第三等次2個,分別扣除財政配套考核資金1.25萬元和園區繳納考核資金0.25萬元后,撥付園區繳納的考核資金1萬元。
4.四檔單位(10個區直部門)。根據各單位季度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排名通報。
(四)年終總評考核。區政府將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納入區對各鄉鎮、街道、部門高質量指標監測考核內容。年底,對各季度得分進行匯總,并按照“季度總得分占90%、社會滿意度占10%”的計取方式,兌現到高質量考核指標“垃圾分類集中處理率(5分)”中,同時,設立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先進單項獎,頒發獎牌1塊;設立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先進個人獎,頒發榮譽證書1本。
考核對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本年度評先資格:市對區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全年完成滯后的;影響市對區高質量發展考核成績的;在省級及以上相關考評、創建及重要活動中出現重大責任問題的;在日常管理中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影響的;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方面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嚴重滯后的。
七、考核細則
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會商會辦。實行“日常會商會、月度會辦會、季度調度會、年度總結會”的會議制度。日常會商會由區垃圾分類辦組織,現場會商垃圾分類工作,加快各項目標任務落實;月度會辦會由區垃圾分類辦主任根據需要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及時會辦解決垃圾分類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季度調度會由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通報季度督查考核情況,解決階段性重點難點問題,審議決策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重大事項,安排部署臨時性工作任務;年度總結會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全區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召開全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總結大會,總結上一年度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并表彰先進,明確年度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主題和要點。
(二)強化督查考核。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樣本數據庫,加大督查力度,規范考核方式,與長效辦、督查室等建立聯合督查機制。及時編發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督查通報,并在“在線”等媒體平臺進行公示。
(三)強化執紀問責。堅持“權責相符、獎懲對等”原則,在加大獎補力度的同時,對組織推進責任未落實、分類收運體系不到位造成惡劣影響、工作不力影響上級對區考核等三類問題,除對照考核辦法予以扣分外,對責任單位分管領導由區分管領導提醒談話。對連續二次排名倒數第一,以及全年累計三次排名倒數第一的單位,由主要領導在全年總結會上表態發言。
(四)強化體系建設。各成員單位要參照本辦法,建立本單位內部督查考核體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助推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開展。相關條線牽頭部門要對牽頭負責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督導,定期編發督查情況通報,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落實,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區垃圾分類辦公室反饋。
九、其他
本辦法由區垃圾分類辦公室負責解釋,自本辦法印發之日起執行,鄉鎮、街道、園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可參照此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