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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有關單位:
為強化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村、組級財務行為,嚴格控減農民負擔,積極化解村級債務,確保農村社會穩定,促進我鎮集體經濟健康發展,現依據《會計法》和新會計制度實施及上級有關農村財務管理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一、財務預決算制度
(一)、村級每年初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本著“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編制全年收入、支出、分配預算方案。
(二)、村級預算方案分別經村兩委會和村民主理財組討論通過,報鎮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三)、村必須嚴格執行預算計劃。計劃外的支出項目,原則上不得進賬,服務部門計劃外收費憑政府文件由村級集體報支,否則一律實行誰服務、誰收費、誰受益、誰負擔。
(四)、村年終必須搞好決算方案,報鎮主管部門批準后,向村兩委會和村民公布決算結果,決算結果與干部年終報酬實行掛鉤,與財政轉移支付適當聯系。
二、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一)、建立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資源性資產臺賬,資產變動時必須及時進行登記。對集體資產被其它單位占用,權屬暫時沒有界定清楚的,要作為待界定資產登記好,并要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資產情況表。
(二)、集體資產拍賣、出售、轉讓、兼并、租賃等必須進行資產評估,實行公平競爭,做到既要防止資產流失,又要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產,要以合同形式落實占用集體資產的責任、資產增值比例、利潤數額。以集體資產投資和聯營的企業,要確保集體資產安全。集體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要明確專人維護和管理。
(四)、村民委員會是村組集體資源發包的法人主體,任何組級和個人不通過村委會將集體資源對外發包,一律視為無效。對集體資源的發包必須做到提前公示招標細則,實行公正、公平、公開招標,承包金必須逐年繳付,可預收下年承包金抵押承包,當年企業上交和農戶承包上交資金要及時收繳兌現。
三、資金管理制度
(一)、賬款分開,管賬不管錢,非出納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如確需其他村干部上門收款的,必須在三日內與主辦會計結清,收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現金。
(二)、收取款項必須使用《江蘇省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票據,并實行領用登記制度,不得同時使用多本票據或跳號使用,“作廢聯”和“存根聯”妥善保管,以便備查,所有收入全部入賬。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收入,不得設“賬外賬”和設“小金庫”。凡個人截留收入的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按本村借債最高利息計算到責任人;凡超過半年的以貪污、侵占集體資產論處;凡以集體形式截留收入設置賬外賬的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對私分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視情節移交紀檢和監察部門處理。
(三)、村級一事一辦項目,原則上一律停止,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在群眾自愿的基礎上,制定項目預算方案、計劃必須報鎮農經站審核、鎮政府批準。對籌集的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不得超計劃使用或移作他用,以便切實控減農民負擔。項目實施結束后,一律實行民主理財,進行公布。
(四)、實行“雙代管”制度。負責村帳鎮管不僅管賬,而且管理好資金,除三項資金由財政專戶管理外,其余資金一律交農經專戶存儲。各村資金所有權不變,農經部門不得串戶和挪用,保證村級計劃使用的資金安排。
(五)嚴格控制村級借債,特別是支付利息的債務,如因生產或公益事業確需借債,必須經村民代表討論,并說明借債用途、數額、時限、利率、償還方法等,村級如發生借款,必須由村書面申請,附村民討論意見,經農經部門審核后和鎮分管負責人批準后借款,借款利息標準按當時信用部門貸款利率執行,對以前借款的利率仍按以前的利率檔次結算,從2006年3月1日起按此利率標準執行,對未按以上要求擅自借債的誰借誰還,誰付利息,對借債而未入賬的(含此制度未公布前包括臨時賒欠資金)村組兩級一律不予承擔,誰承擔誰付款。嚴禁借貸或墊支完成上繳和有關單位的收費、村日常費用、非生產性開支等。組級一律無權借款,誰借誰負責。
(六)、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5000元,其超過部分要及時交鎮農經站代管,實行專戶存儲,村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白條抵庫,現金做到旬清月結。
(七)、村主辦會計要嚴格把好付款關。做到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支出不付款;白條不付款;內容不完整、手續不齊備、章戳不全的票據不付款;購貨單位、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的票據不付款;單據涂改的不付款;用途不明或未經驗收登記的物品不付款。
四、開支審批制度
(一)、明確審批人員
1、各村財務審批人員必須以鎮明確的專人一支筆審批。
2、組級財務由村分片負責人把關證明,仍由村審批人審批。
(二)、明確審批權限。村級計劃外開支200元以內由審批人直接審批,200元以上經村兩委會討論同意,并有記錄,交審批人審批,1000元以上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研究,并將討論記錄報農經部門審核后,再由審批人審批;組級開支要嚴格控制,組級集體無收入無積累的,不得有任何開支,有收入有積累的,200元以內由村明確的審批人審批,200元以上要經村民小組代表討論同意后再審批。
(三)、審批人員做到“七不批”。即不符合開支范圍及標準的不批;原始憑證不規范不批;沒有證明人、經辦人不批;所購物料用途不明或應入庫登記而保管人員未簽字的不批;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的不批;大額票據未經同意先用后報的不批;隔季度的發票不批(三個月以內)。
五、有關費用包干制度
(一)、招待費:按村級村規模確定包干數額,2000人以內的村每年3500元;3000人以內的村每年4000元;4000人以內的村每年4500元,4000人以上的村每年5000元;平時不得報支,年終隨工資一次性列支。嚴格禁止賬外截留收入開支招待費或變相報支招待費,不允許以搞計劃生育檢查、搞現場、機關單位下村工作、征兵、水利、經濟回收等任何借口擅自提高招待費標準。
(二)、會議補助費:凡鎮召開規模較大的會議,舉辦各種培訓班、黨員干部冬訓班等,禁止到飯店就餐,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10元以內,必須憑政府書面會議或電話通知,填寫會議報銷表才能報支。如有超用,全部結算到人。
(三)電話費:村支部書記每年報支通訊話費600元,其他鎮管村干部每年合計報支600元,村部有電話的村,只報支電話月租費,不報支電話費,移動電話費及小靈通話費一律不予報支。
(四)、報刊費:按照縣委文件規定每個村不超過2000元,超過部分由村干部負擔到人。主要用于訂閱黨報黨刊,不得用于訂閱其它刊物。
(五)、差旅費:村組干部因公出差,本鎮范圍內不得補助,本縣范圍內每人每天生活補助10元,住宿費不得超過20元;縣外出差每人每天補助30元,住宿費每人每天不得超過40元;超支部分由個人負擔。原則上不得報支出租車費,要統一使用旅差費報銷表,所附的車票、住宿費等原始憑證,金額必須相符。
(六)、計劃生育費:凡婦檢、上環、取環、刮宮等手術必須到計劃生育服務站,其手術費用按計生辦規定報支。對因落實節育措施后復孕、帶環懷孕對象進行刮宮、引產手術的,可給予一次性誤工補助費50—100元,村不得額外開支生活費用,村帶隊人員的費用按差旅費標準執行。村組外出尋找計劃生育對象的費用,原則上由對象戶承擔,對暫時不能解決的費用,按旅差報銷規定執行,超用自理,待對象戶回來后,歸戶計算。
(七)、辦公及管理費用:村辦公費用控制在每年500元以內。辦公費主要用于筆、筆記本、紙張及公文包等,辦公費用由村統籌使用。集體原則上不得報支電影票、戲票、歌舞票。對有教育意義的影片必須憑鎮黨、政辦公室文件按照規定的張數和金額在管理費中列支。
(八)、干部保險費:村主要干部的保險按寶委發(2005)60號文件精神執行。嚴禁利用職權,擅自提高標準或多頭投保,由個人負擔的部分集體不得報支。保險卡一律交鎮組織科統一保管,待到規定享受年齡時,發給本人支取。違者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九)、學習費:村干部參加學歷學習必須經鎮批準,不得脫產學習。學習期間,一切費用自理,學習結束后憑畢業證書到鎮組織科審核,經批準后,憑手續回本村報銷學雜費、材料費等部分學習費用,本科4—5年報3000元,大專3年報2500元,中專2年報支1500元,不足部分由個人支付。短期培訓的培訓費及材料費有文件通知規定的按文件通知執行,無文件通知規定的,除報銷材料費外,每人每天補助10元,不得報支伙食費。
(十)、醫藥費:村級干部除因公負傷外,原則上不得報支醫藥費,如發生特大病患由本人申請,村兩委會研究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請上級批準,年終在村級應付福利費中適當解決。
(十一)、其它費用:有關部門收費,必須由鎮政府出文,農經站統一開據收取,在集體收入中列支,任何單位不得直接向村收取資金。對外單位恭賀等慶典活動等,原則上村級不得報支,確因關系單位數額一次不得超過200元,嚴禁用公款到個人出禮。
(十二)、嚴禁托銷商品:本鎮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向村級托銷商品,一經發現,沒收其貨款及利潤,并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各村一律不得接受外來的托銷商品,如有接收的,按托受額,由支部書記承擔30%,審批人承擔40%,村會計承擔30%,并以頂風違紀處理。
六、“兩工”管理使用制度
(一)、根據《勞務條例》規定,凡年滿18—55周歲的男性,18—50周歲的女性,具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農村勞動力,都應該承擔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和農田基本建設等方面。
(二)、實行計劃用工。全年控制用工總量,堅持以勞為主,按照以勞編號、順序出工、年終公布、平衡派工、年底扎差,結余結轉下年使用的原則。村民小組用工計劃每季度安排一次,并及時向全體村民公布,由村民自主調節,村級用工一般由所屬村民小組派工。村組實際用工每季度公布一次。
(三)、建立“兩工”提留使用登記簿,嚴禁人情工、照顧工、甩手工,嚴禁以現金開支雜工工資,嚴禁巧立名目以雜工開支其它費用,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四)、按季編制用工匯總表,視同財務帳冊一樣裝訂歸檔管理。
七、村賬鎮管制度
(一)、村賬鎮管就是將村級財務的運行狀況直接掌握在鎮政府監督之下,杜絕不合理及非生產性開支的源頭,嚴把“入口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鎮實際情況,村賬鎮管辦公室,由農經服務中心直接管理,村主辦會計管現金出納,農經服務中心明確專人審核,村帳鎮管人員負責記載村級總賬及明細帳。
(二)、村賬鎮管的程序:為做到財務正常化、規范化、制度化,做到每月結帳一次,兩個月報帳一次,報帳前民主理財一次,報帳時農經部門明確專人審核一次,對審核后的發票加蓋“同意入賬”印戳,不符合規定的加蓋“不予入賬”印戳,記載后向村書面反饋信息一次。
(三)村賬鎮管,組賬村管的財務檔案保管,實行分級負責。村組并賬前組級財務檔案由村保管,并交專人負責,簽名備查,村組并賬后財務檔案由主管部門保管并明確專人負責,年終統一立卷歸檔。
八、民主理財制度
(一)、村級建立民主理財小組,理財人員必須民主推選產生,一般村為7—10名,規模大的村也可增加3—4名,其中要有黨員、干部代表、農民負擔監督員,群眾代表參加。組級財務收支較多的,應同時配備組級理財人員每組3-5人,人員產生必須由組級群眾推選產生。年理財壹至兩次。
(二)、民主理財成員必須是本村組的村民,必須會懂業務,必須完成應盡的義務,必須堅持公正、公道的原則,理財人員必須持有縣農工辦頒發的理財證書。
(三)、民主理財每季度進行壹次,村級報帳前必須做到先理財后報帳,便于監督村級財務收支,及時了解村級財務運行狀況。
(四)、民主理財是一種群眾民主參與、民主管理集體財務的一種方式,集體一般不應支付民主理財人員報酬,如經村民代表討論同意,也可以給民主理財人員記相應的義務工,但嚴禁發放現金或其它實物。
(五)、民主理財小組應有審核印章,明確專人保管,參加理財成員要在單據的封面簽名或蓋章。
(六)理財小組有權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對村級的各項財務收支、集體債務、兩項往來、非生產性開支、“兩工”管理,固定資產情況進行檢查審核。
(七)、民主理財小組活動應有記錄,對參加人員提出的意見,處理結果應予記錄,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鎮主管部門匯報。
(八)、民主理財的結果要通過村務公開欄及會議向群眾公布,對群眾提出的問題要明確專人向群眾解答。
(九)、民主理財成員對會計檔案既要按規定程序予以查閱,又要愛護有關資料,不得隨意撕毀憑證,更不允許個人保管。
九、財務公開制度
(一)、村主辦會計為村級財務公開的責任人,未按規定進行財務公開或財務公開的內容發生重大錯誤的,應追究村主辦會計的責任。
(二)、財務公開的內容主要是農民負擔情況、財務收支、債權債務、兩工使用、干部報酬,集體資產、資源發包及租賃、國家給農民的有關各項補助及財務違紀問題處理等。
(三)、財務公開的所有資料,公開前要充分做好準備工作,按照要求整理出公開方案,經村主要負責人和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確認合規、合理、準確無誤,并報鎮主管部門驗審備案后,再按規定的形式向群眾公開。公開過程中,要做到實事求是,嚴禁搞花架子。公開后,村級應安排一名村干部接待群眾的咨詢,負責做好核查,糾正和解釋工作,同時要耐心接受群眾意見。
(四)、村級財務公開每年不得少于兩次,分別在當年的2月底和8月進行公示。
(五)、財務公開的形式,有公開欄、公布榜、黑板報、戧牌、會議、廣播等。村級財務公開時,根據公開的內容,群眾的要求,合理選擇恰當的形式公開興辦公益事業、年終決算。公開欄或公布榜要設在主要交通路口或村民居住密集區,以方便群眾閱看,真正達到公開效果。
十、干部離任審計制度
(一)、審計的主要對象:村支部書記和主辦會計。
(二)、主要審計的內容:任期階段的目標完成情況、財務收支運行情況、債權債務下降情況、資產資源發包招標情況、專項工程建設情況、農民負擔執行情況、本人占用公物及往來欠款情況。
(三)、村支部書記、主辦會計離任,實行先離任、后審計、再安排,凡審計發現違紀現象的,一律不得提拔和調動。
十
一、檔案管理及會計交接制度
(一)、以村設置檔案室,對1997年前的村財務檔案等由村集中保管,1998年后村會計檔案由鎮農經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組級等其它檔案仍由各村集中管理。
(二)每年度終結,村會計必須將現金帳簿、往來帳簿交農經服務中心歸檔,會歸報表、民主理財資料、村務公開資料等會計資料分類整理,及時歸檔。農業承包合同、土地調整情況等都要裝訂成冊交檔案室保管。
(三)、村會計對檔案應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嚴防失竊、蟲蛀、受潮、霉變、鼠咬。
(四)、調閱有關檔案資料需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特殊情況需要外借的,必須報請主管部門同意,并有借條,限期歸還。
(五)、檔案不得涂改,不得隨意銷毀。
(六)、會計人員變動時,必須履行交接手續,交清所有賬冊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不準將移交的賬冊、憑證等資料帶離崗位,以保證會計工作的連續性和資料完整性;凡未履行交接手續或交接不清的會計人員不得離職或離崗。
(七)、村主辦會計移交時,必須由鎮主管部門和村負責人共同監交。
十
二、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一)、支部書記責任:
1、支部書記為村級財務管理主要責任人,必須全面掌握村級財務收支運行情況。每年初編好全年收支計劃,尤其是要把工作重點放在村級集體經濟創收上。
2、支部書記對審批發票有監督權,對財務人員有管理權,對實施計劃有檢查權。
3、支部書記對鎮統籌款的籌集和解繳負主要責任,根據年初方案按規定時間如數上繳。
4、支部書記以村級資產、資源發包及租賃,必須實行公開招標。
5、支部書記對兩項往來清收要明確分工,明確責任,集中精力組織清收,村級債務每年必須以20%的速度進行下降,要把下降的實績與當年工資報酬直接掛鉤。
6、支部書記要樹立控制興辦公益事業,大力壓縮非生產性開支的帶頭人。
(二)、審批人責任:
1、審批人必須按照計劃使用資金,按資金來源,實行專款專用。
2、審批人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發現亂批、越權審批、不按規定審批等造成財務混亂的,不僅取消批核權,而且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3、審批人原則上堅持不經辦、不證明,便于財務規范管理。
(三)、主辦會計責任:
1、主辦會計為財務管理直接責任人,必須帶頭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切實規范財務操作程序。
2、主辦會計有權不接收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票據,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行為有權制止和糾正,有權越級反映財務管理方面問題。
3、主辦會計負責村級現金出納、農民負擔方案的分解、村組有關往來賬戶登記、有關報表的統計及經濟上繳往來清收、有關資料整理歸檔等具體工作。
4、主辦人計造成財務混亂,報帳不及時,負主要責任,發現私設小金庫及貪污挪用現象,必須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主辦會計須持證上崗,職務任免由主管部門提名、組織部門考察、黨委政府任命,報縣委農工辦備案。
本制度如與以前相關文件精神不一致,以此文為準,并由鎮農經站負責解釋,監督執行。
二00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