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學生接送車輛補貼實施細則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鎮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盡快解決學生接送車存在的車輛來源雜、超載等突出問題,努力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學生路途安全,確保社會穩定,根據《鎮關于進一步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并結合一年來實施補貼工作以來存在的問題,對接送車輛補貼實施細則進行調整,具體細則如下:
一、補貼對象
1、在本鎮從事接送中、小學生的,符合縣校車辦審驗的有接送學生車輛標識的社會車輛(公交車除外)。
2、在本鎮從事接送幼兒園(具有辦學資格)學生的,符合縣校車辦審驗的有接送學生車輛標識的社會車輛(公交車除外)。
二、補貼標準
1、接送中、小學生的車輛原則上:車型為小型普通客車(7-8座)的每學期補貼1500元;中型普通客車(9座及以上)每學期補貼2000元;大型普通客車根據實際情況定。
2、接送幼兒園(具有辦學資格)學生的車輛原則上結合幼兒園所在區域和學生數情況而定。
三、兌現方法
每學期結束前,各學校將接送學生車輛牌號及車主姓名、所接送的學生姓名(包括居住地點)及協議核實后報鎮政府,鎮政府審核后按標準統一發放補貼。
四、獎懲措施
1、連續安全運營無違規違章記錄的車輛,每年按照實際補貼標準的10%再予以安全獎勵。
2、每年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能安全行駛的車輛授予“文明車”、“規范車”稱號,對在此項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駕駛員予以表彰和鼓勵,從而樹立典型、鼓勵先進。
3、為解決接送車輛存在的運力不足的困難,鎮政府積極鼓勵和支持有資質的合格社會車輛參與到接送學生的工作中來,對新購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鎮政府一次性給予2000元獎勵(其它情況視情而定)。
4、對發現有以下幾種情況的車輛,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政府補貼,并報縣校車辦備案:
(1)超過核定人數運營接送學生,一律視為超載,由相關部門取消學生接送車運營資格或給予處理;
(2)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鎮派出所通報的違規違章車輛;
(3)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的車輛。
5、對各接送車輛的車主所要上報的各項資料(主要指與學生簽訂的協議、社會車輛接送學生情況登記表)內容不清、填寫不完整的一律停發政府補貼,待補全后再行發放。
五、有關要求
1、鎮各中、小學對所轄區內接送的車輛(公交車除外)進行全面摸底,并將已報縣校車辦審驗的接送車輛審批表上報鎮政府備案。
2、為進一步加強對各接送車輛安全運營的監管,要求各接送車輛的車主要與學生家長簽訂學生上學、放學乘車協議并報學校和鎮政府備案。
3、本實施細則自2014年2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