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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決策,2007年,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全省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兩年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目標要求和民政部的工作部署,全省農村低保形成了“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困難群眾的生活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社會效益顯著。
為進一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按照廳黨組統一安排,我多次率省廳低保處工作人員深入農村調研,認真查找存在問題,研究對策并著眼未來,制定長遠規劃,確保農村低保持續、健康地發展。現將有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現狀
(一)困難群眾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200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將140.8萬困難群眾納入農村低保,占全省農業人口比例為2.74%,其中省財政補助130.9萬人,地方自籌資金保障10.9萬人。
2008年,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農村低保提標擴面,將保障標準提高到860元,保障人數增加到180.11萬。截止9月底,全省共保障186.1萬人,占全省農業人口比例為3.57%,其中,省財政補助180.11萬人,地方自籌資金保障5.99萬人。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得到有效保障,低保家庭切實分享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對黨和政府十分的感激。
(二)保障標準底線穩定日趨合理
目前,全省大多地區均按省定標準每人每年860元執行。部分經濟發展形勢較好的地方根據當地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化,適時提高了保障標準。蕪湖市鏡湖區、弋江區、鳩江區、三山區為2520元,繁昌縣為1140元,蕪湖縣、南陵縣為1080元;馬鞍山市金家莊區、花山區、雨山區低保標準為1800元,當涂縣為1400元;銅陵市金家莊區、花山區、雨山區為1608元,銅陵縣為1320元;合肥市瑤海區、蜀山區、包河區為1200元,廬陽區1000元,長豐縣、肥東縣、肥西縣均為900元;淮南市為1080元;宣城市寧國市為1260元,宣州區1020元;黃山市屯溪區為1020元。
(三)資金保障機制逐步完善
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村低保工作,明確要求按省與縣(市、區)7:3的比例,將配套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預計,2008年度,各縣(市、區)配套農村低保資金將不少于16000萬元。
按照《安徽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規定,中央補助我省的農村低保資金,全部用于提高低保對象的補差水平。截止10月底,我廳會商省財政廳共下撥農村低保資金82645.9萬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47650萬元,省級補助資金34995.9萬元。
二、主要做法
(一)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首先,建立目標管理責任機制。各級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農村低保作為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內容,逐級簽訂了農村低保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納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標。其次,建立政府領導下的部門分工負責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劃分責任,逐一細化工作目標,以及完成任務的階段性要求等,加強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另外,大部分地區還為民政部門安排了一定的工作經費。
(二)民政部門行動迅速。2007年,各級民政部門在時間緊、人員少的情況下,及時調整力量,集中人員,集中時間,按時完成了建立農村低保制度任務,140.9萬農村低保對象及時拿到了低保金。2008年4月,又提前一個月完成了農村低保提標擴面任務。
(三)農村低保起步規范高、規范嚴。
第一,認真展開前期調研工作。在廣泛調研、多方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對低保標準的制定,家庭收入的測算,低保對象的審核、審批,以及低保資金的管理做了詳細的規定。并結合實際,對暫行辦法作了進一步的修改,明確要求要加強動態管理,實施分類施保,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操作程序嚴格。為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省廳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和低保工作者務必要做到“五個一定”,即:一定要深入低保申請人家中核實,一定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兩委擴大會議,一定要進行三榜公示,一定要做到程序合法,一定要按時發放低保金。各級民政部門和低保工作者嚴格按照要求辦事,不搞平衡照顧,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實施陽光操作。
第三,檔案管理規范。為了加強低保檔案管理,省廳會同省檔案局聯合下發了《安徽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檔案管理辦法》。各縣(市、區)認真填寫全省統一制定的花名冊、報表、申請審批表和領取證,并按照要求配備了必要的設備,做到“一鄉一柜、一村一盒、一戶一檔”。
(四)政策透明度高。各地抓好低保政策的宣傳解釋,借助各種媒體,廣泛宣傳農村低保政策的意義和具體規定。如合肥市在《合肥晚報》上設立了民政專刊,對該市農村低保每一階段的進展、政策和
工作的成效進行專門報道,各街道、社區都建立了永久性的公示牌;蒙城縣民政局印制了2萬份《致農民朋友的一封公開信》,發放到農民手中。
(五)補差水平不斷提高。2007年,在原有的農村特困救助的基礎上,建立了農村低保制度,人均補差由農村特困的130元提高到260元,在中央補助下達后,人均補差又提高到380元;2008年,全省農村低保提標擴面,預計,全年低保資金發放到位后,全省人均補差水平將大幅提高達到540元。其中,蕪湖市區平均為1392元,馬鞍山市、銅陵市分別達到948元和700元。
三、存在問題
(一)農村低保與兄弟省份還存在著差距。農村低保保障覆蓋面偏低,全國平均覆蓋面為4.4%,我省只有3.5%。保障標準低于全國和部分兄弟省份。目前,全國農村低保標準平均為1132元,而我省農村低保標準為860元。我省與周邊兄弟省相比也處于較低位置。截止7月底,全國農村低保人均月補助為45元,東部省份月人均補助為73元,中部省份為40元,西部省份為36元,而我省扣除中央因物價上漲對我省的補貼后農村低保人均月補助只有37元,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二)保障標準和補差水平動態調整機制尚不健全。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需求越來越多,同時由于物價水平的不斷上漲,對群眾的影響也越來越大,迫切要求我們要進一步完善低保標準和補差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物價上漲水平動態調整機制。
(三)工作手段亟待進一步豐富和加強。隨著農村低保的扎實推進,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對我們的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
第一,人為分戶現象在少數地方仍然存在,搞平均主義、家家有份;把法律賦予贍養人、扶養人、撫養人的法定義務人為的推給政府。
第二,低保對象的認定有待進一步規范,亟待出臺一套科學完整的家庭收入測算體系,從制度上杜絕人情保、關系保等問題。
第三,低保對象動態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加強,尤其是當前世界金融危機,波及了我國一些國際化程度比較高的企業,部分農民工下崗失業,家庭收入減少,生活水平下降,通過加強動態管理,及時地把最需要救助的困難家庭納入農村低保顯得尤為重要。
第四,少數地方的分類施保不盡合理,個別低保對象享受的低保金額與其家庭困難程度不相匹配,基本生活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時,分類不當也容易產生一些矛盾。例如,由于現在的農村低保對象是在測算其家庭收入的基礎上,通過民主評議產生出來的,這可能導致條件相近的家庭有的享受到低保,有的沒有享受到。以一個3口人家為例,按人均年補差437元計算,那么其家庭一年得到的救助金額是1311元,這在農村,尤其是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村是一筆數目不小的資金,這對如何科學分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臨時助制度亟需出臺。一些農村困難家庭盡管享受到農村低保、醫療救助等政策,但是在遇到一些突發性的天災人禍后,由于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臨時性救助而變得“困上加困、難上加難”。
(五)農村低保發展的瓶頸依然存在。農村低保政策強、涉及面廣,是一項新興的事業,但是由于沒有專門的工作機構和專項工作經費,已成為制約農村低保長效發展的瓶頸性問題。以滁州市定遠縣為例,目前該縣的低保股仍然是事業編制,沒有固定的工作經費,每年的工作經費來源渠道主要是來自于民政局內部調配,不確定性因素很多,各鄉鎮低保工作主要由民政助理員兼管,專項工作經費更是無從談起,工作力量與工作任務下相適應的矛盾更加突出。
(六)信息化建設投入不足,進展緩慢,已不能適應工作發展的需要。農村低保涉及到農村廣大困難群眾,面廣事多,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設的步伐來推動規范管理。但目前信息化建設的狀況是各級投入不足,硬件不過關,軟件不配套,素質不夠高,使基層的工作事倍功半,忙于應付。
四、對策及下一步打算
今后一段時期,我們將以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契機,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要求出發,以積極的民政政策和創新的工作思路,積極做好農村低保工作。
(一)向省政府報請農村低保提標擴面。近期,我們向省政府上報了三個提標擴面方案,我們傾向于既提標又擴面,即將保障覆蓋面擴大到4%,保障標準提高到1000元的方案。
(二)逐步完善低保標準和補差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物價上漲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省政府的目標要求和民政部的工作部署,我廳認真制定了《2008年—2020年農村低保工作規劃》。總體思路是按照“到2020年,農民年人均純收翻一番”的目標,以年人均純收入6%的增長率,建立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和物價上漲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不斷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差水平。到2020年,將全省相對貧困群眾基本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力爭保障標準和
補差水平居于全國領先水平。
(三)進一步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我們將以完善制度為依托點,以加強低保隊伍建設、提高工作人員素質為抓手,加大監管力度,力求管理水平上層次。
第一,堅持按戶施保,避免人為分戶現象,把政府公共行政職責與贍養人、撫養人、扶養人應承擔的法定義務區別開。
第二,借鑒兄弟省市的先進經驗,指導基層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的農村居民家庭收入測算方法,為建立公開透明、科學規范的收入測算體系奠定基礎。
第三,在動態管理上下功夫,一是按照“年度審核、季度微調”的要求,把家庭經濟和生活狀況已明顯好轉的人員堅決清理出去,把急需救助的困難群眾及時納入保障范圍;二是加大宣傳力度,發動廣大群眾,建立全方位、多層次、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和群眾監督機制;三是指導基層探索建立“漸退幫扶”機制,與勞動、扶貧等部門協調合作,加強組織領導,扎實開展組織有勞動能力(或有部分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外出務工,以及開發性扶貧工作,營造一種“高高興興出低保”的良好氛圍,從而打破少數地區存在的“進來容易出去難”的工作僵局。
第四,科學實施分類保障,按照《安徽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的規定,在將保障對象原則上分為三類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三無人員和大病重殘、單親困難家庭”的保障檔次和補差水平,相應減小最低保障類別的低保家庭在整個低保對象中所占比例。
(四)加強以農村低保為基礎的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將農村低保與臨時性救助等制度緊密結合,解決低保家庭的特殊性、突發性、暫時性生活困難;同時,加強與醫療、教育、住房、司法、就業等方面的專項救助制度的配套、銜接,逐步完善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就業、救災、法律等方面的專項救助為輔助,以優惠政策、社會互助和慈善捐贈為補充,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型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切實使困難群眾生活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工作長效機制。我廳將積極向省政府請示匯報,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努力督促市、縣政府健全工作機構,充實人員編制,加強工作力量。沒有設立低保專門機構的地方,要設立低保機構,安排必要的人員編制。鄉鎮、社區的機構可以采取整合人力資源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我們的目標是到2010年底,全省各縣(市、區)基本設立不少于2-3名工作人員的縣級低保工作機構;鄉鎮均設立低保工作站或安排不少于2名專職低保工作人員。
(六)加快低保信息化平臺建設。積極向省政府請示匯報,尋求民政部的支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安排專項經費,購置平臺設施,開發低保軟件,實現低保管理信息化。在我們的規劃中,低保信息化建設分三步走:一是在2010年底前,為全省每個縣(市、區)配備1臺微機,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低保信息化隊伍;二是到2015年底,實現部、省、市、縣(區)、鄉(街道)的網絡連接,充分發揮信息系統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監督檢查、支持決策分析的重要作用,提高救助工作的現代化水平;三是到2020年,確保低保網絡與勞動、教育、衛生、建設等部門信息網絡的有機銜接,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