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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農業村居:
為做好我鎮2011年度新農合個人籌資工作,根據羅源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1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籌資的通知》(羅合管委[2010]6號)文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籌資標準
2011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總額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每人每年120元,農民個人繳費每人每年30元。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農村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獨生子女戶、二女節育戶個人繳費資金由縣財政補助。具體享受財政補助參加合作醫療的低保對象、五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名單以縣民政局2010年第3季度名單為準,由縣合醫中心發至各鄉鎮合醫辦。農村獨生子女戶、二女節育戶個人繳費資金屬于政府財政補助的對象名單由村(居)登記上報鎮計生辦,經鎮計生辦審查核實后匯總上報縣計生局審批備案。
工作目標
按照縣下達的任務要求,2011年我鎮各村居參合率水平要求達到96%以上,我鎮農村居民個人繳費時間從現在開始至2010年12月10日止。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農村居民個人繳費由各村居組織收繳。各村居要切實把籌資工作當作為農民謀福利、辦好事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認真制定籌資工作方案,早計劃、早安排、集中力量、集中時間,扎實開展好政策宣傳、參合籌資及信息采集、核對等基礎性工作,按時完成籌資任務。
2、廣泛宣傳發動。各村居應將政策宣傳作為重點工作認真部署,采用標語、橫幅、海報、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實事求是地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特點和主要做法,讓農民知曉率以戶為單位達到100%。在農民自愿的前提下,引導農民以家庭為單位,按屬地化原則參加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小學生應以自愿選擇為原則,隨父母以家庭為單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家庭子女中如屬大中專學生或現役軍人的不納入新農合范疇。屬城鎮或農村的居民戶口的居民戶或個人和已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農民一律不得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明確告知農民不得重復參合(保)的政策,向參合農民講明:要妥善保管合作醫療證和收費發票,到各級定點醫院就醫時應隨帶合醫證和身份證(兒童隨帶戶口簿)。以便入院登記和異地補償結算。
3、嚴格信息管理。參合農民信息是參合農民獲得補償及縣與各鄉鎮結算農民個人繳費額的依據,各村居要高度重視,落實好參合信息的采信、匯總、核對工作,并對失真參合信息(缺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無效、姓名不完整、身份證號重復)進行嚴格細致的核查整改,杜絕漏戶、漏人和錯戶、錯人等人為差錯,確保參合情況登記真實完整、參合信息錄入人檔相符。
4、遵守財經紀律。各村居要指定專人負責合作醫療籌資收款收據的管理,負責收據的領取、保管和核銷。收據內容項目填寫要規范、完整、字跡清楚。參合個人的姓名要全部填寫在收據上。收據是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原始憑證,在收費的同時要囑咐農民妥善保管繳費收據備查。收據用完后,封面的使用情況各項目要填寫完整、無誤,以便核銷。不論采取何種繳費方式,都必須向農村居民開具由省級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專用票據,并及時、足額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存入財政專戶,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農民參合繳費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