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縣人社局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匯報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使農民工過一個安祥的春節,在2012年12月1日,我縣人社局、建設局、房地產局、公安局、財政局、總工會六個單位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通知》,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負責、業主負全責”工作機制,明確了各單位的責任,分行業對在建工程進行走訪調查,對我縣拖欠工資的企業特別是建筑領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現將2012年12月后的農民工工資清欠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年來共受理拖欠工資投訴案件58起,結案53起,涉及民工624人,為民工追回工資300余萬元。2012年12月后至今共受理投訴案件14起,結案11起,涉及民工65人,涉及金額37.59萬元。
二、已辦理案件情況
1、訴賓館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12月5日,涉及金額6.34萬元,涉及人數16人。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工程款糾紛不屬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受理范圍。此案不屬工資拖欠案件。
2、等12人訴上海億行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12月10日,涉及金額19.5萬元,涉及人數12人。上海億行科技有限公司承建贛崇高速B段隧道內的電氣工程,投訴人等12人因對工作環境有意見,提出辭職,產生工資拖欠。經調解,上海億行科技有限公司于次日將工資發放給投訴人。
3、訴關田木材加工廠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12月11日,涉及金額0.48萬元,涉及人數1人。經調查,投訴人雷欽明2012年8月在關田木材加工廠從事鋸板工作,2012年9月投訴人雷欽明在家門口騎摩托車外出時不慎摔傷住院,當日關田木材加工廠趙老板到醫院看望他,同時支付了工作期間的工資4000元。但到后來,投訴人認為當時付的錢不是工資,而是醫療費,所以到我大隊投訴,投訴時也未說明此情況。根據調查的情況,我大隊認投訴人的工資已支付到位,不存在拖欠的行為,并電話通知投訴人。
4、等2人訴建設工程公司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12月12日,涉及金額1.036萬元,涉及人數2人。經調查,南康三鑫建設工程公司承建縣2011年城西廉租房一標段建設項目,下屬泥工班組(負責人賴倫清)拖欠投訴人夫妻倆粉刷工資1.036萬元,與南康三鑫建設工程公司工程項目部溝通后,項目部代為發放,已發放到位。
5、訴旺達建設工程公司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12月13日,涉及金額2萬元,涉及人數10人。經調查,旺達建設工程公司開發云天花苑項目,項目部將1、3號樓的內墻天棚及樓梯間的粉刷工程分包給李春林,投訴人從事云天花苑1、3號樓的內墻天棚及樓梯間的粉刷工作,工程完工后,還有2萬元工資未支付,經我大隊的調解,由項目部代為支付,已支付到位。
6、訴909鉆礦隊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12月4,涉及金額0.372,涉及人數1人。此案是電話投訴,經與雙方當事人電話聯系,投訴人與老板鐘純生是同一村人,雙方對投訴人工作時間、工資標準、工資核算存在爭議,已電話告知投訴人,要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序處理。
7、26人訴水岸春天房地產開發項目部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3年1月5日,涉及金額7.8萬元,涉及人數26人。2013年1月5日方強向縣政府辦去電反映水岸春天房地產開發項目部拖欠他們工資事項,同日縣政府辦將此案轉交個我大隊處理。次日,我大隊勞動監察員到水岸春天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進行現場監察。根據現場調查情況,此次工資拖欠并非是開發商和項目部拖欠工資,屬班組內部糾紛。經對項目部、班組長和民工三方做工作,項目部承諾在1月8日前完成結算,同時由項目部直接將工資發放民工手里。經核實,項目部于1月8日已將工資直接發放到民工手中。
8、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3年1月7日,涉及金額0.05萬元,涉及人數1人。投訴人是廣西百色人,據接觸,他存在少許智障,投訴時衣著很少,我大隊先帶其到縣民政局領取了一件棉衣,因他還自稱招到老板娘的毆打,我大隊會同橫水公安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到投訴人住宿的工棚,找到負責人協調。經調查,投訴人是經廣東的職業介紹所介紹到務工,工作時職業心不強,經常不上班,老板準備把他送回廣東,工資已結算,但投訴人對工資收入不滿意,不愿領取。經我大隊給老板做工作,第二天,已支付了工資并將投訴人送回廣東。
9、黃世春訴凱峰空調有限公司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3年1月10日,涉及金額0.263萬元,涉及人數1人。經調查,凱峰空調有限公司把7號公館工程項目工地的安裝工作分包個一個姓鐘的老板,該老板把投訴人安排7號公館項目做事,工程結束后,鐘老板還欠投訴人0.263萬元。經凱峰公司聯系,該公司同意在工程款中代為支付,已支付到位。
三、辦理中案件情況
1、訴參茸蟲草行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12月10日,涉及金額0.52萬元,涉及人數2人。經調查,參茸蟲草行的法人代表是陳高峰,實際出資人的邱傳彬,拖欠投訴人工資4000元,拖欠投訴人李仁工資1200元。我大隊下達了限期整改指令(因陳高峰、邱傳彬兩人一直不到我大隊接受處理,短信告知),但因為陳高峰人一直在外地,邱傳彬因縣2011年城西廉租房一標段經濟糾紛被縣公安局扣押無法聯系,工資一直未支付到位。近期我大隊將此案件移交縣公安局,采取強制措施,確保支付。
2、何菊招訴中醫院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12月21日,涉及金額0.41萬元,涉及人數1人。此案我大隊已下達詢問通知書,正在辦理中。待中醫院上報材料后,進一步處理。
3、等2人訴縣建筑安裝公司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12月21日,涉及金額0.75萬元,涉及人數2人。經調查,戴曉兵掛靠縣建筑安裝公司承建思順中小學辦公樓,投訴人許宗梅等2人在該工地從事裝模工作,一直未將工資支付給投訴人,因戴曉兵現已離開,到廣東打工,現我大隊在與縣建筑安裝公司和縣教育局聯系,要求盡快支付投訴人工資。
4、訴電子廠廠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9月12日,涉及金額0.0342萬元,涉及人數1人。我大隊曾在9月15人到電子廠做過調解,但收效不大。經調查,投訴人與電子廠黃老板是上下屋的鄰居,同一個村民小組,投訴人是主動上門找到黃老板要求到他廠里工作,口頭約定工作時間要做半年以上,第一個月保底計薪,第二個月起按計件取酬。工作了20多天,投訴人提出辭職,當時電子廠按計件的方式計薪,支付并投訴人也領取了工資。但投訴人對工資結算數額有異議,認為少計算了342元,廠方認為當初入職時約定了要工作半年以上,才給予保底,未達到約定則按計件的方式計薪。投訴人曾向縣96333三送”熱線反映過此事,我大隊也向縣三送辦書面匯報過此事。近期,我大隊將會同縣工商過埠分局再組織一次調解。
5、等9人訴電子廠拖欠工資案。投訴日期2012年2月1日,涉及金額1.0563萬元,涉及人數9人。據調查,和興電子廠系我縣上堡鄉人和石城縣人陳根長兩人合伙開設,2011年11月26日有民工到我大隊投訴該廠拖欠民工工資,法人代表李昌寶一直聯系不上,后聯系合伙人陳根長到場處理,經我大隊調處,支付了拖欠的工資。之后陳根長一個人接手該廠,到2012年2月1日時,肖小娟等9人又到我大隊投訴該廠拖欠工資,我大隊與陳根長聯系,陳根長承諾在2月7日前支付到位,但在2月5日,有員工將該廠的產品搬走,導致未能按時交貨,影響了該廠的經營,導致工資拖欠。我大隊多次與陳根長聯系,要求其處理好工資拖欠事項,但陳根長都已產品未能按時交貨,導致他經濟損失為由,不到我大隊處理。近期我大隊將按惡意欠薪處理程序,移交公安機關協同處理。
四、存在的問題
建筑、交通、水電建設等行業的工程轉包分包現象嚴重,往往出現小包頭欠薪逃匿現象,對此在打擊上存在一定的難度。
五、近期工作打算
1、嚴格落實縣政府第八次會議紀要的規定,對未繳存民工工資保障金的施工單位不準進場施工,從源頭上預防拖欠工資問題,避免大規模民工集體上訪的案件發生。
2、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妥善處理好各領域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3、強化值班制度,公布投訴電話,做好投訴受理接待工作,簡化投訴程序,做到處理到位,反饋及時,確保春節期間無大規模民工集體上訪的案件發生。
六、相關建議
1、要擴大民工工資保障金的收取范圍,從2011年的情況看,建筑業自收取民工工資保障金后,拖欠工資拖欠投訴案件明顯下降,但在其他行業,尤其是交通、水電、小建筑業等行業尤其明顯。
2、勞動監察執法裝備有待解決,執法沒有車輛,像我縣礦山、水電企業分布在邊遠地域,對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帶來難度,同時執法時也沒有配發服裝,給執法的嚴肅性帶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