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中國法律碩士培養制度改革思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我國法律碩士培養制度之現狀思考
中國當初決定設立法律碩士教育,主要是考慮到司法活動范圍越來越廣泛,面對的問題越來越復雜,任務越來越繁重,要求越來越高,迫切需要一大批高層次的應用類法律人才。同時,發展市場經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大批高素質律師,而且各行各業都將逐步納入法治的發展軌道,也急需一大批既懂本行業專業知識,又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①因此,經過1993年的研究和1994年的論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及司法部于1995年參照美國培養“法律博士”(JurisDoctor,簡稱J.D.)人才培養模式批準設立法律碩士(JurisMas-ter,簡稱JM)專業學位教育。1996年,北京大學等8所院校得到批準和授權,成為第一批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的院校。1998年起,又允許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之后,有資格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的法學院校和科研機構不斷增加。截至2009年11月,全國共設立法學院系637所,有115所法學院校和科研機構具有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的資格,在校法律碩士研究生4萬人左右,較10年前增長了4倍多。②
根據筆者的觀察,在雙軌制法科碩士研究生培養中,最大的問題是法律碩士的培養處在了一個尷尬的境地:
其一,法律碩士的應然定位是培養成實踐型、復合型法律人才,但是,法學教育中,多數院校在法律碩士的培養上與法學碩士的培養并沒有多大區別,一個教師給法學碩士上課講什么內容,給法律碩士上課時也講同樣的內容,法律碩士的“實踐性”與“復合性”并沒有得到體現。
其二,由于法律碩士學位誕生后,法學碩士不僅沒有轉向學術型與研究型道路,而是把進入法律實務部門工作作為就業的第一選擇,特別是隨著法學碩士招生規模的擴大,在每年的就業“大軍”中,越來越多的法學碩士成為法律碩士最強有力的競爭對手。
其三,在高校法科碩士研究生中,因為法律碩士是付費的,所以法律碩士似乎低人一等,無論從師資配備上、還是從后勤保障上往往得不到重視。
其四,與法學碩士、甚至是與法學學士混同的培養模式,使得法律碩士的培養質量無法保障,3年結束,法律碩士被培養成了“法學基礎知識懂一點”、“法學前沿知識懂一點”、“中國法律知道一點”、“外國法律知道一點”的“樣樣通”、“樣樣松”的“法律夾生品”。
基于此,我們認為,法律碩士教育如果再不進行改革完善,那么最終會毀掉這個初衷甚好的制度,而今天在校的4萬多法律碩士研究生則將成為該制度的陪葬品。于此,絕不是危言聳聽。
二、法律碩士培養制度引入診所法律教育之雙向必要性分析
(一)診所法律教育與法律碩士教育理念、目標、方法的契合
自從我國開始法律碩士教育后,對其教學該如何進行,也有不少爭論。法律碩士教育主要是培養培養復合型、實踐性高級法律人才,因此必須更多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以實踐為導向。其中,診所法律教育就是一個重要的途徑。在美國,法律教育都是研究生教育,與我國的法律碩士有相似之處。美國的法學院也都開設了診所法律教育,因此,我國完全可以而且應該將其納入法律碩士教育。
當前,人們對中國法學教育改革和反思的更多針對本科教學。診所法律教育也是如此,主要針對本科學生。③實際上,診所法律教育的教學理念和方法,法律碩士教育更能從中獲得啟示,汲取營養。例如,“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要求從學生的視角出發,為學生服務。教學的目的是培養人才,以學生學到知識為準,而非以老師完成教學大綱為準,更不是以念完教材、講義為準。因此,必須鼓勵學生提問、思考,讓學生學會學習、學會如何分析和解決問題。法律碩士研究生教育尤其如此。老師不但要能夠讓學生思考,提出問題,更要讓學生質疑自己的權威。畢竟,研究生畢業后不論是從事理論研究還是實踐工作,都必須自己獨立完成。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然而,如果沒有正確的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就難脫“誤人子弟”之嫌。長期以來,國內的法學教育過于注重對法條的注釋和對法學理論的解析,在培養學生面對真實案例時的實際操作能力缺乏足夠的重視。而且,考試中更多的是對記憶而不是對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的測試,這很難培養學生思辨和獨立思考的能力。因此,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后,也無法得心應手地運用法律知識去解決具體問題。相比之下,在診所法律教育中,主要采用親身體驗教學法、角色模擬教學法、合作教學法等,無疑是對傳統法學教育的有力挑戰。
1.通過法律實踐培養職業技能
(1)培養法律人的思考方式
概括美國的診所法律教育,就是“通過法律實踐學習律師的執業技能”,教會學生“象律師一樣思考”。學生在法律診所中,通過親身參與,訓練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技巧,培養判斷力,建立職業責任心,從而深刻理解法律人的社會角色,具備終生學習的能力同時,還可以了解司法制度問題所在,并為其改進作貢獻,成為一個有道德的、“反思性的”法律人。
(2)在實踐中掌握職業技能
診所法律教育的形式借鑒了醫學院診所教育的模式。在醫學院就讀的學生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從事臨床實習,從實踐中學會診斷和治療疾病。當法學教育引入這種教學方法時,法學院引用了“診所”的稱號,就產生了“法律診所”這一法學領域特有的名稱。學生在一個真實或虛擬的“法律診所”中,在教師的指導下為處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詢,“診斷”他們的法律問題,開出“處方”,為他們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并親自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這一做法類似于醫學院的臨床實習,即從實踐和經驗中學習法律職業技能。
(3)培養事實調查能力
當前法律碩士教育依然在走著傳統法學教育中強調法律邏輯訓練而忽視“事實調查”的老路。在現實中,事實是不斷變化的,并非總為律師所知曉。有些事實僅為對方所知,有些事實是任何人都無法獲知的,甚至于有些委托人非誠實對待律師。尋找真相、了解事實、運用證據、在真相不明時明確自己的職責是律師的重要職責。事實真相的不確定性是實際存在的,但在傳統的法律院校課程里極少提到。④尤其是在我國,法律教育傳統模式是老師講,學生聽、記筆記。離開課堂,學生分析案例和處理問題時往往茫然不知所從。在這種情況下,案例教學法被引入法學教育。但是,仍然不能解決上述實際問題。因,先不說我國的案例教學法更多的是舉例教學法,也就是拿案例來證明學說和法律條文的合理,其存在很多缺陷。即使開展案例教學法,也還有先天的缺陷———案例教學中的案件事實是現成的、清晰的、固定的,不能很好地鍛煉學生發現線索、收集證據的能力,以及思考與行動的互動能力,更無法鍛煉學生接受挫折、克服心理障礙、適應社會以及與人交流的能力。相反,在診所法律教育中,結合證據規則(文本中的法律)具體實踐事實調查及其步驟、技巧以及所引起的職業道德問題,實實在在地培養了學生事實調查實踐能力。
(4)培養法律研究與推理能力
法律實務中不但要調查事實,還要查找、研究相關的法律。然而,傳統法律教育對法律研究等方法論的重視是不夠的。法律研究(LegalResearch),在國外是非常重視的,美國各大法學院都開設了一門LegalResearchandWriting的課程。LegalResearch,主要指科學系統地檢索法律信息,以及對檢索到的法律信息進行分析,并運用于具體案件的方法。
對法律推理過程的認知,“常見的工作方式是從現存事實入手,逐漸展開分析過程,在這個過程,發現事實與分析法律交替進行,最終實現‘從結論道根據’的邏輯推理”。⑤這是一種律師的視角,看到了法律推理中的一些被忽視、隱藏了東西。畢竟,法律并不總是非常明確的,律師的工作就在于為客戶尋求盡可能理想的結果。律師當然需要了解法律,但根據情勢的變化,律師同樣有必要熟悉如何為客戶提供建議并幫助他們分析不利因素,如何做好書面及口頭形式的庭審辯護,如何與潛在的合作者或訴訟關系人磋商。尤其是,律師必須在事實真相尚不明了并且(或者)不確定的背景下運用這些技能。在我國,因對法律研究的不重視,對其研究也就滯后。
(5)培養其他職業技能
法律實踐中不但要調查事實,研究法律,還要會見當事人、證人、給予咨詢意見,參與調解、談判、出席法庭等。在這些具體的律師技能培養上,診所法律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2.通過法律實踐培養職業道德
診所法律教育所實踐案件的性質皆為法律援助。在中國,盡管社會各界都已經認識到了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而且政府法律援助中心也已發展成為一個網絡,但是由于政府資金來源以及處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的不足等多種原因,中國的法律援助還存在諸多困難,其中,法律援助機構數量不足就是問題之一。在該種現實下,診所法律教育性質的院校法律援助中心,就能夠有所作為。與此同時,學生在從事法律援助的過程中,也能接觸到書本和課堂上接觸不到的法律實施的種種現實,甚至是非正義,促進學生對正義的理解與追求。⑥另外,人才的培養強調德才兼備,法學院的畢業生不但應有嫻熟的律師技能,還要有悲天憐人的情感,不然培養出來的就是“訟棍”,而不是合格的法律人。在診所法律教育中,學生會直接面對職業道德問題,有助于將學生培養成有責任感、有良心的法律人。
3.以診所法律教育消除畢業實習之弊
在傳統的法律實習環節中,存在實習的期限短、學生不能接觸業務知識、不能學習職業技能等方面的弊端。如果用診所法律教育來取代畢業實習,就可以解決這方面的弊端,還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時間沖突,更好地促進學生能力的培養。
(二)成為法律碩士教育必修課是診所法律教育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需要
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經過近10年的發展,已經走到一個十字路口。地位邊緣化、師資不足、教師的工作量大而又得不到承認、資金和其他教學資源投入的非常規性等因素,直接影響著診所法律教育本土化和可持續發展。如果將診所法律教育作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必修課,那么上述問題將得到徹底解決。特別是不用擔心萬一福特基金會這些外部資源不再支持,中國的診所法律教育就會垮掉。實際上,我們也不可能一直依靠外部資金的資助來給診所法律教育“續命”。診所法律教育必須自己成長起來,走向獨立。
四、法律碩士培養制度引入診所法律教育之可行性考察
考察與研究發現,在法律碩士教育中引入診所法律教育,不僅具有雙向必要性,而且實踐證明其具有現實可行性。
(一)診所法律教育在法律碩士教育中的成功實踐
據考證,我國目前在有權招生法律碩士研究生的115所院校和科研機構中,有52所院校和科研機構是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會員,占法律碩士培養單位的45.22%;有42所院校和科研機構設立了不同專業領域的法律診所,占法律碩士培養單位的36.52%,其中,大多數院校以法學本科生為法律診所的主要學員,也有一些院校將法律診所作為選修課,允許法律碩士研究生和法學碩士研究生選修。我們經過調查認為,在已經開設法律診所的院校和科研機構,完全有可能將現有的法律診所應用到法律碩士教育中;沒有開設法律診所的院校和科研機構,可以為法律碩士教育創造條件設立。事實上,有的法律碩士培養單位已經在培養制度中引入了診所法律教育并取得了成功的經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生院)的法律碩士教育就是其中的典范。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研究所(研究生院)于2003年被批準成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自2004年至2009年,法學研究所共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591人。法學研究所在法律碩士研究生培養中,在全國率先實踐了專門以法律碩士研究生為學員的法律診所教育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學效果與社會效果。首先,參與診所法律教育的法律碩士100%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其次,在就業上,參與診所法律教育的學生表現搶眼。除個別同學考博而未就業外,就業率為100%。就業單位中,既有中國證監會、中石油這樣的中央企事業單位,又有北京等地黨委、政府和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黨政機關和政法機關,也有不少像普華永道、競天這樣的跨國公司與知名律師事務所。為此,2006年12月18日,在全國法律碩士培養試辦10周年總結表彰大會暨全國第三屆法律碩士論壇上,法學研究所獲得“優秀法律碩士教學獎”和“優秀法律碩士教學管理獎”雙項大獎。法學研究所作題為“打造豪華教師陣容,編寫通用教學教材,開設法律診所教育,實施人文培養管理,探索建立具有法學所特色的辦學模式和社科法碩品牌”的經驗介紹,介紹了其在法律碩士培養中開設診所法律教育的經驗做法以及對法律碩士培養的意義和價值,受到法學教育學界的重視。目前,法學研究所在法律碩士的培養方案中,已經將診所法律教育作為學生12個學分的必修環節,要求所有的法律碩士研究生都要經過法律文書、模擬法庭、法律談判和法律實踐培養,而且均通過診所法律教育的方式來實行。探索出了診所法律教育初級班、中級班、高級班三層次教育模式,深受法律碩士研究生歡迎。目前,該校正在大力建設法律碩士研究生教學基地的基礎上,總結經驗,招賢納士,爭取資金,創建全國模范刑事法律診所;并以此為龍頭,著力實施“教學強所”指導目標,推動法律碩士教育的規模化、規范化發展,進一步推進“社科法碩”名牌戰略發展。
從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培養法律碩士的經驗來看,將診所法律教育作為法律碩士研究生的必修課程,其可行性毋庸置疑。
(二)現行法律碩士培養方案與診所法律教育的結合
在調整對中國法學教育從通識教育向通識教育、專業教育與精英教育的相結合功能定位的轉化中,法律碩士教育一直定位于培養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以及經濟管理等方面需要的復合型、實踐型法律人才。這一教育定位在職法律碩士培養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也是在職法律碩士教育取得成功的關鍵。在全日制法律碩士培養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宗旨也沒有改變,而且不斷強調其重要性并加大實踐教學實施力度。例如,2006年8月3日,國務院學位辦將全日制法律碩士實踐教育環節從沒有硬性學分要求增加到了12學分,增設了法律文書課(3學分)、模擬法庭訓練(4學分)、法律談判課(2學分)、法律實踐課(3學分)等必修課程;2009年5月19日,國務院學位辦的文件再次強調了12個學分的實踐課程,并在法本法碩培養方案中,專門規定一個學期為實踐教育環節。
我們認為,法律文書、模擬法庭、法律談判、法律實踐等課程完全可以用診所法律教育來替代或者結合實施。不僅前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做法已經證明是行之有效,而且在其他一些院校的法律碩士培養中,也有成功的嘗試。
此外,在一般的課程教學中運用診所法律教育的方法,也有助于法律碩士的學習。實踐性教育認為,教學理論與實踐并不存在任何張力。相反,通過實際訓練進行法學教育是一種有效的方法,來培育對法律更深的理解,并鼓勵個人技能、價值觀、判斷力的發展。此外,通過學生積極的自我學習,實踐性教育激發了學生的創造力,并且有助于職業認同感的發展。一個設計良好的訓練有助于學生通過經驗本身來學習。學生邊做邊學。教授可以穿針引線,并協助學生反省總結經驗以實現傳統的教學目標,例如鼓勵形成法律上的洞察力、加強對實體法與法律原則和學說的理解。⑦
五、結論:診所法律教育應當成為法律碩士培養制度之必修課
中國創立法律碩士教育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擔當法學教育直接服務于法律職業的重任。然而,經過十幾年的發展之后,除在職法律碩士教育外,全日制法律碩士教育并沒有完成其使命,反而其聲譽有江河日下之虞。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點不容置疑,那就是法律碩士的培養方案和培養方法與法學碩士并無多大區別,用同一教案和方法教授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的教師大有人在,法律碩士教育應有的實踐性特征明顯不足。診所法律教育引進中國,給我國的法學教育帶來了一股新鮮的空氣,也為我國法學教育的改革發展提供了一個歷史性機遇,并為“法律教育開啟了一扇門,這扇門打開了長久以來法律理論教育與法學實踐活動之間的屏障,這扇門使學生在踏入社會之前不僅具備法學專業水平、扎實的理論功底,更具備了實際操作的能力,適應社會工作與人際交往的能力。”⑧雖然診所法律教在中國的實踐、特別是在法學本科教育中的試驗難說圓滿成功,但是,我們驚喜地發現了在法律碩士教育中開展診所法律教育成功范例,而此,又恰恰契合了從單一的法律知識型人才培養轉變為法學應用人才、法學研究人才和社會管理人才的共同培養的法學教育目標,符合了法學教育肩負為法律職業部門和全社會培養高素質法律人才的歷史使命。這無疑為已經備受爭議的、亟待改革的法律碩士培養制度找尋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發展徑路。通過上述論證,我們發現,將診所法律教育作為中國法律碩士教育的必修課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因此,教育主管部門應適時將診所法律教育納入法律碩士培養方案,將診所法律教育規定為法律碩士教育的必修環節,以切實保障培養復合型、實踐型高級法律人才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