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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區被列入省“商品有機肥推廣應用補貼項目縣”。本項目計劃推廣應用商品有機肥2000噸,推廣應用面積1萬畝(畝使用商品有機肥200公斤)。為確保項目任務順利完成,特制定我區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全區現有農業用地5.2萬畝,其中糧田0.34萬畝、蔬菜0.64萬畝,茶果3.3萬畝,花卉苗木0.6萬畝。由于城市化建設的推進,耕地被征用,我區耕地呈逐年減少的趨勢,在種植模式上向經濟作物、規模、有機、精品和農業生態旅游方向發展。
二、今年實施計劃
計劃2012年在全區推廣有機肥2000噸,采用公開信息,計劃供應,分鎮統計,集中送貨,連片使用的方法,有目的地重點供應水蜜桃基地、茶葉基地、楊梅基地、葡萄、規模經營的蔬菜園區和水稻優質高產高效示范方。
計劃供應:本項目肥料只限供應在本區農田范圍內生產的農戶,一律不對外區供應。各鎮(街道)分配計劃為:胡埭700,馬山500噸,山水城400噸,華莊250噸,榮巷100噸,蠡湖50噸。
集中送貨:根據農戶定購數量和區鎮確定的供應計劃,在肥料使用前,通知肥料生產企業集中送貨到方便農戶運輸提取的地方,由鎮農辦或委托的農資部門,一邊發送,一邊收取肥料預收款,一邊簽字備案留存。
連片使用:各鎮(街道、開發區)優先集中在經濟附加值較高和優質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的作物和示范方上使用,連片面積100畝以上,建立示范方,并插牌示范。
三、補貼標準及支付環節
本項目推廣應用的商品有機肥實行銷售價最高限價,即企業出廠價每噸520元,省級與地方財政補貼每噸200元,即農民在購買有機肥料時,只需支付每噸320元。超過計劃的部分不予補貼。鎮(街道、開發區)在接受農戶計劃定購時,收取肥料款(每噸320元),企業肥料送到時,結清貨款(不欠帳)。農林局根據計劃內送貨單(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接受人簽字)和農戶簽收單,供肥結束后一次性支付肥料企業補貼款。
四、運作方式與操作步驟
區農林局負責確定實施區域和肥料供應計劃,支付肥料企業補貼款。各鎮(街道、開發區)農辦負責組織實施,包括推廣宣傳、用戶購買登記造冊、肥料款預收,銷售公示和建立示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