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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人社局《關于在其他事業單位預發工資(生活)性補貼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對義城街道事業單位人員預發工資性(生活)補貼,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實施對象
目前街道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以及事業編制退休人員。(不含已經實施績效工資的計生服務所2人)
實施標準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每人每月發放補貼1800元(其中工資性補貼1100元,獎勵性補貼700元,獎勵性補貼必須適當拉開差距。)同時,街道以前實施的事業單位補貼廢止。
實施辦法
(一)退休人員
目前,街道現有事業參保退休人員4人(胡光秀、陸業巨、韋朝華、劉賢壽),均已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其生活性補貼由市社保部門直接核撥至個人帳戶。
(二)在崗在編人員
目前,街道事業編制在崗在編人員24人,由于計生服務所2人已實行績效工資,不納入此次補貼發放范圍,其余22均為此次補貼發放范圍。
1、從2011年1月起,所有事業人員在正常工資中每人每月發放1100元工資性補貼。
2、按照人社局文件精神,在崗在編每人每月予以發放700元獎勵性補貼作為績效考核,每半年考核發放一次。具體考核辦法為:每半年進行一次針對事業人員的考核,設置總分值為100分,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綜合測評,測評分值按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人員各50%的比例進行合成。得出某位同志的最終得分。最后,按照得分高低,得出街道所有事業人員的排序,并進行公示。前6名以800元為基數按測評分值發放,后6名以600元為基數按測評分值發放,中間10名以700元為基數按測評分值發放。
3、周慶仙在編不在崗,參照退休人員發放生活性補貼1130元;李照凱參照事業在編在崗人員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