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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一)開展治超“百日會戰”,攻克治超難關
2010年4月10日至7月20日,由縣政府組織打響全縣“百日會戰”行動,攻克治超工作難點,搞好以下六個專項行動:
1.非標準車輛封殺行動。由縣工商局牽頭,質監、公安、交通部門配合,對全縣汽車改裝廠家集中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對發現的問題,依法嚴肅處理。
2.裝載源頭封堵行動。縣政府全面完成依法行政許可的貨運源頭企業的公示工作,交通運輸部門全面完成貨運源頭企業巡查和重點企業人員派駐工作,并將源頭單位違規裝載情況通報有關部門或行政許可部門。有關部門要對非法貨運源頭企業依法取締。
3.路面集中治理行動。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對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進行集中治理。治超檢測站實施24小時不間斷執法,全縣全面開展流動治理工作,嚴格控制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繞行。
4.拔釘子行動。縣治超辦牽頭,公安、交通運輸部門配合,對“車托”和暴力抗法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公安部門牽頭、交通運輸部門配合,對“車托”和暴力抗法現象突出的路段進行集中治理。
5.倒查問責行動。縣治超辦篩選典型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倒查其裝載源頭,對非法裝載企業的相關信息通報給有關部門,由監察糾風部門追究有關部門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并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6.輿論宣傳行動。廣電、宣傳部門要對治超“百日會戰”進行跟蹤宣傳報道。同時,通過多種形式宣傳治超“百日會戰”,大造聲勢,烘托氣氛。
以上六項行動,由其牽頭部門制定具體方案、措施,并抓好落實。
(二)堅持不懈地抓好源頭監管
對發現的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公布車型技術參數不一致、不符合《道路車輛外廊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要求的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由公安機關強制恢復原狀;對發現的報廢車輛,由公安機關予以強制銷毀,并對非法超限超載駕駛員依法進行處罰。同時,工商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倒查其改裝企業,依法吊銷其生產經營證照,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建立貨運經營企業信譽檔案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記分、扣分考核制度。
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治超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治超工作,認真落實治超工作責任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打好治超攻堅戰和成果鞏固戰,實現治超工作新突破。
(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培訓教育力度,提高執法隊伍素質。治超檢測站逐步推行公開制度,實行陽光工程。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對不作為或亂作為的單位領導實施問責。
(三)加強宣傳工作。在做好治超法律法規宣傳工作的基礎上,加大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對公路橋梁危害性的宣傳力度。對治超不力的相關單位,因車輛超限超載導致的重大安全事故,惡意堵車、阻礙執法、攻擊傷害執法人員等典型事件進行曝光。
(四)加強督導檢查工作。縣治超辦對全縣治超工作進行綜合督導檢查,重點檢查驗收“百日會戰”情況,將檢查結果進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