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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快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推行行政權力規范、公開、高效運行,強化行政監督,提高行政效能,優化政務環境,促進社會和諧,實現行政權力運行數據化、流程標準化、辦公網絡化、信息公開化,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進我州政務公開工作深入開展,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意見》(政〔〕36號)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大,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省、州委屆七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發展第一要務,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權力運行機制,加快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權力運行機制,推行行政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不斷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努力建設服務政府和法治政府。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實施原則。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行政權力項目的梳理、公開、運行和監督。
(二)公開透明原則。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對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過程中所產生的非涉密信息全面進行公開,公開的內容必須完整、真實。
(三)全面監督原則。要對所有行政權力的運行情況進行網上實時監督監控,確保行政行為依法、透明、廉潔高效運行。
(四)便民惠民原則。要優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簡化辦事程序,暢通溝通渠道,降低辦理成本,提高服務效率,方便公眾辦事和監督投訴,最大限度地為人民群眾提供便利。
(五)注重實效原則。堅持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促發展,依托電子政務網絡資源,加大資源整合力度,促進信息共享,節約建設成本,全面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三、目標任務
按照“使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逐步成為政府施政的一項基本制度,基本建立全省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機制”的總體目標要求,以電子政務為手段,以網上政務大廳為平臺,固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實現網上辦公,實施過程監控。年底,州級基本建成權責清晰、程序嚴密、運行公開、制約有效的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平臺和運行機制,在網上公布行政職權目錄及權力運行圖;州級行政權力及有關土地招拍掛、政府采購、藥品采購、建筑工程有形市場招標等領域的權力逐步實現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各縣政府爭取在年底基本建立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平臺。
四、工作重點
按照統一部署、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要求,將政務公開和行政效能監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有機結合起來,做到平臺共建、資源共享、各有側重、整體推進。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必須圍繞“取得有據、配置科學、運行公開、行使依法、監督到位”,重點抓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清理規范行政權力。按照職權法定的原則和“誰行使、誰清理”的要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新一輪機構改革“三定”方案進行清理。清理的范圍既包括本部門所執行的專門職權,也包括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確定的共有職權;既包括以本部門為主要執法部門行使的職權,也包括協助、配合其他部門實施執法行為的職權。清理出的職權項目,應按“五權”進行分類,逐項登記造冊:(1)行政執法權,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監督檢查、非行政許可審批等行政權力以及其他行政執法權;(2)行政事業性收費權;(3)重大事項決策權,包括重大項目、資金分配、資產處置等重要事項決策權;(4)內部管理權,包括部門內部人員錄用、調動、任免、獎懲權,財務支配、物資采購分配等管理權;(5)其他依法實施的行政權力。
清理工作必須經過“四個步驟”:
1、清理。“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進行清理。按照法定授權依據確定的職責及本單位“三定”方案,由具體行使行政職權的機構,自上而下進行梳理;另一方面對照工作人員實際職責自下而上進行比較。
2、初審。初步清理結果由本單位法制部門或相關職能科室審查把關,審查內容包括:行政權力類別、名稱、依據等。通過審查,確保清理結果全面、真實、合法、準確。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增加、擴大或放棄、隱瞞所行使的行政權力。
3、確認。各地各單位領導班子要對清理情況進行研究確認,并簽署意見后,以正式文件向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申報內容包括:(1)行政職權目錄(含涉密不公開行政職權目錄);(2)行政職權行使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依據。登記表應按照行政權力類別載明權力的名稱、依據及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和時限等。對不能公開或暫時不能公開的權力項目,必須提供依據、說明理由。
4、審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州委編辦、州政府法制辦、州保密局等部門,對各單位申報的登記表進行審核。重點審核行政權力的名稱、依據及不公開權力的事項。凡無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的,應予以廢止;凡職責不清的,應依法予以確認;凡符合規定要求的,應準予備案;凡無保密依據的,均要公開;凡依法必須保密的,不得公開。
(二)編制并公開行政職權目錄。對審核確認的行政權力,按照職權分類進行登記,編制行政目錄,建立行政權力數據庫,并通過政府網站及時向社會公布。行政職權目錄應當依法、準確、完整地表述行政職權名稱,按照行政權力的類別逐項列明實施依據、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范圍、公開時限、收費依據和標準、承辦機構、承辦人員、聯系方式等。行政職權變更的,應當及時修訂行政職權目錄,并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繪制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各單位要按照規范程序、提高效能、簡明清晰、方便辦事的原則,對職權目錄中公開的每一項行政權力,依照運行程序依法繪制并公布“權力運行流程圖”。流程圖要簡單明了,方便企業和群眾知情辦事。流程圖應符合行政權力運行規律和操作程序,法律法規對流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定程序繪制;法律法規對流程沒有明確規定的,應按照權力實際運行程序繪制。圖中應載明:(1)行使權力的條件,即依照職權主動行使職權或根據當事人申請行使職權的依據;(2)承辦崗位,即行使行政職權各個環節的科室;(3)運行程序及相關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與相關崗位的銜接點;(4)辦理時限,即完成某一步驟或環節的時間限制;(5)監督方式,即內部監督機構和外部監督渠道及聯系方式;(6)相對人的權利,即行政管理相對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說明理由、陳述、申辯、申請聽證等權利;(7)投訴舉報途徑和方式,即行政管理相對人表達訴求的渠道和方法等。同時應在重要部位和環節相應注明公開的范圍、形式和時間。流程圖發生改變時,必須在20個工作日內按程序修訂并公布。
(四)明確行政責任。各地各單位要圍繞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在制作權力運行流程圖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每項權力運行的責任。要根據本單位機構和崗位的設置情況,將法定職權特別是行政許可、項目審批、資金分配、干部選任等易發生腐敗的權力進行合理分權,分解到具體機構和崗位。并根據有權必有責的要求,確定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和人員的具體責任,使每個部門、機構的領導和人員都明確自己崗位的行政依據、行政內容、行政范圍、行政權限與義務、行政標準。分解行政職權,明確行政責任,既要防止平行機構和崗位的職權交叉、重復,又要利于相互銜接,增進協調配合,做到行政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時限明確。
(五)公開行政行為。各地各單位要指定科室或確定專人負責收集、加工、本部門動態行政權力運行工作信息。要緊緊圍繞設計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和人、財、物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和權力行使的重點部位,抓住決策、執行、結果等權力運行的主要環節,主動或依申請公開權力運行過程,實行動態運行與全程監督的結合。在決策方面,要建立健全集體研究、社會公示、聽證、專家咨詢和決策公開等制度,依法公開決策的事項、依據和結果,便于社會知情、監督。在執行方面,要在履行職責或辦理與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事項時,特別是在行使審批、收費、處罰等權力時,必須向當事人告知全部與行使行政權力或辦理事項有關的情況,嚴格按照程序規定和時限要求辦理各類事項,并認真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盡量滿足當事人的信息需求。在結果方面,要及時告知當事人,并可根據涉及范圍,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或向社會公開。要從有利于群眾知情辦事和便于監督出發,按照實際、實用、實效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采取多種載體進行公示。在普遍推廣政務公開欄、辦事明白卡、辦事指南、電子顯示屏、觸摸屏等載體的基礎上,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加強政府網站建設,設置行政職權公開透明運行專欄,將行政職權行使的依據、標準、條件等全部公示。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規范部門對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的授權,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六)完善制度建設。各單位要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明確公開的程序和方式,便于群眾及時獲取信息;建立權力運行記錄,對重要權力的行使情況及時進行登記匯總,以保證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都有約束,對每個責任人都有監督,最大限度地克服監督不到位的問題;建立工作評價、績效考核、民主評議、投訴受理等制度,圍繞行政權力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全面,時間是否及時,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進行評價和考核,形成自我檢驗、持續改進、不斷完善的工作機制和激勵機制;要強化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由州監察局配套出臺具體監督檢查、責任追究辦法,針對不同情況,確定相應的責任和追究形式,逐步把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納入法制化軌道。
五、工作要求
開展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部署和要求,制定詳實方案,配備得力人員,落實有力措施,確保高標準完成工作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要站在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推動“四個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時成立專門領導機構和具體辦事機構,明確一名領導主抓此項工作,并且要落實具體工作人員,明確職責任務。請各地各單位于月10日前將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人員名單、職務、聯系電話報州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整體協調推進。各地各單位要把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投資體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結合;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行政執法責任制、改進機關作風建設和提高行政效能建設相結合;與推進政務、廠村務公開和擴大基層民主相結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實施、同檢查、同考核,實現信息共享、互促共贏,形成綜合效應。同時,要主動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取得支持與指導并做好銜接工作;要著眼長遠、拓寬視野,適應形勢發展和人民群眾的需要,積極進行大膽、有益的嘗試,不斷探索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的方式、方法。
(三)嚴格規范實施。各地各單位在行政權力清理基礎上編制的職權目錄、繪制的權力運行流程圖以及建立的相關制度須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第一批試點單位州教育局、衛生局、計生委、經商委、發改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應在月30日前將相關材料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其他部門應在月30日之前上報。上報資料包括:“一表、一圖、一據、一盤”,即:(1)行政職權目錄表(含涉密不公開行政職權目錄);(2)每項權力都要附一張權力運行流程圖;(3)附一份相關實施依據文件(法律、法規、規章);(4)每套材料都要附帶一個電子版文檔。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州編辦、州政府法制辦、保密局等部門進行審定后,再由各地各單位按規定將審定的行政職權目錄、運行流程圖、相關制度匯編成冊并向社會公布。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地各單位在具體工作中,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質量。地區、單位之間要加強工作交流與溝通,對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經驗,要及時交流,共同促進。州政務公開工作領導機構將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確保各項任務和要求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