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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改善和提高城鄉困難居民的生活水平,扎實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建設,根據省民政廳《城鄉低保規范化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和市民政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城鄉低保清查擴面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不斷規范完善城鄉低保制度,擴大城鄉貧困居民保障范圍,切實維護好貧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清理清查,詳細掌握城鄉貧困居民的底子,實現城鄉低保“動態管理、應保盡保、應退必退、分類施保、監督到位、制度完善、程序規范”的目標。確保年內農村低保對象覆蓋率達到農村人口的3.5%,城市低保覆蓋率達到城鎮人口的2%。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清查擴面程序
1、對低保對象進行評議。各村居成立由鎮(街、區)包村干部、村居“兩委”干部、村民議事會成員、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組成的評議組,對在保對象、擬新納入的低保對象進行評議。黨員代表參加評議的人數中,黨員人數10人以下的村居參加評議人數要達到黨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黨員人數10人至20人的村居參加評議人數要達到黨員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黨員人數30人以上的村居參加評議人數要達到黨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參加評議的人數中,500人以下的村居參會代表要達到3人以上;500人至1000人的村居參會代表要達到5人以上;1000人以上的村居參會代表要達到7人以上。
2、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在保對象。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保對象要予以清退:已脫貧的在保戶;子女有贍養能力
的家庭父母;③單個家庭成員分戶低保。
3、審核審批。經村(居)評議,對符合條件的在保對象和擬新納入的低保對象,要張榜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審批表,參加評議人員簽字確認,同時上報鎮(街、區)民政辦公室或中心社區、城市社區民政崗。各鎮(街、區)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民政、紀檢、財政、信訪人員參加,并吸收一定數量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復查評審工作;評審小組要對分類施保對象的補助標準做出具體的界定,并將申請對象名單在中心社區(城市社區)政務公開欄或住宅小區管委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意見上報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抽查審批。
(二)對農村貧困家庭分類施保
通過清查擴面,根據農村貧困家庭的狀況,分類施保,補助標準隨著年度補助標準進行調整。
1、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無法定贍養、撫(扶)養人的“三無人員”為“一類救助對象”,占農村低保總人數的20%,“一類救助對象”為長期重點保障對象,月人均補助90元。
2、家庭主要成員為老、弱、病、殘等靠自身努力難以改變貧困狀況,需長期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為“二類救助對象”,占農村低保總人數的60%,月人均補助70元。
3、有勞動能力,但生活暫時困難的家庭為“三類救助對象”,占農村低保總人數的20%,月人均補助50元。
四、方法步驟
城鄉低保清查擴面工作從7月21日開始,9月底結束,分動員部署、個人申報、初審評議、市級抽查審批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21日至7月25日)。各鎮(街、區)成立城鄉低保清查擴面領導小組,組建清查隊伍,制定清查擴面工作方案。領導小組要開展好動員部署工作,積極開展政策培訓,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市城鄉低保清查擴面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熟悉掌握各項政策法規、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驟。社區、村居或住宅小區管委會采取會議、張貼城鄉低保清查擴面通知、發放城鄉低保明白紙等措施廣泛宣傳,使城鄉居民了解城鄉低保政策。
(二)個人申報階段(7月26日至7月30日)。
1、在保對象:要向所在村(居)或住宅小區管委會提出書面續保申請。
2、新申請加入低保對象:要向所在村(居)或住宅小區管委會提出書面納入低保的申請。
(三)初審評議階段(7月31日至8月20日)。各村居或住宅小區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的困難居民家庭生活狀況(含在保家庭、新申請低保家庭)逐戶認真排查摸底,要在此基礎上召開村(居)評議會,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在保對象。對符合低保條件的,由鎮(街、區)完成復查核實工作。
(四)市級抽查審批階段(8月21日至9月10日)。市民政部門對擬新增農村低保戶條件的進行抽查核實和審批工作,抽查率要達到30%以上。抽查合格的在《今日》上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盡快將低保證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對抽查不合格的要限期進行整改。市民政部門和各鎮(街、區)要分別建立檔案,檔案要求手續齊全、內容完整,要由專人進行保管。城市低保的清查擴面工作,由市民政部門統一安排,由市級城鄉低保工作人員入戶調查核實審批,要嚴格按程序開展,各鎮(街、區)搞好配合。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城鄉低保制度是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網”。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城鄉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清查擴面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鎮(街、區)必須充分認識做好城鄉低保清查擴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同志具體抓,成立城鄉低保清查擴面工作領導組,派專人包片包村,建立低保工作責任制。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緊密配合,相互支持,確保按時完成清查擴面工作。
2、強化宣傳。清查擴面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牽扯到城鄉貧困居民的切身利益,各單位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嚴格程序,依法行政,陽光操作,認真做好農村低保對象的入戶調查摸底工作,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必退。在清查擴面工作中,既要向城鄉貧困居民講清清查擴面的政策,又要掌握工作方式方法,教育引導城鄉貧困居民正確認識清查擴面工作,爭取城鄉貧困居民的配合,化解有關矛盾和問題,保持城鄉貧困居民的穩定。
3、落實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低保資金投入,做好低保資金的配套保障工作,確保城鄉低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民政部門要切實做好低保資金的管理發放工作,健全資金發放手續。財政、審計等部門要搞好監督審計,確保不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