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區政辦清剿火患指導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確保全區安全形勢穩定,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從年10月10日至年2月29日,在全區組織開展“清剿火患”戰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戰役目標
深入排查社會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社區、鄉村火災隱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一般火災隱患100%消除,全面整治重大火災隱患,100%的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確保火災明顯減少,有效遏制亡人火災,杜絕重特大火災,全區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
二、清剿范圍和整治重點
(一)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對近幾年來一直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
(二)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地毯式排查社區、農村的小旅館、餐館、洗浴、商店、網吧、生產加工作坊,以及生產性、經營性“三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生產儲存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
(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高層、地下建筑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以及未委托有資質的維保企業定期維護保養建筑消防設施,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四)多產權、多家合用單位。對多產權、多家合用單位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分工不明確,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未統一管理等問題。
(五)其他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和行業。針對全區實際情況,將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突出的區域和行業納入“清剿火患”戰役范圍,著力消除影響全區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
三、工作措施
(一)堅持政府主導,實行村居摸底、街道(開發區、管理區)排查措施。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認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組織召開村居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充分發動社區、居(村)民,深入開展火災隱患自查摸底工作,建立單位場所“戶籍化”臺賬,為街道排查工作奠定基礎。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實行領導分片包干制度,成立以片區分管領導為組長,安監所、派出所及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檢查組,每個街道至少成立4個檢查組,并明確每個組排查的人員、任務及工作責任,按照村居摸底上報單位逐村逐單位排查,真正做到單位場所底數清楚、火災隱患明確、整改責任落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實行全警動員,全力開展地毯式排查。公安分局要充分挖掘內部警力,將消防、警務督察、治安、經保、公安派出所等各警種力量混編成9個核查組,每組負責一個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對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進行核查指導。對重點要害單位和部位,特別是對街道排查發現存在隱患的單位,要逐一核查,同時加強與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溝通、協調,確保單位不漏查、人力不浪費,確保隱患徹底消除。
(三)堅持嚴格執法,嚴肅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各派出所、消防大隊對排查和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要堅決整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決不姑息遷就。對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且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對違反規定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要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書面報請區政府掛牌督辦。
(四)強化宣傳培訓,提高消防安全素質。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派出所、消防大隊要加大消防宣傳報道力度,“清剿火患”戰役期間每周要有跟蹤報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火災案例的宣傳。要結合“清剿火患”戰役,組織消防監督人員和消防民警開展消防監督執法業務培訓練兵,提高執法水平和能力。要繼續加強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電氣焊等特殊工種及分管消防工作的主任、村兩委負責人的培訓,提高消防安全素質。消防大隊要建設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向社會公告舉報內容、舉報方式,并設立獎勵資金,廣泛發動群眾查找舉報火災隱患。
(五)充分發揮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作用,協助清剿單位火患。要加強消防工程施工企業、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企業、消防設施檢測單位、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單位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執業能力。消防大隊要發動相關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到“清剿火患”戰役中來,對火災危險性大的單位的建筑消防設施和電氣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護,幫助單位消除火災隱患。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及相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動員社會單位、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迅速打響“清剿火患”戰役。
(二)村居摸底階段(年10月13日至年10月31日)。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組織轄區內的村、居在10月31日前將村、居內的所有單位場所進行摸底,并分類建立“戶籍”臺賬,并將臺賬報街辦(管委會)。
(三)清剿火患階段(年11月1日至年2月20日)。街道(開發區、管理區)檢查組按照村居臺賬,逐村排查。公安分局各核查組要對街道(開發區、管理區)排查出的存在火災隱患單位進行逐一核查,確保火災隱患徹底消除,核查組每周將檢查情況通報各街辦(管委會)。
(四)總結階段(年2月21日至2月29日)。各檢查組要對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戰役成果。區政府將對全區戰役工作情況進行總結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區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及公安分局、消防大隊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指揮調度“清剿火患”戰役,每天收集、每周通報“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情況。區“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
(二)選好節點,靈活檢查。各單位要在圣誕節、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開展針對性的戰役行動,不斷掀起“清剿火患”戰役高潮。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采取白天、晚上錯時查,組織不同轄區的消防監督人員異地互查,同一行業的單位組團互查等方式,靈活檢查措施,避免出現“視覺盲區”、“燈下黑”等現象。
(三)落實責任,強化督導。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公安機關負責同志要實施分片包干,實行區包街道,街道包村居,加強工作督導。“清剿火患”戰役期間,各相關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每周要帶隊督查指導本轄區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
(四)嚴格獎懲,激勵工作。在活動結束后,區政府將對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門、單位及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通報批評;對排查整治走過場,發生亡人火災和較大以上火災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責任。
各單位工作情況請及時報區“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辦公室,年10月13日前報工作方案及動員部署情況;年10月份起,每月28日前報告“清剿火患”戰役戰況;年2月19日報“清剿火患”戰役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