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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吸取市“1.31”重大火災事故教訓,加強消防安全工作,貫徹省政府關于在全省開展為期5個月的火災隱患專項整治行動部署,遏制火災多發勢頭,全面提升全街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防控火災能力,經羅星街道辦事處研究決定,自2012年2月5日至6月30日,在全街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開展消防安全嚴查整治專項行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
以黨中央、國務院、省市領導近期關于加強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為指導,以全面提升全街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防控火災能力為目標,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全街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火災隱患,切實改善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消防安全條件,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建國60周年慶典活動和海西“兩個先行區”建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徹底整治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火災隱患;全部關閉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杜絕火災事故。
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消防安全嚴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街道將成立消防安全嚴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事處林毅主任任組長,卓忠清委員任副組長,張秀華、林煒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兼)。
專項整治的范圍、重點時間和分工
(一)專項整治的范圍:轄區內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
1、逐級落實防火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況,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滅火、疏散預案的演練情況。
2、設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情況。
3、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建筑和場所是否依法消防審批或備案手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是否經過“三同時”行政審批。
4、生產、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建筑和場所是否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有關專業防火規范;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缺少、損壞。
5、生產、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建筑和場所是否安裝防雷保護設施;易產生靜電的生產設備與裝置是否按規定設置靜電導除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電氣設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消防安全設施,定期保養、校驗,是否防爆配套、是否破損;
6、危險化學品倉庫是否遵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是否根據《危險貨物品名表》分類、分項儲存;
7、汽車加油站的設置是否符合城市消防規劃要求,是否做好加油設備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專項整治的時間:
普查整治工作從2012年2月5日至6月30日。
(四)專項整治的分工:
1、街道安辦的主要職責:負責本轄區所有普查對象的整治、檢查、整改、建檔。
2、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負責本單位普查對的整治、檢查、整改、建檔。
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5日至2月10日)
各普查對象要結合各自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對消防安全嚴查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2月11至2月20日)
1、2月16日至5月15日,對普查對象單位聯絡員進行集中培訓,發給《易燃易爆危化品從業單位自查整改情況報告表》及《易燃易爆危化品從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各普查對象單位采取自查自改、填寫《易燃易爆危化品從業單位自查整改情況報告表》并每月上報街道領導小組一次,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區安監局,各普查對象單位要做到五個建立:一要建立火災信息檔案制,即通過自查行動,掌握本企業的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狀況,摸清火災隱患底數,建立本企業重大火災隱患臺帳;二要建立火災隱患舉報制,即各普查對象單位在本企業內發動全體員工參加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火災隱患進行舉報;三要建立重大火災隱患公示制,即企業通過自查對排查出的防火分區、消防通道、安全布局等方面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組織專門人員,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統一認定,在企業內進行全面通報,以提高責任意識;四要建立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制,即對企業自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企業自己制定整改計劃,簽訂整改責任書,明確整改期限和責任人,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措施,按時整改,保證消防安全;五要建立對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評價制。邀請消防專業人員對本企業內火災防范重點的火災危險性和災害危害程度進行綜合評價,分析判斷本企業預防和處置火災事故能力,并據此從火災防范、消防基礎設施等方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消防功能。
各企業對在自查整改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對能夠立刻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立刻整改;對不能立刻整改的火災隱患要依法限期整改,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反饋街道及區安監局,確保安全。
(三)排查整治階段(2月21日至6月20日)
街道消防安全嚴查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各部門聯合檢查,對全街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全面檢查,摸清底數,登記造冊,并逐一發放《易燃易爆危化品從業單位自查整改情況報告表》及《易燃易爆危化品從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要按照此次嚴查整治的范圍和重點內容,逐家檢查整治到位。對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檔,依照《福建省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報請政府掛牌督辦。同時,街道配合區安監局將適時派出督查小組,對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21日至6月30日)。街道將組織全街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消防安全嚴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進行驗收總結,對專項行動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措施不落實的予以通報批評。
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企業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牢固樹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的服務管理理念,充分認識火災隱患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精力時間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嚴格要求,落實責任。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認真開展本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嚴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做到不走形,不留死角,要具體做到“六必查”,必查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必查是否經過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必查建筑內部裝修裝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組織制度是否健全和員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必查是否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厲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行為,對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人員,要嚴格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齊抓共管,標本兼治。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開展好火災隱患普查工作,務求實效,要解決一些長期威脅群眾安全的“老大難”火災隱患。
(四)落實保障,建立制度。要建立四項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火災隱患獎勵制度。街道公布舉報電話為,落實舉報獎勵經費,切實保護舉報人的權益,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消防安全嚴查整治行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二要建立重大火災隱患督辦和責任追究制度。三要建立火災隱患普查整治聯絡員制度。聯絡員應于每周星期五將檢查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報街道及區安監局消防安全嚴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要建立火災隱患普查整治信息交流制度。積極編寫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簡報,反映工作進展動態,及時報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災隱患查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