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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市深入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市危險化學品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危險化學品單位實際,決定從5月中旬至12月31日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清剿火患”戰役活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市政府《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工作總體部署和2012年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全面深入排查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火災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檢查內容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
1、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2、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3、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4、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5、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6、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7、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表的使用、完好以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情況;
8、動火、臨時用電等作業執行情況;
9、消防設施和設備完好情況;
10、防雷、防靜電措施落實情況;
11、應急救援隊建立、演練、應急器材配備和應急預案備案情況;
12、重大危險源自動監控系統的完善和使用情況。
(二)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
1、經營場所是否符合安全條件;
2、經營場所消防器材配備和完好情況;
3、從業人員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情況。
三、工作分工
由區安監局牽頭,各鎮(街)安監站、公安消防大隊等相關部門按有關職責分工配合,屬地監管、分級負責;有關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清剿火患”自查自糾,區安監局負責監督檢查。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負起責任,全面落實“清剿火患”戰役的開展。
四、方法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鎮(街)安監站、各有關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根據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細化本地本企業“清剿火患”戰役實施方案,廣泛動員部署,并加強指導督促,確保“清剿火患”戰役在基層全面啟動。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宣傳方式,加大宣傳發動力度,營造有利于“清剿火患”戰役的輿論氛圍。
(二)清剿火患階段(5月下旬-8月上旬)
區安監局將和相關配合部門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認真開展檢查執法,確保“清剿火患”戰役有效開展。要加強與相關配合部門溝通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同時進一步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按有關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有關數據的統計上報。
(三)檢查督導階段(8月下旬-12月下旬)
區安監局要在確保日常安全監管的同時開展各種形式的督查活動,督促各有關單位、企業針對暴露出的問題加強制度建設;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加強抽查復查,及時發現并解決新問題,確保“清剿火患”戰役取得實效。各鎮(街)安監站在督查中發現重大火災隱患的,要及時上報區安監局,同時報送區消防大隊。
區安監局將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到各鎮(街)進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市、區政府“清剿火患”戰役的統一部署和市2012年第一季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要求,把此次戰役作為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舉措,結合“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深入貫徹落實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規定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強化領導、督促和協調,及時研究和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我市危險化學品“清剿火患”戰役的全面完成。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區、鎮(街)安監部門要督促檢查轄區內有關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企業自查存在的問題要跟蹤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加強聯合執法,形成“清剿火患”戰役工作合力,對企業存在安全隱患不按期整改完成的,應移送公安消防部門。
(三)區、鎮(街)兩級安監部門。要把危險化學品“清剿火患”戰役與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緊密結合,做到相互促進、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確保我區危化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