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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縣“個轉企”工作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深化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協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加快推進“個轉企”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全縣個體工商戶實際生產規模和經營狀況,明確“個轉企”培育名單,放寬準入標準,落實優惠政策,加強協作互通,開辟綠色通道,著力營造公平、便捷、高效、互動的“個轉企”工作氛圍,重點引導、分步推進,確保在2013年完成425戶的市對縣“個轉企”指標。
二、工作步驟
(一)部署落實階段(5—6月)
1.明確任務(5月以前)。在全縣范圍開展調查摸底,按市對縣要求確定“個轉企”名單。召開全縣“個轉企”工作推進會,明確目標,分解任務,限期完成。
2.宣傳發動(5—6月)。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發放“個轉企”通知單,通過印發優惠政策宣傳手冊、張貼公告、組織微博宣傳等方式,開展宣傳引導。
(二)深入推進階段(7—9月)
1.開展一次“個轉企服務助推月”活動(7月)。抽調縣工商、地稅、國稅、三產辦等部門和鄉鎮(街道)有關人員,組成“個轉企”工作小組,用1個月的時間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個轉企服務推
月”活動,推進上門服務,做好跟蹤落實,著重引導一批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
2.召開一次“個轉企”現場推進會。會議將總結前一階段“個轉企”工作推進情況,分析面臨的形勢和問題,交流“個轉企”經驗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個轉企”工作。
3.組織督查。縣政府將抽調人員,分組對“個轉企”工作進行現場督查,并通報進度。建立定期督查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鄉鎮(街道)、部門量化指標完成進度。
(三)鞏固提高階段(10—11月)
1.組織開展“回頭看”(10月)。組織工商、國稅、地稅、供電等相關部門,對符合條件但不愿轉企的個體工商戶,進行一次面對面交談,了解實際情況,打消其轉企疑慮,力促轉型升級。
2.總結提高(11月)。搜集、總結和宣傳“個轉企”成功案例,發揮榜樣作用和示范效應。并通過總結經驗,及時改進“個轉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為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打下基礎。
三、具體措施
(一)開通便捷服務通道
“個轉企”注冊登記根據經營者的意愿,可以轉型登記為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縣工商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意見》(浙政辦發〔2013〕42號)規定,按以下辦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1.個體工商戶轉型為有限公司后的企業名稱應當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經營項目符合本縣產業政策相關規定的個體工商戶,鼓勵轉型為企業組織形式且投資人不變時,原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予以保留,并應當在原字號和行業后綴以“有限(責任)公司”字樣,但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除外;
2.轉型后的公司不改變經營場所(住所)的,無需提交經營場所(住所)證明文件;
3.原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中的許可經營項目已經審批機關批準的,且經營范圍、經營場所(住所)均不變的,無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由縣工商局直接登記,并抄告相關前置審批部門依法加強監管;對經營范圍、經營場所(住所)發生變化需要重新審批的,相關審批部門應當采用變更程序進行審批;
4.將原個體工商戶登記檔案與轉型登記檔案合并保存,保持升級前后工商登記檔案的延續性;
5.核發營業執照的同時一并核發《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證明》,為企業到其他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提供便利;
6.個體工商戶要求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的,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縣工商局要優化服務引導,設立提供轉型升級咨詢、指導及業務辦理的“個轉企”綠色通道。
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統一在縣為民服務中心窗口開通“個轉企”稅務登記綠色通道,根據縣工商局提供的《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證明》及相關稅務登記附列資料,為“個轉企”稅務登記提供暢通、便捷的變更服務。
縣統計局要根據工商部門抄告的“個轉企”登記企業的名單,做好上述企業的調查核實工作,并及時納入基本單位名錄庫。對于達到統計調查標準的企業,要納入調查范圍,并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縣三產辦要及時掌握全縣三產發展動態和信息,對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實施跟蹤服務,為企業用足用好優惠政策提供服務。
縣公安、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文廣新、環保、衛生、煙草、消防等相關前置審批部門要簡化“個轉企”審批手續,減免相關費用,優先審核發證;縣住建規劃、國土部門要做好“個轉企”涉及到的產權變更登記服務;其它相關職能部門要按各自職責為“個轉企”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
縣工商、國稅、地稅、統計、三產以及各鄉鎮(街道)要明確1名聯絡員,負責全面了解“個轉企”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縣工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三產辦每月底前向縣統計局抄告本單位當月“個轉企”工作的進展情況、企業名單等信息,以便各單位對名單進行核對匯總。每月召開一次聯絡員會議,由縣“個轉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溝通“個轉企”工作情況,并將有關會議情況整理后報縣“個轉企”工作領導小組。